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九十 列女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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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一雙往畀之,曰:“得此足償矣。
”歸家,遂缢死。
吳節婦,無為周凝貞妻。
凝貞卒,婦年二十四,毀容誓死,不更适,傭女工以奉孀姑。
姑老卧病,齒毀弗能食。
婦絕其兒乳以乳姑,冬月卧擁姑背以暖之,宛轉床席者三年。
姑卒,哀毀骨立,年七十五終。
又楊氏,清苑劉壽昌妻。
年十九,夫卒,誓死殉。
念姑病無依,乃不死。
母家來迎,以姑老不忍去側,竟不歸甯。
閱三十年,姑卒,葬畢,哀号夫墓曰:“妾今得相從地下矣。
”遂絕粒。
家人問遺言。
曰:“姑服在身,殓以布素。
”遂瞑。
徐亞長,東莞徐添男女。
添男為徐姓仆,生亞長四歲而死。
母以亞長還其主,去而别适。
比長,貞靜寡言笑,居群婢中,凜然有難犯之色。
家童進旺欲私之,不可。
亞長奉主命薙草豆田中,進旺迹而迫之,力拒獲免,因哭曰:“聞郎君讀書,有寡婦手為人所引,斧斷其手,況我尚女也,何以生為!”遂投江死。
蔣烈婦,丹陽姜士進妻。
幼穎悟,喜讀書。
弟文止方就外傅。
夜歸,辄以餅餌啖之,令誦日所授書,悉能記憶,久之遂能文。
歸士進數年,士進病瘵死。
婦屑金和酒飲之,并飲鹽鹵。
其父數偵知,奔救免。
不食者十二日,父啟其齒飲之藥,複不死。
禮部尚書寶,士進從父也,知婦嗜讀書,多置古圖史于其寝所,令續劉向《列女傳》。
婦許諾,家人備之益謹。
一日,婦命于纟惠帳前掘坎埋大缸貯水,笑謂家人:“吾将種白蓮于此,此花出泥淖無所染,令亡者知予心耳。
”于是日纂輯不懈。
書将成,防者稍不戒,則濡首缸中死矣。
為文脫稿即毀,所存《列女傳》及《哭夫文》四篇、《夢夫賦》一篇,皆文止竊而得之者。
禦史聞于朝,榜其門曰文章貞節。
初,其兄見女能文,以李易安、硃淑真比之,辄嚬蹙曰:“易安更嫁,而淑真不慊其夫,雖能文,大節虧矣。
”其幼時志操已如此。
楊玉英,建甯人。
涉獵書史,善吟詠。
年十八,許字官時中。
時中有非意之獄,父母改受他聘。
玉英聞之,囑其婢曰:“吾箧有佩囊、布?奚諸物,異日以遺官官人。
”婢弗悟,諸之。
于是竊入寝室,自經死,目不瞑。
時中聞訃,具禮往祭,以手掩之,遂瞑。
婢出所遺物,付父母啟之,得詩雲:“昆山一片玉,既售與卞和。
和足苦被刖,玉堅不可磨。
若再付他人,其如平生何!”又張蟬雲,蒲城人,許字俞桧。
萬曆中,桧被誣系獄。
女聞可賄脫,謀諸母,欲貨妝奁助之。
母不可,曰:“汝未嫁,何為若此。
”女方食,即以碗擲地,恚不語。
入暮自缢死。
陳襄妻倪氏。
襄為鄞諸生,早卒。
婦年三十,無子,家貧,力女紅養姑。
有慕其姿者,遣媒白姑。
婦煎沸湯自漬其面,左目爆出,又以煙煤塗傷處,遂成獰惡狀。
媒過之,驚走,不敢複以聘告。
曆二十年,姑壽七十餘卒,婦哀恸不食死。
彭氏,安丘人。
幼字王枚臯。
未嫁,枚臯卒,誓不再适。
濰縣丁道平密囑其父欲娶之。
彭察知,六日不食。
道平悔而止,心敬女節烈,後聞其疾革不起,贈以棺。
彭語父曰:“可束葦埋我,亟還丁氏棺,地下欲見王枚臯也。
”遂死。
又劉氏,颍州劉梅女,許聘李之本。
之本殁,女泣血不食,語父曰;“兒為李郎服三年,需弟稍長,然後殉。
