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八十五 列傳第二百四十四 外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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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逃亡,亦毋得襲逐。

    臣近以本國城砦進納朝廷,其栲栳、鎌刀、南安、承平故地及他邊境蕃漢所居,乞畫中為界,於內聽築城堡。

    凡歲賜銀、綺、絹、茶二十五萬五千,乞如常數,臣不復以他相幹。

    乞頒誓詔,蓋欲世世遵守,永以為好。

    倘君親之義不存,或臣子之心渝變,使宗祀不永,子孫罹殃。

    」詔答曰:「朕臨制四海,廓地萬裡,西夏之土,世以為胙。

    今乃納忠悔咎,表於信誓,質之日月,要之鬼神,及諸子孫,無有渝變。

    申復懇至,朕甚嘉之。

    俯閱來誓,一皆如約。

    」十二月,遣尚書祠部員外郎張子奭充冊禮使,東頭供奉官、閤門祗候張士元副之。

    仍賜對衣、黃金帶、銀鞍勒馬、銀二萬兩、絹二萬匹、茶三萬斤。

    冊以漆書竹簡,籍以天下樂錦。

    金塗銀印,方二寸一分,文曰「夏國主印」,錦綬,塗金銀牌。

    緣冊法物,皆銀裝金塗,覆以紫繡。

    約稱臣,奉正朔,改所賜敕書為詔而不名,許自置官屬。

    使至京,就驛貿賣,宴坐朵殿。

    使至其國,相見用賓客禮。

    置榷場于保安軍及高平砦,第不通青鹽。

    然宋每遣使往,館于宥州,終不復至興、靈,而元昊帝其國中自若也。

     是歲,遼夾山部落呆兒族八百戶歸元昊,興宗責還,元昊不遣。

    遂親將騎兵十萬出金肅城,弟天齊王馬步軍大元帥將騎七千出南路,韓國王將兵六萬出北路,三路濟河長驅。

    興宗入夏境四百裡,不見敵,據得勝寺南壁以待。

    八月五日,韓國王自賀蘭北與元昊接戰,數勝之,遼兵至者日益,夏乃請和,退十裡,韓國王不從。

    如是退者三,凡百餘裡矣,每退必赭其地,遼馬無所食,因許和。

    夏乃遷延,以老其師,而遼之馬益病,因急攻之,遂敗,復攻南壁,興宗大敗。

    入南樞王蕭孝友砦,擒其鶻突姑駙馬,興宗從數騎走,元昊縱其去。

     元昊五月五日生,國人以其日相慶賀,又以四孟朔為節。

    凡五娶,一曰大遼興平公主,二曰宣穆惠文皇後沒藏氏,生諒祚,三曰憲成皇後野力氏,四曰妃沒氏,五曰索氏。

    元昊以慶曆八年正月殂,年四十六。

    在位十七年,改元開運一年,廣運二年,大慶二年,天授禮法延祚十一年。

    謚曰武烈皇帝,廟號景宗,墓號泰陵。

    宋遣開封府判官、尚書祠部員外郎曹穎叔為祭奠使,六宅使、達州刺史鄧保信為弔慰使,賜絹一千匹、布五百端、羊百口、麪米各百石、酒百瓶。

    及葬,仍賜絹一千五百匹,餘如初賻。

    子諒祚立。

     諒祚,景宗長子也,小字寧令哥,國語謂「歡嘉」為「寧令」。

    兩岔,河名也,母曰宣穆惠文皇後沒藏氏,從元昊出獵,至此而生諒祚,遂名焉。

    以慶曆七年丁亥二月六日生,八年戊子正月,方期歲即位。

    四月,遣尚書刑部員外郎任顓充冊禮使,供備庫副使宋守約充副使,冊諒祚為夏國主。

     嘉祐元年,母沒藏氏薨,遣祖儒嵬多、聿則慶唐及徐舜卿來告哀,詔以集賢校理馮浩假尚書刑部郎中、直史館為弔慰使,文思副使張惟清假文思使副之,乃獻遺留馬駝以謝。

