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八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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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廟,禮官議不合。
書以目眚在告,上言:“母後谒廟,事出創聞,禮官實無所據,惟聖明裁酌。
且世廟既成,宜有肆赦之典,請盡還議禮遣戍諸臣。
所謂合萬國之歡心以祀先王,此天子大孝也。
”報聞。
書以議禮受帝知,倚為親臣。
初進《大禮集議》,加太子太保,尋以《獻帝實錄》成,進少保。
眷顧隆異,雖諸輔臣莫敢望。
而書得疾不能視事,屢疏乞休,舉羅欽順自代,帝辄慰留不允。
其後疾笃,請益力,诏加武英殿大學士,賜第京師,支俸如故。
甫聞命而卒。
贈太傅,谥文襄,任一子尚寶丞,異數也。
書遇事敢為,性頗偏愎。
初,長沙人李鑒為盜,知府宋卿論之死。
書方巡撫湖廣,發卿贓私,因劾卿故入鑒罪。
帝遣大臣按,不如書言。
而書時已得幸,乃命逮鑒入京再訊。
書遂言:“臣以議禮犯衆怒,故刑官率右卿而重鑒罪,請敕法司辨雪。
”及法司谳上無異詞,帝重違書意,特減鑒死遣戍。
其他庇陳洸,排費宏,率恣行私意,為時論所斥。
弟春、篆。
春由庶吉士授禦史,巡雲南。
以兄為都禦史,改翰林檢讨。
預修《武宗實錄》成,當進秩。
内閣費宏以春由他官入,與檢讨劉夔并拟按察佥事。
夔亦故禦史,以避兄侍郎龍改授者也。
書大怒,疏言:“故事,無纂修書成出為外任者。
”帝以書故留春,擢修撰,而夔亦留,擢編修。
書由是怨宏,數诋諆。
及書卒,帝念其議禮功,累進春翰林學士。
嘉靖十二年由禮部右侍郎改吏部。
诏舉堪翰林者,春欲召還故翰林楊惟聰、陳沂,尚書汪鋐不可,遂有隙。
後鋐有所推舉,不與春議,春怒诟鋐。
鋐讦春前附楊廷和排議禮諸臣,遂落職。
卒于家。
篆為戶科給事中。
黔國公沐昆劾按察使沈恩等,篆與同官李長私語昆奏多誣,長即劾昆。
武宗責長誣重臣,下诏獄。
詞連篆,并系治谪外,篆得夷陵判官。
世宗嗣位,複故官,未上卒。
予祭,贈光祿少卿。
霍韬,字渭先,南海人。
舉正德九年會試第一。
谒歸成婚,讀書西樵山,經史淹洽。
世宗踐阼,除職方主事。
楊廷和方柄政,韬上言:“閣臣職參機務,今止票拟,而裁決歸近習。
輔臣失參贊之權,近習起幹政之漸。
自今章奏,請召大臣面決施行,講官、台谏,班列左右,衆議而公駁之。
宰相得取善之名,内臣免招權之謗。
”因言錦衣不當典刑獄,東廠不當預朝議,撫按兵備官不當以軍功授秩廕,興府護衛軍不當盡取入京概授官職,禦史謝源、伍希儒赴難有功不當罷黜,平逆籓功自安慶、南昌外,不當濫叙。
帝嘉納之。
及“大禮”議起,禮部尚書毛澄力持考孝宗,韬私為《大禮議》駁之。
澄贻書相質難,韬三上書極辨其非。
已,知澄意不可回,其年十月上疏曰: 按廷議謂陛下宜以孝宗為父,興獻王為叔,别擇崇仁王子為獻王後,考之古禮則不合,質之聖賢之道則不通,揆之今日之事體則不順。
