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十三上 盡心章句上(凡四十五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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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徐廣曰:朋或作崩,常愧恥不若黃帝之為人,後齊桓得之,輔佐桓公,四十一年卒。

    顔淵慕虞舜。

    案《經》雲:“顔淵曰:‘舜何人也?予何人也?有為者亦若是。

    ’”孔子所以曰:“回也其庶乎屢空。

    ”是其歎也。

    趙注所以引而為解文。

     孟子曰:“古之賢王好善而忘勢。

    (樂善而自卑,若高宗得傅說而禀命。

    )古之賢士何獨不然?樂其道而忘人之勢。

    (何獨不然,何獨不有所樂有所忘也。

    樂道守志,若許由洗耳,可謂忘人之勢矣。

    )故王公不緻敬盡禮,則不得亟見之。

    見且由不得亟,而況得而臣之乎?”(亟,數也。

    若伯夷非其君不事,伊尹樂堯、舜之道,不緻敬盡禮,而數見之乎?作者七人,隐各有方,豈可得而臣之。

    ) [疏]“孟子”至“之乎”。

    ○正義曰:此章指言王公尊賢,以貴下賤之義也;樂道忘勢,不以富貴動心之分也。

    各崇所尚,則義不虧矣。

    “孟子曰”至“而況得而臣之者乎”,孟子曰古之賢者之君,好人之善而忘己之勢,古之為賢士者亦然,以其能樂己之樂而忘人之貴勢也。

    如此,故有王公大人不緻其敬而盡其禮,則不得數數見其賢者。

    然而見之且猶尚以為不可,而況得臣之而卑下者乎?○注“高宗得傅說而禀命”。

    ○正義曰:案《尚書·說命篇》雲高宗夢得說,使百工營求諸野,得諸傅岩,爰立作相。

    王置諸其左右,曰臣下罔有禀命。

    孔安國《傳》雲:“名說。

    禀,受也。

    令,命也。

    ”○注“經許由洗耳,可謂忘人之勢”。

    正義曰:案《高士傳》雲:“許由,颍川人也,隐箕山。

    堯聞之,躬聘為九州長。

    由不赴,遂洗耳于河。

    巢父見之,曰:‘吾欲飲牛,污吾牛口。

    ’于是牽牛上流飲之。

    由大慚而隐。

    ”是也。

    ○注“亟數也”至“作者七人”。

    ○正義曰:雲伯夷、伊尹者,此蓋本孟子之正文也,已說之詳矣。

    雲“作者七人”者,案《論語》之文也。

    七人,包注雲凡七人,長沮、桀溺、丈人、石門、荷蒉、儀封人、楚狂接輿是也。

    王弼雲七人,伯夷、叔齊、虞仲、夷逸、朱張、柳下惠、少連,是此七人者也。

     孟子謂宋句踐曰:“子好遊乎?吾語子遊,人知之亦嚣嚣,人不知亦嚣嚣。

    ”(宋,姓也;句踐,名也。

    好以道德遊,欲行其道者。

    嚣嚣,自得無欲之貌也。

    )曰:“何如斯可以嚣嚣矣?”(句踐問何執守可嚣嚣也。

    )曰:“尊德樂義,則可以嚣嚣矣。

    ”(尊,貴也。

    孟子曰:能貴德而履之,樂義而行之,則可以嚣嚣無欲矣。

    )故士窮不失義,達不離道。

    窮不失義,故士得己焉。

    達不離道,故民不失望焉。

    (窮不失義,不為不義而苟得,故得己之本性也。

    達不離道,思利民之道,故民不失其望也。

    )古之人得志,澤加于民;不得志,?身見于世。

    窮則獨善其身,達則兼善天下。

    (古之人得志君國,則德澤加于民人。

    不得志,謂賢者不遭遇也,見,立也,獨治其身以立于世間,不失其操也,是故獨善其身。

    達謂得行其道,故能兼善天下也。