     諒祚幼養于母族訛龐,訛龐因專國政。

    初,麟州西城枕睥睨曰紅樓,下瞰屈野河,其外距夏境尚七十裡,而田腴利厚,多入訛龐,歲東侵不已。

    至耕穫時,輒屯兵河西,經略使龐籍每戒邊將使毋得過屈野河,然所距屈野河猶二十裡。

    管勾軍馬司賈逵徼循,見所侵田,稍過督邊吏,麟州守王亮懼,始以事聞。

    詔以殿直張安世、賈恩為同巡檢經制之。

    訛龐晏然弗革,迫之則格鬬,緩之則歸耕,經略司遣使還所侵田,訛龐專為讕言,無歸意。

     嘉祐二年,遂團兵宿境上,逮三月,增至數萬人,守將斂兵弗與戰。

    知麟州武戡築堡于河西,以為保障。

    役既興,戡率將吏往按視,遇夏人于沙鼠浪,戡與管勾郭恩等欲止,而走馬承受黃道元以言脅之,遂夜進至臥牛峯,見烽舉,且鼓聲,道元猶不信,比明,至忽裡堆,與夏人相去纔數十步,遂合戰,自旦至食時,夏人四面合擊,衆大潰,戡走,恩與道元及兵馬監押劉慶等被執。

    安撫司遣李思道、孫兆往議疆事,而訛龐驁不聽。

    久之,太原府、代州兵馬鈐轄蘇安靜得夏國呂寧、拽浪撩黎來合議,乃築堠九,更新邊禁,要以違約則罷和市,自此始定。

    諒祚忌訛龐專,或告訛龐將叛,諒祚討殺之,夷其族。

    已而請去蕃禮,從漢儀。

     嘉祐六年,上書自言慕中國衣冠,明年當以此迎使者。

    詔許之。

     明年,又改西壽監軍司為保泰軍,石州監軍司為靜塞軍,韋州監軍司為祥祐軍,左廂監軍司為神勇軍。

    遣人獻方物,稱宣徽南院使,詔諭非陪臣所宜稱,戒其僭擬,使遵誓詔。

    表求太宗禦製詩章隸書石本,且進馬五十匹,求九經、唐史、冊府元龜及宋正至朝賀儀,詔賜九經,還所獻馬。

     治平初,求復榷場,不許。

    既而遣吳宗等來賀英宗即位,詔令門見,使者不從,至順天門,且欲佩魚及儀物自從,引伴高宜禁之,不可,留止廄置一夕,絕其供饋。

    宗語不遜,宜折之,使如故事,良久,乃聽入。

    及賜食殿門,又訴於押伴張覲,詔命還赴延州與宜辨。

    宗度理屈,不復置對。

    遂詔諒祚懲約之。

    秋,夏人出兵秦鳳、涇原,抄熟戶,擾邊塞弓箭手,殺掠人畜以萬計。

    程戡、王素、孫長卿諭安諸族首領,防誘脅散叛。

    遣文思副使王無忌齎詔問之,諒祚遷延弗受,已而因賀正使荔茂先獻表,歸罪宋邊吏。

     三年,遂大舉攻大順城,分兵圍柔遠砦,燒屈乞村,柵段木嶺,州兵、熟戶、蕃官趙明合擊退之。

    遣西京左藏庫副使何次公詰之。

    三月,乃獻方物謝罪,賜絹五百匹、銀五百兩。

     神宗即位,乃遣內殿崇班魏璪賜以治平三年冬服、銀絹。

    供備庫副使高遵裕告哀,并以英宗遺留物賜之。

    秋,夏國遣使奉慰及進助山陵。

    冬,種諤取綏州,因發兵夜掩嵬名山帳,脅降之。

    諒祚乃詐為會議,誘知保安軍楊定、都巡檢侍其臻等殺之,邊吏以聞,命韓琦知永興軍,經略西方。

    諒祚錮送殺定者六宅使李崇貴、右侍禁韓道善及虜去定子仲通。

     十二月,諒祚殂,年二十一。

    在位二十年,改元延嗣寧國一年,天祐垂聖三年,福聖承道四年,奲都六年,拱化五年。

    謚曰昭英皇帝,廟號毅宗,墓號安陵。

    子秉常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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