考《儀禮·喪服》章雲“斬衰為所後者”。
又雲“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是于所後者,蓋無稱為父母之說,而于本生父母又無改稱伯叔父母之雲也。
漢儒不明其義,謬為邪說曰“為人後者為之子”。
果如其言,則漢宣帝當為昭帝後矣。
然昭帝從祖也,宣帝從孫也,孫将謂祖為父,可乎?唐宣宗當為武宗後矣,然武宗侄也,宣宗叔也,叔反謂侄為父,可乎?吳諸樊兄弟四人以國相授受,蓋疊相為後矣,是兄弟自具高曾祖考也,而可乎?故曰考之古禮則不合也。
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所得私也。
宋人之告其君曰:“仁宗于宗室中特簡聖明,授以大業,陛下所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孫萬世相承,皆先帝之德。
”蓋謂仁宗以天下授英宗,宜舍本生父母而以仁宗為父母也。
臣以聖賢之道觀之,孟子言舜為天子,瞽瞍殺人,臯陶執之,舜則竊負而逃,是父母重而天下輕也。
若宋儒之說,則天下重而父母輕矣。
故曰求之聖賢之道則不通也。
武宗嗣孝宗曆十有六年,考宗非無嗣也。
今強欲陛下重為孝宗之嗣,何為也哉?夫陛下為孝宗子矣,誰為武宗子乎?孝宗有兩嗣子矣,武宗獨無嗣子,可乎?臣子于君父一也,既不忍孝宗之無嗣,獨忍武宗之無嗣乎?若曰武宗以兄,固得享弟之祀,則孝宗以伯,獨不得享侄之祀乎?既可越武宗直繼孝宗矣,獨不可并越孝宗直繼憲宗乎?武宗無嗣,無可如何矣。
孝宗有嗣,複強繼其嗣,而絕興獻之嗣,是于孝宗無所益,而于興獻不大有損乎?故曰揆之今日之事體則不順也。
然臣下之為此議也,其故有三:曰前代故事之拘也,曰不忘孝宗之德也,曰避迎合之嫌也。
今陛下既考孝宗矣,尊興獻王以帝号矣,則将如斯而已乎?臣竊謂帝王之相繼也,繼其統而已矣,固不屑屑于父子之稱也。
惟繼其統,則不惟孝宗之統不絕,即武宗之統亦不絕矣。
然則如之何而可乎?惟陛下于興獻王得正父子之稱,以不絕天性之恩。
于國母之迎,得正天子之母之禮。
複于昭聖太後、武宗皇後處之有其道,事之盡其誠,則于尊尊親親兩不悖矣。
帝得疏喜甚,迫群議不遽行。
而朝士鹹指目韬為邪說。
韬意不自得,尋謝病歸。
嘉靖三年,帝議尊崇所生益急,兩诏召韬。
韬辭疾不赴,馳疏言: 今日大禮之議,兩端而已。
曰崇正統之大義也,曰正天倫之大經也。
徒尊正統,其弊至于利天下而棄父母;徒重天倫,其弊至于小加大而卑逾尊。
故臣謂陛下宜稱孝宗曰皇伯考,獻帝曰皇考。
此天倫之當辨者也。
尊崇之議,則姑在所緩,此大統之當崇者也。
乃廷議欲陛下上考孝宗,又兼考獻帝,此漢人兩統之失也。
本原既差,則愈議愈失。
臣之愚慮,則願陛下預防未然之失,毋重将來之悔而已。
始陛下尊昭聖皇太後為母,雖于禮未合,然宮闱之内亦既相安。
今一旦改稱,大非人情所堪。
願陛下以臣等建議之情,上啟皇太後,必中心悅預無疑貳之隙。
