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七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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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歲給廪隸如制。
卒,子鈞奏請贈谥。
吏部侍郎桂萼等言,儲立身輔政,有幹公議,因錄上兩京言官彈章。
帝念先朝舊臣,特贈太師,谥文康。
先是,儲子次摅為錦衣百戶。
居家與富人楊端争民田,端殺田主,次摅遂滅端家二百餘人。
事發,武宗以儲故,僅發邊衛立功。
後還職,累冒功至廣東都指揮佥事。
蔣冕,字敬之,全州人。
兄昇,南京戶部尚書,以謹厚稱。
冕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弘治十三年,太子出閣,兼司經局校書。
正德中,累官吏部左侍郎,改掌詹事府,典诰敕,進禮部尚書,仍掌府事。
冕清謹有器識,雅負時望。
十一年命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
明年改武英殿,加太子太傅。
近幸冒邊功,大行升賞,冕及梁儲亦廕錦衣世千戶。
兩人力辭,乃改文廕。
帝之以“威武大将軍”行邊也,冕時病在告,疏谏曰:“陛下自損威重,下同臣子,倘所過諸王以大将軍禮見,陛下何辭責之?曩睿皇帝北征,六軍官屬近三十萬,猶且陷于土木。
今宿衛單弱,經行邊徼,甯不寒心?請治左右引導者罪。
”不報。
十四年扈帝南征還,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帝崩,與楊廷和協誅江彬。
世宗即位,議定策功,加伯爵,固辭。
改廕錦衣世指揮,又辭。
乃廕五品文職,仍進一階。
禦史張鵬疏評大臣賢否,請罷冕。
禦史趙永亨诋石珤不可掌铨衡。
冕、珤遂求去。
朝議不平,諸給事、禦史皆言其不可去。
帝乃命鴻胪谕留,再下優诏,始起視事。
嘉靖三年遣官織造江南,命冕草敕。
冕以江南被災,具疏請止,帝不從,敕亦久不進。
帝責其違慢,冕引罪而止。
“大禮”議起,冕固執為人後之說,與廷和等力争之。
帝始而婉谕,繼以谯讓,冕執議不回。
及廷和罷政,冕當國,帝愈欲尊崇所生。
逐禮部尚書汪俊以怵冕,而用席書代之,且召張璁、桂萼。
物情甚沸,冕乃抗疏極谏曰:“陛下嗣承丕基,固因倫序素定。
然非聖母昭聖皇太後懿旨與武宗皇帝遺诏,則将無所受命。
今既受命于武宗,自當為武宗之後。
特兄弟之名不容紊,故但兄武宗,考孝宗,母昭聖。
而于孝廟、武廟皆稱嗣皇帝,稱臣,稱禦名,以示繼統承祀之義。
今乃欲為本生父母立廟奉先殿側,臣雖至愚,斷斷知其不可。
自古人君嗣位謂之承祧踐阼,皆指宗祀而言。
《禮》為人後者惟大宗,以大宗尊之統也,亦主宗廟祭祀而言。
自漢至今,未有為本生父母立廟大内者。
漢宣帝為叔祖昭帝後,止立所生父廟于葬所。
光武中興,本非承統平帝,而止立四親廟于章陵。
宋英宗父濮安懿王,亦止即園立廟。
陛下先年有旨,立廟安陸,與前代适同,得其當矣。
豈可既奉大宗之祀,又兼奉小宗之祀?夫情既重于所生,義必不專于所後,将孝、武二廟之靈安所托乎!竊恐獻帝之靈亦将不能安,雖聖心亦自不能安也。
迩者複允汪俊之去,趣張璁、桂萼之來,人心益駭。
是日廷議建廟,天本晴明,忽變陰晦,至暮風雷大作。
天意如此,陛下可不思變計哉?”因力求去。
帝得疏不悅,猶以大臣故,優诏答之。
未幾,複請罷建廟之議,且乞體,疏中再以天變為言。
帝益不悅,遂令馳傳歸,給月廪、歲夫如制。
冕當正德之季,主昏政亂,持正不撓,有匡弼功。
世宗初,朝政雖新,而上下扞格彌甚,冕守之不移。
代廷和為首輔僅兩閱月,卒龃龉以去,論者謂有古大臣風。
《明倫大典》成,落職閑住,久之卒。
