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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議行賞激。
」癸醜,詔懷遠、漣水相繼奏功,夏貴官兩轉,兼河南招撫使,毛興轉右武大夫,並依舊任。
丁巳,李曾伯言:「廣西多荒田,民懼增賦不耕,乞許耕者復三年租,後兩年減其租之半,守令勸墾闢多者賞之。
」奏可。
丙寅,命嗣榮王與芮判大宗正事。
丁卯,嗣秀王師彌薨。
六月癸巳,臺臣戴慶炣劾淮東總領趙與訔,奪職鐫秩。
秋七月庚戌,城淩霄山,詔朱禩孫進一秩,易士英帶行閤門宣贊,餘轉官有差。
癸醜,熒惑犯房宿。
戊午,趙葵四辭免醴泉觀使兼侍讀,乞外祠,從之。
戊辰,蜀郡劉整上捷,詔推恩賞。
癸酉,知平江府餘晦,以臺臣戴慶炣言,曩敗績于蜀,誤國欺君,詔奪寶章閣待制,罷任,追冒支官錢。
甲戌,詔前福建漕臣高斯得已奪職鐫官,其贓百餘萬嚴限徵償,以懲貪吏。
乙亥,呂文德入播州,詔京湖給銀萬兩。
八月癸未,太陰行犯熒惑。
戊戌,詔上流鎖江防禦。
癸卯,詔申嚴倭船入界之禁。
九月壬子,詔蜀、廣、海道申嚴防遏。
甲寅,詔安南情狀叵測,申飭邊防。
戊辰,安豐上戰功。
有流星透霞。
冬十月丙子朔,詔:「蜀中將帥雖未克復成都,而暴露日久,戰功亦多,宜與序升,其亟條具以聞。
」丁醜,以俞興為四川制置副使、知嘉定府兼成都安撫副使。
乙酉,詔知隆慶府楊禮守安西堡有功,官兩轉。
戊子,大元兵攻通、泰州。
庚寅,廣南劉雄飛奏橫山之功,詔雄飛官三轉,部兵將校官兩轉。
辛卯,詔常州、江陰、鎮江發米振贍淮民。
十一月己酉,林存罷,以資政殿學士知建寧府。
癸醜,潁州上戰功,詔亟推賞,以示激厲。
詔追復餘玠官職。
甲寅,築黃平,賜名鎮遠州,呂逢年進一秩。
詔撫諭沿邊將士。
丙辰,給事中張鎮言:徐敏子曩帥廣右,嗜殺黷貨,流毒桂府。
詔仍舊羈管隆興府。
丁巳,葉夢鼎依舊職知隆興府。
壬戌,以朱熠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饒虎臣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賈似道樞密使、兩淮宣撫使。
甲子,太陰犯權星。
丁卯,東海失守,賈似道抗章引咎,詔令以功自贖,特與放罪。
甲戌,淮東帥臣奏大元兵退。
填星、熒惑在危。
十二月戊寅,詔改來年為開慶元年。
庚辰,大元兵渡馬湖入蜀,詔馬光祖時暫移司峽州,六郡鎮撫向士璧移司紹慶府,以便策應。
癸未,房州上戰功。
丙戌,詔置橫山屯。
丁亥,向士璧不俟朝命進師歸州,捐貲百萬以供軍費;馬光祖不待奏請招兵萬人,捐奉銀萬兩以募壯士,遂有房州之功。
詔士璧、光祖各進一秩。
辛醜,詔李曾伯城築關隘,訓練民兵峒丁,申嚴防遏。
填星、太白、熒惑合于室。
開慶元年春正月乙巳朔,詔飭中外奉公法,圖實政。
馬光祖與執政恩數。
李曾伯進觀文殿學士。
己酉,大元兵攻忠、涪,漸薄夔境,詔蒲擇之、馬光祖,戰守調遣,便宜行事。
辛亥,詔:「戍蜀將士,頻年戰禦,暴露可閔。
今申命蒲擇之從優犒師,春防畢日即與更戍,其輒逃歸者從軍令。
」癸醜,詔:呂文德城黃平,深入蠻地,撫輯有方,與官三轉。