萬一未喻,亦得歸罪臣等,加賜誅斥,然後委曲申請,務得其歡心。
陛下朝夕所以承迎其意,慰釋其憂者,亦無所不用其極,庶名分正而嫌隙消,天下萬世無所非議,此臣愚慮者一也。
昭聖之嫡嗣,武宗一人而已。
武宗無嗣,莊肅皇後之屬望已矣。
臣謂陛下之事昭聖,禮秩雖極尊崇,然其勢日輕;陛下之事聖母,尊稱雖或未至,然其勢日重。
故今
書以目眚在告,上言:“母後谒廟,事出創聞,禮官實無所據,惟聖明裁酌。
且世廟既成,宜有肆赦之典,請盡還議禮遣戍諸臣。
所謂合萬國之歡心以祀先王,此天子大孝也。
”報聞。
書以議禮受帝知,倚為親臣。
初進《大禮集議》,加太子太保,尋以《獻帝實錄》成,進少保。
眷顧隆異,雖諸輔臣莫敢望。
而書得疾不能視事,屢疏乞休,舉羅欽順自代,帝辄慰留不允。
其後疾笃,請益力,诏加武英殿大學士,賜第京師,支俸如故。
甫聞命而卒。
贈太傅,谥文襄,任一子尚寶丞,異數也。
書遇事敢為,性頗偏愎。
初,長沙人李鑒為盜,知府宋卿論之死。
書方巡撫湖廣,發卿贓私,因劾卿故入鑒罪。
帝遣大臣按,不如書言。
而書時已得幸,乃命逮鑒入京再訊。
書遂言:“臣以議禮犯衆怒,故刑官率右卿而重鑒罪,請敕法司辨雪。
”及法司谳上無異詞,帝重違書意,特減鑒死遣戍。
其他庇陳洸,排費宏,率恣行私意,為時論所斥。
弟春、篆。
春由庶吉士授禦史,巡雲南。
以兄為都禦史,改翰林檢讨。
預修《武宗實錄》成,當進秩。
内閣費宏以春由他官入,與檢讨劉夔并拟按察佥事。
夔亦故禦史,以避兄侍郎龍改授者也。
書大怒,疏言:“故事,無纂修書成出為外任者。
”帝以書故留春,擢修撰,而夔亦留,擢編修。
書由是怨宏,數诋諆。
及書卒,帝念其議禮功,累進春翰林學士。
嘉靖十二年由禮部右侍郎改吏部。
诏舉堪翰林者,春欲召還故翰林楊惟聰、陳沂,尚書汪鋐不可,遂有隙。
後鋐有所推舉,不與春議,春怒诟鋐。
鋐讦春前附楊廷和排議禮諸臣,遂落職。
卒于家。
篆為戶科給事中。
黔國公沐昆劾按察使沈恩等,篆與同官李長私語昆奏多誣,長即劾昆。
武宗責長誣重臣,下诏獄。
詞連篆,并系治谪外,篆得夷陵判官。
世宗嗣位,複故官,未上卒。
予祭,贈光祿少卿。
霍韬,字渭先,南海人。
舉正德九年會試第一。
谒歸成婚,讀書西樵山,經史淹洽。
世宗踐阼,除職方主事。
楊廷和方柄政,韬上言:“閣臣職參機務,今止票拟,而裁決歸近習。
輔臣失參贊之權,近習起幹政之漸。
自今章奏,請召大臣面決施行,講官、台谏,班列左右,衆議而公駁之。
宰相得取善之名,内臣免招權之謗。
”因言錦衣不當典刑獄,東廠不當預朝議,撫按兵備官不當以軍功授秩廕,興府護衛軍不當盡取入京概授官職,禦史謝源、伍希儒赴難有功不當罷黜,平逆籓功自安慶、南昌外,不當濫叙。
帝嘉納之。
及“大禮”議起,禮部尚書毛澄力持考孝宗,韬私為《大禮議》駁之。
澄贻書相質難,韬三上書極辨其非。
已,知澄意不可回,其年十月上疏曰: 按廷議謂陛下宜以孝宗為父,興獻王為叔,别擇崇仁王子為獻王後,考之古禮則不合,質之聖賢之道則不通,揆之今日之事體則不順。
考《儀禮·喪服》章雲“斬衰為所後者”。
又雲“為人後者,為其父母報”。
