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爾斯泰傳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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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搖他的信念。

    在最後幾年中,他和萊維納一樣對于民衆接近得多了。

    他開始想着,他那些自殺,自己麻醉的學者,富翁,和他差不多過着同樣絕望的生活底有閑階級底狹小集團之外,還有成千成萬的生靈。

    他自問為何這些千萬的生靈能避免這絕望,為何他們不自殺。

    他發覺他們的生活,不是靠了理智,而是—毫不顧慮理智—靠了信仰。

    這不知有理智底信仰究竟是什麼呢? “信仰是生命底力量。

    人沒有信仰,不能生活。

    宗教思想在太初的人類思想中已經醞釀成熟了。

    信仰所給予人生之謎的答複含有人類底最深刻的智慧(Sagesse)。

    ” 那麼,認識了宗教書籍中所列舉的這些智底公式便已足夠了嗎?——不,信仰不是一種學問,信仰是一種行為;它隻在被實踐的時候,才有意義。

    一般“思想圓到”之士與富人把宗教隻當作一種“享樂人生的安慰”,這使托爾斯泰頗為憎厭,使他決意和一般質樸的人混在一起,隻有他們能使生命和信仰完全一緻。

     “他懂得:勞動民衆底人生即是人生本體,而這種人生底意義方是真理。

    ” 但怎樣使自己成為民衆而能享有他的信心呢?一個人隻知道别人有理亦是徒然的事;要使我們成為和他們一樣不是仗我們自己就可辦到的。

    我們徒然祈求上帝;徒然張着渴望的臂抱傾向着他。

    上帝躲避我們,哪裡抓住他呢? 一天,神底恩寵獲得了。

     “早春時的一天,我獨自在林中,我聽着林中的聲音。

    我想着我最近三年來底惶惑,神底追求。

    從快樂跳到絕望底無窮盡的突變……突然,我看到我隻在信仰神底時候我才生活着。

    隻要思念到神,生命底歡樂的波浪便在我内心湧現了。

    在我周圍,一切都生動了,一切獲得一種意義。

    但等到我不信神時,生命突然中斷了。

    我的内心發出一聲呼喊: “——那麼,我還尋找什麼呢?便是‘他’,這沒有了便不能生活的‘他’!認識神和生活,是一件事情。

    神便是生……“從此,這光明不複離開我了。

    ” 他已得救了。

    神已在他面前顯現。

     但他不是一個印度底神秘主義者,不能以冥想入定為滿足;因為他的亞洲人底幻夢中又雜有西方人底重視理智與要求行動的性格,故他必得要把所得到的顯示,表現誠實地奉行的信仰,從這神明的生活中覓得日常生活底規律。

    毫無成見地,為了願真誠地相信他的家族們所虔奉的信仰,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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