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七十九 志第三十二 律曆十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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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寧紀元曆
演紀上元上章執徐之歲,距元符三年庚辰,歲積二千八百六十一萬三千四百六十算;至崇寧五年丙戌,歲積二千八百六十一萬三千四百六十六算。
步氣朔第一 日法:七千二百九十。
朞實:二百六十六萬二千六百二十六。
朔實:二十一萬五千二百七十八。
歲周:三百六十五日、餘一千七百七十六。
氣策:一十五、餘一千五百九十二太。
朔策:二十九、餘三千八百六十八。
望策:一十四、餘五千五百七十九。
弦策:七、餘二千七百八十九半。
中盈分:三千一百八十五半。
朔虛分:三千四百二十二。
沒限:五千六百九十七少。
旬周:四十三萬七千四百。
紀法:六十。
求天正冬至:置上元距所求積年,以朞實乘之,為天正冬至氣積分;滿旬周去之,不滿,如日法而一為大餘,不盡為小餘。
其大餘命己卯,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冬至日辰及餘。
求次氣:置天正冬至大、小餘,以氣策加之,四分之一為少,之二為半,之三為太。
如滿秒母,收從小餘,小餘滿日法從大餘,大餘盈紀法乃去之。
去命如前,即次氣日辰及餘。
求天正經朔:置天正冬至氣積分,以朔實去之,不盡,為天正閏餘;用減氣積分,餘為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積分;滿旬周去之,不滿,如日法而一為大餘,不盡為小餘。
其大餘命己卯,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經朔日辰及餘。
求弦望及次朔經日:置天正經朔大、小餘,以弦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經日辰及餘。
求沒日:置有沒常氣小餘,凡常氣小餘在沒限已上者,為有沒之氣。
六十乘之,用減四十四萬三千七百七十一,餘滿六千三百七十一而一為日,不滿為餘。
命日起其氣初日辰,算外,即為氣內沒日辰。
求滅日:置有滅經朔小餘,凡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者,為有滅之朔。
三十乘之,滿朔虛分而一為日,不滿為餘。
命日起其月經朔日辰,算外,即為月內滅日辰。
步發斂 候策:五、餘五百三十、秒五十五。
卦策:六、餘六百三十七、秒六。
土王策:三、餘三百一十八、秒三十三。
歲閏:七萬九千二百九十。
月閏:六千六百七半。
閏限:二十萬八千六百七十半。
辰法:一千二百一十五。
半辰法:六百七半。
刻法:七百二十九。
秒法:六十。
求七十二候:各置中節大、小餘命之,為初候;以候策加之,為次候;又加之,為末候。
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求六十四卦:各置中氣大、小餘命之,為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得辟卦用事日;又加之,得諸侯內卦用事日;以土王策加之,得十有二節之初諸侯外卦用事日;又加之,得大夫卦用事日;復以卦策加之,得卿卦用事日。
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求五行用事:各因四立之節大、小餘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即其季土始用事之日。
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七十二候及卦目與前曆同。
求中氣去經朔:置天正閏餘,以月閏累加之,滿日法為閏日,不滿為餘,即其月中氣去經朔日算。
因求卦候者,各以卦、候策依次累加減之,中氣前減,中氣後加。
各得其月卦、候去經朔日算。
