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十四 本紀第四十四 理宗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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赦,禦史臺其嚴覺察。
」乙巳,以監察禦史吳衍、翁應弼劾太學武學生劉黻等八人不率,詔拘管江西、湖南州軍,宗學生與〈亻匈〉等七人並削籍,拘管外宗正司。
癸醜,以張磻同知樞密院事,丁大全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馬天驥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詔戒羣臣洗心飭行,毋縱于貨賄,其或不悛,舉行淳熙成法。
又開國以來勳臣之裔,有能世濟其美而不世其祿者,所在州郡以聞。
參知政事蔡抗輒擅去國,勉留不返,詔授職予祠,尋以林存言,寢其命。
十二月戊午朔,熒惑犯填星。
庚申,大元城棗陽。
乙醜,以張磻兼參知政事。
甲戌,奬諭荊閫吳淵,其有功將士,趣上姓名、等第推賞。
五年春正月丁亥朔,以趙葵為少保、寧遠軍節度使、京湖宣撫使、判江陵府兼夔路策應大使,進封衞國公;賈似道進知樞密院事、職任依舊;吳淵參知政事;李曾伯荊湖南路安撫使兼知潭州;吳潛、趙與{笱叵心}各官一轉。
乙巳,雷。
丙午,禁姦民作白衣會,監司、郡縣官等失覺察者坐罪。
辛亥,吳淵薨,贈少師,謚莊敏。
二月戊午,四川嘉定上戰功。
以賈似道為兩淮安撫使。
辛酉,命趙葵兼湖廣總領財賦,餘晦淮西總領財賦。
壬戌,築思州三隘。
丁醜,布衣餘一飛、高杞陳襄陽備禦策,詔命趙葵行之。
夏四月丁卯,詔襄陽安撫高達以白河戰功,轉行右武大夫帶遙郡防禦使;王登以沮河督戰官一轉,升直祕閣,並職任依舊。
己卯,大元兵攻苦竹隘,詔京湖調兵應援。
閏四月己醜,程元鳳等進玉牒、日曆、會要、經武要略及中興四朝志傳。
甲午,詔徐敏子嚴防邕、宜。
己酉,以呂文德知靖州,職任依舊。
祈雨。
五月庚申,雨。
丁卯,城荊山,置懷遠軍荊山縣。
詔賈似道官兩轉。
戊寅,詔京湖、沿江、海道,嚴備舟師防遏。
辛巳,復劍門壘,賞蒲擇之官兩轉,朱禩孫、蒲黼、楊大淵、韓勇各官四轉。
壬午,夏貴正任吉州刺史、帶禦器械、鎮江駐劄都統制、知懷遠軍。
六月丙戌,太白、歲星合于翼。
辛卯,太陰入氐。
丁酉,祈雨。
馬天驥以臺臣言罷,詔依舊端明殿學士、提舉臨安洞霄宮。
秋七月丙辰,祈雨。
戊午,雨。
己未,太白晝見。
丁卯,有流星大如桃。
丙子,太陰入井。
八月丙戌,光化軍奏捷。
台州火。
癸巳,詔謝方叔仍舊職,蔡抗以資政殿學士並領祠在京。
甲午,給事中邵澤等言謝方叔罪狀,詔寢祠命。
丙申,京城火。
庚子,以張磻參知政事,丁大全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己酉,史嵩之薨,贈少師,謚莊肅。
九月壬子朔,詔今後臺臣遷他職,輒出關,以違制論,仍著為令。
辛酉,祀明堂,大赦。
冬十月庚寅,張磻薨,贈少師。
癸巳,雷。
甲午,虹見。
丁酉,以林存簽書樞密院事。
庚子,詔皇子忠王禥授鎮南、遂安軍節度使,皇女進封昇國公主。
十一月丙辰,李曾伯兼節制廣南,任責邊防。
乙醜,奬諭安南國,賜金器幣、香茗。
乙亥,詔京湖帥臣,黃平、清浪、平溪分置屯戍。
庚辰,詔三邊郡縣官毋擅離職守,諸制帥臣其嚴糾察。
