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第四十 百官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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蔬果,種苜蓿以飼駝馬,備煤炭以給營繕。
至元二十四年置。
養種園,提領二員,掌西山淘煤,羊山燒造黑白木炭,以供修建之用。
中統三年置。
花園,管勾二員,掌花卉果木。
至元二十四年置。
苜蓿園,提領三員,掌種苜蓿,以飼馬駝膳羊。
儀鸾局,秩正五品,掌殿庭燈燭張設之事,及殿閣浴一室門戶鎖鑰,苑中龍舟,圈檻珍異禽一獸,給用内府諸宮太廟等處祭祀庭燎,縫制簾帷,灑掃掖庭,領燭剌赤、水手、樂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餘戶。
輪直怯薛大使四員,正五品;副使二員,從六品;直長二員,正八品;都目一員,書吏二人,庫子一人。
至元十一年置局,秩正七品。
二十三年,升正五品。
至大四年,仁宗禦西宮,又别立儀鸾局,設置亦同。
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員,以宦者為之。
領四提領所: 燭剌赤,提領八員,提控四員。
水手,提領二員。
針工,提領一員。
蠟燭局,提領一員。
木場,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受給營造宮殿材木。
至元四年,置南東二木場。
十七年,并為一場。
大都路管領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掌大都諸色匠戶理斷昏田詞訟等事。
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正七品;副提舉一員,正八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中統四年,置人匠奧魯總管府,秩從四品。
至元十二年,改提舉司。
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戶,秩如舊。
真定路、東平路管匠官,秩從七品,每路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中統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從七品。
保定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管匠官一員;宣德二員。
中統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從七品,大使一員,管匠官三員。
中統四年置。
晉甯、冀甯、大同、河間四路管匠官,秩從七品,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員。
中統四年置。
收支庫,秩正九品,掌受給營繕,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直長二員,庫子二人。
至元四年置。
諸色庫,秩從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異樣木植,并應辦官寺齋事,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司庫二人。
至大四年置。
太廟收支諸物庫,秩從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員,司庫四人。
至治二年,以營治太廟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諸物二庫,秩從七品,提領、大使各一員,副使二員,司庫之屬凡十人。
至治元年,以建壽安山寺始置。
廣誼司,秩正三品。
司令二員,正三品;同知二員,正四品;副使二員,正五品;判官二員,正六品;經曆、知事各二員,照磨一員。
總和顧和買、營繕織造工役、供億物色之務。
至元十四年,改覆實司辨驗官,兼提舉市令司。
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總管府官屬,置供需府。
至順二年罷之,立廣誼司。
武備寺,秩正三品,掌繕治戎器,兼典受給。
卿四員,正三品;同判六員,從三品;少卿四員,從四品;丞四員,從五品;經曆、知事各一員,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員,承發架閣庫管勾一員,辨驗弓官二員,辨驗筋角翎一毛一等官二員,令史十有三人。
至元五年,始立軍器監,秩四品。
十九年,升正三品。
二十年,立衛尉院。
改軍器監為武備監,秩正四品,隸衛尉院。
二十一年,改監為寺,與衛尉并立。
大德十一年,升為院。
至大四年,複為寺,設官如舊。
其所轄屬官,則自為選擇其匠戶之能者任之。
壽武庫,秩從五品,提點二員,從五品;大使二員,正六品;副使四員,正七品;庫子一十人。
至元十年,以衣甲庫改置。
利器庫,秩從五品,提點三員,大使二員,副使三員,秩品同壽武庫,庫子一十人。
至元五年,始立軍器庫。
十年,通掌随路軍器,改利器庫。
廣勝庫,秩從五品,掌平一陽一、太原等處歲造兵器,以給北邊征戍軍需。
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庫子一人。
大同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并從五品;同提舉一員,正七品;副提舉一員,正八品。
其屬:豐州甲局,院長一員。
應州甲局,院長一員。
平地縣甲局,院長一員。
山一陰一縣甲局,院長一員。
白登縣甲局,頭目一人。
豐州弓局,使一員。
賽甫丁杯局,頭目一人。
平一陽一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本路投下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绛州甲局,大使一員。
太原路軍器人匠局,秩正七品,達魯花赤一員,局使一員,副使一員,吏目一員。
保定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河間甲局,院長一員。
祈州安平縣甲局,院長一員。
陵州箭局,頭目一人。
真定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冀州甲局,院長一人。
懷孟河南等路軍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員。
其屬:懷孟路弓局,院長一員。
汴梁路軍器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員。
其屬:常課弓局,院長一員。
常課甲局,院長一員。
益都濟南箭局,秩正七品,局使一員。
彰德路軍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大名軍器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上都甲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興州白局子甲局,院長一員。