求發斂加時:置所求小餘,倍之,如辰法而一為辰數,不滿,五因之,如刻法而一為刻,不盡為分。
命辰數起子正,算外,即各得加時所在辰、刻及分。
如半辰數,即命起子初。
步日躔 周天分:二億一千三百一萬八千一十七。
歲差:七千九百三十七。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約分二十五、秒七十二。
象限:九十一、約分三十一、秒九。
乘法:一百一十九。
除法:一千八百一十一。
秒法:一百。
常氣 中積日 盈縮分 先後數 損益率 朒朏積 冬至 空 盈七千六十 先初 益三百八十五 朒積空 小寒 一十五一千五百九十二太 二十一 八十四 盈五千九百二十 先七千六十 益三百二十三 朒三百八十五 大寒 三十三千一百八十五半 四十三 六十九 盈四千七百一十七 先一萬二千九百八十 益二百五十七 朒七百八 立春 四十五四千七百七十八少 六十五 五十四 盈三千四百五十一 先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益一百八十七 朒九百六十五 雨水 六十六千三百七十一 八十七 三十九 盈二千一百二十二 先二萬一千一百四十八 益一百一十六 朒一千一百五十三 驚蟄 七十六六百七十三太 九 二十四 盈七百三十 先二萬三千二百七十 益四十 朒一千二百六十九 春分 九十一二千二百六十六半 三十一 九 縮七百三十 先二萬四千 損四十 朒一千三百九 清明 一百六三千八百五十九少 五十二 九十三 縮二千一百二十二 先二萬三千二百七十 損一百一十六 朒一千三百六十九 穀雨 一百二十一五千四百五十二 七十四 七十八 縮三千四百五十一 先二萬一千一百四十八 損一百八十八 朒一千一百五十三 立夏 一百三十六七千四十四太 九十六 六十三 縮四千七百一十七 先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損二百五十七 朒九百六十五 小滿 一百五十二一千三百四十七半 一十八 四十八 縮五千九百二十 先一萬二千九百八十 損三百二十三 朒七百八 芒種 一百六十七二千九百四十少 四十 三十三 縮七千六十 先七千六十 損三百八十五 朒三百八十五 夏至 一百八十二四千五百三十三 六十二 一十八 縮七千六十 後初 益三百八十五 朏空 小暑 一百九十七六千一百二十五太 八十四 三 縮五千九百二十 後七千六十 益三百二十三 朏三百八十五 大暑 二百一十三四百二十八半 五 八十七 縮四千七百一十七 後一萬二千九百八十 益二百五十七 朏七百八 立秋 二百二十八二千二十少 二十七 七十二 縮三千四百五十一 後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益一百八十八 朏九百六十五 處暑 二百四十三三千一百六十四 四十九 五十七 縮二千一百二十二 後二萬一千一百四十
步氣朔第一 日法:七千二百九十。
朞實:二百六十六萬二千六百二十六。
朔實:二十一萬五千二百七十八。
歲周:三百六十五日、餘一千七百七十六。
氣策:一十五、餘一千五百九十二太。
朔策:二十九、餘三千八百六十八。
望策:一十四、餘五千五百七十九。
弦策:七、餘二千七百八十九半。
中盈分:三千一百八十五半。
朔虛分:三千四百二十二。
沒限:五千六百九十七少。
旬周:四十三萬七千四百。
紀法:六十。
求天正冬至:置上元距所求積年,以朞實乘之,為天正冬至氣積分;滿旬周去之,不滿,如日法而一為大餘,不盡為小餘。
其大餘命己卯,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冬至日辰及餘。
求次氣:置天正冬至大、小餘,以氣策加之,四分之一為少,之二為半,之三為太。
如滿秒母,收從小餘,小餘滿日法從大餘,大餘盈紀法乃去之。
去命如前,即次氣日辰及餘。
求天正經朔:置天正冬至氣積分,以朔實去之,不盡,為天正閏餘;用減氣積分,餘為天正十一月經朔加時積分;滿旬周去之,不滿,如日法而一為大餘,不盡為小餘。
其大餘命己卯,算外,即所求年天正十一月經朔日辰及餘。
求弦望及次朔經日:置天正經朔大、小餘,以弦策累加之,去命如前,即各得弦、望及次朔經日辰及餘。
求沒日:置有沒常氣小餘,凡常氣小餘在沒限已上者,為有沒之氣。
六十乘之,用減四十四萬三千七百七十一,餘滿六千三百七十一而一為日,不滿為餘。
