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上 離婁章句下(凡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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湯執中,立賢無方。

    (執中正之道,惟賢速立之,不問其從何方來。

    舉伊尹以為相也。

    )文王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

    (視民如傷者,雍容不動擾也。

    望道而未至,殷錄未盡,尚有賢臣,道未得至,故望而不緻誅于纣也。

    )武王不洩迩,不忘遠。

    (洩,狎。

    迩,近也。

    不洩狎近賢,不遺忘遠善。

    近,謂朝臣。

    遠,謂諸侯也。

    )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繼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三王,三代之王也。

    四事,禹、湯、文、武所行之事也。

    不合,己行有不合也。

    仰而思之,參諸天也。

    坐以待旦,言欲急施之也。

    ) [疏]“孟子曰”至“坐以待旦”。

    ○正義曰:此章指言周公能思三王之道,以輔成王,太平之隆,禮樂之備,蓋由此也。

    “孟子曰:禹惡旨酒而好善言”,孟子言禹王惡疾其美酒,而樂好人之善言,以其酒甘而易溺,常情之所嗜者也,故禹王所以惡之。

    蓋儀狄造酒,禹王飲而甘之,遂疏儀狄是也。

    善言談而難人,常情之所厭者也,故禹王所以好之耳。

    蓋聞臯陶昌言,禹受而拜之是也。

    “湯執中,立賢無方”,孟子言湯王執大中至正之道,使其賢者、智者得以俯而就,而不為狂者,愚者、不肖者得以?而及,而不為狷者矣。

    未嘗立驕伉崖異絕俗之道,而使人不可得而至也。

    所謂中道而立,能者從之,是其旨欤。

    《尚書》雲“湯懋昭大德,建中于民”,是其事矣。

    立其賢,則不以一方任之,但随其才而用之,以其人之材,固有長短小大,不可概以取之矣。

    《書》雲“佑賢輔德,顯忠遂良”,是其事矣。

    總以湯言之,則所謂常善救人,故無棄人,常善用人,故無遺賢,是其旨欤。

    “文王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孟子言文王常有恤民之心,故視下民常若有所傷,而不敢以橫役而擾動之也。

    《尚書》曰“文王不敢侮鳏寡”,又曰“懷保小民”,是其事矣。

    蓋以望商之有賢,道未得至,故不敢誅于纣也,故曰未之見也。

    “武王不洩迩,不忘遠”者,孟子言武王于在迩之臣,則常欽之而不洩狎;在遠之臣,則常愛之而不遺忘:是所謂不洩迩,不忘遠也。

    非特臣也,雖遠迩之民,亦如是。

    《尚書》雲“武王不寶遠物,則遠人格,所寶惟賢,則遠人安”,又曰“華夏蠻貊,罔不率俾”,是其事矣。

    “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至“坐以待旦”者,孟子言周公輔相成王,常思念兼此三王而施行此四事,以為功業矣。

    三王即禹、湯、文武之三代王也。

    然以孟子則曰三王者,蓋文、武明父子也。

    言其父,則子不待言而在其中,故但雲三王四事者,即惡旨酒好善言、湯執中立賢無方、與視民如傷望道而未之見、不洩迩不忘遠,是四事也。

    然以孟子于事則雲四,蓋父子所為有不同,所以别言之也。

    言周公施為,其有不合于此三王四事,則常仰望而思索之,必夜以繼日,而未嘗敢忘去之也;及幸而思索,得合于此三王之四事,則(又鳥)鳴而起,坐以守待其旦明而施行之耳。

    是其急于有行,如恐失之謂也。

    ○注“三王三代之王也”。

    ○正義曰:禹,夏之代始王也;湯,殷之代始王也;文、武,周之代始王也:是為三代之王也。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而《詩》亡,《詩》亡然後《春秋》作。

