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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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再閱月,固辭。
擢刑部員外郎。
四方所上獄,反複披閱成牍,多所平反。
遷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司佥事,不赴。
改中書右司員外郎,尋升郎中。
一日,與同列共議獄,有異其說者,奕赫抵雅爾丁曰:“公等讀律,苟不能變通以适事宜。
譬之醫者,雖熟于方論,而不能切脈用一藥,則于疾痛奚益哉!”同列雖不平,識者服其為名言。
大德八年肆赦,廷議惟官吏因事受赇者不預。
奕赫抵雅爾丁曰:“不可。
恩如雨露,萬物均被,贓吏固可嫉,比之盜賊則有間矣。
宥盜而不宥吏,何耶?”刑部嘗有獄事,上谳既論決,已而丞相知其失,以譴右司主者。
奕赫抵雅爾丁初未嘗署其案,因取成案閱之,竊署其名于下。
或訝之曰:“茲獄之失,公實不與,丞相方譴怒而公反追署其案,何也?”奕赫抵雅爾丁曰:“吾偶不署此案耳,豈有與諸君同事而獨幸免哉?”丞相聞而賢之,同列因以獲免。
遷左司郎中。
時左司阙一都事,平章梁暗都剌謂奕赫抵雅爾丁曰:“人之材幹固嘗有之,惟笃實不欺為難得,公當以所知舉。
”奕赫抵雅爾丁遂以王毅、李迪為言,一時輿論莫不稱允。
又嘗論朝士如王仁卿、賈元播、高彥敬、敬威卿、李清臣輩可大用,時諸公處下僚,後皆如其言。
遷翰林侍講學士、知制诰兼修國史,轉中奉大夫、集賢大學士。
未幾,除江東建康道肅政廉訪使。
始視事,見以獄具陳列庭下甚備,問之,乃前官創制以待有罪者。
奕赫抵雅爾丁蹙然曰:“凡逮至臬司,皆命官及有出身之吏,廉得其情,則将服罪,獄具毋庸施也。
”即屏去之。
監憲一年,贓吏削迹。
至大初元,立尚書省,拜參議尚書省事,召至京師,懇辭不就。
改立中書省,複拜參議中書省事,亦以疾辭。
延祐元年卒,年四十有七。
○脫烈海牙 脫烈海牙,畏吾氏。
世居别失拔裡之地。
曾祖闊華八撒術,當太祖西征,導其主亦都護迎降。
帝嘉其有識,欲官之,辭以不敏。
祖八剌術,始徙真定,仕至帥府鎮撫。
富而樂施,或貸不價,則火其券,人稱為長者。
父阇裡赤,一性一純正,知讀書。
脫烈海牙幼嗜學,警敏絕人。
一性一整暇,雖居倉卒,未嘗見其急遽。
喜從文士遊,犬馬聲色之娛,一無所好。
由中書宣使出為甯晉主簿。
改隆平縣達魯花赤,均賦興學,勸農平訟,橋梁、水防、備荒之政,無一不一舉。
及滿去,民勒石以紀其政。
拜監察禦史。
時江西胡參政殺其弟,訟久不決,脫烈海牙一訊竟伏其辜。
出佥燕南道肅政廉訪司事,務存大體,不事苛察。
在任六年,黜污吏百四十有奇。
召為戶部郎中,轉右司員外郎,升右司郎中。
贊畫之力居多。
仁宗在東宮,知其嗜學,出秘府經籍及聖賢圖像以賜,時人榮之。
母霍氏卒,哀毀骨立,事聞,賜鈔五萬貫,給葬事。
起為吏部尚書,量能叙爵,以平允稱。
改禮部尚書,領會同館事。
進中奉大夫、荊湖北道宣慰使。
适峽人艱食,脫烈海牙先發廪赈之,而後以聞。
朝議韪之。
至治三年,遷淮東宣慰使。