命日起其氣初日辰,算外,即為氣內沒日辰。
求滅日:置有滅經朔小餘,凡經朔小餘不滿朔虛分者,為有滅之朔。
三十乘之,滿朔虛分而一為日,不滿為餘。
命日起其月經朔日辰,算外,即為月內滅日辰。
步發斂 候策:五、餘五百三十、秒五十五。
卦策:六、餘六百三十七、秒六。
土王策:三、餘三百一十八、秒三十三。
歲閏:七萬九千二百九十。
月閏:六千六百七半。
閏限:二十萬八千六百七十半。
辰法:一千二百一十五。
半辰法:六百七半。
刻法:七百二十九。
秒法:六十。
求七十二候:各置中節大、小餘命之,為初候;以候策加之,為次候;又加之,為末候。
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求六十四卦:各置中氣大、小餘命之,為公卦用事日;以卦策加之,得辟卦用事日;又加之,得諸侯內卦用事日;以土王策加之,得十有二節之初諸侯外卦用事日;又加之,得大夫卦用事日;復以卦策加之,得卿卦用事日。
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求五行用事:各因四立之節大、小餘命之,即春木、夏火、秋金、冬水首用事日;以土王策減四季中氣大、小餘,即其季土始用事之日。
各命己卯,算外,即得所求日辰。
七十二候及卦目與前曆同。
求中氣去經朔:置天正閏餘,以月閏累加之,滿日法為閏日,不滿為餘,即其月中氣去經朔日算。
因求卦候者,各以卦、候策依次累加減之,中氣前減,中氣後加。
各得其月卦、候去經朔日算。
求發斂加時:置所求小餘,倍之,如辰法而一為辰數,不滿,五因之,如刻法而一為刻,不盡為分。
命辰數起子正,算外,即各得加時所在辰、刻及分。
如半辰數,即命起子初。
步日躔 周天分:二億一千三百一萬八千一十七。
歲差:七千九百三十七。
周天度:三百六十五、約分二十五、秒七十二。
象限:九十一、約分三十一、秒九。
乘法:一百一十九。
除法:一千八百一十一。
秒法:一百。
常氣 中積日 盈縮分 先後數 損益率 朒朏積 冬至 空 盈七千六十 先初 益三百八十五 朒積空 小寒 一十五一千五百九十二太 二十一 八十四 盈五千九百二十 先七千六十 益三百二十三 朒三百八十五 大寒 三十三千一百八十五半 四十三 六十九 盈四千七百一十七 先一萬二千九百八十 益二百五十七 朒七百八 立春 四十五四千七百七十八少 六十五 五十四 盈三千四百五十一 先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益一百八十七 朒九百六十五 雨水 六十六千三百七十一 八十七 三十九 盈二千一百二十二 先二萬一千一百四十八 益一百一十六 朒一千一百五十三 驚蟄 七十六六百七十三太 九 二十四 盈七百三十 先二萬三千二百七十 益四十 朒一千二百六十九 春分 九十一二千二百六十六半 三十一 九 縮七百三十 先二萬四千 損四十 朒一千三百九 清明 一百六三千八百五十九少 五十二 九十三 縮二千一百二十二 先二萬三千二百七十 損一百一十六 朒一千三百六十九 穀雨 一百二十一五千四百五十二 七十四 七十八 縮三千四百五十一 先二萬一千一百四十八 損一百八十八 朒一千一百五十三 立夏 一百三十六七千四十四太 九十六 六十三 縮四千七百一十七 先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損二百五十七 朒九百六十五 小滿 一百五十二一千三百四十七半 一十八 四十八 縮五千九百二十 先一萬二千九百八十 損三百二十三 朒七百八 芒種 一百六十七二千九百四十少 四十 三十三 縮七千六十 先七千六十 損三百八十五 朒三百八十五 夏至 一百八十二四千五百三十三 六十二 一十八 縮七千六十 後初 益三百八十五 朏空 小暑 一百九十七六千一百二十五太 八十四 三 縮五千九百二十 後七千六十 益三百二十三 朏三百八十五 大暑 二百一十三四百二十八半 五 八十七 縮四千七百一十七 後一萬二千九百八十 益二百五十七 朏七百八 立秋 二百二十八二千二十少 二十七 七十二 縮三千四百五十一 後一萬七千六百九十七 益一百八十八 朏九百六十五 處暑 二百四十三三千一百六十四 四十九 五十七 縮二千一百二十二 後二萬一千一百四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