十二月壬午,李曾伯依舊資政殿學士、湖南安撫使兼廣南制置使,移司靜江府。
丁未,熒惑入氐。
六年春正月辛亥朔,以丁大全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林存兼權參知政事。
癸亥,詔出封樁庫銀萬兩付蜀閫。
辛未,詔授成穆皇後弟太師郭師禹孫善庸承務郎,仍免銓注差。
癸酉,罷李曾伯廣西經略,以廣南制置大使兼知靜江府,其經略司官屬,改充制司官屬。
甲戌,詔樞密院編修官呂逢年詣蜀閫,趣辦關隘、屯柵、糧餉,相度黃平、思、播諸處險要緩急事宜,具工役以聞。
戊寅,雷。
二月辛巳朔,以馬光祖為端明殿學士、京湖制置使、知江陵府,兼夔路策應、湖廣總領財賦并屯田事。
壬辰,雨土。
三月辛亥朔,祈雨。
丙辰,馬光祖請以呂文德、王鑑、王登、汪立信等充制司參議官及辟制司準備差使等官,詔光祖開閫之初,姑從所請。
戊辰,以馬光祖兼荊湖北路安撫使。
庚午,熒惑退入氐。
甲戌,詔湖北提點刑獄文復之移司江陵,兼京湖制司參議官。
夏四月庚辰朔,詔:自冬徂春,天久不雨,民失東作,自四月一日始,避殿減膳,仰答譴告。
癸未,程元鳳等以久旱乞解機務,詔不允。
甲申,大雨。
丙申,羣臣三表請禦正殿,從之。
丁酉,詔田應己思州駐劄禦前忠勝軍副都統制,往播州共築關隘防禦。
己亥,臺臣朱熠劾沿江制置副使呂好問,黃州之役貪酷誤事,詔褫職。
乙巳,程元鳳罷,以觀文殿學士判福州,尋提舉洞霄宮。
丙午,趙葵三辭免福建安撫使,詔授醴泉觀使兼侍讀。
丁未,以丁大全為右丞相兼樞密使,林存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朱熠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五月庚戌朔,詔:「襄、樊解圍,高達、程大元應援,李和城守,皆有勞績,將士用命,深可嘉尚,其亟
」乙巳,以監察禦史吳衍、翁應弼劾太學武學生劉黻等八人不率,詔拘管江西、湖南州軍,宗學生與〈亻匈〉等七人並削籍,拘管外宗正司。
癸醜,以張磻同知樞密院事,丁大全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馬天驥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
詔戒羣臣洗心飭行,毋縱于貨賄,其或不悛,舉行淳熙成法。
又開國以來勳臣之裔,有能世濟其美而不世其祿者,所在州郡以聞。
參知政事蔡抗輒擅去國,勉留不返,詔授職予祠,尋以林存言,寢其命。
十二月戊午朔,熒惑犯填星。
庚申,大元城棗陽。
乙醜,以張磻兼參知政事。
甲戌,奬諭荊閫吳淵,其有功將士,趣上姓名、等第推賞。
五年春正月丁亥朔,以趙葵為少保、寧遠軍節度使、京湖宣撫使、判江陵府兼夔路策應大使,進封衞國公;賈似道進知樞密院事、職任依舊;吳淵參知政事;李曾伯荊湖南路安撫使兼知潭州;吳潛、趙與{笱叵心}各官一轉。
乙巳,雷。
丙午,禁姦民作白衣會,監司、郡縣官等失覺察者坐罪。
辛亥,吳淵薨,贈少師,謚莊敏。
二月戊午,四川嘉定上戰功。
以賈似道為兩淮安撫使。
辛酉,命趙葵兼湖廣總領財賦,餘晦淮西總領財賦。
壬戌,築思州三隘。
丁醜,布衣餘一飛、高杞陳襄陽備禦策,詔命趙葵行之。
夏四月丁卯,詔襄陽安撫高達以白河戰功,轉行右武大夫帶遙郡防禦使;王登以沮河督戰官一轉,升直祕閣,並職任依舊。
己卯,大元兵攻苦竹隘,詔京湖調兵應援。