興州千戶寨甲局,院長一員。
松州五指崖甲局,院長一員。
松州勝安甲局,院長一員。
遼河等處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各一員。
其屬:遼蓋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員。
蓋州甲局,局使一員。
上都雜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奉聖州軍器局,秩從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蔚州軍器人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宣德府軍器人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廣平路甲局,院長一員。
東平等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
至元二十四年置。
養種園,提領二員,掌西山淘煤,羊山燒造黑白木炭,以供修建之用。
中統三年置。
花園,管勾二員,掌花卉果木。
至元二十四年置。
苜蓿園,提領三員,掌種苜蓿,以飼馬駝膳羊。
儀鸾局,秩正五品,掌殿庭燈燭張設之事,及殿閣浴一室門戶鎖鑰,苑中龍舟,圈檻珍異禽一獸,給用内府諸宮太廟等處祭祀庭燎,縫制簾帷,灑掃掖庭,領燭剌赤、水手、樂人、禁蛇人等二百三十餘戶。
輪直怯薛大使四員,正五品;副使二員,從六品;直長二員,正八品;都目一員,書吏二人,庫子一人。
至元十一年置局,秩正七品。
二十三年,升正五品。
至大四年,仁宗禦西宮,又别立儀鸾局,設置亦同。
延祐七年,增大使二員,以宦者為之。
領四提領所: 燭剌赤,提領八員,提控四員。
水手,提領二員。
針工,提領一員。
蠟燭局,提領一員。
木場,提領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一員,掌受給營造宮殿材木。
至元四年,置南東二木場。
十七年,并為一場。
大都路管領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掌大都諸色匠戶理斷昏田詞訟等事。
提舉一員,從五品;同提舉一員,正七品;副提舉一員,正八品;吏目一人,司吏二人。
中統四年,置人匠奧魯總管府,秩從四品。
至元十二年,改提舉司。
十五年,兼管采石人戶,秩如舊。
真定路、東平路管匠官,秩從七品,每路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中統四年置。
保定路、宣德府管匠官,秩從七品。
保定大使一員,副使一員,管匠官一員;宣德二員。
中統四年置。
大名路管匠官,秩從七品,大使一員,管匠官三員。
中統四年置。
晉甯、冀甯、大同、河間四路管匠官,秩從七品,每路大使、副使各一員。
中統四年置。
收支庫,秩正九品,掌受給營繕,提點一員,大使一員,副使二員,直長二員,庫子二人。
至元四年置。
諸色庫,秩從八品,掌修内材木,及江南征索異樣木植,并應辦官寺齋事,大使一員,副使一員,司庫二人。
至大四年置。
太廟收支諸物庫,秩從八品,大使、副使各一員,司庫四人。
至治二年,以營治太廟始置。
南寺、北寺收支諸物二庫,秩從七品,提領、大使各一員,副使二員,司庫之屬凡十人。
至治元年,以建壽安山寺始置。
廣誼司,秩正三品。
司令二員,正三品;同知二員,正四品;副使二員,正五品;判官二員,正六品;經曆、知事各二員,照磨一員。
總和顧和買、營繕織造工役、供億物色之務。
至元十四年,改覆實司辨驗官,兼提舉市令司。
大德五年,又分大都路總管府官屬,置供需府。
至順二年罷之,立廣誼司。
武備寺,秩正三品,掌繕治戎器,兼典受給。
卿四員,正三品;同判六員,從三品;少卿四員,從四品;丞四員,從五品;經曆、知事各一員,照磨兼提控案牍一員,承發架閣庫管勾一員,辨驗弓官二員,辨驗筋角翎一毛一等官二員,令史十有三人。
至元五年,始立軍器監,秩四品。
十九年,升正三品。
二十年,立衛尉院。
改軍器監為武備監,秩正四品,隸衛尉院。
二十一年,改監為寺,與衛尉并立。
大德十一年,升為院。
至大四年,複為寺,設官如舊。
其所轄屬官,則自為選擇其匠戶之能者任之。
壽武庫,秩從五品,提點二員,從五品;大使二員,正六品;副使四員,正七品;庫子一十人。
至元十年,以衣甲庫改置。
利器庫,秩從五品,提點三員,大使二員,副使三員,秩品同壽武庫,庫子一十人。
至元五年,始立軍器庫。
十年,通掌随路軍器,改利器庫。
廣勝庫,秩從五品,掌平一陽一、太原等處歲造兵器,以給北邊征戍軍需。
達魯花赤一員,大使、副使各一員,庫子一人。
大同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一員,并從五品;同提舉一員,正七品;副提舉一員,正八品。
其屬:豐州甲局,院長一員。
應州甲局,院長一員。
平地縣甲局,院長一員。
山一陰一縣甲局,院長一員。
白登縣甲局,頭目一人。
豐州弓局,使一員。
賽甫丁杯局,頭目一人。
平一陽一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一員,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本路投下雜造局,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绛州甲局,大使一員。
太原路軍器人匠局,秩正七品,達魯花赤一員,局使一員,副使一員,吏目一員。
保定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河間甲局,院長一員。
祈州安平縣甲局,院長一員。
陵州箭局,頭目一人。
真定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冀州甲局,院長一人。
懷孟河南等路軍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員。
其屬:懷孟路弓局,院長一員。
汴梁路軍器局,秩正七品,局使、局副各一員。
其屬:常課弓局,院長一員。
常課甲局,院長一員。
益都濟南箭局,秩正七品,局使一員。
彰德路軍器人匠局,秩正七品,大使一員,副使一員。
大名軍器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上都甲匠提舉司,秩從五品,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其屬:興州白局子甲局,院長一員。
興州千戶寨甲局,院長一員。
松州五指崖甲局,院長一員。
松州勝安甲局,院長一員。
遼河等處諸色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各一員。
其屬:遼蓋弓局,大使、副使各一員。
蓋州甲局,局使一員。
上都雜造局,秩正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奉聖州軍器局,秩從七品,大使、副使各一員。
蔚州軍器人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宣德府軍器人匠提舉司,秩正六品,達魯花赤、提舉、同提舉、副提舉各一員。
廣平路甲局,院長一員。
東平等路軍器人匠提舉司,秩從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