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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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木年幾八十未謝政,孟祯并疏論之。
大學士李廷機被劾奏辨,言入仕以來,初無大謬。
孟祯駁之曰:“廷機在禮部昵邪妄司官彭遵古,而聶雲翰建言忤時,則抑之至死。
秉政未幾,姜士昌、宋焘、鄭振先皆得罪。
姚文蔚等濫授京堂,陳用賓等屢拟寬旨。
猶不謂之謬哉?”王錫爵辭召,密疏痛诋言者。
孟祯及南京給事中段然并上疏極論。
尋陳佥商之害,發工部郎陳民志、範钫黩貨罪。
又陳通壅蔽、錄直臣、決用舍、恤民窮、急邊饷五事。
請召用鄒元标、趙南星、王德完,放廷機還田裡。
皆不報。
三十九年夏,怡神殿災。
孟祯言:“二十年來,郊廟、朝講、召對、面議俱廢,通下情者惟章奏。
而疏入旨出悉由内侍,其徹禦覽與果出聖意否,不得而知,此朝政可慮也。
臣子分流别戶,入主出奴,愛憎由心,雌黃信口,流言蜚語,騰入禁庭,此士習可慮也。
畿輔、山東、山西、河南,比歲旱饑。
民間賣女鬻兒,食妻啖子,铤而走險,急何能擇。
一呼四應,則小盜合群,将為豪傑之藉,此民情可慮也。
”帝亦不省。
吏部侍郎蕭雲舉佐京察,有所庇,孟祯首疏攻之。
論者日衆,雲舉引去。
山海參将李獲陽忤稅監,下獄死,孟祯為訟冤,因請貸卞孔時、王邦才、滿朝薦、李嗣善等之在獄者,且言:“楚宗一獄,死者已多,今被锢高牆者,誰非高皇帝子孫,乃令至是。
”皆弗聽。
四十二年冬,考選科道,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運昌、張廷拱、曠鳴鸾、濮中玉,以言論忤時,抑不得與。
孟祯不平,具疏論之。
是時三黨勢張,忌孟祯谠直,出為廣東副使。
移疾不赴。
天啟初,起南京光祿少卿,召改太仆。
以憂歸。
魏忠賢得志,為禦史王業浩所論,遂削籍。
崇祯初,複官。
孟祯少貧。
既通顯,家無赢資。
惟銜趙世卿抑己,既入台即疏劾世卿,人以為隘。
汪若霖,字時甫,光州人。
父治,保定知府。
若霖舉萬曆二十年進士,授行人。
三十三年,擢戶科給事中。
言“有司貪殘,率從輕論,非律;邊吏竭脂膏,外媚敵,内媚要津,而京軍十萬半虛冒,非計。
”兵部尚書蕭大亨被劾求去,吏部議留,若霖力诋部議。
雲南民變,殺稅使楊榮,诏從巡撫陳用賓言,命四川丘乘雲兼領。
若霖言:“用賓養成榮惡,今不直請罷稅,而倡議領于四川,負國甚。
乞亟斥用賓,追寝前命。
”皆不報。
進禮科右給事中。
自正月至四月不雨,若霖上疏曰:“臣稽《洪範傳》,言之不從,是謂不晙,厥罰恒旸。
今郊廟宜親,朝會宜舉,東宮講習宜開,此下累言之,而上不從者也。
又有上言之而中變者:稅務歸有司,權珰猶侵奪;起廢有明诏,啟事猶沉閣是也。
有上屢言之而久不決、下數言之而上不斷者:中外大僚之推補,被劾諸臣之進退是也。
凡此皆言不從之類。
積郁成災,天人恒理。
陛下安得漠然而已哉!”時南京戶、工二部缺尚書,禮部缺侍郎,廷推故尚書徐元泰、貴州巡撫郭子章、故詹事範醇敬。
