列傳第九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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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參将曹克新等禦之姚家蕩。
通政唐順之、副總兵劉顯來援,賊大敗走,以餘衆保廟灣。
景韶亦敗賊印莊,追奔至新河口,焚斬甚衆。
廟灣賊據險不出,攻之月餘不克。
遂令景韶塞塹、夷木壓壘陳,火焚其舟,賊乘夜雨潛遁。
官軍據其巢,追奔至蝦子港,江北倭悉平。
帝大喜,玺書獎勵。
賊駐崇明三沙者,将犯揚州。
景韶戰連勝,圍之劉莊。
會劉顯來援,遂檄諸軍盡屬顯。
攻破其巢,追奔白駒場,賊盡殄。
時遂已遷南京兵部侍郎。
論功,予一子官,赉銀币。
禦史陳志勘上遂平倭功,前後二十餘戰,斬獲三千八百有奇。
再予一子世千戶,增俸二級。
莅南京甫數月,振武營軍變。
振武營者,尚書張鏊募健兒以禦倭。
素驕悍。
舊制,南軍有妻者,月糧米一石;無者,減其四;春秋二仲月,米石折銀五錢。
馬坤掌南戶部,奏減折色之一,督儲侍郎黃懋官又奏革募補者妻糧,諸軍大怨。
代坤者蔡克廉方病,諸軍以歲饑求複折色故額于懋官。
懋官不可,給饷又逾期。
三十九年二月都肄日,振武卒鼓噪懋官署。
懋官急招鏊及守備太監何绶、魏國公徐鵬舉、臨淮侯李庭竹及遂至,諸營軍已甲而入。
予之銀,争攫之。
懋官見勢洶洶,越垣投吏舍,亂卒随及。
鵬舉、鏊慰解不聽,竟戕懋官,裸其屍于市。
绶、鵬舉遣吏持黃紙,許給賞萬金,卒辄碎之。
至許犒十萬金,乃稍定。
明日,諸大臣集守備廳,亂卒亦集。
遂大言曰:“黃侍郎自越牆死,諸軍特不當殘辱之。
吾據實奏朝廷,不以叛相誣也。
”因麾衆退,許複妻糧及故額,人畀之一金補折價,始散。
遂乃托病閉閣,給免死券以慰安之,而密谕營将掩捕首惡二十五人,系獄。
诏追褫懋官及克廉職,罷绶、庭竹、鏊,任鵬舉如故,遂以功議擢。
止誅叛卒三人,餘戍邊衛,而三人已前死。
遂歎曰:“兵自此益驕矣。
”未幾,江東代鏊為尚書。
江北池河營卒以千戶吳欽革其幫丁,毆而縛之竿。
幫丁者,操守卒給一丁,資往來費也。
遂已召拜兵部左侍郎,以言官薦擢南京參贊尚書,鎮撫之。
營卒惑妖僧繡頭,複倡訛言。
遂捕斬繡頭,申嚴什伍,書其名籍、年貌,系牌腰間,軍乃戢。
既又奏調鎮武軍護陵寝,一日散千人,留都自是無患。
越四年,以老緻仕。
遂博學多智,長于用兵,然亦善逢迎。
帝将重建三殿,遂奏五河縣泗水中湧大杉一,此川澤效靈,為聖主鼎新助,帝大喜。
又進白兔,帝為遣官告廟。
由此益眷遇。
卒,贈太子太保,谥襄敏。
弟逢,字邦吉。
由進士為吏科給事中。
侍郎劉源清下吏,逢救之,并系,得釋。
進戶科左給事中。
偕同官谏南巡,下诏獄,谪永福典史。
終德安知府。
遂子材,自有傳。
