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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壯五千名者為萬戶,五百名者為千戶,一百名者為百戶,降宣敕牌面與之,命置司于泗州天長縣。

     興元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五年十二月置。

     江州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六年九月奏準,宣慰使都元帥廷授,佐貳僚屬,命江西行省平章政事道童、火你赤承制署之。

     河南宣慰司。

    至正十九年十月,罷洛一陽一招讨軍民萬戶府,置宣慰司,以張俊為宣慰使。

     東路都蒙古軍都元帥府,至正八年正月置。

     分元帥府。

    至正八年十二月,以福建盜起,诏汀、漳二州立分元帥府,以讨捕之。

    十一月,命買列的開分元帥府于沂州,以鎮禦東海群盜。

    十一年正月,湖南寶慶路置分元帥府,又置寶武分元帥府。

    三月,置山東分元帥府于登州,提調登、萊、甯海三州三十六處海口事。

    十二年二月,置安東、安豐二處分元帥府。

     水軍元帥府。

    至正二十六年二月,置河淮水軍元帥府于孟津縣。

     紹熙軍民宣撫司。

    至元四年,因監察禦史言:“四川在宋時,有紹熙一府,統六州、二十縣、一百五十二鎮。

    近年雍、梁、淮甸人民,見彼中田疇廣闊,開墾成業者,凡二十餘萬戶。

    ”省部議定,遂奏準置紹熙等處軍民宣撫司。

    正官六員,宣撫使、同知、副使各二員。

    首領官三員,經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員。

    司獄一員,蒙古、儒學教授各一員,令史八人,譯吏、知印、怯裡馬赤各一人,奏差四人。

    所隸資、普、昌、隆下州四處,盤石、内江、安嶽、昌元、貴平下縣五處,巡檢司一十三處,各設官如制。

    又置都總使司,命禦史大夫脫脫兼都總使,治書侍禦史吉當普為副都總使。

    至元六年十一月,中書又因台臣言裁減冗官事,遂罷紹熙軍民宣撫司。

     永順宣撫司。

    至正十一年四月,改升永順安一撫司為宣撫司。

     平緬宣撫司。

    至正十五年八月,以雲南死可伐等降,令其子莽三入貢方物,乃置平緬宣撫司以羁縻之。

     忠孝軍民安一撫司。

    至正十一年七月,革罷四川省所轄大奴管勾等洞長官司,立忠孝軍民府。

    至十五年四月,诏改為忠孝軍民安一撫司。

     忠義軍民安一撫司。

    至正十五年四月,罷四川羊母甲洞、臭南王洞長官司,置忠義軍民安一撫司。

    又罷盤順府,置盤順軍民安一撫司。

     宣化鎮南五路軍民府。

    至正十五年四月,命于四川置立提調軍民鎮撫所、蠻夷軍民千戶所。

     一團一練安一撫勸農使司。

    至正十八年九月,置奉元延安等處一團一練安一撫勸農使司于耀州,鞏昌等處一團一練安一撫勸農使司于邠州,以行省丞相朵朵、行台大夫完者帖木兒領之,各設參謀一人。

    每道置使二人,同知、副使各二人,檢督六人,經曆、知事、照磨各一人。

     防禦使。

    至正十七年正月,準山東分省咨,一團一結義兵,每州添設州判一員,每縣添設主簿一員,诏有司正官俱兼防禦使事,聽宣慰使司節制。

     屯田使司。

    至正十五年十二月,置軍民屯田使司于沛縣,正三品。

     屯田打捕總管府。

    至元四年五月,升兩淮屯田打捕總管府為正三品。

     黎兵萬戶府。

    元統二年十月,湖廣行省咨:“海南僻在極邊,南接占城,西鄰交趾,環海四千餘裡,中盤百洞,黎、獠雜居,宜立萬戶府以鎮之。

    ”中書省奏準,依廣西屯田萬戶府例,置黎兵萬戶府。

    萬戶三員,正三品。

    千戶所一十三處,正五品。

    每所領百戶所八處,正七品。

     水軍萬戶府。

    至正十三年十月,置水軍都萬戶府于昆山州,以浙東宣慰使納麟哈剌為正萬戶,宣慰使董抟霄為副萬戶。

    十四年二月,立鎮江水軍萬戶府,命江浙行省右丞佛家闾領之。

    十五年十月,置水軍萬戶府于黃河小清口。

     義兵萬戶府。

    至正十四年二月,诏河南、淮南兩省并立義兵萬戶府。

    五月,置南一陽一、鄧州等處一毛一胡蘆義兵萬戶府,募土人為軍,免其差役,令讨賊自效。

    先是,鄉人自相一團一結,号一毛一胡蘆,故因以名之。

    十五年四月,置汴梁等處義兵萬戶府。

    十二月,置忠義、忠勤萬戶府于宿州及武安州。

     招讨軍民萬戶府。

    至正二十年,以鞏縣為招讨軍民萬戶府。

    二十六年三月,置嵩州軍民招讨萬戶府。

     義兵千戶所。

    至正十年七月中書奏準,于廣西平樂等古城竹山院、桑江隘、尊化鄉、剌場嶺,湖南道州路、武岡路、湖北靖州路等處,置義兵千戶所,每所置千戶一員、彈壓一員、百戶十員。

    仍于義兵内推選才勇功能,充千戶、彈壓、百戶之職。

    首領官、都目各一員,于本省都吏目選内注授,并從本道帥府節制。

    湖南道州二處千戶所,于帥府分司處設立,本司調遣。

    湖北靖州一處,從本省摽撥鎮守調遣。

    總定九十六員,給降宣敕牌面印信。

    十三年十一月,立義兵千戶水軍千戶所于江西。

     奉使宣撫。

    至正五年十月,遣官分道奉使宣撫,布宣德意,詢民疾苦,疏滌冤滞,蠲除煩苛,體察官吏賢否,明加黜陟。

    有罪者,四品以上停職申請,五品以下就便處決,民間一切興利除害之事,悉聽舉行。

    其餘必合上聞者,條具入告。

    兩浙江東道,以江西行省左丞忽都不丁、吏部尚書何執禮為之,宣政院都事吳密為首領官。

    江西福建道,以雲南行省右丞散散、将作院使王士弘為之,國子典簿孟昉為首領官。

    江南湖廣道,以大都路達魯花赤拔實、江浙參政秦從德為之,留守司都事月忽難為首領官。

    海北廣東道,以平江路達魯花赤左答納失理、都水使賈惟貞為之,都水照磨楊文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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