寄語翁,且勿為郎置椁。
”遂盡去鉛華,教弟讀書,親正句讀。
越一年,梅潛許田家。
女聞,中夜開箧,取李币,挑燈制衣,衣之,缢死。
知府謝诏臨其喪,鄰裡吊者如市。
田家亦具奠赙,舉酒方酹,柩前承灌瓦盆劃然而碎,起高丈餘,繞檐如蝶墜。
觀者震色。
劉氏二孝女,汝陽人。
父玉生七女,家貧力田。
嘗至隴上,歎曰:“生女不生男,使我扶犁不辍。
”其第四、第六女聞之恻然,誓不嫁,著短衣代父耕作。
及父母相繼卒,無力營葬,二女即屋為丘,不離親側。
隆慶四年,督學副使楊俊民、知府史桂芳詣其舍請見,二女年皆逾六十矣。
黃氏,江甯陳伯妻。
年十八,歸伯。
父死,母欲改節,氏苦谏不從。
一日,母來省,女閉門不與相見,母慚去。
後伯疾笃,黃誓不獨生。
一日,姑扶伯起坐,黃熟視曰:“嗟乎!病至此,吾無望矣。
”走竈下,碎食器刺喉不殊,以廚刀自刎死,年二十一。
邵氏,丹陽大俠邵方家婢也。
方子儀,令婢視之。
故相徐階、高拱并家居,方以策幹階,階不用,即走谒拱,為營複相,名傾中外。
萬曆初,拱罷,張居正屬巡撫張佳胤捕殺方,并逮儀。
儀甫三歲,捕者以日暮未發,閉方所居宅,守之。
方女夫武進沈應奎,義烈士,負氣有力,時為諸生,念儀死,邵氏絕,将往救之。
而府推官與應奎善,固邀飲,夜分乃罷。
武進距方居五十裡,應奎逾城出,夜半抵方家,逾牆入,婢方坐燈下,抱儀泣曰:“安得沈郎來,屬以此子。
”應奎倉卒前,婢立以儀授之,頓首曰:“邵氏之祀在君矣。
此子生,婢死無憾。
”應奎匿儀去,晨谒推官。
旦日,捕者失儀,系婢毒掠,終無言。
或言于守曰:“必應奎匿之。
”奎所善推官在坐,大笑曰:“冤哉!應奎夜飲于餘,晨又谒餘也。
”會有為方解者,事乃寝,婢撫其子以老。
楊貞婦,潼關衛人,字郭恒。
萬曆初,客遊湖南,久不歸。
父議納他聘,女不可,斷發自守。
家有岩壁,穴牆居之,垂橐以通飲食,如是者二十六年。
恒歸,乃成禮。
又有倪氏,歸安人,許聘陳敏。
敏從征,傳為已死。
”歸家,遂缢死。
吳節婦,無為周凝貞妻。
凝貞卒,婦年二十四,毀容誓死,不更适,傭女工以奉孀姑。
姑老卧病,齒毀弗能食。
婦絕其兒乳以乳姑,冬月卧擁姑背以暖之,宛轉床席者三年。
姑卒,哀毀骨立,年七十五終。
又楊氏,清苑劉壽昌妻。
年十九,夫卒,誓死殉。
念姑病無依,乃不死。
母家來迎,以姑老不忍去側,竟不歸甯。
閱三十年,姑卒,葬畢,哀号夫墓曰:“妾今得相從地下矣。
”遂絕粒。
家人問遺言。
曰:“姑服在身,殓以布素。
”遂瞑。
徐亞長,東莞徐添男女。
添男為徐姓仆,生亞長四歲而死。
母以亞長還其主,去而别适。
比長,貞靜寡言笑,居群婢中,凜然有難犯之色。
家童進旺欲私之,不可。
亞長奉主命薙草豆田中,進旺迹而迫之,力拒獲免,因哭曰:“聞郎君讀書,有寡婦手為人所引,斧斷其手,況我尚女也,何以生為!”遂投江死。
蔣烈婦,丹陽姜士進妻。
幼穎悟,喜讀書。
弟文止方就外傅。
夜歸,辄以餅餌啖之,令誦日所授書,悉能記憶,久之遂能文。
歸士進數年,士進病瘵死。
婦屑金和酒飲之,并飲鹽鹵。
其父數偵知,奔救免。
不食者十二日,父啟其齒飲之藥,複不死。
禮部尚書寶,士進從父也,知婦嗜讀書,多置古圖史于其寝所,令續劉向《列女傳》。
婦許諾,家人備之益謹。
一日,婦命于纟惠帳前掘坎埋大缸貯水,笑謂家人:“吾将種白蓮于此,此花出泥淖無所染,令亡者知予心耳。
”于是日纂輯不懈。
書将成,防者稍不戒,則濡首缸中死矣。
為文脫稿即毀,所存《列女傳》及《哭夫文》四篇、《夢夫賦》一篇,皆文止竊而得之者。
