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一十 列傳第六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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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之「乾渡錢」,奏除之。
進直集賢院、判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鹽鐵判官,歷知邢漢廬州、鳳翔府,京東、陝西轉運使,擢侍禦史知雜事。
柬之自少受知於寇準,至是論準保護之功。
仁宗惻然,即賜其碑曰旌忠。
拜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
建言補蔭之門太廣,遂詔裁定,自二府而下,通三歲減入仕者二千人。
知荊南、河陽、澶州,改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司禦史臺。
英宗即位,富弼薦其學行,復舊職,兼侍讀。
帝勞之曰:「卿通議耆儒,方咨訪以輔不逮,豈止經術而已。
」帝頗欲肅正宮省,柬之諫曰:「陛下,長君也,立自宗藩,衆方觀望,願曲為容覆。
」賜潁王生日禮物,故事,王拜賜竟,即退。
帝諭王令留柬之食,冀其從容也。
王即位未幾,柬之請老,自工部尚書拜太子少保緻仕。
舊無閤門謝辭式,特賜對延和,命之坐,仍置宴資善堂,遣使諭之曰:「以先帝梓宮在殯,朕不得為詩。
」令講讀官皆賦詩,勸勞甚渥,又敕王珪敘其事。
柬之出都門,即幅巾白衣以見客。
再遷少師。
熙寧六年,卒,年七十八。
有李受者,字益之,長沙之瀏陽人也。
仕於治平中,至右諫議大夫、天章閣待制兼侍讀。
屢以老乞骸骨,不聽。
神宗立,進給事中、龍圖閣直學士。
復言:「臣在先帝時,年已七十,不敢竊祿以自安。
今又加數年,筋力憊矣,惟陛下哀之。
」於是拜刑部侍郎緻仕,賜宴賦詩及序,如柬之禮。
相去數月,故時稱「二李」。
卒年八十,贈工部尚書。
肅之字公儀,迪弟子也。
以迪蔭,監大名府軍資庫。
大河溢,府檄修冠氏隄,功就弗擾,民悅之,請為宰。
邑多盜,時出害人。
肅之令比戶置鼓,有盜,輒擊鼓,遠近皆應,盜為之衰止。
為禦河催綱。
橫隴之決,使者檄護金隄,滿歲無河患。
通判澶州。
契丹泛使將過郡,而樓堞壞圮,肅之謂郡守曰:「吾州為景德破敵之地,當示雄疆,今保鄣若是,且奈何?」遂鳩工構城屋,凡千區。
已而中貴人銜命來視,規置一新,驚賞嗟異,聞之朝。
擢知德州,提點開封府界內縣鎮,夔路、湖南刑獄。
儂蠻暴嶺外,肅之親扞諸境,會蔣偕失利,亟率兵往躡于臨賀,賊引去。
狄青、孫沔交薦之,徙湖北轉運使。
辰陽彭仕羲叛,討平之,猶以過左遷,知齊州。
改江東、兩浙、河北轉運使,進度支副使、江淮發運使。
神宗初即位,諒祚寇大順城。
肅之入奏,帝訪以西夏事,奏對稱旨。
以為右諫議大夫、知慶州;數日,徙瀛州。
大雨地震,官舍民廬推陷。
肅之出入泥潦中,結草囷以儲庾粟之暴露者,為茇舍以居民,啟廩振給,嚴儆盜竊,一以軍法從事。
天子聞而嘉之,遣使勞賜。
遷天章閣待制、知開封府,出知定州。
還,權三司使,又出為永興軍、青齊二州。
元豐二年,復知開封,為樞密都承旨,加龍圖閣直學士、知鄆州。
四年,提舉太極觀。
卒,年八十二。
肅之內行修飭,母喪,廬墓三年,不入城郭。
季弟承之,生而孤,鞠育誨道,至於成人,遂相繼為侍從。
帝稱其一門忠孝雲。
承之字奉世,性嚴重,有忠節。
從兄柬之將仕以官,辭不受,而中進士第,調明州司法參軍。
郡守任情骫法,人莫敢忤,承之獨毅然力爭之。
守怒曰:「曹掾敢如是邪?」承之曰:「事始至,公自為之則已,既下有司,則當循三尺之法矣。
」守憚其言。
嘗建免役議,王安石見而稱之。
