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一十二 列傳第七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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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琦子忠彥 曾公亮子孝寬 孝廣 孝蘊 陳升之 吳充 王珪從父罕 從兄琪 韓琦字稚圭,相州安陽人。

    父國華,自有傳。

    琦風骨秀異,弱冠舉進士,名在第二。

    方唱名,太史奏日下五色雲見,左右皆賀。

    授將作監丞、通判淄州,入直集賢院、監左藏庫。

    時方貴高科,多徑去為顯職,琦獨滯筦庫,衆以為非宜,琦處之自若。

    禁中需金帛,皆內臣直批旨取之,無印可驗,琦請復舊制,置傳宣合同司,以相防察。

    又每綱運至,必俟內臣監涖,始得受,往往數日不至,暴露廡下。

    衙校以為病,琦奏罷之。

     歷開封府推官、三司度支判官,拜右司諫。

    時宰相王隨、陳堯佐,參知政事韓億、石中立,在中書罕所建明,琦連疏其過,四人同日罷。

    又請停內降,抑僥倖。

    凡事有不便,未嘗不言,每以明得失、正紀綱、親忠直、遠邪佞為急,前後七十餘疏。

    王曾為相,謂之曰:「今言者不激,則多畏顧,何補上德?如君言,可謂切而不迂矣。

    」曾聞望方崇,罕所奬與,琦聞其語,益自信。

    權知制誥。

     益、利歲饑,為體量安撫使。

    異時郡縣督賦調繁急,市上供綺繡諸物不予直,琦為緩調蠲給之,逐貪殘不職吏,汰冗役數百,活飢民百九十萬。

    趙元昊反,琦適自蜀歸,論西師形勢甚悉,即命為陝西安撫使。

    劉平與賊戰,敗,為所執,時宰入他誣,收繫平子弟,琦辨直其冤。

     進樞密直學士,副夏竦為經略安撫、招討使。

    詔遣使督出兵,琦亦欲先發以制賊,而合府固爭,元昊遂寇鎮戎。

    琦畫攻守二策馳入奏,仁宗欲用攻策,執政者難之。

    琦言:「元昊雖傾國入寇,衆不過四五萬人,吾逐路重兵自為守,勢分力弱,遇敵輒不支。

    若併出一道,鼓行而前,乘賊驕惰,破之必矣。

    」乃詔鄜延、涇原同出征。

    既還營,元昊來求盟。

    琦曰:「無約而請和者,謀也。

    」命諸將戒嚴,賊果犯山外。

    琦悉兵付大將任福,令自懷遠城趨德勝砦出賊後,如未可戰,即據險置伏,要其歸。

    及行,戒之至再。

    又移檄申約,苟違節度,雖有功,亦斬。

    福竟為賊誘,沒于好水川。

    竦使人收散兵,得琦檄於福衣帶間,言罪不在琦。

    琦亦上章自劾,猶奪一官,知秦州,尋復之。

     會四路置帥,以琦兼秦鳳經略安撫、招討使。

    慶曆二年,與三帥皆換觀察使,範仲淹、龐籍、王沿不肯拜,琦獨受不辭。

    未幾,還舊職,為陝西四路經略安撫、招討使,屯涇州。

    琦與範仲淹在兵間久,名重一時,人心歸之,朝廷倚以為重,故天下稱為「韓範」。

    東兵從宿衞來,不習勞苦,琦奏增土兵以代戍,建德順軍以蔽蕭關、鳴沙之道。

    方謀取橫山,規河南,而元昊稱臣,召為樞密副使。

     元昊介契丹為援,強邀索無厭,宰相晏殊等厭兵,將一切從之。

    琦陳其不便,條所宜先行者七事:一曰清政本,二曰念邊計,三曰擢材賢,四曰備河北,五曰固河東,六曰收民心,七曰營洛邑。

    繼又陳救弊八事,欲選將帥,明按察,豐財利,遏僥倖,進能吏,退不才,謹入官,去冗食。

    謂:「數者之舉,謗必隨之,願委計輔臣,聽其注措。

    」帝悉嘉納。

    遂宣撫陝西,討平羣盜張海、郭邈山;禁卒羸老不任用者,悉汰之;盡修鄜延城障,須敵悉歸所侵地,乃許和。

    歸陳西北四策,以為:「今當以和好為權宜,戰守為實務。

    請繕甲厲兵,營修都城,密定討伐之計。

    」 時二府合班奏事,琦必盡言,雖事屬中書,亦指陳其實。

    同列或不悅,帝獨識之,曰:「韓琦性直。

    」琦與範仲淹、富弼皆以海內人望,同時登用,中外跂想其勛業。