閏四月己醜,程元鳳等進玉牒、日曆、會要、經武要略及中興四朝志傳。
甲午,詔徐敏子嚴防邕、宜。
己酉,以呂文德知靖州,職任依舊。
祈雨。
五月庚申,雨。
丁卯,城荊山,置懷遠軍荊山縣。
詔賈似道官兩轉。
戊寅,詔京湖、沿江、海道,嚴備舟師防遏。
辛巳,復劍門壘,賞蒲擇之官兩轉,朱禩孫、蒲黼、楊大淵、韓勇各官四轉。
壬午,夏貴正任吉州刺史、帶禦器械、鎮江駐劄都統制、知懷遠軍。
六月丙戌,太白、歲星合于翼。
辛卯,太陰入氐。
丁酉,祈雨。
馬天驥以臺臣言罷,詔依舊端明殿學士、提舉臨安洞霄宮。
秋七月丙辰,祈雨。
戊午,雨。
己未,太白晝見。
丁卯,有流星大如桃。
丙子,太陰入井。
八月丙戌,光化軍奏捷。
台州火。
癸巳,詔謝方叔仍舊職,蔡抗以資政殿學士並領祠在京。
甲午,給事中邵澤等言謝方叔罪狀,詔寢祠命。
丙申,京城火。
庚子,以張磻參知政事,丁大全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
己酉,史嵩之薨,贈少師,謚莊肅。
九月壬子朔,詔今後臺臣遷他職,輒出關,以違制論,仍著為令。
辛酉,祀明堂,大赦。
冬十月庚寅,張磻薨,贈少師。
癸巳,雷。
甲午,虹見。
丁酉,以林存簽書樞密院事。
庚子,詔皇子忠王禥授鎮南、遂安軍節度使,皇女進封昇國公主。
十一月丙辰,李曾伯兼節制廣南,任責邊防。
乙醜,奬諭安南國,賜金器幣、香茗。
乙亥,詔京湖帥臣,黃平、清浪、平溪分置屯戍。
庚辰,詔三邊郡縣官毋擅離職守,諸制帥臣其嚴糾察。
十二月壬午,李曾伯依舊資政殿學士、湖南安撫使兼廣南制置使,移司靜江府。
丁未,熒惑入氐。
六年春正月辛亥朔,以丁大全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林存兼權參知政事。
癸亥,詔出封樁庫銀萬兩付蜀閫。
辛未,詔授成穆皇後弟太師郭師禹孫善庸承務郎,仍免銓注差。
癸酉,罷李曾伯廣西經略,以廣南制置大使兼知靜江府,其經略司官屬,改充制司官屬。
甲戌,詔樞密院編修官呂逢年詣蜀閫,趣辦關隘、屯柵、糧餉,相度黃平、思、播諸處險要緩急事宜,具工役以聞。
戊寅,雷。
二月辛巳朔,以馬光祖為端明殿學士、京湖制置使、知江陵府,兼夔路策應、湖廣總領財賦并屯田事。
壬辰,雨土。
三月辛亥朔,祈雨。
丙辰,馬光祖請以呂文德、王鑑、王登、汪立信等充制司參議官及辟制司準備差使等官,詔光祖開閫之初,姑從所請。
戊辰,以馬光祖兼荊湖北路安撫使。
庚午,熒惑退入氐。
甲戌,詔湖北提點刑獄文復之移司江陵,兼京湖制司參議官。
夏四月庚辰朔,詔:自冬徂春,天久不雨,民失東作,自四月一日始,避殿減膳,仰答譴告。
癸未,程元鳳等以久旱乞解機務,詔不允。
甲申,大雨。
丙申,羣臣三表請禦正殿,從之。
丁酉,詔田應己思州駐劄禦前忠勝軍副都統制,往播州共築關隘防禦。
己亥,臺臣朱熠劾沿江制置副使呂好問,黃州之役貪酷誤事,詔褫職。
乙巳,程元鳳罷,以觀文殿學士判福州,尋提舉洞霄宮。
丙午,趙葵三辭免福建安撫使,詔授醴泉觀使兼侍讀。
丁未,以丁大全為右丞相兼樞密使,林存同知樞密院事兼權參知政事,朱熠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五月庚戌朔,詔:「襄、樊解圍,高達、程大元應援,李和城守,皆有勞績,將士用命,深可嘉尚,其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