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下 離婁章句下

關燈
孟子曰:“可以取,可以無取,取傷廉。

    可以與,可以無與,與傷惠。

    可以死,可以無死,死傷勇。

    ”(三者,皆謂事可出入,不至違義,但傷此名,亦不陷于惡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廉、惠、勇,人之高行也,喪此三名,則士病諸,故設斯科以進能者也。

    “孟子曰”至“死傷勇”者,蓋言凡于所取之道,可以取之則取之,故無傷害于為廉;可以無取而乃取之,是為傷害于廉也。

    又言凡所與之道,可以與之則與之,而不為傷其惠;可以無與而乃與之,是為傷害于惠也。

    又言凡于所死之道,可以死之則死,不為傷害其勇;可以無死而乃死之,是為傷害其勇也。

    如孟子受薛七十镒,是可以取則取之也;求也為聚斂而附益之,是可以無取而乃取之者也。

    孔子與願思之粟,是可以與則與之者也;冉子與子華之粟五秉,是可以無與而乃與之者也。

    比幹谏而死,是可以死則死也;荀息不能格君心之非,而終遽以死許,是可以無死而乃死之也。

     逢蒙學射于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羿為愈己,于是殺羿。

    (羿,有窮後羿。

    逢蒙,羿之家衆也。

    《春秋傳》曰:“羿将歸自田,家衆殺之。

    ”)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

    ”(罪羿不擇人也,故以下事喻之)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

    ”曰:“薄乎雲爾,惡得無罪?鄭人使子濯孺子侵衛,衛使庾公之斯追之。

    子濯孺子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吾死矣夫!’(孺子,鄭大夫。

    庾公,衛大夫。

    疾作瘧疾。

    )問其仆曰:‘追我者誰也?’其仆曰:‘庾公之斯也。

    ’曰:‘吾生矣。

    ’(仆,禦也。

    孺子曰:吾必生矣。

    )其仆曰:‘庾公之斯,衛之善射者也。

    夫子曰吾生,何謂也?’曰:‘庾公之斯學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于我。

    夫尹公之他,端人也,其取友必端矣。

    ’(端人,用心不邪辟。

    知我是其道本所出,必不害我也。

    )庾公之斯至,曰:‘夫子何為不執弓?’曰:‘今日我疾作,不可以執弓。

    ’曰:‘小人學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于夫子,我不忍以夫子之道反害夫子。

    雖然,今日之事,君事也,我不敢廢。

    ’抽矢叩輪,去其金,發乘矢而後反。

    ”(庾公之斯至,竟如孺子之所言。

    而曰:我不敢廢君事,故叩輪去镞,使不害人,乃以射孺子,禮射四發而去。

    乘,四也。

    《詩》雲:“四矢反兮。

    ”孟子言是以明羿之罪,假使如子濯孺子之得尹公之他而教之,何由有逢蒙之禍乎。

    ) [疏]“逢蒙學射”至“乘矢而後反”。

    ○正義曰:此章指言求交取友,必得其人,得善以全,養兇獲患,是故子濯濟難,夷羿以殘,可以鑒也。

    “逢蒙學射于羿,盡羿之道,思天下惟後羿所射有強于己,于是反妒之,而殺其後羿。

    “孟子曰:是亦羿有罪焉”,孟子複言逢蒙所以殺其後羿,是後羿亦有可罪之道者焉。

    “公明儀曰:宜若無罪焉”,孟子引公明儀于往日嘗曰逢蒙殺羿,宜若羿無罪而見殺焉,又鄙之公明儀之言,曰:薄乎此言爾,安得謂之無罪焉?昔鄭國之君使子濯孺子為大夫,以侵伐其衛國。

    衛君乃使大夫庾公之斯追捉其子濯,子濯乃曰:今日我瘧疾發作,不可以執弓而敵之,我必死矣。

    遂問其禦仆曰:衛之追趕我者是誰也。

    其禦仆乃告之曰:衛大夫庾公之斯者也。

    子濯即曰:我得生矣,不能死我也。

    其禦仆乃問:庾公之斯是衛國之最善射者也,而夫子乃曰吾生矣,是何之謂也?子濯乃與之禦仆曰:庾公之斯學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于我,夫尹公之他,端正之人也,其所友亦必端正之人然後教其射矣。

    庾公之斯遂追至子濯之所,見子濯不執弓矢,乃問曰:夫子何為不執弓以拒之。

    子濯告之曰:今日我瘧疾發作,不可以執弓矣。

    庾公之斯乃自稱己為小人,言小人學射于尹公之他,尹公之他學射于夫子,今不忍以夫子之道而反歸害其夫子矣。

    雖然,不忍害夫子,奈以今日所追之事,乃君命之事也,我亦不敢廢背其君命耳,遂不免抽取其矢,而敲之于車輪之上,乃去其镞利而發射子濯,至發其四矢,然後乃反歸而不追之。

    蓋去镞利,所以無害于子濯耳。

    雲乘矢者,乘,四矢也,蓋四馬為一乘,是亦取其意也。

    ○注“羿有窮”至“殺之”。

    ○正義曰:羿有窮後羿者,說在《梁王》首篇詳矣。

    雲“逢蒙,羿之家衆”至“殺之”者,案襄公四年《左傳》雲:“将歸自田,家衆殺而烹之,以食其子。

    子不忍食諸,死于窮門。

    ”杜注雲“子,羿之子也,不忍食,又殺之國門。

    ”○注“孺子,鄭大夫。

    庾公,衛大夫”。

    ○正義曰:襄公十四年《左傳》雲:“尹公他學射于庾公差,庾公差學射于公孫丁。

    二子追衛獻公,公孫丁禦公。

    子曰:‘射為背師,不射為戮,射為禮乎?’射兩鈎而還。

    尹公他曰:‘子為師,我則遠矣。

    ’乃反之。

    公孫丁授公辔而射之,貫臂。

    ”杜預曰:“子魚,庾公差。

    ”然則孟子之言,與此不同,是二說必有取一焉。

     孟子曰:“西子蒙不潔,則人皆掩鼻而過之。

    (西子,古之好女西施也。

    蒙不潔,以不潔汗巾帽而蒙其頭面。

    面雖好,以蒙不潔,人過之者皆自掩鼻,懼聞其臭也。

    )雖有惡人,齋戒沐浴,則可以祀上帝。

    (惡人,醜類者也。

    面雖醜而齋戒沐浴,自治潔淨,可以待上帝之祀。

    言人當自治以仁義乃為善也。

    ) [疏]“孟子”至“上帝”。

    ○正義曰:此章指言貌好行惡,西子蒙臭,醜人潔服,供事上帝,明當修飾,惟義為常也。

    孟子言西施之女,其貌雖好,然加之不潔巾帽而蒙其頭,則人見之亦必遮掩鼻而過之,更不顧也;如惡人雖曰至醜,然能齋戒沐浴,自潔淨其身,則亦可
0.067576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