庚申,詔:「知賓州呂振龍,知象州奚必勝,兵至聞風先遁,兵退乃返,並追毀出身文字,竄遠郡。
橫州守臣劉清卿設隘堅守,與官一轉。
」壬戌,監察禦史章士元言謝方叔帥蜀誤國,詔方叔更與鐫秩,其子脩竄廣南。
癸亥,左司諫沈炎言餘晦壞蜀,幕屬李卓、王克己濟惡斂怨,詔晦、卓、克己各奪兩官。
丙寅,印應飛依舊職知鄂州兼湖北轉運使。
丁卯,賈似道以樞密使為京西湖南北四川宣撫大使、都大提舉兩淮兵甲、湖廣總領、知江陵府。
蜀帥蒲擇之以重兵攻成都,不克。
大元兵破利州、隆慶、順慶諸郡,閬、蓬、廣安守將相繼納降,又造浮梁于涪州之藺市。
戊辰,以李庭芝權知揚州。
二月乙亥朔,詔:「京西提刑王登提兵援蜀,功未及成,齎志以歿,贈官五轉,緻仕恩外,仍官一子。
」庚辰,以趙與{笱叵心}為觀文殿學士、兩淮安撫制置使兼知揚州。
乙酉,出內庫緡錢三千萬助邊用。
丙戌,以馬光祖為資政殿學士、沿江制置使、江東安撫、知建康府、行宮留守。
己醜,詔蠲建康、太平、寧國、池州、廣德等處沙田租。
壬辰,詔蠲漣水軍制司所收屯田租。
乙未,發平糶倉米三萬,減直振在京民。
辛醜,涪州報大元兵退。
三月庚戌,詔印應雷、黃夢桂赴都堂稟議。
命有司縣重賞募將士,毀藺市浮梁。
癸醜,詔:蜀死節臣、雲頂山諸處將士,鹹褒錄其後。
丁巳,以呂文德為保康軍節度使、四川制置副使兼知重慶府。
庚申,馬光祖奏大元兵自烏江還北。
辛酉,雨土。
夏四月甲戌朔,以段元鑑、楊禮堅守城壁,歿于王事,詔各贈奉國軍節度使,封「二字」侯,立廟賜額,緻仕恩外,更官一子成忠郎。
丁醜,以向士璧為湖北安撫副使、知峽州,兼歸、峽、施、珍、南平軍、紹慶府鎮撫使。
甲申,詔:守合州王堅嬰城固守,百戰彌厲,節義為蜀列城之冠,詔賞典加厚。
乙
」癸醜,詔懷遠、漣水相繼奏功,夏貴官兩轉,兼河南招撫使,毛興轉右武大夫,並依舊任。
丁巳,李曾伯言:「廣西多荒田,民懼增賦不耕,乞許耕者復三年租,後兩年減其租之半,守令勸墾闢多者賞之。
」奏可。
丙寅,命嗣榮王與芮判大宗正事。
丁卯,嗣秀王師彌薨。
六月癸巳,臺臣戴慶炣劾淮東總領趙與訔,奪職鐫秩。
秋七月庚戌,城淩霄山,詔朱禩孫進一秩,易士英帶行閤門宣贊,餘轉官有差。
癸醜,熒惑犯房宿。
戊午,趙葵四辭免醴泉觀使兼侍讀,乞外祠,從之。
戊辰,蜀郡劉整上捷,詔推恩賞。
癸酉,知平江府餘晦,以臺臣戴慶炣言,曩敗績于蜀,誤國欺君,詔奪寶章閣待制,罷任,追冒支官錢。
甲戌,詔前福建漕臣高斯得已奪職鐫官,其贓百餘萬嚴限徵償,以懲貪吏。
乙亥,呂文德入播州,詔京湖給銀萬兩。
八月癸未,太陰行犯熒惑。
戊戌,詔上流鎖江防禦。
癸卯,詔申嚴倭船入界之禁。
九月壬子,詔蜀、廣、海道申嚴防遏。
甲寅,詔安南情狀叵測,申飭邊防。
戊辰,安豐上戰功。
有流星透霞。
冬十月丙子朔,詔:「蜀中將帥雖未克復成都,而暴露日久,戰功亦多,宜與序升,其亟條具以聞。
」丁醜,以俞興為四川制置副使、知嘉定府兼成都安撫副使。
乙酉,詔知隆慶府楊禮守安西堡有功,官兩轉。
戊子,大元兵攻通、泰州。
庚寅,廣南劉雄飛奏橫山之功,詔雄飛官三轉,部兵將校官兩轉。
辛卯,詔常州、江陰、鎮江發米振贍淮民。
十一月己酉,林存罷,以資政殿學士知建寧府。
癸醜,潁州上戰功,詔亟推賞,以示激厲。
詔追復餘玠官職。
甲寅,築黃平,賜名鎮遠州,呂逢年進一秩。