禦史聞于朝,榜其門曰文章貞節。
初,其兄見女能文,以李易安、硃淑真比之,辄嚬蹙曰:“易安更嫁,而淑真不慊其夫,雖能文,大節虧矣。
”其幼時志操已如此。
楊玉英,建甯人。
涉獵書史,善吟詠。
年十八,許字官時中。
時中有非意之獄,父母改受他聘。
玉英聞之,囑其婢曰:“吾箧有佩囊、布?奚諸物,異日以遺官官人。
”婢弗悟,諸之。
于是竊入寝室,自經死,目不瞑。
時中聞訃,具禮往祭,以手掩之,遂瞑。
婢出所遺物,付父母啟之,得詩雲:“昆山一片玉,既售與卞和。
和足苦被刖,玉堅不可磨。
若再付他人,其如平生何!”又張蟬雲,蒲城人,許字俞桧。
萬曆中,桧被誣系獄。
女聞可賄脫,謀諸母,欲貨妝奁助之。
母不可,曰:“汝未嫁,何為若此。
”女方食,即以碗擲地,恚不語。
入暮自缢死。
陳襄妻倪氏。
襄為鄞諸生,早卒。
婦年三十,無子,家貧,力女紅養姑。
有慕其姿者,遣媒白姑。
婦煎沸湯自漬其面,左目爆出,又以煙煤塗傷處,遂成獰惡狀。
媒過之,驚走,不敢複以聘告。
曆二十年,姑壽七十餘卒,婦哀恸不食死。
彭氏,安丘人。
幼字王枚臯。
未嫁,枚臯卒,誓不再适。
濰縣丁道平密囑其父欲娶之。
彭察知,六日不食。
道平悔而止,心敬女節烈,後聞其疾革不起,贈以棺。
彭語父曰:“可束葦埋我,亟還丁氏棺,地下欲見王枚臯也。
”遂死。
又劉氏,颍州劉梅女,許聘李之本。
之本殁,女泣血不食,語父曰;“兒為李郎服三年,需弟稍長,然後殉。
寄語翁,且勿為郎置椁。
”遂盡去鉛華,教弟讀書,親正句讀。
越一年,梅潛許田家。
女聞,中夜開箧,取李币,挑燈制衣,衣之,缢死。
知府謝诏臨其喪,鄰裡吊者如市。
田家亦具奠赙,舉酒方酹,柩前承灌瓦盆劃然而碎,起高丈餘,繞檐如蝶墜。
觀者震色。
劉氏二孝女,汝陽人。
父玉生七女,家貧力田。
嘗至隴上,歎曰:“生女不生男,使我扶犁不辍。
”其第四、第六女聞之恻然,誓不嫁,著短衣代父耕作。
及父母相繼卒,無力營葬,二女即屋為丘,不離親側。
隆慶四年,督學副使楊俊民、知府史桂芳詣其舍請見,二女年皆逾六十矣。
黃氏,江甯陳伯妻。
年十八,歸伯。
父死,母欲改節,氏苦谏不從。
一日,母來省,女閉門不與相見,母慚去。
後伯疾笃,黃誓不獨生。
一日,姑扶伯起坐,黃熟視曰:“嗟乎!病至此,吾無望矣。
”走竈下,碎食器刺喉不殊,以廚刀自刎死,年二十一。
邵氏,丹陽大俠邵方家婢也。
方子儀,令婢視之。
故相徐階、高拱并家居,方以策幹階,階不用,即走谒拱,為營複相,名傾中外。
萬曆初,拱罷,張居正屬巡撫張佳胤捕殺方,并逮儀。
儀甫三歲,捕者以日暮未發,閉方所居宅,守之。
方女夫武進沈應奎,義烈士,負氣有力,時為諸生,念儀死,邵氏絕,将往救之。
而府推官與應奎善,固邀飲,夜分乃罷。
武進距方居五十裡,應奎逾城出,夜半抵方家,逾牆入,婢方坐燈下,抱儀泣曰:“安得沈郎來,屬以此子。
”應奎倉卒前,婢立以儀授之,頓首曰:“邵氏之祀在君矣。
此子生,婢死無憾。
”應奎匿儀去,晨谒推官。
旦日,捕者失儀,系婢毒掠,終無言。
或言于守曰:“必應奎匿之。
”奎所善推官在坐,大笑曰:“冤哉!應奎夜飲于餘,晨又谒餘也。
”會有為方解者,事乃寝,婢撫其子以老。
楊貞婦,潼關衛人,字郭恒。
萬曆初,客遊湖南,久不歸。
父議納他聘,女不可,斷發自守。
家有岩壁,穴牆居之,垂橐以通飲食,如是者二十六年。
恒歸,乃成禮。
又有倪氏,歸安人,許聘陳敏。
敏從征,傳為已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