七月,以疾卒于廣陵,年六十有七。
贈通奉大夫、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恆山郡公。
弟觀音奴,廉明材幹,亦仕至清顯雲。
擢刑部員外郎。
四方所上獄,反複披閱成牍,多所平反。
遷陝西漢中道肅政廉訪司佥事,不赴。
改中書右司員外郎,尋升郎中。
一日,與同列共議獄,有異其說者,奕赫抵雅爾丁曰:“公等讀律,苟不能變通以适事宜。
譬之醫者,雖熟于方論,而不能切脈用一藥,則于疾痛奚益哉!”同列雖不平,識者服其為名言。
大德八年肆赦,廷議惟官吏因事受赇者不預。
奕赫抵雅爾丁曰:“不可。
恩如雨露,萬物均被,贓吏固可嫉,比之盜賊則有間矣。
宥盜而不宥吏,何耶?”刑部嘗有獄事,上谳既論決,已而丞相知其失,以譴右司主者。
奕赫抵雅爾丁初未嘗署其案,因取成案閱之,竊署其名于下。
或訝之曰:“茲獄之失,公實不與,丞相方譴怒而公反追署其案,何也?”奕赫抵雅爾丁曰:“吾偶不署此案耳,豈有與諸君同事而獨幸免哉?”丞相聞而賢之,同列因以獲免。
遷左司郎中。
時左司阙一都事,平章梁暗都剌謂奕赫抵雅爾丁曰:“人之材幹固嘗有之,惟笃實不欺為難得,公當以所知舉。
”奕赫抵雅爾丁遂以王毅、李迪為言,一時輿論莫不稱允。
又嘗論朝士如王仁卿、賈元播、高彥敬、敬威卿、李清臣輩可大用,時諸公處下僚,後皆如其言。
遷翰林侍講學士、知制诰兼修國史,轉中奉大夫、集賢大學士。
未幾,除江東建康道肅政廉訪使。
始視事,見以獄具陳列庭下甚備,問之,乃前官創制以待有罪者。
奕赫抵雅爾丁蹙然曰:“凡逮至臬司,皆命官及有出身之吏,廉得其情,則将服罪,獄具毋庸施也。
”即屏去之。
監憲一年,贓吏削迹。
至大初元,立尚書省,拜參議尚書省事,召至京師,懇辭不就。
改立中書省,複拜參議中書省事,亦以疾辭。
延祐元年卒,年四十有七。
○脫烈海牙 脫烈海牙,畏吾氏。
世居别失拔裡之地。
曾祖闊華八撒術,當太祖西征,導其主亦都護迎降。
帝嘉其有識,欲官之,辭以不敏。
祖八剌術,始徙真定,仕至帥府鎮撫。
富而樂施,或貸不價,則火其券,人稱為長者。
父阇裡赤,一性一純正,知讀書。
脫烈海牙幼嗜學,警敏絕人。
一性一整暇,雖居倉卒,未嘗見其急遽。
喜從文士遊,犬馬聲色之娛,一無所好。
由中書宣使出為甯晉主簿。
改隆平縣達魯花赤,均賦興學,勸農平訟,橋梁、水防、備荒之政,無一不一舉。
及滿去,民勒石以紀其政。
拜監察禦史。
時江西胡參政殺其弟,訟久不決,脫烈海牙一訊竟伏其辜。
出佥燕南道肅政廉訪司事,務存大體,不事苛察。
在任六年,黜污吏百四十有奇。
召為戶部郎中,轉右司員外郎,升右司郎中。
贊畫之力居多。
仁宗在東宮,知其嗜學,出秘府經籍及聖賢圖像以賜,時人榮之。
母霍氏卒,哀毀骨立,事聞,賜鈔五萬貫,給葬事。
起為吏部尚書,量能叙爵,以平允稱。
改禮部尚書,領會同館事。
進中奉大夫、荊湖北道宣慰使。
适峽人艱食,脫烈海牙先發廪赈之,而後以聞。
朝議韪之。
至治三年,遷淮東宣慰使。
七月,以疾卒于廣陵,年六十有七。
贈通奉大夫、河南江北等處行中書省參知政事、護軍,追封恆山郡公。
弟觀音奴,廉明材幹,亦仕至清顯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