    仲淹等亦以天下為己任,羣小不便之,毀言日聞。

    仲淹、弼繼罷,琦為辨析,不報。

    尹洙與劉滬爭城水洛事,琦右洙,朝論不謂然。

    乃請外,以資政殿學士知揚州,徙鄆州、成德軍、定州。

    兼安撫使,進大學士,又加觀文殿學士。

     初,定州兵狃平貝州功,需賞賚,出怨語,至欲譟城下。

    琦聞之,以為不治且亂,用軍制勒習,誅其尤無良者。

    士死攻戰,則賞賻其家,籍其孤嫠繼廩之,威恩並行。

    又倣古三陣法,日月訓齊之,由是中山兵精勁冠河朔。

    京師發龍猛卒戍保州,在道為人害,至定,琦悉留不遣,易素教者使之北,又振活飢民數百萬。

    璽書褒激,鄰道視以為準。

     拜武康軍節度使、知并州。

    承受廖浩然,怙中貴勢貪恣,既誣逐前帥李昭亮,所為益不法,琦奏還之,帝命鞭諸本省。

    契丹冒占天池廟地,琦召其酋豪,示以曩日彼所求修廟檄,無以對,遂歸我斥地。

    既又侵耕陽武砦地,琦鑿塹立石以限之。

    始,潘美鎮河東,患寇鈔,令民悉內徙,而空塞下不耕,於是忻、代、寧化、火山之北多廢壤。

    琦以為此皆良田,今棄不耕,適足以資敵,將皆為所有矣。

    遂請距北界十裡為禁地,其南則募弓箭手居之,墾田至九千六百頃。

    久之,求知相州。

     嘉祐元年,召為三司使,未至,迎拜樞密使。

    三年六月,拜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六年閏八月,遷昭文館大學士、監修國史,封儀國公。

    帝既連失三王,自至和中得疾,不能禦殿。

    中外惴恐,臣下爭以立嗣固根本為言,包拯、範鎮尤激切。

    積五六歲,依違未之行,言者亦稍怠。

    至是,琦乘間進曰:「皇嗣者,天下安危之所係。

    自昔禍亂之起,皆由策不早定。

    陛下春秋高,未有建立,何不擇宗室之賢者,以為宗廟社稷計?」帝曰:「後宮將有就館者,姑待之。

    」已又生女。

     一日,琦懷漢書孔光傳以進,曰:「成帝無嗣,立弟之子。

    彼中材之主,猶能如是,況陛下乎。

    願以太祖之心為心,則無不可者。

    」又與曾公亮、張昪、歐陽脩極言之。

    會司馬光、呂誨皆有請,琦進讀二疏,未及有所啟,帝遽曰:「朕有意久矣,誰可者?」琦皇恐對曰:「此非臣輩所可議,當出自聖擇。

    」帝曰:「宮中嘗養二子,小者甚純,近不慧,大者可也。

    」琦請其名,帝以宗實告。

    宗實,英宗舊名也。

    琦等遂力贊之,議乃定。

     英宗居濮王喪,議起知宗正。

    琦曰:「事若行,不可中止。

    陛下斷自不疑,乞內中批出。

    」帝意不欲宮人知,曰:「隻中書行足矣。

    」命下,英宗固辭。

    帝復問琦,琦對曰:「陛下既知其賢而選之,今不敢遽當,蓋器識遠大,所以為賢也。

    願固起之。

    」英宗既終喪,猶堅臥不起。

    琦言:「宗正之命初出,外人皆知必為皇子,不若遂正其名。

    」乃下詔立為皇子。

    明年,英宗嗣位,以琦為仁宗山陵使,加門下侍郎,進封衞國公。

     琦既輔立英宗,門人親客,或從容語及定策事,琦必正色曰:「此仁宗聖德神斷,為天下計,皇太後內助之力,臣子何與焉。

    」英宗暴得疾,太後垂簾聽政。

    帝疾甚,舉措或改常度,遇宦官尤少恩。

    左右多不悅者,乃共為讒間,兩宮遂成隙。

    琦與歐陽脩奏事簾前,太後嗚咽流涕,具道所以。

    琦曰:「此病固爾,病已,必不然。

    子疾,母可不容之乎?」脩亦委曲進言,太後意稍和,久之而罷。

    後數日,琦獨見上,上曰:「太後待我無恩。

    」琦對曰:「自古聖帝明王,不為少矣。

    然獨稱舜為大孝,豈其餘盡不孝耶?父母慈愛而子孝,此常事不足道;惟父母不慈,而子不失孝,乃為可稱。

    但恐陛下事之未至爾,父母豈有不慈者哉。

    」帝大感悟。

    及疾愈,琦請乘輿因禱雨具素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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