若霖言:“三人不足任,且舉者不能無私。
請自今廷推勿以一人主持,衆皆畫諾。
宜籍舉主姓名,複祖宗連坐之法。
”诏申饬如若霖言,所推悉報寝。
兵部主事張汝霖,大學士硃赓婿也。
典試山東,所取士有篇章不具者。
若霖疏劾之,停其俸。
中官楊緻中枉法拷殺指揮鄭光擢,若霖率同官列其十罪,不報。
硃赓獨相,朝事益弛。
若霖言:“陛下獨相一赓,而又畫接無聞,補牍莫應,此最大患也。
方今紀綱壞,政事壅,人才耗,庶職空,民力窮,邊方廢,宦豎橫,盜賊繁,士大夫幾忘廉恥禮義,而小民愁苦冤痛之聲徹于宇内。
輔臣宜慨然任天下重,收拾人心,以效之當甯。
如徒謙讓未遑,或以人言,輕懷去就,則陛下何賴焉?”赓乃緣若霖指,力請帝急行新政。
帝亦不省。
五月朔,大雨雹。
若霖謂用人不廣,大臣專權之象,具疏切言之。
已而京師久雨,壞田廬。
若霖複言大臣比周相倚,小臣趨風,其流益甚;意複诋赓及新輔李廷機輩也。
三十六年,巡視庫藏,見老庫止銀八萬,而外庫蕭然,諸邊軍饷逋至百餘萬。
疏請集議長策,亦留中。
先是,吏部列上考選應授科道者,知縣新建汪元功、進賢黃汝亨、南昌黃一騰與焉。
赓黨給事中陳治則推毂元功、汝亨。
若霖劾二人嚣競,吏部因改拟部曹。
治則怒劾一騰交構。
帝以言官紛争,留部疏。
廷臣屢請乃下,而責若霖首昌煩言,并元功、汝亨、一騰各貶一級,出之外。
廷臣論救,皆不省。
若霖遂出為颍州判官,卒。
贊曰:明至中葉以後,建言者分曹為朋,率視閣臣為進退。
依阿取寵則與之比,反是則争。
比者不容于清議,而争則名高。
故其時端揆之地,遂為抨擊之叢,而國是淆矣。
雖然,所言之是非,閣臣之賢否,黑白判然,固非私怨惡之所得而加,亦非可盡委之沽直好事,謂人言之不足恤也。
大學士李廷機被劾奏辨,言入仕以來,初無大謬。
孟祯駁之曰:“廷機在禮部昵邪妄司官彭遵古,而聶雲翰建言忤時,則抑之至死。
秉政未幾,姜士昌、宋焘、鄭振先皆得罪。
姚文蔚等濫授京堂,陳用賓等屢拟寬旨。
猶不謂之謬哉?”王錫爵辭召,密疏痛诋言者。
孟祯及南京給事中段然并上疏極論。
尋陳佥商之害,發工部郎陳民志、範钫黩貨罪。
又陳通壅蔽、錄直臣、決用舍、恤民窮、急邊饷五事。
請召用鄒元标、趙南星、王德完,放廷機還田裡。
皆不報。
三十九年夏,怡神殿災。
孟祯言:“二十年來,郊廟、朝講、召對、面議俱廢,通下情者惟章奏。
而疏入旨出悉由内侍,其徹禦覽與果出聖意否,不得而知,此朝政可慮也。
臣子分流别戶,入主出奴,愛憎由心,雌黃信口,流言蜚語,騰入禁庭,此士習可慮也。
畿輔、山東、山西、河南,比歲旱饑。
民間賣女鬻兒,食妻啖子,铤而走險,急何能擇。
一呼四應,則小盜合群,将為豪傑之藉,此民情可慮也。
”帝亦不省。
吏部侍郎蕭雲舉佐京察,有所庇,孟祯首疏攻之。
論者日衆,雲舉引去。
山海參将李獲陽忤稅監,下獄死,孟祯為訟冤,因請貸卞孔時、王邦才、滿朝薦、李嗣善等之在獄者,且言:“楚宗一獄,死者已多,今被锢高牆者,誰非高皇帝子孫,乃令至是。
”皆弗聽。
四十二年冬,考選科道,中書舍人張光房、知縣趙運昌、張廷拱、曠鳴鸾、濮中玉,以言論忤時,抑不得與。