    ) [疏]“孟子”至“天下”。

    ○正義曰:此章指言内定常滿,嚣嚣無憂,可出可處,故雲以遊,?身立世,賤不失道,達善天下,乃用其寶。

    句踐好遊,未得其要,孟子言之,然後乃喻。

    “孟子謂宋句踐曰”至“嚣嚣”,宋句踐,宋人,姓宋名句踐。

    孟子謂句踐曰:子好逸遊乎?我今語以教子之遊也,言人之知己,亦但嚣嚣然自得;人不知己,亦但嚣嚣然而自得。

    “曰何如斯可以嚣嚣矣”,句踐問之,曰當何如此可以嚣嚣然自得矣。

    “曰尊德樂義”至“達則兼善天下”。

    孟子又與之曰:尊貴其德,所樂以義,以此則可以嚣嚣自得矣。

    蓋德有所得于内,義有所不為于外。

    既所貴在德,而盡性于内;所樂在義,而窮理于外:是以樂天知命,故人知不知,斯嚣嚣然自得矣。

    如此,故士窮而在下,則不失義,而不為苟得;達而在上,則不離道,而常思利民。

    窮不失義而不為苟得,故得己之本性;達不離道而常思利民,故民不失其所望。

    是以古之人得志遭遇其時,則布恩澤而加被于民;不得志,則?治其身以立于世間。

    是其窮則獨善身,達則得行其道而兼善天下也。

    言古之人以是者,如顔子之徒窮而不得志,則不改其樂而獨善其身,伊尹之徒得志而澤加于民也。

     孟子曰:“待文王而後興者,凡民也。

    若夫豪傑之士,雖無文王猶興。

    ”(凡民,無自知者也,故由文王之大化,乃能自興起以趨善道。

    若夫豪傑之才知千萬于凡人者,雖不遭文王,猶能自起以善守其身,正其行,不陷溺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小人待化,乃不邪僻;君子特立,不為俗移,故謂豪傑自興也。

    孟子言必待文王之化而乃能興起以從善道者,凡民也,以其無自知者也。

    若夫才有過于千萬人之豪傑者,雖不遭遇文王之化,猶能自興起以從善而正立其身也已。

     孟子曰:“附之以韓、魏之家,如其自視??然,則過人遠矣。

    ”(附,益也。

    韓、魏,晉六卿之富者也。

    言人既自有家,複益以韓、魏百乘之家,其富貴已美矣。

    而其人??然不足,自知仁義之道不足也,此則過人甚遠矣。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人情富盛,莫不驕矜,若能??然,謂不如人,非但免過,卓絕乎凡也。

    孟子言人自有富,複附益以韓、魏晉六卿百乘之家富而貴之,如其自視己于仁義之道??然不足,則超絕有過乎衆人遠矣。

    ○注“韓、魏,晉六卿百乘之家”。

    正義曰:已說于《梁惠》首篇。

     孟子曰:“以佚道使民,雖勞不怨。

    (謂教民趨農,役有常時,不使失業,當其雖勞,後獲其利,則佚矣,若“亟其乘屋”之類也,故曰不怨。

    )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

    ”(謂殺大辟之罪者,以坐殺人故也。

    殺此罪人者,其意欲生民也。

    故雖伏罪而死,不怨殺者,) [疏]“孟子”至“殺者”。

    ○正義曰:此章指言勞人欲以佚之,殺人欲以生之,則民不怨ゥ也。

    孟子言國君如使民趨于農耕,是以佚道使民,是農耕時雖為勞,然後有所獲稼,則又有以佚樂矣。

    如是則何怨恨其勞乎?故曰:“以佚道使民,雖勞不怨。

    ”又言國君殺戮其罪人者,以其恐有害于民,故殺之,而意有在于欲生其民也,是則罪人被殺,雖死且不怨恨殺者也。

    故曰:“以生道殺民,雖死不怨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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