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講 中國近代婚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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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旦先生在1928年出版了一本書,叫作《中國之家庭問題》。
這本書裡列舉了父母對子女婚姻掌控權的四種模式,調查了各自的比例。
第一種模式就是由父母決定,不征求子女意見,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包辦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讓你跟誰結就跟誰結,根本不征求你的意見,你喜歡不喜歡、願意不願意,父母完全不理會。
這是第一種模式。
第二種模式是以父母的意見為主,征求子女的意見。
就是說,結婚這件事主要還是由父母來定,但是要征求一下子女的意願。
你要是不願意,父母可以考慮改變,再給你另選一個。
第三種模式是以子女的意見為主,征求父母的意見。
也就是說,我自己找對象,我自己談戀愛,我自己決定,我決定跟他結婚,問問父母同意不同意,這是第三種模式。
第四種模式是最前衛的,就是子女自行決定,不征求父母意見。
在1926年的時候,第一種模式,也就是父母決定,不征求子女意見,這個是占很大比例的。
我們看後來婚姻決定權的變化,就是從一向二,然後向三,向四,漸漸地改變。
這種在結婚決定權上的變化非常明顯,可以從統計數據上看到。
以上說的是結婚自主權問題,接下來我們再說說20世紀的三次離婚潮。
從離婚率的變化來看,中國經曆了幾次離婚潮。
第一次就是在20世紀初年,有一個逃婚的風潮,好多被父母決定了的婚姻,子女是不樂意的,就選擇了逃婚,離家出走。
20世紀30年代有很多青年跑到延安參加革命,其中有好多女青年都是逃婚的。
我的父母是30年代到延安去的,他們倒不是逃婚,但是他們的朋友熟人裡有好多知識青年就是逃婚去的。
還有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魯迅。
父母給他定了一門親,那女人叫朱安,魯迅就是不喜歡,一百個不喜歡,一千個不情願,然後他就故意跑到日本去留學,後來跟他的學生許廣平自由戀愛。
實際上這也是一種逃婚的方法,雖然他們名義上是結了婚的。
當然,對于朱安來說,這一生是很悲慘的,但是從社會潮流來看,人們越來越覺得,像結婚這樣的事應該是自己的事,應該由自己決定,
這本書裡列舉了父母對子女婚姻掌控權的四種模式,調查了各自的比例。
第一種模式就是由父母決定,不征求子女意見,這就是我們所說的包辦婚姻,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讓你跟誰結就跟誰結,根本不征求你的意見,你喜歡不喜歡、願意不願意,父母完全不理會。
這是第一種模式。
第二種模式是以父母的意見為主,征求子女的意見。
就是說,結婚這件事主要還是由父母來定,但是要征求一下子女的意願。
你要是不願意,父母可以考慮改變,再給你另選一個。
第三種模式是以子女的意見為主,征求父母的意見。
也就是說,我自己找對象,我自己談戀愛,我自己決定,我決定跟他結婚,問問父母同意不同意,這是第三種模式。
第四種模式是最前衛的,就是子女自行決定,不征求父母意見。
在1926年的時候,第一種模式,也就是父母決定,不征求子女意見,這個是占很大比例的。
我們看後來婚姻決定權的變化,就是從一向二,然後向三,向四,漸漸地改變。
這種在結婚決定權上的變化非常明顯,可以從統計數據上看到。
以上說的是結婚自主權問題,接下來我們再說說20世紀的三次離婚潮。
從離婚率的變化來看,中國經曆了幾次離婚潮。
第一次就是在20世紀初年,有一個逃婚的風潮,好多被父母決定了的婚姻,子女是不樂意的,就選擇了逃婚,離家出走。
20世紀30年代有很多青年跑到延安參加革命,其中有好多女青年都是逃婚的。
我的父母是30年代到延安去的,他們倒不是逃婚,但是他們的朋友熟人裡有好多知識青年就是逃婚去的。
還有一個典型的例子就是魯迅。
父母給他定了一門親,那女人叫朱安,魯迅就是不喜歡,一百個不喜歡,一千個不情願,然後他就故意跑到日本去留學,後來跟他的學生許廣平自由戀愛。
實際上這也是一種逃婚的方法,雖然他們名義上是結了婚的。
當然,對于朱安來說,這一生是很悲慘的,但是從社會潮流來看,人們越來越覺得,像結婚這樣的事應該是自己的事,應該由自己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