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三十四 列傳第一百九十三 儒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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季宣患之,會有伍民之令,乃行保伍法,五家為保,二保為甲,六甲為隊,因地形便合為總,不以鄉為限,總首、副總首領之。

    官族、士族、富族皆附保,蠲其身,俾輸財供總之小用。

    諸總必有圃以習射,禁蒱博雜戲,而許以武事角勝負,五日更至庭閱之,而賞其尤者;不幸死者予棺,復其家三年。

    鄉置樓,盜發,伐鼓舉烽,瞬息徧百裡。

    縣治、白鹿磯、安樂口皆置戍。

    復請於宣諭司,得戰艦十,甲三百,羅落之。

    守計定,訖兵退,人心不搖。

     樞密使王炎薦于朝,召為大理寺主簿,未至,為書謝炎曰:「主上天資英特,羣臣無將順緝熙之具,幸得遭時,不能格心正始,以建中興之業,徒僥倖功利,誇言以眩俗,雖復中夏,猶無益也。

    為今之計,莫若以仁義紀綱為本。

    至於用兵,請俟十年之後可也。

    」 時江、湖大旱,流民北渡江,邊吏復奏淮北民多款塞者,宰相虞允文白遣季宣行淮西,收以實邊。

    季宣為表廢田,相原隰,復合肥三十六圩,立二十二莊於黃州故治東北,以戶授屋,以丁授田,頒牛及田器穀種各有差,廩其家,至秋乃止。

    凡為戶六百八十有五,分處合肥、黃州間,並邊歸正者振業之。

    季宣謂人曰:「吾非為今日利也。

    合肥之圩,邊有警,因以斷柵江,保巢湖。

    黃州地直蔡衝,諸莊輯則西道有屏蔽矣。

    」光州守宋端友招集北歸者止五戶,而雜舊戶為一百七十,奏以幸賞,季宣按得其實而劾之。

    時端友為環列附託難撼,季宣奏上,孝宗怒,屬大理治,端友以憂死。

     季宣還,言於孝宗曰:「左右之人進言者,其情不可不察也。

    託正以行邪,偽直以售佞,薦退人物,曾非誦言,遊揚中傷,乃自不意。

    一旦號令雖自中出,而其權已歸私門矣。

    故齊威之霸,不在阿、即墨之誅賞,而在毀譽者之刑。

    臣觀近政,非無阿、即墨之誅賞,奈何毀譽之人自若乎?」帝曰:「朕方圖之。

    」 季宣又進言曰:「日城淮郡,以臣所見,合肥闆幹方立,中使督視,卒卒成之。

    臣行過郡,一夕風雨,墮樓五堵。

    歷陽南壁闕,而居巢庳陋如故,乃聞有靡錢鉅萬而成城四十餘丈者。

    陛下安取此!然外事無足道,咎根未除,臣所深憂。

    左右近侍,陰擠正士而陽稱道之,陛下儻因貌言而聽之,臣恐石顯、王鳳、鄭注之智中也。

    」又言:「近或以好名棄士大夫,夫好名特為臣子學問之累。

    人主為社稷計,唯恐士不好名,誠人人好名畏義,何鄉不立?」帝稱善,恨得季宣晚,遂進兩官,除大理正。

     自是,凡奏請論薦皆報可。

    以虞允文諱闕失,不樂之。

    居七日,出知湖州。

    會戶部以曆付場務,錙銖皆分隸經總制,諸郡束手無策,季宣言於朝曰:「自經總制立額,州縣鑿空以取贏,雖有奉法吏思寬弛而不得騁。

    若復額外征其強半,郡調度顧安所出?殆復巧取之民,民何以勝!」戶部譙責愈急,季宣爭之愈強,臺諫交疏助之,乃收前令。

     改知常州,未上,卒,年四十。

    季宣於詩、書、春秋、中庸、大學、論語皆有訓義,藏于家。

    其雜著曰浪語集。

     陳傅良字君舉,溫州瑞安人。

    初患科舉程文之弊,思出其說為文章,自成一家,人爭傳誦,從者雲合,由是其文擅當世。

    當是時,永嘉鄭伯熊、薛季宣皆以學行聞,而伯熊於古人經制治法,討論尤精,傅良皆師事之,而得季宣之學為多。

    及入太學,與廣漢張栻、東萊呂祖謙友善。

    祖謙為言本朝文獻相承條序,而主敬集義之功得於栻為多。

    自是四方受業者愈衆。

     登進士甲科,教授泰州。

    參知政事龔茂良才之,薦于朝,改太學錄。

    出通判福州。

    丞相梁克家領帥事,委成于傅良,傅良平一府曲直,壹以義。

    強禦者不得售其私,陰結言官論罷之。

     後五年,起知桂陽軍。

    光宗立,稍遷提舉常平茶鹽、轉運判官。

    湖湘民無後,以異姓以嗣者,官利其貲,輒沒入之。

    傅良曰:「絕人嗣,非政也。

    」復之幾二千家。

    轉浙西提點刑獄。

    除吏部員外郎,去朝十四年,至是而歸,鬚鬢無黑者,都人聚觀嗟嘆,號「老陳郎中」。

     傅良為學,自三代、秦、漢以下靡不研究,一事一物必稽於極而後已。

    而於太祖開創本原,尤為潛心。

