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傳第一百二
關燈
小
中
大
鹽商楊四和數千金,為言恤邊商、革餘鹽數事,為大學士階所格。
四和抵齊取賄,蹤迹頗露。
齊懼得罪,乃借攻階冀自掩。
”遂下齊诏獄。
刑部尚書毛恺當齊戍,诏釋為民。
拱起再相,廷恐其修郤,而恺亦階所引,遂先後乞休以避之。
給事中周芸、禦史李純樸訟齊事,謂廷、恺阿階意,羅織不辜。
刑部尚書劉自強覆奏:“齊所坐無實,廷、恺屈法徇私。
”诏奪恺職,廷斥為民,宥齊,補通州判官。
萬曆初,齊以不謹罷,恺已前卒。
浙江巡按禦史謝廷傑訟恺狷潔有古人風,坐按張齊奪官,今齊已黜,足知恺守正。
诏複恺官。
于是巡撫四川都禦史曾省吾言:“廷守蘇州時,人比之趙清獻。
直節勁氣,始終無改。
宜如毛恺例複官。
”诏以故官緻仕。
十六年,給夫廪如制,仍以高年特賜存問。
明年卒,谥恭節。
毛恺,字達和,江山人。
嘉靖十四年進士。
授行人,擢禦史。
坐論洗馬鄒守益不當投散地,為執政所惡,谪甯國推官。
曆刑部尚書。
太監李芳驟谏忤穆宗,命刑部置重辟。
恺奏:“芳罪狀未明,非所以示天下公。
”芳仍得贳死。
恺贈太子少保,谥端簡。
葛守禮,字與立,德平人。
嘉靖七年,舉鄉試第一。
明年成進士,授彰德推官。
巨盜誣富家,株連以百數,守禮盡出之。
主獄者谮之禦史。
會籓府獄久不決,屬守禮,一訊即得,乃大驚服。
冬至,趙王戒百官朝服賀,守禮獨不可。
遷兵部主事。
父喪服阕,補禮部。
甯府宗人悉锢高牆,後稍得脫,因請封。
禮部尚書夏言議量複中尉數人。
未上,而言入閣,嚴嵩代之。
守禮适遷儀制郎中,駁不行。
故事,郡王絕,近支得以本爵理府事,不得繼封。
交城、懷仁、襄垣近支絕,以繼封請,守禮持之堅。
會以疾在告,三邸人乘間行賂,遂得請。
旗校诇其事以聞。
所籍記賂遺十餘萬,獨無守禮名,帝由是知守禮廉。
遷河南提學副使,再遷山西按察使,進陝西布政使,擢右副都禦史,巡撫河南。
入為戶部侍郎,督饷宣、大。
改吏部。
自左侍郎遷南京禮部尚書。
李本署吏部事,希嚴嵩指考察廷臣,署守禮下考,勒緻仕。
後帝問守禮安在,左右謬以老病對。
帝為歎惜久之。
隆慶元年,起戶部尚書。
奏言:“畿輔、山東流移日衆,以有司變法亂常,起科太重,征派不均。
且河南北,山東西,土地硗瘠,正供尚不能給,複重之徭役。
工匠及富商大賈,皆以無田免役,而農夫獨受其困,此所謂舛也。
乞正田賦之規,罷科差之法。
又國初征糧,戶部定倉庫名目及石數價值,通行所司,分派小民,随倉上納,完欠之數了然可稽。
近乃定為一條鞭法,計畝征銀。
不論倉口,不問石數。
吏書夤緣為奸,增減灑派,弊端百出。
至于收解,乃又變為一串鈴法,謂之夥收分解。
收者不解,解者不收,收者獲積餘之赀,解者任賠補之累。
夫錢谷必分數明而後稽核審,今混而為一,是為那移者地也。
願敕所司,酌複舊規。
”诏悉舉行。
于是奏定國計簿式,頒行天下。
