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節 後四十回沒有曹雪芹一個字(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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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結束。

     香菱:其冊子有畫:“一株桂花,下面有一池沼,其中水涸泥幹,蓮枯藕敗。

    ”判詞有“自從兩地生孤木(脂評:拆字法),緻使香魂返故鄉”,寓意很顯豁:兩個“土”字加上一個“木”是“桂”字。

    這是說自從薛蟠娶夏金桂為妻後,香菱就被迫害死了。

    第八十回,既寫她“釀成幹血痨之症,日漸羸瘦作燒”,且醫藥無效,接着當是她“香魂返故鄉”,亦即所謂“水涸泥幹,蓮枯藕敗”(香菱原名英蓮;藕即蓮根,又諧音配偶的“偶”,樂府民歌中常見),所以戚序本第八十回就拟目為《姣怯香菱病入膏肓》。

    可是,到了程高本,不但回目另拟,而且續書中還讓香菱一直活下去,夏金桂在湯裡下毒,要謀害香菱,結果反倒毒死了自己(一○三),完全颠倒了原著的構思。

     襲人:續書寫襲人,是貶得很厲害的,她直到最後寶玉出家為僧了,才想死節而沒有死成,嫁給了蔣玉菡,被續書者嘲諷一番結束(一二○)。

    雪芹原稿中卻寫她因賈府發生某種變故,迫于形勢而離開寶玉嫁人了,可能還出于自告奮勇,因為脂評有“襲人是好勝所誤”(二十二)的話。

    她走後還囑咐留住麝月,有脂評說: 襲人出嫁之後,寶玉、寶钗身邊還有一人,雖不及襲人周到,亦可免微嫌小弊等患,方不負寶钗之為人也。

    故襲人出嫁後雲“好歹留着麝月”一語,寶玉便依從此話,可見襲人雖去,實未去也。

    (第二十回) 她與琪官(蔣玉菡)夫妻倆,不忘舊日情義,一直都關照着貧困中的寶玉夫婦,故“襲人正文标目曰《花襲人有始有終》”(二十),對“有始有終”,也有一條脂評說道: “茜香羅”、“紅麝串”寫于一回,蓋琪官雖系優人,後回與襲人供奉玉兄、寶卿得同終始者,非泛泛之文也。

    (第二十八回) 憑這些提示,已足可看出原作與續作差異之大。

     以上“金陵十二钗”冊子中寫出來的,除八十回前已死的秦可卿和晴雯外,都已列舉了;沒有提到的人,也都原作與續作各異,比如鴛鴦,我寫過《鴛鴦沒有死》一文。

    總之,續書文字與原作預言、脂評提示無一相合者,這也證明在後四十回書中,确實沒有雪芹寫的一個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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