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八十五 孝義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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魯者,當塗人。
亦以禦史谪官,稍遷蕭山知縣,貪暴狡悍。
舜賓求魯陰事讦之,兩人互相猜。
縣中湘湖為富人私據,舜賓發其事于官,奏核之。
富人因奏舜賓以戍卒潛逃,擅自冠帶。
章并下所司核治。
魯隐其文牒,詭言舜賓遇赦無驗,宜行原衛查核。
上官不可,駁之。
會舜賓門人訓導童顯章為魯所陷論死,下府覆驗,道經舜賓家,入與謀。
魯聞之,大诟曰:“舜賓乃敢竄重囚。
”發卒圍其門,辄捕舜賓,徑解慶遠。
又令爪牙吏屏其衣服。
至餘幹,宿昌國寺,夜以濕衣閉其口,壓殺之。
魯複捕舜賓妻子。
競與母逃常熟,匿父友王鼎家。
—已而魯遷山西佥事,将行。
競乃潛歸與族人謀,召親黨數十人飲之酒,為舜賓稱冤。
中坐,競出叩首哭以請,皆踴躍願效命。
乃各持器伏道旁,伺魯過,競袖鐵捶奮擊,驺從駭散。
仆其輿,裸之,杖齊下,矐兩目,須發盡拔。
競拔佩刀砍其左股,必欲殺之,為衆所止。
乃與魯連鎖赴按察司,而預令族父澤走阙下訴冤。
佥事蕭翀故黨魯,嚴刑訊競。
競大言曰:“必欲殺我,我非畏死者。
顧人孰無父母,且我已訟于朝,非公輩所得擅殺。
”噬臂肉擲案上,含血噀翀面,一堂皆驚。
會競疏已上,遣刑部郎中李時、給事中李舉,會巡按禦史鄧璋雜治。
諸人持兩端,拟魯故屏人衣食至死,競部民毆本屬知縣笃疾,律俱絞,餘所逮數百人,拟罪有差。
競母硃氏複撾登聞鼓訴冤,魯亦使人馳訴,乃命大理寺正曹廉會巡按禦史陳铨覆治。
廉曰:“爾等何毆縣官?”競曰:“競知父仇,不知縣官,但恨未殺之耳。
”廉以緻死無據,遣縣令揭棺驗之。
驗者報傷,而解役任寬慷慨首實,且出舜賓臨命所付血書。
于是衆皆辭伏,改拟魯斬,競徒三年。
法司議競遣戍,且曰:“魯已成笃疾,競為父報仇,律意有在,均俟上裁。
”帝從其議,戍競福甯衛,時弘治十四年二月也。
後武宗登極肆赦,魯免死,競赦歸,又九年卒。
競自父殁至死,凡十六年,服衰終其身。
王原,文安人。
正德中,父珣以家貧役重逃去。
原稍長,問父所在。
母告以故,原大悲恸。
乃設肆于邑治之衢,治酒食舍諸行旅。
遇遠方客至,則告以父姓名、年貌,冀得父蹤迹。
久之無所得。
既娶婦月餘,跪告母曰:“兒将尋父。
”母泣曰:“汝父去二十餘載,存亡不可知。
且若父氓耳,流落何所,誰知名者?無為父子相繼作羁鬼,使我無依。
”原痛哭曰:“幸有婦陪母,母無以兒為念,兒不得父不歸也。
”号泣辭母去,遍曆山東南北,去來者數年。
一日,渡海至田橫島,假寐神祠中,夢至一寺,當午,炊莎和肉羹食之。
一老父至,驚覺。
原告之夢,請占之。
老父曰:“若何為者?”曰:“尋父。
”老父曰:“午者,正南位也。
莎根附子,肉和之,附子脍也。
求諸南方,父子其會乎?”原喜,謝去,而南?俞洺、漳,至輝縣帶山,有寺曰夢覺,原心動。
天雨雪,寒甚,卧寺門外。
及曙,一僧啟門出,駭曰:“汝何人?”曰:“文安人,尋父而來。
”曰:“識之乎?”曰:“不識也。
”引入禅堂,憐而予之粥。
珣方執爨竈下,僧素知為文安人,謂之曰:“若同裡有少年來尋父者,若倘識其人。
”珣出見原,皆不相識,問其父姓名,則王珣也。
珣亦呼原乳名。
相抱持恸哭,寺僧莫不感動。
珣曰:“歸告汝母,我無顔複歸故鄉矣。
”原曰:“父不歸,兒有死耳。
”牽衣哭不止。
寺僧力勸之,父子相持歸,夫妻子母複聚。
後原子孫多仕宦者。
黃玺,字廷玺,餘姚人。