唐順之,字應德,武進人。
祖貴,戶科給事中。
父寶,永州知府。
順之生有異廪。
稍長,洽貫群籍。
年三十二,舉嘉靖八年會試第一,改庶吉士。
座主張璁疾翰林,出諸吉士為他曹,獨欲留順之。
固辭,乃調兵部主事。
引疾歸。
久之,除吏部。
十二年秋,诏選朝官為翰林,乃改順之編修,校累朝實錄。
事将竣,複以疾告,璁持其疏不下。
有言順之欲遠璁者,璁發怒,拟旨以吏部主事罷歸,永不複叙。
至十八年選宮僚,乃起故官兼春坊右司谏。
與羅洪先、趙時春請朝太子,複削籍歸。
蔔築陽羨山中,讀書十餘年。
中外論薦,并報寝。
倭躏江南北。
趙文華出視師,疏薦順之。
起南京兵部主事。
父憂未終,不果出。
免喪,召為職方員外郎,進郎中。
出核薊鎮兵籍,還奏缺伍三萬有奇,見兵亦不任戰,因條上便宜九事。
總督王忬以下俱貶秩。
尋命往南畿、浙江視師,與胡宗憲協謀讨賊。
順之以禦賊上策,當截之海外,縱使登陸,則内地鹹受禍。
乃躬泛海,自江陰抵蛟門大洋,一晝夜行六七百裡。
從者鹹驚嘔,順之意氣自如。
倭泊崇明三沙,督舟師邀之海外。
斬馘一百二十,沉其舟十三。
擢太仆少卿。
宗憲言順之權輕,乃加右通政。
順之聞賊犯江北,急令總兵官盧镗拒三沙,自率副總兵劉顯馳援,與鳳陽巡撫李遂大破之姚家蕩。
賊窘,退巢廟灣。
順之薄之,殺傷相當。
遂欲列圍困賊,順之以為非計,麾兵薄其營,以火砲攻之,不能克。
三沙又屢告急,順之乃複援三沙,督镗、顯進擊,再失利。
順之憤,親躍馬布陣。
賊構高樓望官軍,見順之軍整,堅壁不出。
顯請退師,順之不可,持刀直前,去賊營百餘步。
镗、顯懼失利,固要順之還。
時盛暑,居海舟兩月,遂得疾,返太倉。
李遂改官南京,即擢順之右佥都禦史,代遂巡撫。
順之疾甚,以兵事棘,不敢辭。
渡江,賊已為遂等所滅。
淮、揚适大饑,條上海防善後九事。
三十九年春,汛期至。
力疾泛海,度焦山,至通州卒,年五十四。
訃聞,予祭葬。
故事:四品但賜祭。
順之以勞得賜葬雲。
順之于學無所不窺。
自天文、樂律、地理、兵法、弧矢、勾股、壬奇、禽乙,莫不究極原委。
盡取古今載籍,剖裂補綴,區分部居,為《左》、《右》、《文》、《武》、《儒》、《稗》六《編》傳于世,學者不能測其奧也。
為古文,洸洋纡折有大家風。
生平苦節自厲,辍扉為床,不飾礻因褥。
又聞良知說于王畿,閉戶兀坐,匝月忘寝,多所自得。
晚由文華薦,商出處于羅洪先。
洪先曰:“向已隸名仕籍,此身非我有,安得侔處士?”順之遂出,然聞望頗由此損。
崇祯中,追谥襄文。
子鶴徵,隆慶五年進士。
曆官太常卿。
亦以博學聞。
贊曰:硃纨欲嚴海禁,以絕盜源,其論甚正。
顧指斥士大夫,令不能堪,卒為所龁龉,憤惋以死。
氣質之為累,悲夫!當寇患孔熾,撲滅惟恐不盡,便宜行誅,自其職爾,而以為罪,則任法之過也。
張經功不賞,而以冤戮,稔倭毒而助之攻,東南塗炭數十年。
讒賊之罪,可勝誅哉!宗憲以奢黩蒙垢。
然令徐海、汪直之徒不死,贻患更未可知矣。
