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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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緣何,人們頗喜讀些回憶錄性質的書。

    回憶者,事已成“史”,邈不可追,看它何用?況且個人的回憶,如非偉人巨匠、政要高官,那生活、閱曆的圈子很有限,又有什麼真正值得回憶而且值得一讀的呢?我對此總覺有些疑而不解。

    最近忽有所“悟”:人從小孩時起就特别愛聽故事,此乃天性也,沒有更好的解釋。

    那麼故事者,究竟為何物也?很明白,意思就是“老時候的事情”,并無差錯——至于後來把童話、神話、鬼話、編造虛構的“謊話”,一股腦兒都叫做“故事”,那無非是借用它作個泛稱罷了。

    所以,回憶才是真正的“故事”。

    人們愛聽,蓋有由也。

     您此時打開的這本書,夠不上“回憶錄”,隻是些片片斷斷的小“故事”。

     我非偉人要人,寫這些有什麼意義或意味呢?那就在于您用什麼尺碼和眼光去衡量看待了。

    比如我小時候吃的、穿的、用的、見的、叫的、經的、曆的……沒有一樣是與現時相同的,一寫舊事老話兒,處處得加“注”了,不然已經沒人懂了。

    我生于民國七年,歲次戊午,而那時沒人說“我生于1918”這類的話,更沒有什麼“公元”的名目加在年頭上。

    那時買東西花的錢是“銀圓”和“銅子兒”(也有“銅闆”之稱)。

    老頭兒很多不是光頭,而是“留個帽纓子”——什麼叫“帽纓子”?清帝“遜位”了,男人不再留長辮子,剪了去,腦後的那“片”頭發還在,“披松”着(俗語謂随便松散、不加梳理),像清代官帽上的紅纓子也。

    試問:這不加“注”,您懂嗎? 老太太是小腳,走路時兩臂的寬袖要左右挑起來“助勢”而成“走姿”,或一臂扭起來,腰眼靈活,很好看。

    少女不叫什麼姑娘小姐,稱“閨女”,裹腳的還很多,一概留大辮子,那種端莊淑靜的氣質很美——沒有“滿街跑的”(此為譏笑女孩子的話)。

     家常生活用具是木器與銅器居多。

    銅器今已絕迹久矣,那時臉盆、火盆、手腳爐、茶壺、家具箱匣上所有“四眼”、蠟扡、佛前的磬、鎖鑰……處處是銅的。

     衣服鞋襪,都是“家做”,婦女一針一線苦工所制,有錢的城裡人才到鞋店、衣店去買。

    襪子中老年人還多是布縫的,“時髦”的才穿“洋襪子”——是線織的,不禁磨,很快露出大腳後跟,誰也沒财力幾天換一雙新的,得用布補——補得不好極難看!可真是個大煩人的事…… 這些,說三天三夜也完不了,不“回憶”怎麼行呢?——什麼叫“曆史”?難道就是些朝代名、地名、人名、事件名……嗎?那有什麼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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