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三十七 列傳第一百九十六 儒林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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才于常平使者史彌忠,言于朝,遂起韡討平之。

    紹定四年,改職與祠。

     五年,進徽猷閣知泉州。

    迎者塞路,深村百歲老人亦扶杖而出,城中歡聲動地。

    諸邑二稅嘗預借至六七年,德秀入境,首禁預借。

    諸邑有累月不解一錢者,郡計赤立不可為。

    或咎寬恤太驟,德秀謂民困如此,寧身代其苦。

    決訟自卯至申未已,或勸嗇養精神,德秀謂郡弊無力惠民,僅有政平、訟理事當勉。

    建炎初置南外宗政司于泉,公族僅三百人,漕司與本州給之,而朝廷歲助度牒。

    已而不復給,而增至二千三百餘人,郡坐是愈不可為。

    德秀請于朝,詔給度牒百道。

     彌遠薨,上親政,以顯謨閣待制知福州。

    戒所部無濫刑橫斂,無徇私黷貨,罷市令司,曰:「物同則價同,寧有公私之異?」閩縣裡正苦督賦,革之。

    屬縣苦貴糴,便宜發常平振之。

    海寇縱橫,次第禽殄之。

    未幾,聞金滅,京、湖帥奉露布圖上八陵,而江、淮有進取潼關、黃河之議,德秀以為憂。

    上封事曰:「移江、淮甲兵以守無用之空城,運江、淮金穀以治不耕之廢壤,富庶之效未期,根本之弊立見。

    惟陛下審之重之。

    」 召為戶部尚書,入見,上迎謂曰:「卿去國十年,每切思賢。

    」乃以大學衍義進,復陳祈天永命之說,謂「敬者德之聚。

    儀狄之酒,南威之色,盤遊弋射之娛,禽獸狗馬之玩,有一于茲,皆足害敬」。

    上欣然嘉納,改翰林學士、知制誥,時政多所論建。

    踰年,知貢舉,已得疾,拜參知政事,同編修敕令、經武要略。

    三乞祠祿,上不得已,進資政殿學士、提舉萬壽觀兼侍讀,辭。

    疾亟,冠帶起坐,迄謝事,猶神爽不亂。

    遺表聞,上震悼,輟視朝,贈銀青光祿大夫。

     德秀長身廣額,容貌如玉,望之者無不以公輔期之。

    立朝不滿十年,奏疏無慮數十萬言,皆切當世要務,直聲震朝廷。

    四方人士誦其文,想見其風采。

    及宦遊所至,惠政深洽,不愧其言,由是中外交頌。

    都城人時驚傳傾洞,奔擁出關曰:「真直院至矣!」果至,則又填塞聚觀不置。

    時相益以此忌之,輒擯不用,而聲愈彰。

    及歸朝,適鄭清之挑敵,兵民死者數十萬,中外大耗,尤世道升降治亂之機,而德秀則既衰矣。

    杜範方攻清之誤國,且謂其貪黷更甚於前,而德秀乃奏言:「此皆前權臣玩愒之罪,今日措置之失,譬如和、扁繼庸醫之後,一藥之誤,代為庸醫受責。

    」其議論與範不同如此。

    然自侂冑立偽學之名以錮善類,凡近世大儒之書,皆顯禁以絕之。

    德秀晚出,獨慨然以斯文自任,講習而服行之。

    黨禁既開,而正學遂明于天下後世,多其力也。

     所著西山甲乙藁、對越甲乙集、經筵講義、端平廟議、翰林詞草四六、獻忠集、江東救荒錄、清源雜志、星沙集志。

    既薨,上思之不置,謚曰文忠。

     魏了翁字華父,邛州蒲江人。

    年數歲從諸兄入學,儼如成人。

    少長,英悟絕出,日誦千餘言,過目不再覽,鄉裡稱為神童。

    年十五,著韓愈論,抑揚頓挫,有作者風。

     慶元五年,登進士第。

    時方諱言道學,了翁策及之。

    授僉書劍南西川節度判官廳公事,盡心職業。

    嘉泰二年,召為國子正。

