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唯識寶生論卷第四〈一名二十唯識順釋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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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生起理成決定.隨其所知所有諸事並皆離識 無别可取.但唯是此而現相狀.是以故知實無自性便能悟入法無性理。

     ******************** 有說若爲悟入法無性者此據能勝作是說耶.所見之境唯是錯亂.據勝義理本性 空無.作此宣揚善符中觀.所見境無識非有故。

    斯固未閑作何意趣。

    且說如是心心 所法所見之境不稱其事妄爲領納取不實相名爲錯亂。

    豈非但說而唯有識.若言 諸法一亦無者.爾復如何有所宣說境旣是無識非有故。

    將夢等喻善爲曉之.如上 所陳無勞緻惑.不待外境但唯識現.此復雲何識義非理。

    若是其義由於業邊親益 果故.卽以此言便成答難.亦復不由體有别故能成方異。

     有說能持自體此中復雲是自性義。

    此亦同前已分析訖此義不然.離其作具要有 别事方爲作用.猶如自己還持自身故不應也。

    爲欲令生悟法無性.說唯有識將爲 契當。

     若言總無一切諸法皆無有我. 由此名爲我無自性.斯卽共許我之自性悉皆非有.如是便成法無自性諸法非有. ******************** 由是故知識亦同爾.性旣非有.如何於此欲爲安立。

     爲彼諸法並非有者.猶如假我[一]更連趣性無自體者此是所許更連趣體全無性也. 此則便成法無性者謂一切法皆無性故.是故應知識亦同爾.此旣非有.如何依此 欲使迷人入法無性。

    由無有我遂令證入諸法無性.共許如斯爲善方便.爾者如何 欲爲建立成彼方便說十二處證人無性。

     實非全無一切諸法方始名爲法無自性. 是故應知法無性聲非詮諸法皆無自體.更連趣言亦同於此不欲總[二]詮一切非有。

     然而意說諸緣生法無有我性.彼卽是有此我無性。

    其相雲何。

    謂喚我作無自性故. 是故名爲人無自性.非是全無諸法自性。

    色等諸法隨據一分說無自性.非謂全無. 是故應知言法無性非全無體。

    若言諸法事皆無者.卽不應名法無自性.理應說雲 諸法總無。

    爾者 注: [一]更連趣.舊譯數取趣. [二]原刻作證.今依麗刻改. ******************** 但由所執法無自性。

     緣有功能獲得差别. [一]離他自性簡别彼之實我自體恆時不有所詮之相.此謂諸法無自性義.非是豁脫總 撥爲空。

     然所執者是何言耶。

    所謂無明倒見迷執從其自心種子成熟.由他而轉現相不同. 執於外境有别自性.由如倒見作外相解.於自所見生定執時此則名爲所執之事。

     此復雲何。

    謂無一物。

    如何無物名所執耶。

    由此故然.若於此執有片實物體不虛者. 卽不應名是情所執。

    然由於此義有相應.由其計執實事自體不相忓故.若有實物. 不名計執。

    由此分齊.近見之境此則悉皆說爲所執.假使用識以爲斯境作所量時. 此亦還成所執之義。

     是故應知所執之識亦是無性卽唯識性. 注: [一]據梵本二十論.此句意雲.離彼所執自性.非彼離言自性.今譯文錯. ******************** 是能悟入所有諸法皆無自體微妙方便。

    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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