熙寧初,以為條例司檢詳文字,得召見。
神宗語執政曰:「承之言制置司事甚詳,非他人所及也。
」改京官。
他日,謂之曰:「朕即位以來,不輕與人改秩,今以命汝,異恩也。
」 檢正中書刑房,察訪淮浙常平、農田水利、差役事,還奏役書二十篇,加集賢校理。
又察訪陝西,時郡縣昧於奉法,斂羨餘過制。
承之曰:「是豈朝廷意邪?」悉裁正其數。
遷集賢殿修撰,擢寶文閣待制,為同羣牧使,糾察在京刑獄兼樞密都承旨,出知延州,入權三司使。
蔡確治相州獄,多引朝士,皆望風自折服。
承之為帝言其險詖之狀,帝意始悟,趣使詰竟。
遷龍圖閣直學士,懇辭,乞授兄肅之,曰:「臣少鞠於兄,且兄為待制十年矣。
」帝曰:「卿兄弟孝友,足厲風俗。
肅之亦當遷也。
」即並命焉。
商人犯禁貨北珠,乃為公主售,三司久不敢決。
承之曰:「朝廷法令,畏王姬乎?」亟索之。
帝聞之曰:「有司當如此矣。
」進樞密直學士。
坐補吏不當,降待制、知汝州。
未幾,為陝西都轉運使,召拜給事中、吏部侍郎、戶部尚書,復以樞密直學士知青州。
歷應天府、河陽、陳鄆揚州而卒。
及之字公達,亦迪弟之子。
由蔭登第,通判安肅軍。
康定中,夏人犯邊,契丹復發兵並塞,疆候戒嚴。
及之言:「契丹以與夏人甥舅之故,特此慰其心,且姑張虛勢以疑我,必不失誓好,願毋過虞。
」已而果然。
徙通判河南府。
亡卒張海倚山嘯聚,白晝掠城市。
及之督捕,單騎與海語,諭使歸命,當奏貸其死。
海感動弛備,奏方上,而衆兵集,悉獲之。
知信州,靈鷲山浮屠,犯法者衆,及之治其姦,流數十人,乃自劾。
朝廷嘉之,釋不問。
入判刑部。
嘗撰次唐史有益治體者,為君臣龜鑑八十卷。
王堯臣上其書,并表其學行,韓琦亦以館職薦之。
召試,除直祕閣,歷開封府判官、知涇晉陝三州。
及之吏事精明,所居官皆稱職。
以太中大夫緻仕,再轉正議大夫。
卒,年八十五。
柬之子孝基,及之子孝壽、孝稱。
孝基字伯始。
進士高第,唱名至墀下,仁宗顧侍臣曰:「此李迪孫邪?能世其家,可尚也。
」晏殊、富弼薦其材任館閣,欲一見之。
孝基曰:「名器可私謁邪?」竟不往。
知汝陰、雍丘縣,通判閬州、舒州,知隨州。
所治雖劇,然事來亟斷,不為證左回枉,甫日中,庭已空矣。
或問其術,曰:「無他,省事耳。
」閬中江水齧城幾沒,郡吏多引避,孝基率其下決水歸旁谷,城賴以全。
舒吏受賂鬻
進直集賢院、判吏部南曹、開封府推官、鹽鐵判官,歷知邢漢廬州、鳳翔府,京東、陝西轉運使,擢侍禦史知雜事。
柬之自少受知於寇準,至是論準保護之功。
仁宗惻然,即賜其碑曰旌忠。
拜天章閣待制、河北都轉運使,加龍圖閣直學士。
建言補蔭之門太廣,遂詔裁定,自二府而下,通三歲減入仕者二千人。
知荊南、河陽、澶州,改集賢院學士,判西京留司禦史臺。
英宗即位,富弼薦其學行,復舊職,兼侍讀。
帝勞之曰:「卿通議耆儒,方咨訪以輔不逮,豈止經術而已。
」帝頗欲肅正宮省,柬之諫曰:「陛下,長君也,立自宗藩,衆方觀望,願曲為容覆。
」賜潁王生日禮物,故事,王拜賜竟,即退。
帝諭王令留柬之食,冀其從容也。
王即位未幾,柬之請老,自工部尚書拜太子少保緻仕。
舊無閤門謝辭式,特賜對延和,命之坐,仍置宴資善堂,遣使諭之曰:「以先帝梓宮在殯,朕不得為詩。
」令講讀官皆賦詩,勸勞甚渥,又敕王珪敘其事。
柬之出都門,即幅巾白衣以見客。
再遷少師。
熙寧六年,卒,年七十八。
有李受者,字益之,長沙之瀏陽人也。
仕於治平中,至右諫議大夫、天章閣待制兼侍讀。
屢以老乞骸骨,不聽。
神宗立,進給事中、龍圖閣直學士。
復言:「臣在先帝時,年已七十,不敢竊祿以自安。
今又加數年,筋力憊矣,惟陛下哀之。
」於是拜刑部侍郎緻仕,賜宴賦詩及序,如柬之禮。
相去數月,故時稱「二李」。
卒年八十,贈工部尚書。
肅之字公儀,迪弟子也。
以迪蔭,監大名府軍資庫。
大河溢,府檄修冠氏隄,功就弗擾,民悅之,請為宰。
邑多盜,時出害人。
肅之令比戶置鼓,有盜,輒擊鼓,遠近皆應,盜為之衰止。
為禦河催綱。