兄伯震,商十年不歸。
玺出求之,經行萬裡,不得蹤迹。
最後至衡州,禱南嶽廟,夢神人授以“纏綿盜賊際,狼狽江漢行”二句。
一書生告之曰:“此杜甫《舂陵行》詩也,舂陵今道州,曷往尋之。
”玺從其言,既至,無所過。
一日入廁,置傘道旁。
伯震适過之曰:此吾鄉之傘也。
”循其柄而觀,見有“餘姚黃廷玺記”六字。
方疑駭,玺出問訊,則其兄也,遂奉以歸。
歸钺,字汝威,嘉定縣人。
早喪母。
父娶繼妻,有子,钺遂失愛。
父偶撻钺,繼母辄索大杖與之,曰:“毋傷乃翁力也。
”家貧,食不足,每炊将熟,即諓諓數钺過,父怒而逐之,其母子得飽食。
钺饑困,匍匐道中。
比歸,父母相與言曰:“有子不居家,在外作賊耳。
”辄複杖之,屢瀕于死。
及父卒,母益擯不納,因販鹽市中,時私其弟,問母飲食,緻甘鮮焉。
正德三年,大饑,母不能自活。
钺涕泣奉迎,母内自慚不欲往,然以無所資,迄從之。
钺得食,先母弟,而己有饑色。
弟尋卒,钺養母終其身,嘉靖中卒。
族子繡,亦販鹽,與二弟紋、緯友愛。
緯數犯法,繡辄罄赀護之,終無愠色。
繡妻硃,制衣必三襲,曰:“二叔無室,豈可使郎君獨暖耶?”裡人稱為歸氏二孝子。
何麟,沁水人,為布政司吏。
武宗微行,由大同抵太原,城門閉,不得入。
怒而還京,遣中官逮守臣不啟門者,巡撫以下皆大懼。
麟曰:“朝廷未知主名。
請厚賄中官,麟與俱往。
即聖怒不測,麟一身獨當之。
”及抵京,上疏曰:“陛下巡幸晉陽,司城門者實臣麟一人,他官無預也。
臣不能啟門迎駕,罪當萬死。
但陛下輕宗廟社稷而事巡遊,且易服微行,無清道警跸之诏,白龍魚服,臣下何由辨焉。
昔漢光武夜獵,至上東門,守臣郅恽拒弗納,光武以恽能守法而賞之。
今小臣欲守郅恽之節,而陛下乃有不敬之誅。
臣恐天下後世以為臣之不幸不若郅恽,陛下寬仁之量亦遠遜光武也。
”疏入,帝怒稍解,廷杖六十,釋還,餘不問。
巡撫以下郊迎,禮敬之。
孫清,睢陽諸生也。
幼孤,事母孝。
母殁未葬,流賊入其境,居民盡逃,清
亦以禦史谪官,稍遷蕭山知縣,貪暴狡悍。
舜賓求魯陰事讦之,兩人互相猜。
縣中湘湖為富人私據,舜賓發其事于官,奏核之。
富人因奏舜賓以戍卒潛逃,擅自冠帶。
章并下所司核治。
魯隐其文牒,詭言舜賓遇赦無驗,宜行原衛查核。
上官不可,駁之。
會舜賓門人訓導童顯章為魯所陷論死,下府覆驗,道經舜賓家,入與謀。
魯聞之,大诟曰:“舜賓乃敢竄重囚。
”發卒圍其門,辄捕舜賓,徑解慶遠。
又令爪牙吏屏其衣服。
至餘幹,宿昌國寺,夜以濕衣閉其口,壓殺之。
魯複捕舜賓妻子。
競與母逃常熟,匿父友王鼎家。
—已而魯遷山西佥事,将行。
競乃潛歸與族人謀,召親黨數十人飲之酒,為舜賓稱冤。
中坐,競出叩首哭以請,皆踴躍願效命。
乃各持器伏道旁,伺魯過,競袖鐵捶奮擊,驺從駭散。
仆其輿,裸之,杖齊下,矐兩目,須發盡拔。
競拔佩刀砍其左股,必欲殺之,為衆所止。
乃與魯連鎖赴按察司,而預令族父澤走阙下訴冤。
佥事蕭翀故黨魯,嚴刑訊競。
競大言曰:“必欲殺我,我非畏死者。
顧人孰無父母,且我已訟于朝,非公輩所得擅殺。
”噬臂肉擲案上,含血噀翀面,一堂皆驚。
會競疏已上,遣刑部郎中李時、給事中李舉,會巡按禦史鄧璋雜治。
諸人持兩端,拟魯故屏人衣食至死,競部民毆本屬知縣笃疾,律俱絞,餘所逮數百人,拟罪有差。
競母硃氏複撾登聞鼓訴冤,魯亦使人馳訴,乃命大理寺正曹廉會巡按禦史陳铨覆治。
廉曰:“爾等何毆縣官?”競曰:“競知父仇,不知縣官,但恨未殺之耳。
”廉以緻死無據,遣縣令揭棺驗之。
驗者報傷,而解役任寬慷慨首實,且出舜賓臨命所付血書。
于是衆皆辭伏,改拟魯斬,競徒三年。
法司議競遣戍,且曰:“魯已成笃疾,競為父報仇,律意有在,均俟上裁。