    明年,改武學博士。

    開禧元年,召試學士院。

    韓侂冑用事,謀開邊以自固,徧國中憂駭而不敢言。

    了翁乃言:「國家紀綱不立,國是不定,風俗苟偷,邊備廢弛,財用凋耗,人才衰弱,而道路籍籍,皆謂將有北伐之舉,人情恟恟,憂疑錯出。

    金地廣勢強,未可卒圖,求其在我,未見可以勝人之實。

    盍亦急於內修,姑逭外攘。

    不然,舉天下而試於一擲,宗社存亡係焉,不可忽也。

    」策出,衆大驚。

    改秘書省正字。

    禦史徐柟即劾了翁對策狂妄,獨侂冑持不可而止。

     明年,遷校書郎,以親老乞補外,乃知嘉定府。

    行次江陵,蜀大將吳曦以四川叛,了翁策其必敗。

    又明年曦誅,蜀平,了翁奉親還裡。

    侂冑亦以誤國誅。

    朝廷收召諸賢,了翁預焉。

    會史彌遠入相專國事,了翁察其所為,力辭召命。

    丁生父憂,解官心喪,築室白鶴山下,以所聞於輔廣、李燔者開門授徒,士爭負笈從之。

    由是蜀人盡知義理之學。

     差知漢州。

    漢號為繁劇,了翁以化善俗為治。

    首蠲積逋二十餘萬,除科抑賣酒之弊,嚴戶婚交訐之禁;復為文諭以厚倫止訟,其民敬奉條教不敢犯。

    會境內橋壞,民有壓死者,部使者以聞,詔降官一秩,主管建寧府武夷山沖佑觀。

    未數月,復元官知眉州。

    眉雖為文物之邦,然其俗習法令,持吏短長,故號難治。

    聞了翁至,爭試以事。

    乃尊禮耆耇,簡拔俊秀,朔望詣學宮,親為講說,誘掖指授,行鄉飲酒禮以示教化,增貢士員以振文風。

    復蟇頤堰,築江鄉館,利民之事,知無不為。

    士論大服,俗為之變,治行彰聞。

     嘉定四年,擢潼川路提點刑獄公事。

    八年,兼提舉常平等事,遷轉運判官。

    戢吏姦,詢民瘼,舉刺不避權右,風采肅然。

    上疏乞與周惇頤、張載、程顥、程頤錫爵定謚,示學者趣向,朝論韙之,如其請。

    遂寧闕守,了翁行郡事。

    即具奏乞修城郭備不虞,廷議靳其費,了翁增埤浚隍,如待敵至者。

    後一年,潰卒攻掠郡縣,知其有備不敢逞,人始服豫防之意。

    十年,遷直秘閣,知瀘州,主管潼川路安撫司公事。

    丁母憂,免喪,差知潼川府。

    約己裕民,厥績大著。

    若遊佀、吳泳、牟子才,皆蜀名士,造門受業。

     十五年,被召入對,疏二千餘言。

    首論人與天地一本,必與天地相似而後可以無曠天位,并及人才、風俗五事,明白切暢。

    又論郡邑強榦弱枝之弊,所宜變通。

    蓋自了翁去國十有七年矣,至是上迎勞優渥,嘉納其言。

    進兵部郎中,俄改司封郎中兼國史院編修官。

    轉對,論江、淮、襄、蜀當分為四重鎮,擇人以任,虛心以聽,假以事權,資以才用,為聯絡守禦之計。

    次論蜀邊墾田及實錄闕文等事,皆下其章中書。

    十六年,為省試參詳官,遷太常少卿兼侍立修注官。

     十七年,遷祕書監,尋以起居舍人,再辭而後就列。

    入奏,極言事變倚伏、人心向背、疆埸安危、鄰寇動靜,其幾有五,謂:「宜察時幾而共天命,尊道揆而嚴法守,集思廣益,汲汲圖之,不猶愈於坐觀事會,而聽其勢之所趨乎?」又論士大夫風俗之弊,謂:「君臣上下同心一德,而後平居有所補益,緩急有所倚仗。

    如人自為謀,則天下之患有不可終窮者。

    今則面從而腹誹,習諛而踵陋,臣實懼焉。

    盍亦察人心之邪正,推世變之倚伏,開拓規模,收拾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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