自嘉靖三十六年以後,完欠、起解、追征之數及貧民不能輸納,備錄簿中。
自府州縣達布政,送戶部稽考,以清隐漏那移侵欺之弊。
又以戶部專理财賦,必周知天下倉庫盈虛,然後可節縮調劑。
祖宗時令天下歲以文冊報部,乃請遣禦史譚啟、馬明谟、張問明、趙岩分行天下董其事,并承敕以行。
覃恩例嘗邊軍,或言士伍虛冒,宜乘給賞汰之。
守禮言:“此朝廷曠典,乃以賈怨耶?”議乃止。
大學士高拱與徐階不相能,舉朝攻拱。
侍郎徐養正、劉自強,拱所厚,亦詣守禮言。
守禮不可,養正等遂論拱。
守禮尋乞養母歸。
及拱再相,深德守禮,起為刑部尚書。
初,階定方士王金等獄,坐妄進藥物,比子殺父律論死。
诏下法司會訊。
守禮等議金妄進藥無事實,但習故陶仲文術,左道惑衆,應坐為從律編戍。
給事中趙奮言:“法司為天下平。
昔則一主于入,而不為先帝地;今則一主于出,而不恤後世議。
罪有首而後有從,金等為從,孰為首?将以陶仲文為首,則仲文死已久。
為法如此,陛下何賴哉!”疏入,報聞。
尋改守禮左都禦史。
奏言:“畿内地勢窪下,河道堙塞,遇潦則千裡為壑。
請仿古井田之制,浚治溝洫,使旱潦有備。
”章下有司。
又申明巡撫事宜,條列官箴、士節六事。
守禮議王金獄,與拱合,然不附拱。
後張居正欲以王大臣事扌冓殺拱,守禮力為解,乃免。
階、拱、居正更用事,交相軋。
守禮周旋其間,正色獨立,人以為難。
萬曆三年,以老乞休。
诏加太子少保,馳驿歸。
六年卒。
贈太子太保,谥端肅。
靳學顔,字子愚,濟甯人。
嘉靖十三年舉
四和抵齊取賄,蹤迹頗露。
齊懼得罪,乃借攻階冀自掩。
”遂下齊诏獄。
刑部尚書毛恺當齊戍,诏釋為民。
拱起再相,廷恐其修郤,而恺亦階所引,遂先後乞休以避之。
給事中周芸、禦史李純樸訟齊事,謂廷、恺阿階意,羅織不辜。
刑部尚書劉自強覆奏:“齊所坐無實,廷、恺屈法徇私。
”诏奪恺職,廷斥為民,宥齊,補通州判官。
萬曆初,齊以不謹罷,恺已前卒。
浙江巡按禦史謝廷傑訟恺狷潔有古人風,坐按張齊奪官,今齊已黜,足知恺守正。
诏複恺官。
于是巡撫四川都禦史曾省吾言:“廷守蘇州時,人比之趙清獻。
直節勁氣,始終無改。
宜如毛恺例複官。
”诏以故官緻仕。
十六年,給夫廪如制,仍以高年特賜存問。
明年卒,谥恭節。
毛恺,字達和,江山人。
嘉靖十四年進士。
授行人,擢禦史。
坐論洗馬鄒守益不當投散地,為執政所惡,谪甯國推官。
曆刑部尚書。
太監李芳驟谏忤穆宗,命刑部置重辟。
恺奏:“芳罪狀未明,非所以示天下公。
”芳仍得贳死。
恺贈太子少保,谥端簡。
葛守禮,字與立,德平人。
嘉靖七年,舉鄉試第一。
明年成進士,授彰德推官。
巨盜誣富家,株連以百數,守禮盡出之。
主獄者谮之禦史。
會籓府獄久不決,屬守禮,一訊即得,乃大驚服。
冬至,趙王戒百官朝服賀,守禮獨不可。
遷兵部主事。
父喪服阕,補禮部。
甯府宗人悉锢高牆,後稍得脫,因請封。
禮部尚書夏言議量複中尉數人。
未上,而言入閣,嚴嵩代之。