詔撫諭沿邊將士。
丙辰,給事中張鎮言:徐敏子曩帥廣右,嗜殺黷貨,流毒桂府。
詔仍舊羈管隆興府。
丁巳,葉夢鼎依舊職知隆興府。
壬戌,以朱熠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饒虎臣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賈似道樞密使、兩淮宣撫使。
甲子,太陰犯權星。
丁卯,東海失守,賈似道抗章引咎,詔令以功自贖,特與放罪。
甲戌,淮東帥臣奏大元兵退。
填星、熒惑在危。
十二月戊寅,詔改來年為開慶元年。
庚辰,大元兵渡馬湖入蜀,詔馬光祖時暫移司峽州,六郡鎮撫向士璧移司紹慶府,以便策應。
癸未,房州上戰功。
丙戌,詔置橫山屯。
丁亥,向士璧不俟朝命進師歸州,捐貲百萬以供軍費;馬光祖不待奏請招兵萬人,捐奉銀萬兩以募壯士,遂有房州之功。
詔士璧、光祖各進一秩。
辛醜,詔李曾伯城築關隘,訓練民兵峒丁,申嚴防遏。
填星、太白、熒惑合于室。
開慶元年春正月乙巳朔,詔飭中外奉公法,圖實政。
馬光祖與執政恩數。
李曾伯進觀文殿學士。
己酉,大元兵攻忠、涪,漸薄夔境,詔蒲擇之、馬光祖,戰守調遣,便宜行事。
辛亥,詔:「戍蜀將士,頻年戰禦,暴露可閔。
今申命蒲擇之從優犒師,春防畢日即與更戍,其輒逃歸者從軍令。
」癸醜,詔:呂文德城黃平,深入蠻地,撫輯有方,與官三轉。
庚申,詔:「知賓州呂振龍,知象州奚必勝,兵至聞風先遁,兵退乃返,並追毀出身文字,竄遠郡。
橫州守臣劉清卿設隘堅守,與官一轉。
」壬戌,監察禦史章士元言謝方叔帥蜀誤國,詔方叔更與鐫秩,其子脩竄廣南。
癸亥,左司諫沈炎言餘晦壞蜀,幕屬李卓、王克己濟惡斂怨,詔晦、卓、克己各奪兩官。
丙寅,印應飛依舊職知鄂州兼湖北轉運使。
丁卯,賈似道以樞密使為京西湖南北四川宣撫大使、都大提舉兩淮兵甲、湖廣總領、知江陵府。
蜀帥蒲擇之以重兵攻成都,不克。
大元兵破利州、隆慶、順慶諸郡,閬、蓬、廣安守將相繼納降,又造浮梁于涪州之藺市。
戊辰,以李庭芝權知揚州。
二月乙亥朔,詔:「京西提刑王登提兵援蜀,功未及成,齎志以歿,贈官五轉,緻仕恩外,仍官一子。
」庚辰,以趙與{笱叵心}為觀文殿學士、兩淮安撫制置使兼知揚州。
乙酉,出內庫緡錢三千萬助邊用。
丙戌,以馬光祖為資政殿學士、沿江制置使、江東安撫、知建康府、行宮留守。
己醜,詔蠲建康、太平、寧國、池州、廣德等處沙田租。
壬辰,詔蠲漣水軍制司所收屯田租。
乙未,發平糶倉米三萬,減直振在京民。
辛醜,涪州報大元兵退。
三月庚戌,詔印應雷、黃夢桂赴都堂稟議。
命有司縣重賞募將士,毀藺市浮梁。
癸醜,詔:蜀死節臣、雲頂山諸處將士,鹹褒錄其後。
丁巳,以呂文德為保康軍節度使、四川制置副使兼知重慶府。
庚申,馬光祖奏大元兵自烏江還北。
辛酉,雨土。
夏四月甲戌朔,以段元鑑、楊禮堅守城壁,歿于王事,詔各贈奉國軍節度使,封「二字」侯,立廟賜額,緻仕恩外,更官一子成忠郎。
丁醜,以向士璧為湖北安撫副使、知峽州,兼歸、峽、施、珍、南平軍、紹慶府鎮撫使。
甲申,詔:守合州王堅嬰城固守,百戰彌厲,節義為蜀列城之冠,詔賞典加厚。
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