隆慶初複官,谥文定。
毛紀,字維之,掖縣人。
成化末,舉鄉試第一,登進士,選庶吉士。
弘治初,授檢讨,進修撰,充經筵講官,簡侍東宮講讀。
《會典》成,遷侍讀。
武宗立,改左谕德。
坐《會典》小誤,降侍讀。
《孝宗實錄》成,擢侍講學士,為講官。
正德五年進學士,遷戶部右侍郎。
十年,由吏部左侍郎拜禮部尚書。
烏思藏入貢,其使言有活佛能前知禍福。
帝遣中官劉允迎之。
攜錦衣官百三十,衛卒及私仆隸數千人,刍糧、舟車費以百萬計。
紀等上言:“自京師至烏思藏二萬餘裡,公私煩費,不可勝言。
且自四川雅州出境,過長河西行數月而後至。
無有郵驿、村市。
一切資費,取辦四川。
四川連歲用兵,流賊甫平,蠻寇複起。
困竭之餘,重加此累,恐生意外變。
”疏再上,内閣梁儲、靳貴、楊一清皆切谏,不報。
郊祀畢,請勤朝講,又以儲嗣未建,乞早定大計,亦不聽。
尋改理诰敕,掌詹事府。
十二年兼東閣大學士入預機務。
其秋加太子太保,改文淵閣。
帝南征,紀佐楊廷和居守。
駕旋,晉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世宗即位,錄定策功,加伯爵,再疏辭免。
嘉靖初,帝欲追尊興獻帝,閣臣執奏,忤旨。
三年,廷和、冕相繼去國。
紀為首輔,複執如初。
帝欲去本生之稱,紀與石珤合疏争之。
帝召見平台,委曲谕意,紀終不從。
朝臣伏阙哭争者,俱逮系,紀具疏乞原。
帝怒,傳旨責紀要結朋奸,背君報私。
紀乃上言曰:“曩蒙聖谕,國家政事商?隺可否,然後施行。
此誠内閣職業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
迩者大禮之議,平台召對,司禮傳谕,不知其幾似乎商?隺矣。
而皆斷自聖心,不蒙允納,何可否之有。
至于笞罰廷臣,動至數百,乃祖宗來所未有者,亦皆出自中旨,臣等不得與聞。
宣召徒勤,捍格如故。
慰留雖切,诘責随加。
臣雖有體國之心,不能自盡。
宋司馬光告神宗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于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官私非其人也。
臣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正,是徒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
’臣于陛下,敢舉以為告。
夫要結朋奸,背君報私,正
卒,子鈞奏請贈谥。
吏部侍郎桂萼等言,儲立身輔政,有幹公議,因錄上兩京言官彈章。
帝念先朝舊臣,特贈太師,谥文康。
先是,儲子次摅為錦衣百戶。
居家與富人楊端争民田,端殺田主,次摅遂滅端家二百餘人。
事發,武宗以儲故,僅發邊衛立功。
後還職,累冒功至廣東都指揮佥事。
蔣冕,字敬之,全州人。
兄昇,南京戶部尚書,以謹厚稱。
冕舉成化二十三年進士,選庶吉士,授編修。
弘治十三年,太子出閣,兼司經局校書。
正德中,累官吏部左侍郎,改掌詹事府,典诰敕,進禮部尚書,仍掌府事。
冕清謹有器識,雅負時望。
十一年命兼文淵閣大學士,預機務。
明年改武英殿,加太子太傅。
近幸冒邊功,大行升賞,冕及梁儲亦廕錦衣世千戶。
兩人力辭,乃改文廕。
帝之以“威武大将軍”行邊也,冕時病在告,疏谏曰:“陛下自損威重,下同臣子,倘所過諸王以大将軍禮見,陛下何辭責之?曩睿皇帝北征,六軍官屬近三十萬,猶且陷于土木。
今宿衛單弱,經行邊徼,甯不寒心?請治左右引導者罪。
”不報。
十四年扈帝南征還,加少傅兼太子太傅、戶部尚書、謹身殿大學士。
帝崩,與楊廷和協誅江彬。
世宗即位,議定策功,加伯爵,固辭。
改廕錦衣世指揮,又辭。
乃廕五品文職,仍進一階。
禦史張鵬疏評大臣賢否,請罷冕。
禦史趙永亨诋石珤不可掌铨衡。
冕、珤遂求去。
朝議不平,諸給事、禦史皆言其不可去。
