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十九 禮樂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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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四面之宮庭,一洗哇一婬一之一聲,可謂盛大之舉。
既完雅器,未錫嘉名。
蓋聞軒、昊以來,俱有《鹹》、《雲》之号,《一莖一》、《英》、《章》、《韶》以象德,《夏》、《濩》、《武》、《勺》以表功。
洪惟國朝,誕受天命,地大物巨,人和歲豐。
宜符古記之文,稱曰《大成之樂》。
漢庭聚議,作章敢望于一夔;舜殿鳴弦,率舞願觀于百獸。
” 至元元年冬十有一月,括金樂器散在寺觀民家者。
先是,括到燕京鐘、磬等器,凡三百九十有九事,下翟剛辨驗給價。
至是,大興府又以所括鐘、磬樂器十事來進。
太常因言:“亡金散失樂器,若止于燕京拘括,似為未盡,合于各路各觀民家括之,庶省鑄造。
”于是奏檄各道宣慰司,括到鐘三百六十有七,磬十有七,錞一,送于太常。
又中都、宣德、平灤、順天、河東、真定、西京、大名、濟南、北京、東平等處,括到大小鐘、磬五百六十有九,其完者,景鐘二,镈鐘十六,大聲鐘十,中聲鐘一,小聲鐘二十有七,編鐘百五十有五,編磬七;其不完者,景鐘四,镈鐘二十有三,大聲鐘十有三,中聲鐘一,小聲鐘四十有五,編鐘二百五十有一,編磬十有四。
三年,初用宮縣、登歌樂、文武二舞于太廟。
先是,東平萬戶嚴忠範奏:“太常登歌樂器樂工已完,宮縣樂、文武二舞未備,凡用人四百一十二,請以東平漏籍戶充之,合用樂器,官為置備。
”制可,命中書省臣議行。
于是中書命左三部、太常寺、少府監,于興禅寺置局,委官楊天祐、太祝郭敏董其事,大樂正翟剛辨驗音律,充收受樂器一官。
丞相耶律鑄又言:“今制宮縣大樂,内編磬十有二虡,宜于諸處選石材為之。
”太常寺以新撥宮縣樂工、文武二舞四百一十二人,未習其藝,遣大樂令許政往東平教之。
大樂署言:“堂上下樂舞官員及樂工,合用衣服、冠冕、靴履等物,乞行制造。
”中書禮部移準太常博士,議定制度,下所屬制造。
宮縣樂器既成,大樂署郭敏開坐名數以上:編鐘、磬三十有六虡,樹鼓四,建鞞、應同一座。
晉鼓一,路鼓二,鼗鼓二,相鼓二,雅鼓二,柷一,敔一,笙二十有七,巢和竽。
埙八,篪、箫、籥、笛各十,琴二十有七,瑟十有四,單铎、雙铎、铙、錞、钲、麾、旌、纛各二,補鑄編鐘百九十有二,靈壁石磬如其數。
省臣言:“太廟殿室向成,宮縣樂器鹹備,請征東平樂工,赴京師肄習,以俟享廟。
”制可。
秋七月,新樂服成,樂工至自東平,敕翰林院定撰八室樂章,大樂署編運舞節,俾肄習之。
冬十有一月,有事于太廟,宮縣、登歌樂、文武二舞鹹備。
其迎送神曲曰《來成之曲》,烈祖曰《開成之曲》,太祖曰《武成之曲》,太宗曰《文成之曲》,皇伯考術赤曰《弼成之曲》,皇伯考察合帶曰《協成之曲》,睿宗曰《明成之曲》,定宗曰《熙成之曲》,憲宗曰《威成之曲》。
初獻、升降曰《肅成之曲》,司徒奉俎曰《嘉成之曲》,文舞退、武舞進曰《和成之曲》,亞終獻、酌獻曰《順成之曲》,徹豆曰《豐成之曲》。
文舞曰《武定文綏之舞》,武舞曰《内平外成之舞》。
第一成象滅王罕,二成破西夏,三成克金,四成收西域、定河南,五成取西蜀、平南诏,六成臣高麗、服交趾。
詳見《樂舞篇》。
十有二月,籍近畿儒戶三百八十四人為樂工。
先是,召用東平樂工凡四百一十二人。
中書以東平地遠,惟留其戶九十有二,餘盡遣還,複入民籍。
十一年秋八月,制内庭曲舞。
中書以上皇帝冊寶,下太常太樂署編運無射宮《大甯》等曲,及上壽曲譜。
當時議殿庭用雅樂,後不果用。