橫隴之決,使者檄護金隄,滿歲無河患。
通判澶州。
契丹泛使將過郡,而樓堞壞圮,肅之謂郡守曰:「吾州為景德破敵之地,當示雄疆,今保鄣若是,且奈何?」遂鳩工構城屋,凡千區。
已而中貴人銜命來視,規置一新,驚賞嗟異,聞之朝。
擢知德州,提點開封府界內縣鎮,夔路、湖南刑獄。
儂蠻暴嶺外,肅之親扞諸境,會蔣偕失利,亟率兵往躡于臨賀,賊引去。
狄青、孫沔交薦之,徙湖北轉運使。
辰陽彭仕羲叛,討平之,猶以過左遷,知齊州。
改江東、兩浙、河北轉運使,進度支副使、江淮發運使。
神宗初即位,諒祚寇大順城。
肅之入奏,帝訪以西夏事,奏對稱旨。
以為右諫議大夫、知慶州;數日,徙瀛州。
大雨地震,官舍民廬推陷。
肅之出入泥潦中,結草囷以儲庾粟之暴露者,為茇舍以居民,啟廩振給,嚴儆盜竊,一以軍法從事。
天子聞而嘉之,遣使勞賜。
遷天章閣待制、知開封府,出知定州。
還,權三司使,又出為永興軍、青齊二州。
元豐二年,復知開封,為樞密都承旨,加龍圖閣直學士、知鄆州。
四年,提舉太極觀。
卒,年八十二。
肅之內行修飭,母喪,廬墓三年,不入城郭。
季弟承之,生而孤,鞠育誨道,至於成人,遂相繼為侍從。
帝稱其一門忠孝雲。
承之字奉世,性嚴重,有忠節。
從兄柬之將仕以官,辭不受,而中進士第,調明州司法參軍。
郡守任情骫法,人莫敢忤,承之獨毅然力爭之。
守怒曰:「曹掾敢如是邪?」承之曰:「事始至,公自為之則已,既下有司,則當循三尺之法矣。
」守憚其言。
嘗建免役議,王安石見而稱之。
熙寧初,以為條例司檢詳文字,得召見。
神宗語執政曰:「承之言制置司事甚詳,非他人所及也。
」改京官。
他日,謂之曰:「朕即位以來,不輕與人改秩,今以命汝,異恩也。
」 檢正中書刑房,察訪淮浙常平、農田水利、差役事,還奏役書二十篇,加集賢校理。
又察訪陝西,時郡縣昧於奉法,斂羨餘過制。
承之曰:「是豈朝廷意邪?」悉裁正其數。
遷集賢殿修撰,擢寶文閣待制,為同羣牧使,糾察在京刑獄兼樞密都承旨,出知延州,入權三司使。
蔡確治相州獄,多引朝士,皆望風自折服。
承之為帝言其險詖之狀,帝意始悟,趣使詰竟。
遷龍圖閣直學士,懇辭,乞授兄肅之,曰:「臣少鞠於兄,且兄為待制十年矣。
」帝曰:「卿兄弟孝友,足厲風俗。
肅之亦當遷也。
」即並命焉。
商人犯禁貨北珠,乃為公主售,三司久不敢決。
承之曰:「朝廷法令,畏王姬乎?」亟索之。
帝聞之曰:「有司當如此矣。
」進樞密直學士。
坐補吏不當,降待制、知汝州。
未幾,為陝西都轉運使,召拜給事中、吏部侍郎、戶部尚書,復以樞密直學士知青州。
歷應天府、河陽、陳鄆揚州而卒。
及之字公達,亦迪弟之子。
由蔭登第,通判安肅軍。
康定中,夏人犯邊,契丹復發兵並塞,疆候戒嚴。
及之言:「契丹以與夏人甥舅之故,特此慰其心,且姑張虛勢以疑我,必不失誓好,願毋過虞。
」已而果然。
徙通判河南府。
亡卒張海倚山嘯聚,白晝掠城市。
及之督捕,單騎與海語,諭使歸命,當奏貸其死。
海感動弛備,奏方上,而衆兵集,悉獲之。
知信州,靈鷲山浮屠,犯法者衆,及之治其姦,流數十人,乃自劾。
朝廷嘉之,釋不問。
入判刑部。
嘗撰次唐史有益治體者,為君臣龜鑑八十卷。
王堯臣上其書,并表其學行,韓琦亦以館職薦之。
召試,除直祕閣,歷開封府判官、知涇晉陝三州。
及之吏事精明,所居官皆稱職。
以太中大夫緻仕,再轉正議大夫。
卒,年八十五。
柬之子孝基,及之子孝壽、孝稱。
孝基字伯始。
進士高第,唱名至墀下,仁宗顧侍臣曰:「此李迪孫邪?能世其家,可尚也。
」晏殊、富弼薦其材任館閣,欲一見之。
孝基曰:「名器可私謁邪?」竟不往。
知汝陰、雍丘縣,通判閬州、舒州,知隨州。
所治雖劇,然事來亟斷,不為證左回枉,甫日中,庭已空矣。
或問其術,曰:「無他,省事耳。
」閬中江水齧城幾沒,郡吏多引避,孝基率其下決水歸旁谷,城賴以全。
舒吏受賂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