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二 理亂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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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逐之,非以免可分以為百,由名分之未定也。

    夫賣兔者滿市,盜不敢取,由名分之定也。

     故夫名分定,勢治之道也。

    名分不定,勢亂之道也。

    故勢治者,不可亂也;勢亂者,不可治也。

    夫勢亂而欲治之,愈亂矣;勢治而治之,則治矣。

    故聖人治治不治亂也。

    聖人為人作法,必使之明白易知,愚智偏能之。

    故聖人立天下而天下無刑死者,非可刑殺而不刑殺也,萬人皆知所以辟禍就福而皆自治也。

    明主因治而治之,故天下大治也。

    ”] 故曰:善者求之于勢,不責于人。

    是故明主審法度而布教令,則天下治矣。

     [《左傳》曰:“國将亡必多制。

    ”杜預雲:“數變法也。

    ”] 【譯文】 因此可以說,體制、風尚構成了治理的格局,體制合理,順其自然,國家就不會發生動亂。

    相反,即使手忙腳亂,也不會治理好。

    堯舜垂拱,無為而治,都顯得雍容有餘,因為其體制是治理的格局;胡亥、王莽奔馳忙碌,都制止不住天下大亂,因為其體制就是緻亂的格局。

     商鞅說:“政策法令,是人民的生命,國家的根本。

    上百個人追捕一隻野兔,不是因為一隻兔子可以變成一百個,而是由于兔子的所有權還沒有确定。

    賣兔子的人市場上到處都有,但是盜賊不敢随便拿,因為歸誰所有已經明确。

    由此可以知道,确定名分(解決所有權),是治國的基本原則。

    名分不确定,所有權不明确,勢必要發生混亂。

    如果體制是治理的體制,想亂也亂不了。

    體制是混亂的體制,想治也治不了。

    是混亂的體制,越治越亂。

    是治理的體制,治理就很容易了。

    所以聖人隻治理具備治理體制的國家,不治理其體制就是動亂根源的國家。

    聖人為人民群衆制定法律,一定要讓老百姓對法律明白易知,通俗易懂,人人都能做到。

    所以在聖人建立的國家裡,沒有因犯法而被殺的。

    倒不是該殺不殺,而是因為人人守法,人人避禍就福,人人自我教育。

    英明的君主以根本體制為基礎治國,所以才會出現天下大治的盛世。

    ”] 因此,我們說,善于治理國家的人,是在改造國家體制上下功夫,而不是把希望寄托在某一個人身上。

    所以英明的國家領導人反複研究審視法律制度,而後頒布命令,天下就會實現大治。

     [《左傳)說:“一個國家快要滅亡的時候,必然會有許多政策制度出台。

    ” 杜預解釋說:“這裡的意思是變法頻繁。

    ”] 論曰:夫能匡世輔政之臣,必先明于盛衰之道,通于成敗之數,審于治亂之勢,達子用舍之宜,然後臨機而不惑,見疑而能斷,為王者之佐,未有不由斯者矣。

     【譯文】 結論:能夠匡扶世道人心、輔佐國家大政的權臣,務必要首先明白盛衰的道理,精通成敗的奧秘,研究造成大治或大亂的體制根源,通曉各級領導的任用和罷兔的規矩,再加上面臨紛繁複雜的時局而不迷惑,遇到疑難、棘手的問題能斷決——做為君王的輔相,古住今來,沒有不首先從這裡做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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