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美士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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摸了摸後腦勺。

     “彩蘭在那邊等着。

    一塊兒去吧。

    ”溫翰慢慢站起身來說。

     父子倆分别了四年重逢,太過于壓抑感情了。

     5 阿美士德号上的船員們登岸後,市民們好奇的眼光對他們來說成了一種新的包圍。

    溫章即使能進得了鴻園,但要穿着水手服或馬來服是不行的。

    沒有辮子确實很不方便。

    因此他首先偷偷地來到小巷一個為金順記看倉庫的人的家中。

    這個看倉庫的為他奔走聯系,決定讓他化裝成道士去鴻園。

     溫章離開孩子時,孩子才七歲,現在已十一歲了,長得比預想的還像個大人。

     溫章胸口堵塞,說不出話來。

     女兒彩蘭睜着一雙大眼睛,但沒有流一滴眼淚,爽朗地說道:“爸爸,您回來啦。

    ” “嗯、嗯……”溫章顯得很可憐。

     溫翰好像監視似地在一旁看着兒子和孫女會面。

     “這孩子如果是男的就……”他平時心裡總是這麼想。

     溫翰一向膽大心細。

    而他的兒子溫章卻用膽小軟弱的方式繼承了父親細心的一面,以緻在失去妻子時他都經受不起這種打擊。

     相比之下,彩蘭雖是個女孩子,卻繼承了祖父豪放的性格。

    父親因百感交集而說不出話來,十一歲的女兒卻非常冷靜地跟父親打招呼說:“爸爸身體好,比什麼都好。

    ” “我沒有辮子了!”這就是溫章好不容易才開口跟女兒說的話。

     “我也沒有裹腳呀。

    ”彩蘭平靜地說。

     溫翰很愛孫女的這種性格,他不願讓孫女纏足,剝奪她的自由,而希望她像個男孩子。

    這樣做是很需要勇氣的。

     “小腳”在當時是出嫁的必須條件。

    女孩子最遲六歲就必須纏足。

    在溫章去國外的時候,祖父溫翰下了決心。

    他心裡想:“纏足就算了吧。

    太痛了。

    再說,廣東人、客家和疍民都不纏足。

    将來招女婿也不一定非本地人不可。

    ” 留辮子是強制的,纏足并非如此,雖然政府曾多次發出禁令。

    留辮子嚴格實行了,而纏足的禁令卻被人們所忽視,這是因為辮子是“服從的标志”,從思想上來說對統治者十分重要,而纏足的風俗卻不會動搖清朝的統治。

     另外還有這樣的原因,女性是男人的私有财産,纏足有利于防止女性逃跑;而且腳一小,腰部就彎曲起來,這符合男性變态的愛好。

     連家沒有女孩子,大家都疼愛彩蘭。

    連家的女人們背地裡都說溫翰是個狠心的爺爺。

    這地方的女人如果不纏足,就會被人們看作是必須勞動的窮苦階級,被輕蔑地稱為“大腳姑娘”。

     沒給彩蘭纏足,溫章從父親的來信中早已知道。

     父親的信中寫道:“……此久積之惡習,應從我國除去,欲使彩蘭成為時代之先驅……” 溫章也覺得父親的這種做法太過分了。

     不過,他自己被鴉片弄得身敗名裂,最後流落國外——這樣一個窩囊的老子哪有資格對女兒的事說三道四呢?! 一個女孩兒家跟闊别四年的父親見面,應當更激動一些,流一點眼淚恐怕也是合情合理的。

    可是彩蘭為什麼這麼平靜呢?這完全是祖父對這個幼小的姑娘進行這樣教育的結果。

    溫章想到這裡,眼角不覺潤濕起來。

     “哦,你的腳……” “我免了一場疼痛,真感謝爺爺啊!” 在腳上的骨肉成長最旺盛的幼女時期,人工的纏足會帶來劇烈的疼痛。

    這種疼痛簡直要沁入骨髓。

    幼女們有一段時期會因疼痛而晝夜啼哭。

     “是麼,那好啊。

    ”溫章眼裡噙着眼淚。

     “去見見維材吧。

    跟彩蘭以後還可以慢慢地談。

    ”溫翰在旁邊說道。

    他看不慣兒子這種婆婆媽媽的樣子。

     溫章依依不舍地離開了女兒。

    來到走廊裡,父子倆才并排地走在一起。

     “我不久将去上海。

    ”溫翰說,“你這次航行結束後,住到澳門去。

    關于彩蘭,你想放在身邊嗎?” “嗯,當然想啊。

    ” “那麼,最近維材要去廣州,讓他把彩蘭先帶去嗎?” “能夠這樣,那太好了。

    ”溫章回答說。

     “彩蘭的事,你一點兒也不用擔心。

    ”溫翰突然停下腳步,仔細地端詳着兒子的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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