曹邦輔、任環戰功可紀,李遂、唐順之捍禦得宜。
而邦輔之平師尚诏,李遂之靖亂卒,其功尤著。
以其始終倭事,故并列焉。
通政唐順之、副總兵劉顯來援,賊大敗走,以餘衆保廟灣。
景韶亦敗賊印莊,追奔至新河口,焚斬甚衆。
廟灣賊據險不出,攻之月餘不克。
遂令景韶塞塹、夷木壓壘陳,火焚其舟,賊乘夜雨潛遁。
官軍據其巢,追奔至蝦子港,江北倭悉平。
帝大喜,玺書獎勵。
賊駐崇明三沙者,将犯揚州。
景韶戰連勝,圍之劉莊。
會劉顯來援,遂檄諸軍盡屬顯。
攻破其巢,追奔白駒場,賊盡殄。
時遂已遷南京兵部侍郎。
論功,予一子官,赉銀币。
禦史陳志勘上遂平倭功,前後二十餘戰,斬獲三千八百有奇。
再予一子世千戶,增俸二級。
莅南京甫數月,振武營軍變。
振武營者,尚書張鏊募健兒以禦倭。
素驕悍。
舊制,南軍有妻者,月糧米一石;無者,減其四;春秋二仲月,米石折銀五錢。
馬坤掌南戶部,奏減折色之一,督儲侍郎黃懋官又奏革募補者妻糧,諸軍大怨。
代坤者蔡克廉方病,諸軍以歲饑求複折色故額于懋官。
懋官不可,給饷又逾期。
三十九年二月都肄日,振武卒鼓噪懋官署。
懋官急招鏊及守備太監何绶、魏國公徐鵬舉、臨淮侯李庭竹及遂至,諸營軍已甲而入。
予之銀,争攫之。
懋官見勢洶洶,越垣投吏舍,亂卒随及。
鵬舉、鏊慰解不聽,竟戕懋官,裸其屍于市。
绶、鵬舉遣吏持黃紙,許給賞萬金,卒辄碎之。
至許犒十萬金,乃稍定。
明日,諸大臣集守備廳,亂卒亦集。
遂大言曰:“黃侍郎自越牆死,諸軍特不當殘辱之。
吾據實奏朝廷,不以叛相誣也。
”因麾衆退,許複妻糧及故額,人畀之一金補折價,始散。
遂乃托病閉閣,給免死券以慰安之,而密谕營将掩捕首惡二十五人,系獄。
诏追褫懋官及克廉職,罷绶、庭竹、鏊,任鵬舉如故,遂以功議擢。
止誅叛卒三人,餘戍邊衛,而三人已前死。
遂歎曰:“兵自此益驕矣。
”未幾,江東代鏊為尚書。
江北池河營卒以千戶吳欽革其幫丁,毆而縛之竿。
幫丁者,操守卒給一丁,資往來費也。
遂已召拜兵部左侍郎,以言官薦擢南京參贊尚書,鎮撫之。
營卒惑妖僧繡頭,複倡訛言。
遂捕斬繡頭,申嚴什伍,書其名籍、年貌,系牌腰間,軍乃戢。
既又奏調鎮武軍護陵寝,一日散千人,留都自是無患。
越四年,以老緻仕。
遂博學多智,長于用兵,然亦善逢迎。
帝将重建三殿,遂奏五河縣泗水中湧大杉一,此川澤效靈,為聖主鼎新助,帝大喜。
又進白兔,帝為遣官告廟。
由此益眷遇。
卒,贈太子太保,谥襄敏。
弟逢,字邦吉。
由進士為吏科給事中。
侍郎劉源清下吏,逢救之,并系,得釋。
進戶科左給事中。
偕同官谏南巡,下诏獄,谪永福典史。
終德安知府。
遂子材,自有傳。
唐順之,字應德,武進人。
祖貴,戶科給事中。
父寶,永州知府。
順之生有異廪。
稍長,洽貫群籍。
年三十二,舉嘉靖八年會試第一,改庶吉士。
座主張璁疾翰林,出諸吉士為他曹,獨欲留順之。
固辭,乃調兵部主事。
引疾歸。
久之,除吏部。
