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八上 離婁章句下(凡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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車輿濟渡人于溱洧。

    “孟子曰:惠而不知為政”至“日亦不足矣”,孟子言子産雖有恩惠及人,而以陸地乘輿而濟人于溱洧,然而不知行其不忍人之政而濟人矣。

    所謂歲十一月徒杠成,十二月輿梁成,是其政也。

    言歲中以十一月雨畢乾晴之時,乃以政命成其徒杠。

    徒杠者,《說文》雲:“石?工,石橋也,俗作杠,從木,所以整其徒步之石。

    ”十月成津梁,則梁為在津之橋梁也。

    今雲輿梁者,蓋橋上橫架之闆,若車輿者,故謂之輿梁。

    如此,民皆得濟,所以未有憂病其涉者也。

    君子之為,但平其政事,使無違失,行法于人,而使尊之。

    其若此則可也,又安得人人而濟渡之乎?如人人濟之,則人望我者無窮,而我應者有不足焉。

    故為國之政者,如每以人人而使之悅,雖日力之窮,亦不足以濟之矣。

    但平其政事,使徒杠成于十一月,輿梁成于十月,則病涉之民無不濟矣。

    子産不知為政之道在此,而徒知以乘輿濟人為之惠,故宜孟子言之于當時,以激勸而譏諷之也。

    ○注“子産,鄭卿。

    為政,聽訟。

    溱洧,水名”。

    ○正義曰:案《左傳》雲:“子産,穆公之孫,公子發之子也。

    ”又魯襄三十年執鄭國之政,故雲鄭卿,為政聽訟也。

    雲“溱洧,水名”者,蓋鄭國之水名。

    案《地理志》雲:“溱洧,水在河南。

    ”又《說文》雲:“水在鄭國南,入于洧。

    ”則知溱洧,水名,在鄭國也。

    ○又于注周十一月,即夏十月。

    十月即夏九月,已說上篇,叔向雲十月而津梁成,是其旨也。

     孟子告齊宣王曰:“君之視臣如手足,則臣視君如腹心。

    君之視臣如犬馬,則臣視君如國人。

    君之視臣如土芥,則臣視君如寇雠。

    (芥,草芥也。

    臣緣君恩,以為差等,其心所執若是也。

    )王曰:“禮,為舊君有服,何如斯可為服矣?”(宣王問禮舊臣為舊君服喪服,問君恩何如則可以為服。

    )曰:“谏行言聽,膏澤下于民;有故而去,則使人導之出疆,又先于其所往;去三年不反,然後收其田裡:此之謂三有禮焉。

    如此,則為之服矣。

    (為臣之時,謀行言從,惠澤加民。

    若有他故,不得不行,譬如華元奔晉、随會奔秦是也,古之賢君遭此,則使人導之出境,又先至其所到之國言其賢良。

    三年不反,乃收其田裡。

    田,業也;裡,居也。

    此三者有禮,則為之服矣。

    )今也為臣,谏則不行,言則不聽,膏澤不下于民;有故而去,則君搏執之,又極之于其所往;去之日,遂收其田裡:此之謂寇雠。

    寇雠何服之有?”(抟執其族親也。

    極者,惡而困之也。

    遇臣若寇雠,何服之有乎?) [疏]“孟子告齊”至“之有”。

    ○正義曰:此章指言君臣之道,以義為表,以恩為裡,表裡相應,猶若影響。

    舊君之服,蓋有所興,諷谕宣王,勸以仁也。

    “孟子告齊宣王曰”至“如寇雠”者,孟子告谕齊宣王,謂君之視其臣如己之手足,則臣亦視君如己之腹心。

    君之視其臣如畜之犬馬,則臣亦視其君但以國人遇之也。

    君之視其臣如土芥之賤而棄之,則臣視其君亦如寇雠惡而絕之也。

    凡此君臣施報相待以為用矣。

    蓋無為于其内者,腹心也;有為于其外者,手足也:君臣相須,猶一體也。

    此言相待施報均于厚也。

    若以君視臣如犬馬之畜,而臣視君如國人而弗親,此言不相待施報,均于薄也。

