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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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曰:“刺探在敵國固有之,今六一合一家,何以刺探為?設果有之,正可令睹中國之盛,歸告其主,使知向化。

    ”兩浙、閩鹽額累增而課愈虧,江浙行省請減額,鐵木兒塔識奏歲減十三萬引。

     五年,拜禦史大夫。

    務以靜重持大體,不為苛娆以立聲威。

    建言:“近歲大臣獲罪,重者族滅,輕者籍其妻孥。

    祖宗聖訓,父子罪不相及。

    請除之。

    ”著為令。

    近畿饑民争赴京城,奏出贓罰鈔,籴米萬石,即近郊寺觀為糜食之,所活不可勝計。

    居歲餘,遷平章政事,位居第一。

    大駕時巡,留鎮大都。

    舊法:細民籴于官倉,出印券,月給之者,其直三百文,謂之紅貼米;賦籌而給之,盡三月止者,其直五百文,謂之散籌米。

    貪民買其籌貼以為利。

    鐵木兒塔識請别發米二十萬石,遣官坐市肆,使人持五十文即得米一升,一奸一弊遂絕。

     七年,首相去位,帝召鐵木兒塔識谕旨,若曰:“爾先人事我先朝,顯有勞績,爾實能世其家,今命汝為左丞相。

    ”鐵木兒塔識叩頭固辭,不允,乃拜命。

    鐵木兒塔識修饬綱紀,立内外通調之法:朝官外補,許得陛辭,親授帝訓,責以成效;郡邑賢能吏,次第甄拔,入補朝阙。

    分海漕米四十萬石置沿河諸倉,以備兇荒。

    先是,僧人與齊民均受役于官,其法中變,至是奏複其舊。

    孔子後襲封衍聖公,階止四品,奏升為三品。

    歲一再詣國學,進諸生而獎勵之。

    中書故事,用老臣預議大政,久廢不設,鐵木兒塔識奏複其規,起腆合、張元樸等四人為議事平章。

    曾未半年,救偏補弊之政以次興舉,中外鹹悅。

    從幸上京還,入政事堂甫一日,俄感暴疾薨。

    年四十六。

    贈開誠濟美同德翊運功臣、太師、中書右丞相,追封冀甯王,谥文忠。

     鐵木兒塔識天一性一忠亮,學術正大,伊、洛諸儒之書,深所研究。

    帝嘗問為治何先,對曰:“法祖宗。

    ”帝曰:“王文統奇才也,朕恨不得如斯人者用之。

    ”對曰:“世祖有堯、舜之資,文統不以王道告君,而乃尚霸術,要近利,世祖之罪人也。

    使今有文統,正當遠之,又何足取乎!”初,伯顔議罷科舉,鐵木兒塔識時在參議府,訖不署奏牍,及入中書,乃議複行之。

    征用處士,待以不次之擢。

    或疑為太優,鐵木兒塔識曰:“隐士無求于朝廷,朝廷有求于隐士,區區名爵,奚足惜哉!”識者誦之。

    時修遼、金、宋三史,鐵木兒塔識為總裁官,多所協贊雲。

     ○達識帖睦迩 達識帖睦迩,字九成。

    幼與其兄鐵木兒塔識俱入國學為諸生,讀經史,悉能通大義,尤好學書。

    初以世胄補官,為太府監提點,擢治書侍禦史,以言罷。

    除樞密院同知,升中書右丞、翰林承旨,遷大司農。

    至正七年,出為江浙行省平章政事。

    明年,又入為大司農。

    九年,為湖廣行省平章政事。

    沅、靖、柳、桂等路徭、獠竊發,朝廷以溪洞險阻,下诏招谕之。

    達識帖睦迩謂:“寇情不可料,請置三分省,一治靜江,一治沅、靖,一治柳、桂,以左右丞、參政分兵鎮其地。

    罷靖州路總管府,改立靖州軍民安一撫司,設萬戶府,益以戍兵。

    ”朝廷皆如其言。

    已而諸徭、獠悉降,召還,複為大司農。

     十一年,台州方國珍起海上。

    達識帖睦迩奉诏與江浙行省參知政事樊執敬往招谕之。

    明年,盜起河南。

    拜河南行省平章政事。

    至則修城池,饬備禦,賊不敢犯其境。

    遷淮南行省平章政事。

    十五年,入為中書平章政事。

    時中書庶務多為吏胥遲留,至則責委提控掾史二人分督左右曹,悉為剖決。

    出為江浙行省左丞相,尋兼知行樞密院事,許以便宜行一事。

    時江淮盜勢日盛,南北阻隔。

    達識帖睦迩獨治方面,而任用非人,肆通賄賂,賣官鬻爵,一視貨之輕重以為高下,于是謗議紛然。

    所部郡縣往往淪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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