十三年,以近畿樂戶多逃亡,僅得四十有二,複征用東平樂工。
十六年冬十月,命太常卿忽都于思召太常樂工。
是月十一日,大樂令完顔椿等以樂工見于香閣,文郎魏英舞迎神黃鐘宮曲,武郎安仁舞亞獻無射宮曲
既完雅器,未錫嘉名。
蓋聞軒、昊以來,俱有《鹹》、《雲》之号,《一莖一》、《英》、《章》、《韶》以象德,《夏》、《濩》、《武》、《勺》以表功。
洪惟國朝,誕受天命,地大物巨,人和歲豐。
宜符古記之文,稱曰《大成之樂》。
漢庭聚議,作章敢望于一夔;舜殿鳴弦,率舞願觀于百獸。
” 至元元年冬十有一月,括金樂器散在寺觀民家者。
先是,括到燕京鐘、磬等器,凡三百九十有九事,下翟剛辨驗給價。
至是,大興府又以所括鐘、磬樂器十事來進。
太常因言:“亡金散失樂器,若止于燕京拘括,似為未盡,合于各路各觀民家括之,庶省鑄造。
”于是奏檄各道宣慰司,括到鐘三百六十有七,磬十有七,錞一,送于太常。
又中都、宣德、平灤、順天、河東、真定、西京、大名、濟南、北京、東平等處,括到大小鐘、磬五百六十有九,其完者,景鐘二,镈鐘十六,大聲鐘十,中聲鐘一,小聲鐘二十有七,編鐘百五十有五,編磬七;其不完者,景鐘四,镈鐘二十有三,大聲鐘十有三,中聲鐘一,小聲鐘四十有五,編鐘二百五十有一,編磬十有四。
三年,初用宮縣、登歌樂、文武二舞于太廟。
先是,東平萬戶嚴忠範奏:“太常登歌樂器樂工已完,宮縣樂、文武二舞未備,凡用人四百一十二,請以東平漏籍戶充之,合用樂器,官為置備。
”制可,命中書省臣議行。
于是中書命左三部、太常寺、少府監,于興禅寺置局,委官楊天祐、太祝郭敏董其事,大樂正翟剛辨驗音律,充收受樂器一官。
丞相耶律鑄又言:“今制宮縣大樂,内編磬十有二虡,宜于諸處選石材為之。
”太常寺以新撥宮縣樂工、文武二舞四百一十二人,未習其藝,遣大樂令許政往東平教之。
大樂署言:“堂上下樂舞官員及樂工,合用衣服、冠冕、靴履等物,乞行制造。
”中書禮部移準太常博士,議定制度,下所屬制造。
宮縣樂器既成,大樂署郭敏開坐名數以上:編鐘、磬三十有六虡,樹鼓四,建鞞、應同一座。
晉鼓一,路鼓二,鼗鼓二,相鼓二,雅鼓二,柷一,敔一,笙二十有七,巢和竽。
埙八,篪、箫、籥、笛各十,琴二十有七,瑟十有四,單铎、雙铎、铙、錞、钲、麾、旌、纛各二,補鑄編鐘百九十有二,靈壁石磬如其數。
省臣言:“太廟殿室向成,宮縣樂器鹹備,請征東平樂工,赴京師肄習,以俟享廟。
”制可。
秋七月,新樂服成,樂工至自東平,敕翰林院定撰八室樂章,大樂署編運舞節,俾肄習之。
冬十有一月,有事于太廟,宮縣、登歌樂、文武二舞鹹備。
其迎送神曲曰《來成之曲》,烈祖曰《開成之曲》,太祖曰《武成之曲》,太宗曰《文成之曲》,皇伯考術赤曰《弼成之曲》,皇伯考察合帶曰《協成之曲》,睿宗曰《明成之曲》,定宗曰《熙成之曲》,憲宗曰《威成之曲》。
初獻、升降曰《肅成之曲》,司徒奉俎曰《嘉成之曲》,文舞退、武舞進曰《和成之曲》,亞終獻、酌獻曰《順成之曲》,徹豆曰《豐成之曲》。
文舞曰《武定文綏之舞》,武舞曰《内平外成之舞》。
第一成象滅王罕,二成破西夏,三成克金,四成收西域、定河南,五成取西蜀、平南诏,六成臣高麗、服交趾。
詳見《樂舞篇》。
十有二月,籍近畿儒戶三百八十四人為樂工。
先是,召用東平樂工凡四百一十二人。
中書以東平地遠,惟留其戶九十有二,餘盡遣還,複入民籍。
十一年秋八月,制内庭曲舞。
中書以上皇帝冊寶,下太常太樂署編運無射宮《大甯》等曲,及上壽曲譜。
當時議殿庭用雅樂,後不果用。
十三年,以近畿樂戶多逃亡,僅得四十有二,複征用東平樂工。
十六年冬十月,命太常卿忽都于思召太常樂工。
是月十一日,大樂令完顔椿等以樂工見于香閣,文郎魏英舞迎神黃鐘宮曲,武郎安仁舞亞獻無射宮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