十二年秋,诏選朝官為翰林,乃改順之編修,校累朝實錄。
事将竣,複以疾告,璁持其疏不下。
有言順之欲遠璁者,璁發怒,拟旨以吏部主事罷歸,永不複叙。
至十八年選宮僚,乃起故官兼春坊右司谏。
與羅洪先、趙時春請朝太子,複削籍歸。
蔔築陽羨山中,讀書十餘年。
中外論薦,并報寝。
倭躏江南北。
趙文華出視師,疏薦順之。
起南京兵部主事。
父憂未終,不果出。
免喪,召為職方員外郎,進郎中。
出核薊鎮兵籍,還奏缺伍三萬有奇,見兵亦不任戰,因條上便宜九事。
總督王忬以下俱貶秩。
尋命往南畿、浙江視師,與胡宗憲協謀讨賊。
順之以禦賊上策,當截之海外,縱使登陸,則内地鹹受禍。
乃躬泛海,自江陰抵蛟門大洋,一晝夜行六七百裡。
從者鹹驚嘔,順之意氣自如。
倭泊崇明三沙,督舟師邀之海外。
斬馘一百二十,沉其舟十三。
擢太仆少卿。
宗憲言順之權輕,乃加右通政。
順之聞賊犯江北,急令總兵官盧镗拒三沙,自率副總兵劉顯馳援,與鳳陽巡撫李遂大破之姚家蕩。
賊窘,退巢廟灣。
順之薄之,殺傷相當。
遂欲列圍困賊,順之以為非計,麾兵薄其營,以火砲攻之,不能克。
三沙又屢告急,順之乃複援三沙,督镗、顯進擊,再失利。
順之憤,親躍馬布陣。
賊構高樓望官軍,見順之軍整,堅壁不出。
顯請退師,順之不可,持刀直前,去賊營百餘步。
镗、顯懼失利,固要順之還。
時盛暑,居海舟兩月,遂得疾,返太倉。
李遂改官南京,即擢順之右佥都禦史,代遂巡撫。
順之疾甚,以兵事棘,不敢辭。
渡江,賊已為遂等所滅。
淮、揚适大饑,條上海防善後九事。
三十九年春,汛期至。
力疾泛海,度焦山,至通州卒,年五十四。
訃聞,予祭葬。
故事:四品但賜祭。
順之以勞得賜葬雲。
順之于學無所不窺。
自天文、樂律、地理、兵法、弧矢、勾股、壬奇、禽乙,莫不究極原委。
盡取古今載籍,剖裂補綴,區分部居,為《左》、《右》、《文》、《武》、《儒》、《稗》六《編》傳于世,學者不能測其奧也。
為古文,洸洋纡折有大家風。
生平苦節自厲,辍扉為床,不飾礻因褥。
又聞良知說于王畿,閉戶兀坐,匝月忘寝,多所自得。
晚由文華薦,商出處于羅洪先。
洪先曰:“向已隸名仕籍,此身非我有,安得侔處士?”順之遂出,然聞望頗由此損。
崇祯中,追谥襄文。
子鶴徵,隆慶五年進士。
曆官太常卿。
亦以博學聞。
贊曰:硃纨欲嚴海禁,以絕盜源,其論甚正。
顧指斥士大夫,令不能堪,卒為所龁龉,憤惋以死。
氣質之為累,悲夫!當寇患孔熾,撲滅惟恐不盡,便宜行誅,自其職爾,而以為罪,則任法之過也。
張經功不賞,而以冤戮,稔倭毒而助之攻,東南塗炭數十年。
讒賊之罪,可勝誅哉!宗憲以奢黩蒙垢。
然令徐海、汪直之徒不死,贻患更未可知矣。
曹邦輔、任環戰功可紀,李遂、唐順之捍禦得宜。
而邦輔之平師尚诏,李遂之靖亂卒,其功尤著。
以其始終倭事,故并列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