是于所後者,蓋無稱為父母之說,而于本生父母又無改稱伯叔父母之雲也。
漢儒不明其義,謬為邪說曰“為人後者為之子”。
果如其言,則漢宣帝當為昭帝後矣。
然昭帝從祖也,宣帝從孫也,孫将謂祖為父,可乎?唐宣宗當為武宗後矣,然武宗侄也,宣宗叔也,叔反謂侄為父,可乎?吳諸樊兄弟四人以國相授受,蓋疊相為後矣,是兄弟自具高曾祖考也,而可乎?故曰考之古禮則不合也。
天下者,天下之天下,非一人所得私也。
宋人之告其君曰:“仁宗于宗室中特簡聖明,授以大業,陛下所以負扆端冕,富有四海,子孫萬世相承,皆先帝之德。
”蓋謂仁宗以天下授英宗,宜舍本生父母而以仁宗為父母也。
臣以聖賢之道觀之,孟子言舜為天子,瞽瞍殺人,臯陶執之,舜則竊負而逃,是父母重而天下輕也。
若宋儒之說,則天下重而父母輕矣。
故曰求之聖賢之道則不通也。
武宗嗣孝宗曆十有六年,考宗非無嗣也。
今強欲陛下重為孝宗之嗣,何為也哉?夫陛下為孝宗子矣,誰為武宗子乎?孝宗有兩嗣子矣,武宗獨無嗣子,可乎?臣子于君父一也,既不忍孝宗之無嗣,獨忍武宗之無嗣乎?若曰武宗以兄,固得享弟之祀,則孝宗以伯,獨不得享侄之祀乎?既可越武宗直繼孝宗矣,獨不可并越孝宗直繼憲宗乎?武宗無嗣,無可如何矣。
孝宗有嗣,複強繼其嗣,而絕興獻之嗣,是于孝宗無所益,而于興獻不大有損乎?故曰揆之今日之事體則不順也。
然臣下之為此議也,其故有三:曰前代故事之拘也,曰不忘孝宗之德也,曰避迎合之嫌也。
今陛下既考孝宗矣,尊興獻王以帝号矣,則将如斯而已乎?臣竊謂帝王之相繼也,繼其統而已矣,固不屑屑于父子之稱也。
惟繼其統,則不惟孝宗之統不絕,即武宗之統亦不絕矣。
然則如之何而可乎?惟陛下于興獻王得正父子之稱,以不絕天性之恩。
于國母之迎,得正天子之母之禮。
複于昭聖太後、武宗皇後處之有其道,事之盡其誠,則于尊尊親親兩不悖矣。
帝得疏喜甚,迫群議不遽行。
而朝士鹹指目韬為邪說。
韬意不自得,尋謝病歸。
嘉靖三年,帝議尊崇所生益急,兩诏召韬。
韬辭疾不赴,馳疏言: 今日大禮之議,兩端而已。
曰崇正統之大義也,曰正天倫之大經也。
徒尊正統,其弊至于利天下而棄父母;徒重天倫,其弊至于小加大而卑逾尊。
故臣謂陛下宜稱孝宗曰皇伯考,獻帝曰皇考。
此天倫之當辨者也。
尊崇之議,則姑在所緩,此大統之當崇者也。
乃廷議欲陛下上考孝宗,又兼考獻帝,此漢人兩統之失也。
本原既差,則愈議愈失。
臣之愚慮,則願陛下預防未然之失,毋重将來之悔而已。
始陛下尊昭聖皇太後為母,雖于禮未合,然宮闱之内亦既相安。
今一旦改稱,大非人情所堪。
願陛下以臣等建議之情,上啟皇太後,必中心悅預無疑貳之隙。
萬一未喻,亦得歸罪臣等,加賜誅斥,然後委曲申請,務得其歡心。
陛下朝夕所以承迎其意,慰釋其憂者,亦無所不用其極,庶名分正而嫌隙消,天下萬世無所非議,此臣愚慮者一也。
昭聖之嫡嗣,武宗一人而已。
武宗無嗣,莊肅皇後之屬望已矣。
臣謂陛下之事昭聖,禮秩雖極尊崇,然其勢日輕;陛下之事聖母,尊稱雖或未至,然其勢日重。
故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