孟祯不平,具疏論之。
是時三黨勢張,忌孟祯谠直,出為廣東副使。
移疾不赴。
天啟初,起南京光祿少卿,召改太仆。
以憂歸。
魏忠賢得志,為禦史王業浩所論,遂削籍。
崇祯初,複官。
孟祯少貧。
既通顯,家無赢資。
惟銜趙世卿抑己,既入台即疏劾世卿,人以為隘。
汪若霖,字時甫,光州人。
父治,保定知府。
若霖舉萬曆二十年進士,授行人。
三十三年,擢戶科給事中。
言“有司貪殘,率從輕論,非律;邊吏竭脂膏,外媚敵,内媚要津,而京軍十萬半虛冒,非計。
”兵部尚書蕭大亨被劾求去,吏部議留,若霖力诋部議。
雲南民變,殺稅使楊榮,诏從巡撫陳用賓言,命四川丘乘雲兼領。
若霖言:“用賓養成榮惡,今不直請罷稅,而倡議領于四川,負國甚。
乞亟斥用賓,追寝前命。
”皆不報。
進禮科右給事中。
自正月至四月不雨,若霖上疏曰:“臣稽《洪範傳》,言之不從,是謂不晙,厥罰恒旸。
今郊廟宜親,朝會宜舉,東宮講習宜開,此下累言之,而上不從者也。
又有上言之而中變者:稅務歸有司,權珰猶侵奪;起廢有明诏,啟事猶沉閣是也。
有上屢言之而久不決、下數言之而上不斷者:中外大僚之推補,被劾諸臣之進退是也。
凡此皆言不從之類。
積郁成災,天人恒理。
陛下安得漠然而已哉!”時南京戶、工二部缺尚書,禮部缺侍郎,廷推故尚書徐元泰、貴州巡撫郭子章、故詹事範醇敬。
若霖言:“三人不足任,且舉者不能無私。
請自今廷推勿以一人主持,衆皆畫諾。
宜籍舉主姓名,複祖宗連坐之法。
”诏申饬如若霖言,所推悉報寝。
兵部主事張汝霖,大學士硃赓婿也。
典試山東,所取士有篇章不具者。
若霖疏劾之,停其俸。
中官楊緻中枉法拷殺指揮鄭光擢,若霖率同官列其十罪,不報。
硃赓獨相,朝事益弛。
若霖言:“陛下獨相一赓,而又畫接無聞,補牍莫應,此最大患也。
方今紀綱壞,政事壅,人才耗,庶職空,民力窮,邊方廢,宦豎橫,盜賊繁,士大夫幾忘廉恥禮義,而小民愁苦冤痛之聲徹于宇内。
輔臣宜慨然任天下重,收拾人心,以效之當甯。
如徒謙讓未遑,或以人言,輕懷去就,則陛下何賴焉?”赓乃緣若霖指,力請帝急行新政。
帝亦不省。
五月朔,大雨雹。
若霖謂用人不廣,大臣專權之象,具疏切言之。
已而京師久雨,壞田廬。
若霖複言大臣比周相倚,小臣趨風,其流益甚;意複诋赓及新輔李廷機輩也。
三十六年,巡視庫藏,見老庫止銀八萬,而外庫蕭然,諸邊軍饷逋至百餘萬。
疏請集議長策,亦留中。
先是,吏部列上考選應授科道者,知縣新建汪元功、進賢黃汝亨、南昌黃一騰與焉。
赓黨給事中陳治則推毂元功、汝亨。
若霖劾二人嚣競,吏部因改拟部曹。
治則怒劾一騰交構。
帝以言官紛争,留部疏。
廷臣屢請乃下,而責若霖首昌煩言,并元功、汝亨、一騰各貶一級,出之外。
廷臣論救,皆不省。
若霖遂出為颍州判官,卒。
贊曰:明至中葉以後,建言者分曹為朋,率視閣臣為進退。
依阿取寵則與之比,反是則争。
比者不容于清議,而争則名高。
故其時端揆之地,遂為抨擊之叢,而國是淆矣。
雖然,所言之是非,閣臣之賢否,黑白判然,固非私怨惡之所得而加,亦非可盡委之沽直好事,謂人言之不足恤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