守禮适遷儀制郎中,駁不行。
故事,郡王絕,近支得以本爵理府事,不得繼封。
交城、懷仁、襄垣近支絕,以繼封請,守禮持之堅。
會以疾在告,三邸人乘間行賂,遂得請。
旗校诇其事以聞。
所籍記賂遺十餘萬,獨無守禮名,帝由是知守禮廉。
遷河南提學副使,再遷山西按察使,進陝西布政使,擢右副都禦史,巡撫河南。
入為戶部侍郎,督饷宣、大。
改吏部。
自左侍郎遷南京禮部尚書。
李本署吏部事,希嚴嵩指考察廷臣,署守禮下考,勒緻仕。
後帝問守禮安在,左右謬以老病對。
帝為歎惜久之。
隆慶元年,起戶部尚書。
奏言:“畿輔、山東流移日衆,以有司變法亂常,起科太重,征派不均。
且河南北,山東西,土地硗瘠,正供尚不能給,複重之徭役。
工匠及富商大賈,皆以無田免役,而農夫獨受其困,此所謂舛也。
乞正田賦之規,罷科差之法。
又國初征糧,戶部定倉庫名目及石數價值,通行所司,分派小民,随倉上納,完欠之數了然可稽。
近乃定為一條鞭法,計畝征銀。
不論倉口,不問石數。
吏書夤緣為奸,增減灑派,弊端百出。
至于收解,乃又變為一串鈴法,謂之夥收分解。
收者不解,解者不收,收者獲積餘之赀,解者任賠補之累。
夫錢谷必分數明而後稽核審,今混而為一,是為那移者地也。
願敕所司,酌複舊規。
”诏悉舉行。
于是奏定國計簿式,頒行天下。
自嘉靖三十六年以後,完欠、起解、追征之數及貧民不能輸納,備錄簿中。
自府州縣達布政,送戶部稽考,以清隐漏那移侵欺之弊。
又以戶部專理财賦,必周知天下倉庫盈虛,然後可節縮調劑。
祖宗時令天下歲以文冊報部,乃請遣禦史譚啟、馬明谟、張問明、趙岩分行天下董其事,并承敕以行。
覃恩例嘗邊軍,或言士伍虛冒,宜乘給賞汰之。
守禮言:“此朝廷曠典,乃以賈怨耶?”議乃止。
大學士高拱與徐階不相能,舉朝攻拱。
侍郎徐養正、劉自強,拱所厚,亦詣守禮言。
守禮不可,養正等遂論拱。
守禮尋乞養母歸。
及拱再相,深德守禮,起為刑部尚書。
初,階定方士王金等獄,坐妄進藥物,比子殺父律論死。
诏下法司會訊。
守禮等議金妄進藥無事實,但習故陶仲文術,左道惑衆,應坐為從律編戍。
給事中趙奮言:“法司為天下平。
昔則一主于入,而不為先帝地;今則一主于出,而不恤後世議。
罪有首而後有從,金等為從,孰為首?将以陶仲文為首,則仲文死已久。
為法如此,陛下何賴哉!”疏入,報聞。
尋改守禮左都禦史。
奏言:“畿内地勢窪下,河道堙塞,遇潦則千裡為壑。
請仿古井田之制,浚治溝洫,使旱潦有備。
”章下有司。
又申明巡撫事宜,條列官箴、士節六事。
守禮議王金獄,與拱合,然不附拱。
後張居正欲以王大臣事扌冓殺拱,守禮力為解,乃免。
階、拱、居正更用事,交相軋。
守禮周旋其間,正色獨立,人以為難。
萬曆三年,以老乞休。
诏加太子少保,馳驿歸。
六年卒。
贈太子太保,谥端肅。
靳學顔,字子愚,濟甯人。
嘉靖十三年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