”帝從其議,戍競福甯衛,時弘治十四年二月也。
後武宗登極肆赦,魯免死,競赦歸,又九年卒。
競自父殁至死,凡十六年,服衰終其身。
王原,文安人。
正德中,父珣以家貧役重逃去。
原稍長,問父所在。
母告以故,原大悲恸。
乃設肆于邑治之衢,治酒食舍諸行旅。
遇遠方客至,則告以父姓名、年貌,冀得父蹤迹。
久之無所得。
既娶婦月餘,跪告母曰:“兒将尋父。
”母泣曰:“汝父去二十餘載,存亡不可知。
且若父氓耳,流落何所,誰知名者?無為父子相繼作羁鬼,使我無依。
”原痛哭曰:“幸有婦陪母,母無以兒為念,兒不得父不歸也。
”号泣辭母去,遍曆山東南北,去來者數年。
一日,渡海至田橫島,假寐神祠中,夢至一寺,當午,炊莎和肉羹食之。
一老父至,驚覺。
原告之夢,請占之。
老父曰:“若何為者?”曰:“尋父。
”老父曰:“午者,正南位也。
莎根附子,肉和之,附子脍也。
求諸南方,父子其會乎?”原喜,謝去,而南?俞洺、漳,至輝縣帶山,有寺曰夢覺,原心動。
天雨雪,寒甚,卧寺門外。
及曙,一僧啟門出,駭曰:“汝何人?”曰:“文安人,尋父而來。
”曰:“識之乎?”曰:“不識也。
”引入禅堂,憐而予之粥。
珣方執爨竈下,僧素知為文安人,謂之曰:“若同裡有少年來尋父者,若倘識其人。
”珣出見原,皆不相識,問其父姓名,則王珣也。
珣亦呼原乳名。
相抱持恸哭,寺僧莫不感動。
珣曰:“歸告汝母,我無顔複歸故鄉矣。
”原曰:“父不歸,兒有死耳。
”牽衣哭不止。
寺僧力勸之,父子相持歸,夫妻子母複聚。
後原子孫多仕宦者。
黃玺,字廷玺,餘姚人。
兄伯震,商十年不歸。
玺出求之,經行萬裡,不得蹤迹。
最後至衡州,禱南嶽廟,夢神人授以“纏綿盜賊際,狼狽江漢行”二句。
一書生告之曰:“此杜甫《舂陵行》詩也,舂陵今道州,曷往尋之。
”玺從其言,既至,無所過。
一日入廁,置傘道旁。
伯震适過之曰:此吾鄉之傘也。
”循其柄而觀,見有“餘姚黃廷玺記”六字。
方疑駭,玺出問訊,則其兄也,遂奉以歸。
歸钺,字汝威,嘉定縣人。
早喪母。
父娶繼妻,有子,钺遂失愛。
父偶撻钺,繼母辄索大杖與之,曰:“毋傷乃翁力也。
”家貧,食不足,每炊将熟,即諓諓數钺過,父怒而逐之,其母子得飽食。
钺饑困,匍匐道中。
比歸,父母相與言曰:“有子不居家,在外作賊耳。
”辄複杖之,屢瀕于死。
及父卒,母益擯不納,因販鹽市中,時私其弟,問母飲食,緻甘鮮焉。
正德三年,大饑,母不能自活。
钺涕泣奉迎,母内自慚不欲往,然以無所資,迄從之。
钺得食,先母弟,而己有饑色。
弟尋卒,钺養母終其身,嘉靖中卒。
族子繡,亦販鹽,與二弟紋、緯友愛。
緯數犯法,繡辄罄赀護之,終無愠色。
繡妻硃,制衣必三襲,曰:“二叔無室,豈可使郎君獨暖耶?”裡人稱為歸氏二孝子。
何麟,沁水人,為布政司吏。
武宗微行,由大同抵太原,城門閉,不得入。
怒而還京,遣中官逮守臣不啟門者,巡撫以下皆大懼。
麟曰:“朝廷未知主名。
請厚賄中官,麟與俱往。
即聖怒不測,麟一身獨當之。
”及抵京,上疏曰:“陛下巡幸晉陽,司城門者實臣麟一人,他官無預也。
臣不能啟門迎駕,罪當萬死。
但陛下輕宗廟社稷而事巡遊,且易服微行,無清道警跸之诏,白龍魚服,臣下何由辨焉。
昔漢光武夜獵,至上東門,守臣郅恽拒弗納,光武以恽能守法而賞之。
今小臣欲守郅恽之節,而陛下乃有不敬之誅。
臣恐天下後世以為臣之不幸不若郅恽,陛下寬仁之量亦遠遜光武也。
”疏入,帝怒稍解,廷杖六十,釋還,餘不問。
巡撫以下郊迎,禮敬之。
孫清,睢陽諸生也。
幼孤,事母孝。
母殁未葬,流賊入其境,居民盡逃,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