帝乃命鴻胪谕留,再下優诏,始起視事。
嘉靖三年遣官織造江南,命冕草敕。
冕以江南被災,具疏請止,帝不從,敕亦久不進。
帝責其違慢,冕引罪而止。
“大禮”議起,冕固執為人後之說,與廷和等力争之。
帝始而婉谕,繼以谯讓,冕執議不回。
及廷和罷政,冕當國,帝愈欲尊崇所生。
逐禮部尚書汪俊以怵冕,而用席書代之,且召張璁、桂萼。
物情甚沸,冕乃抗疏極谏曰:“陛下嗣承丕基,固因倫序素定。
然非聖母昭聖皇太後懿旨與武宗皇帝遺诏,則将無所受命。
今既受命于武宗,自當為武宗之後。
特兄弟之名不容紊,故但兄武宗,考孝宗,母昭聖。
而于孝廟、武廟皆稱嗣皇帝,稱臣,稱禦名,以示繼統承祀之義。
今乃欲為本生父母立廟奉先殿側,臣雖至愚,斷斷知其不可。
自古人君嗣位謂之承祧踐阼,皆指宗祀而言。
《禮》為人後者惟大宗,以大宗尊之統也,亦主宗廟祭祀而言。
自漢至今,未有為本生父母立廟大内者。
漢宣帝為叔祖昭帝後,止立所生父廟于葬所。
光武中興,本非承統平帝,而止立四親廟于章陵。
宋英宗父濮安懿王,亦止即園立廟。
陛下先年有旨,立廟安陸,與前代适同,得其當矣。
豈可既奉大宗之祀,又兼奉小宗之祀?夫情既重于所生,義必不專于所後,将孝、武二廟之靈安所托乎!竊恐獻帝之靈亦将不能安,雖聖心亦自不能安也。
迩者複允汪俊之去,趣張璁、桂萼之來,人心益駭。
是日廷議建廟,天本晴明,忽變陰晦,至暮風雷大作。
天意如此,陛下可不思變計哉?”因力求去。
帝得疏不悅,猶以大臣故,優诏答之。
未幾,複請罷建廟之議,且乞體,疏中再以天變為言。
帝益不悅,遂令馳傳歸,給月廪、歲夫如制。
冕當正德之季,主昏政亂,持正不撓,有匡弼功。
世宗初,朝政雖新,而上下扞格彌甚,冕守之不移。
代廷和為首輔僅兩閱月,卒龃龉以去,論者謂有古大臣風。
《明倫大典》成,落職閑住,久之卒。
隆慶初複官,谥文定。
毛紀,字維之,掖縣人。
成化末,舉鄉試第一,登進士,選庶吉士。
弘治初,授檢讨,進修撰,充經筵講官,簡侍東宮講讀。
《會典》成,遷侍讀。
武宗立,改左谕德。
坐《會典》小誤,降侍讀。
《孝宗實錄》成,擢侍講學士,為講官。
正德五年進學士,遷戶部右侍郎。
十年,由吏部左侍郎拜禮部尚書。
烏思藏入貢,其使言有活佛能前知禍福。
帝遣中官劉允迎之。
攜錦衣官百三十,衛卒及私仆隸數千人,刍糧、舟車費以百萬計。
紀等上言:“自京師至烏思藏二萬餘裡,公私煩費,不可勝言。
且自四川雅州出境,過長河西行數月而後至。
無有郵驿、村市。
一切資費,取辦四川。
四川連歲用兵,流賊甫平,蠻寇複起。
困竭之餘,重加此累,恐生意外變。
”疏再上,内閣梁儲、靳貴、楊一清皆切谏,不報。
郊祀畢,請勤朝講,又以儲嗣未建,乞早定大計,亦不聽。
尋改理诰敕,掌詹事府。
十二年兼東閣大學士入預機務。
其秋加太子太保,改文淵閣。
帝南征,紀佐楊廷和居守。
駕旋,晉少保、戶部尚書、武英殿大學士。
世宗即位,錄定策功,加伯爵,再疏辭免。
嘉靖初,帝欲追尊興獻帝,閣臣執奏,忤旨。
三年,廷和、冕相繼去國。
紀為首輔,複執如初。
帝欲去本生之稱,紀與石珤合疏争之。
帝召見平台,委曲谕意,紀終不從。
朝臣伏阙哭争者,俱逮系,紀具疏乞原。
帝怒,傳旨責紀要結朋奸,背君報私。
紀乃上言曰:“曩蒙聖谕,國家政事商?隺可否,然後施行。
此誠内閣職業也,臣愚不能仰副明命。
迩者大禮之議,平台召對,司禮傳谕,不知其幾似乎商?隺矣。
而皆斷自聖心,不蒙允納,何可否之有。
至于笞罰廷臣,動至數百,乃祖宗來所未有者,亦皆出自中旨,臣等不得與聞。
宣召徒勤,捍格如故。
慰留雖切,诘責随加。
臣雖有體國之心,不能自盡。
宋司馬光告神宗曰:‘陛下所以用臣,蓋察其狂直,庶有補于國家,若徒以祿位榮之而不取其言,是以官私非其人也。
臣以祿位自榮,而不能救正,是徒盜竊名器以私其身也。
’臣于陛下,敢舉以為告。
夫要結朋奸,背君報私,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