    以君視臣如土芥之賤,而臣視君如寇雠而惡之,此言不相待施報,均于賤也。

    然則君臣施報,亦随之而已。

    “王曰:禮,為舊君有服,何如斯可為服矣”,宣王問孟子:于禮為舊君有喪服,何如斯可為之服言。

    舊君,所去之國君也。

    “曰谏行言聽”至“則為之服矣”,孟子答之,謂臣之于君,君有過謬而谏之則行,事有可為而言之則聽,而膏潤之恩澤施之又下浃于民,此得行其道也。

    然不幸遭其事故而去之,則國君使人導之,以達其情,至出國之疆界,又先去其所往之邦以稱譽之。

    去三年之久而不反歸,然後國君乃收其田業裡居。

    此三者是謂三有禮焉。

    如此三有禮,則可為之喪服矣。

    “今也為臣,谏則不行,言則不聽”至“何服之有”,孟子又言今之為臣于國君,君有過謬,及其谏也則拒之而弗得行,言則違之而弗聽,而膏澤又不得以下浃,此不得行其道也。

    及其所遭事故而去之,君乃不使人導之,且搏執其親族而戮之,又困極而惡之于其所往之邦,即自離去之日,遂便收其田業裡居,此是謂遇其臣如寇雠之惡。

    既以寇雠遇其臣,則臣尚何有喪服為哉?○注“舊臣為舊君服喪服”。

    ○正義曰:如《儀禮》言“以道去君,而未絕者,服齊衰三月”,《禮記》雲“臣之去國,君不掃其宗廟,則為之服”,是為舊臣服喪服之謂也。

    ○注“如華元奔晉,随會奔秦”。

    ○正義曰:案《左傳》成十五年:“華元為右師。

    華元曰:‘我為右師,君臣之訓,師所司也。

    今公室卑而不能正,吾罪大矣。

    不能治官,敢賴寵乎?’乃出,奔晉。

    魚石為左師,自止華元于河上,後及奔晉,得五月日,乃反。

    ”《書》曰“宋華元出奔晉”、“宋華元自晉歸于宋”是也。

    雲“随會奔秦”者,案文公七年先蔑奔秦,随會從之,至十三年,晉人患秦之用士會也,晉侯乃使魏壽馀僞以魏叛者以誘士會,士會既濟,魏人噪而還。

    杜注雲“喜得士會也”是矣。

     孟子曰:“無罪而殺士,則大夫可以去。

    無罪而戮民,則士可以徙。

    ”(惡傷其類,視其下等,懼次及也。

    語曰:“鸢鵲蒙害,仁鳥曾逝。

    ”此之謂也。

    ) [疏]“孟子”至“可以徙”。

    ○正義曰:此章指言君子見幾而作,故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不濟也,是上為下則也。

    孟子謂國君無罪而殺戮其士,則為之大夫者可以奔去。

    無他,蓋大夫雖于士為尊,不可命以為士,然亦未離乎士之類也,是其惡傷其類耳。

    國君無罪而誅戮其民,則為之士者可以徙而避之。

    無他,蓋士于民雖以為尊,不可命以為民,然亦未離乎民之類也,是亦惡傷其類耳。

    于士言殺,于民言戮者,總而言之皆然也,别而言之,則戮又輕于殺矣。

    案《周禮》“司稽掌巡市”,雲凡有罪者撻戮而罰之。

    是知戮不過撻而辱之耳,而殺乃至于亡命故也。

    《史記》:趙殺鳴犢,孔子臨河而不濟,乃歎曰:“刳胎殺天,則麒麟不至郊;竭澤涸魚,則蛟龍不會;覆巢毀卵,則鳳凰不翔。

    ”君子諱傷其類也。

    今注雲“語曰鸢鵲蒙害,仁鳥增逝”,是亦《史記》之文,趙注引之。

     孟子曰:“君仁莫不仁,君義莫不義。

    ”(君者,一國所瞻仰以為法,政必從之,是上為下則也。

    ) [疏]正義曰:此章指言君以仁義率衆,孰不順焉,上為下效也。

    孟子謂國君在上,能以仁義先率于一國,則一國之人莫不從而化之,亦以仁義為也。

    ○注雲上為下效者。

    ○正義曰:如所謂君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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