    及是,因輪對,言曰:「太祖皇帝垂裕後人,以愛惜民力為本。

    熙寧以來,用事者始取太祖約束,一切紛更之。

    諸路上供歲額,增於祥符一倍;崇寧重修上供格,頒之天下,率增至十數倍。

    其它雜斂,則熙寧以常平寬剩、禁軍闕額之類別項封樁,而無額上供起於元豐,經制起於宣和,總制、月樁起於紹興,皆迄今為額,折帛、和賈之類又不與焉。

    茶引盡歸於都茶場,鹽鈔盡歸於榷貨務,秋苗鬥斛十八九歸於綱運,皆不在州縣。

    州縣無以供,則豪奪於民,於是取之斛面、折變、科敷、抑配、贓罰,而民困極矣。

    方今之患,何但四夷?蓋天命之永不永,在民力之寬不寬耳,豈不甚可畏哉。

    陛下宜以救民窮為己任,推行太祖未泯之澤,以為萬世無疆之休。

    」 且言:「今天下之力竭於養兵,而莫甚於江上之軍。

    都統司謂之禦前軍馬,雖朝廷不得知;總領所謂之大軍錢糧,雖版曹不得與。

    於是中外之勢分,而事權不一,施行不專,雖欲寬民,其道無由。

    誠使都統司之兵與向者在制置司時無異,總領所之財與向者在轉運司時無異,則內外為一體。

    內外一體,則寬民力可得而議矣。

    」帝從容嘉納,且勞之曰:「卿昔安在?朕不見久矣。

    其以所著書示朕。

    」退以周禮說十三篇上之,遷祕書少監兼實錄院檢討官、嘉王府贊讀。

     紹熙三年,除起居舍人。

    明年,兼權中書舍人。

    初,光宗之妃黃氏有寵,李皇後妬而殺之。

    光宗既聞之,而復因郊祀大風雨,遂震懼得心疾,自是視章疏不時。

    於是傅良奏曰:「一國之勢猶身也,壅底則緻疾。

    今日遷延某事,明日阻節某人,即有姦險乘時為利,則內外之情不接,威福之柄下移,其極至於天變不告,邊警不聞,禍且不測矣!」帝悟,會疾亦稍平,過重華宮。

    而明年重明節,復以疾不往,丞相以下至於太學諸生皆力諫,不聽;而方召內侍陳源為內侍省押班,傅良不草詞,且上疏曰:「陛下之不過宮者,特誤有所疑而積憂成疾,以至此爾。

    臣嘗即陛下之心反覆論之,竊自謂深切,陛下亦既許之矣。

    未幾中變,以誤為實,而開無端之釁;以疑為真,而成不療之疾。

    是陛下自貽禍也。

    」書奏,帝將從之。

    百官班立,以俟帝出。

    至禦屏,皇後挽帝回,傅良遂趨上引裾,後叱之。

    傅良哭于庭,後益怒,傅良下殿徑行。

    詔改秘閤修撰仍兼贊讀,不受。

     寧宗即位,召為中書舍人兼侍讀、直學士院、同實錄院修撰。

    會詔朱熹與在外宮觀,傅良言:「熹難進易退,內批之下,舉朝驚愕,臣不敢書行。

    」熹於是進寶文閣待制,與郡。

    禦史中丞謝深甫論傅良言不顧行,出提舉興國宮。

    明年,察官交疏,削秩罷。

    嘉泰二年復官。

    起知泉州,辭。

    授集英殿修撰,進寶謨閣待制,終于家,年六十七。

    謚文節。

     傅良著述有詩解詁、周禮說、春秋後傳、左氏章指行于世。

     葉適字正則,溫州永嘉人。

    為文藻思英發。

    擢淳熙五年進士第二人,授平江節度推官。

    丁母憂。

    改武昌軍節度判官。

    少保史浩薦于朝,召之不至,改浙西提刑司幹辦公事,士多從之遊。

    參知政事龔茂良復薦之,召為太學正。

     遷博士,因輪對,奏曰:「人臣之義,當為陛下建明者,一大事而已。

    二陵之讎未報,故疆之半未復,而言者以為當乘其機,當待其時。

    然機自我發,何彼之乘?時自我為,何彼之待?非真難真不可也,正以我自為難,自為不可耳。

    於是力屈氣索,甘為退伏者於此二十六年。

    積今之所謂難者陰沮之,所謂不可者默制之也。

    蓋其難有四,其不可有五。

    置不共戴天之讎而廣兼愛之義,自為虛弱。

    此國是之難一也。

    國之所是既然,士大夫之論亦然。

    為奇謀祕畫者止於乘機待時,忠義決策者止於親征遷都,深沉慮遠者止於固本自治。

    此議論之難二也。

    環視諸臣,疊進疊退,其知此事本而可以反覆論議者誰乎?抱此志意而可以策勵期望者誰乎?此人才之難三也。

    論者徒鑒五代之緻亂,而不思靖康之得禍。

    今循守舊模,而欲驅一世之人以報君仇,則形勢乖阻,誠無展足之地。

    若順時增損,則其所更張動搖,關係至重。

    此法度之難四也。

    又有甚不可者,兵以多而至於弱,財以多而至於乏,不信官而信吏,不任人而任法,不用賢能而用資格:此五者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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