    (王者謂聖王也。

    太平道衰,王迹止熄,頌聲不作,故《詩》亡。

    《春秋》撥亂,作于衰世也。

    )晉之《乘》,楚之《?杌》,魯之《春秋》,一也。

    ‘其事則齊桓、晉文,其文則史。

    ’孔子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此三大國史記之異名。

    “乘”者,興于田賦乘馬之事,因以為名;“?杌”者,へ兇之類,興于記惡之戒,因以為名;“春秋”,以二始舉四時,記萬事之名。

    其事,則五霸所理也,桓、文,五霸之盛者,故舉之。

    其文,史記之文也。

    孔子自謂竊取之,以為素王也。

    孔子人臣,不受君命,私作之,故言竊,亦聖人之謙辭爾。

    ) [疏]“孟子曰”至“竊取之矣”。

    ○正義曰:此章指言《詩》可以言,詠頌太平,時無所詠,《春秋》乃興,假史記之文,孔子正之,以匡邪也。

    “孟子曰:王者之迹熄”至“丘竊取之矣”者,孟子言自周之王者風化之迹熄滅而《詩》亡,歌詠于是乎衰亡,歌詠既以衰亡,然後《春秋》褒貶之書于是乎作。

    《春秋》其名有三,自晉國所記言之,則謂之《乘》,以其所載以田賦乘馬之事,故以因名為《乘》也;自楚國所記而言之,則謂之《?杌》,以其所載以記へ兇之惡,故以因名為《?杌》也;魯以編年,舉四時,記為事之名,故以因名為《春秋》也。

    凡此雖曰異其名,然究其實則一也。

    蓋王者迹熄,則所存者但霸者之迹而已。

    言其霸,則齊桓、晉文為五霸之盛者。

    故其所載之文,則魯史之文。

    而孔子自言之曰:其《春秋》之義,則丘私竊取之矣。

    蓋《春秋》以義斷之,則賞罰之意于是乎在,是天子之事也,故曰其義則丘竊取之矣。

    竊取之者,不敢顯述也,故以賞罰之意寓之褒貶,而褒貶之意則寓于一言耳。

    ○注雲“乘為乘馬之事,?杌為へ兇之類”。

    ○正義曰:乘馬之事已詳,故不再述。

    雲“?杌へ兇”者,案文公十八年《左傳》所謂渾敦、窮奇、?杌、饕餮四兇,其言“?杌”,乃曰颛顼氏有不才子,不可教訓,告之則頑,舍之則へ,天下之民,謂之“?杌”。

    杜預雲:“?杌,へ兇無疇匹之貌也。

    ” 孟子曰:“君子之澤,五世而斬。

    小人之澤,五世而斬。

    予未得為孔子徒也,予私淑諸人也。

    ”(澤者,滋潤之澤。

    大德大兇,流及後世,自高祖至玄孫,善惡之氣乃斷,故曰五世而斬。

    予,我也。

    我未得為孔子門徒也。

    淑,善也。

    我私善之于賢人耳,蓋恨其不得學于大聖人也。

    ) [疏]“孟子”至“諸人也”。

    ○正義曰:此章指言五世一體,上下通流,君子小人,斬各有時,企以高山,跌以陷污,是以君子恨不及乎仲尼也。

    孟子恨以不及仲尼也。

    “孟子曰:居子之澤”至“予私淑諸人也”者,孟子言君子小人雖有賢、不肖之異,然自禮服而推之,則馀澤之所及,但皆五世而斷耳,以其親屬替之者焉。

    惟孔子有道德之澤,流于無窮,雖萬世亦莫不尊親者矣。

    孟子所言我未得為孔子徒黨者矣,我但私有所善于己,未有善諸人人也。

    蓋孟子學孔子者也,然必于此乃言予未得為孔子徒者,蓋亦公孫醜問“夫子既聖矣乎”、則曰“夫聖孔子不居”之意也。

    孟子之志,又可知矣。

    斬,斷也。

    淑,善也。

    ○注雲“自高祖至于玄孫”。

    ○正義曰:自高祖至玄孫者,凡有九等,高祖、曾祖、祖父、己身、子、孫、曾孫、玄孫是也。

    今注乃以此證五世而斬者,據己身而推之,則上自高祖,至玄孫,是為無服者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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