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上 萬章章句下(凡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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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食六人。

    下農夫食五人。

    ”鄭氏以謂農夫皆受田于公,田肥瘠有五等,收入不同。

    其說是矣。

    然孟子言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中食七人,中次食六人,下食五人。

    凡三等,又與此異。

    蓋以《周禮》以一易、再易、不易之地言之,所以有三等。

    《孟子》、《王制》論所入食人之衆寡,此所以有五等也。

    《周禮》上地家七人,而孟子言上地、上農夫食九人,上次食八人者,蓋上農夫足以食九人,而其家七人者,亦得以受之,此民所以有馀财。

    自七人以下,則不得以受上地矣。

    先王之制祿,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則庶人在官者與下士同祿。

    其多寡之數,一視五等農夫為差,而班祿亦不外此。

     萬章問曰:“敢問友?”(問朋友之道也。

    )孟子曰:“不挾長,不挾貴,不挾兄弟而友。

    友也者,友其德也,不可以有挾也。

    (長,年長。

    貴,貴勢。

    兄弟,兄弟有富貴者。

    不挾是乃為友,謂相友以德也。

    )孟獻子,百乘之家也,有友五人焉: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予忘之矣。

    獻子之與此五人者友也,無獻子之家者也。

    此五人者亦有獻子之家,則不與之友矣。

    (獻子,魯卿,孟氏也,有百乘之賦。

    樂正裘、牧仲其五人者,皆賢人無位者也。

    此五人者,自有獻子之家富貴,而複有德,不肯與獻子友也。

    獻子以其富貴下此五人,五人屈禮而就之也。

    )非惟百乘之家為然也,雖小國之君亦有之。

    費惠公曰:‘吾于子思則師之矣,吾于顔般則友之矣。

    王順、長息,則事我者也。

    ’(小國之君,若費惠公者也。

    王順、長息,德不能見師友,故曰事我者也。

    )非惟小國之君為然也,雖大國之君亦有之。

    晉平公于亥唐也,入雲則入,坐雲則坐,食雲則食。

    雖蔬食菜羹,未嘗不飽,蓋不敢不飽也。

    然終于此而已矣。

    (大國之君,如晉平公者也。

    亥唐,晉賢人也,隐居陋巷,晉平公常往造之,亥唐言入,平公乃入,言坐乃坐,言食乃食也。

    蔬食,粝食也。

    不敢不飽,敬賢也。

    終于此,平公但以此禮下之而已。

    )弗與共天位也,弗與治天職也,弗與食天祿也。

    士之尊賢者也,非王公尊賢也。

    (位、職、祿,皆天之所以授賢者,而平公不與亥唐共之,而但卑身下之,是乃匹夫尊賢者之禮耳。

    王公尊賢,當與共天職矣。

    )舜尚見帝,帝館甥于貳室,亦飨舜,疊為賓主,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尚,上也。

    舜在畎畝之時,堯友禮之。

    舜上見堯,堯舍之于貳室。

    貳室,副宮也。

    堯亦就享舜之所設,更疊為賓主。

    禮謂妻父曰外舅,謂我舅者吾謂之甥。

    堯以女妻舜,故謂舜甥。

    卒與之天位,是天子而友匹夫也。

    )用下敬上謂之貴貴,用上敬下謂之尊賢,貴貴尊賢其義一也。

    ”(下敬上,臣恭于君也;上敬下,君禮于臣也:皆禮所尚,故雲其義一也。

    ”) [疏]“萬章問曰”至“其義一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匹夫友賢,下之以德,王公友賢,授之以爵,大聖之行,千載為法者也。

    “萬章問曰:敢問友”者,是萬章問孟子為朋友之道如何也。

    “孟子曰”至“挾也”,孟子答之,以謂不挾戴年長,又不挾戴其貴勢,抑又不挾戴其兄弟有富貴者,而友朋友也,是友其德也,以其不可以有挾戴其勢而友之也。

    “孟獻子,百乘之家也”至“其義一也”,孟子又言孟獻子,魯卿,是有兵車百乘之家者也,有友五人焉,其二人曰樂正裘、牧仲,其三人則我忘其姓名矣。

    夫獻子之與此五人者,是友也,以此五人無獻子之家富貴也。

    此五人如亦有獻子之家富貴,則不與獻子為之友矣。

    無他,以其兩貴不能以相下故也。

    獻子與之為友,則以貴下賤故也,所謂好人之善而忘己之勢者也。

    今五人與獻子為友者,亦所謂樂己之道而忘人之勢者也。

    非惟百乘之家為然也,雖為小國之君亦有如是也。

    費惠公乃小國之君也,嘗雲我于子思則師事之矣,我于顔般則友之矣,王順、長息,則不足為之師友,但事我者也。

    非惟小國之君為如是也,雖大國之君亦有如是矣。

    晉平公者乃大國之君也,嘗往于亥唐之家,亥唐言入則入其門,言坐則坐,言食則食,雖蔬食菜羹之薄,亦未嘗不飽也,蓋為不敢不飽也。

    然終于此以禮下之而已矣,而平公弗能與之共天位也,又弗能與之治天職也,抑又不與食其天祿也。

    且職、位、祿皆雲天者,蓋此三者皆天之所以授于人也。

    故雲國君之位必曰天位,雲職必曰天職,雲祿則曰天祿耳。

    言平公以身禮之,是士者之尊賢矣,非所謂王公大人尊賢者也,以其王公大人尊賢,則當與共天位也,不當以身禮下之也。

    夫舜于往日上見于堯帝,堯乃館舍之于副宮,堯亦就副宮而飨舜所設,更為之賓主,然卒禅其天位,此天子之友其匹夫也。

    雲匹夫者,蓋舜本則耕于曆山,但側微之賤者也,故雲匹夫。

    雲甥者,蓋堯為舜之外舅,堯所以謂舜為甥也。

    且用下敬上,如舜之上見于堯,故欽堯為友,是謂貴其貴;用上敬下,如堯館于貳室,故欽舜而與之為友,是謂尊其賢。

    貴貴尊賢,禮皆所尚,故曰其義則一而無二也。

    蓋獻子有五人者,《左傳》趙簡子雲“魯孟獻子有鬥臣五人”,豈謂此五人者乎?然亦名字則未之詳。

    ○注“妻父曰外舅”,○正義曰:此蓋案《禮記》而雲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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