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一下 百官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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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曆二員,都事、知事、照磨各一員,令史八人,譯史二人,宣使八人。

    至元二年五月,西番寇起,置行宣政院,以也先帖木兒為院使往讨之。

    至正二年,江浙行宣政院設崇教所,拟行中書省理問官,秩四品,以理僧民之事。

     河南山東都水監。

    至正六年五月,以連年河決為患,置都水監,以專疏塞之任。

     行都水監。

    至正八年二月,河水為患,诏于濟甯郓城立行都水監。

    九年,又立山東河南等處行都水監。

    十一年十二月,立河防提舉司,隸行都水監,掌巡視河道,從五品。

    十二年正月,行都水監添設判官二員。

    十六年正月,又添設少監、監丞、知事各一員。

     都水庸田使司。

    至元二年正月,置都水庸田使司于平江,既而罷之。

    至五年,複立。

    至正十二年,因海運不通,京師阙食,诏河南窪下水泊之地,置屯田八處,于汴梁添都水庸田使司,正三品,掌種植稻田之事。

    庸田使二員,副使二員,佥事二員。

    首領官:經曆、知事、照磨各一員,司吏十二人,譯史二人。

     都總制庸田使司。

    至正十年,置河南江北等處都總制庸田使司,定置都總制庸田使二員,從二品;副使二員,從三品;佥司六員,從四品。

    首領官:經曆二員,從六品;都事二員,從七品;照磨兼管勾承發架閣一員,從八品;蒙古必BX赤、回回令使、怯裡馬赤、知印鎊一人,令史十八人,宣使十八人,壕寨十八人,典吏四人。

    其屬官,則有軍民屯田總管府,凡五處,置達魯花赤各一員,從三品;總管各一員,正五品;同知各一員,正六品;府判各一員,從七品。

    首領官:經曆各一員,從八品;知事各一員,從九品;提控案牍兼管勾承發架閣各一員,蒙古譯史各一人,司吏各六人,典吏各二人。

    又有農政司,置農政一員,正五品;農丞一員,正六品;提控一員,司吏二人。

    又有豐盈庫,置提領一員,正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員,正九品。

     分司農司。

    至正十三年正月,命中書右丞悟良哈台、左丞烏古孫良桢兼大司農卿,給分司農司印。

    西自西山,南至保定、河間,北至檀、順州,東至遷民鎮,凡系官地,及元管各處屯田,悉從分司農司立法募民佃種之。

     大兵農司。

    至正十五年,诏有水田去處,置大兵農司,招誘夫丁,有事則乘機招讨,無事則栽植播種。

    所置司之處,曰保定等處大兵農使司、河間等處大兵農使司、武清等處大兵農使司、景薊等處大兵農使司。

    其屬,有兵農千戶所,共二十四處;百戶所,共四十八處;鎮撫司各一。

     大都督兵農司。

    至正十九年二月,置大都督兵農司于西京,以孛羅帖木兒領之,從其所請也。

    仍置分司十道,專掌屯種之事。

     茶運司。

    元統元年十一月,複置湖廣江西榷茶都轉運司。

     鹽運司。

    至正二年十一月,中書省奉旨講究鹽法,奏準于杭州、嘉興、紹興、溫台四處,各置檢校批驗所,直隸運司,專掌批驗鹽商引目,均平袋法稱盤等事。

    每所置檢校批驗官一員,從六品;相副官一員,正七品。

     漕運司。

    至元二年五月,京畿都漕運司添設提調官、運副、運判各一員。

    至正九年,添設海道巡防官,給降正七品印信,掌統領軍人水手,防護糧船。

    巡防官二員,相副官二員。

     防禦海道運糧萬戶府。

    至正十五年七月,升台州海道巡防千戶所為防禦海道運糧萬戶府。

    九月,置分府于平江。

     添設兵馬司。

    至正十年十月,中書省奏:“東南千裡外,妖氣見,合立兵馬司四處,掌防禦之職。

    ”遂置大名兵馬司、東平兵馬司、濟南兵馬司、徐州兵馬司。

    每司置都指揮、指揮各二員,副指揮各四員,經曆、知事、提控案牍各一員,譯史各二人,司吏各十二人,奏差各八人,貼書各二十四人,忽剌罕赤各三十人,司獄各一員,獄丞各一員。

    十一年,罷沂州分元帥府,改立兵馬指揮使司。

    十五年十月,濟甯兵馬司添設副指揮二員。

     各處寶泉提舉司。

    至正十一年十月,置寶泉提舉司于河南行省及濟南、冀甯等處,凡九所。

    江浙、江西、湖廣行省鎊一所。

    十二年三月,置銅冶場于饒州路德興縣、信州路鉛山州、韶州岑水,凡三處。

    每所置提領一員,正八品;大使一員,從八品;副使一員,正九品;流官内铨注。

    直隸寶泉提舉司,掌浸銅事。

     湖南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至元元年六月奏準,湖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帥府,總領所轄路分鎮守萬戶軍馬。

     邦牙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元四年十二月置。

    先是,以緬地處雲南極邊,就立其酋長為帥,三年一貢方物。

    至是來貢,故改立官府以獎異之。

     永昌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至正三年七月,中書省奏:“闊端阿哈所分地方,接連西番,自脫脫木兒既沒之後,無人承嗣。

    達達人口頭匹,時被西番劫奪殺傷,深為未便。

    ”遂定置永昌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以治之,置宣慰使三員、同知二員、副使二員。

    首領官:經曆、知事、照磨各一員,令史十人,蒙古譯史四人,知印二人,怯裡馬赤一人,奏差八人,典吏二人。

     山東東西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六年十二月改立,掌開設屯田、屯駐軍馬之事。

     荊湖北道宣慰使司都元帥府。

    至正十一年十一月奏準,荊湖北道宣慰使司兼都元帥府。

     浙東宣慰司。

    至正十二年正月,添設宣慰使一員、同知一員、都事二員。

     淮東等處宣慰使司都元帥府,至正十五年二月置。

    統率濠泗義兵萬戶府,并洪澤等處義兵。

    招誘富民,出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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