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九十四 列傳第一百五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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攬而獨持之,然未有能獨持之者也。
不使大臣持之,則王侯、貴戚得而持之矣;不使邇臣審之,爭臣議之,則左右近習得而議之矣。
人主顧謂得其權而自執之,豈不誤哉。
是故明主使人持權而不以權與之,收攬其權而不肯獨持之。
」至有「以鹿為馬、以鷄為鸞」之語。
方奉對時,讀至「人主常患權在臣下,必欲收攬而獨持之」,孝宗稱善,栗徐曰:「臣意尚在下文。
」執政有訴於孝宗曰:「林栗謂臣等指鹿為馬,臣實不願與之同朝。
」乃出知江州。
有旨省併江州屯駐一軍,栗奏:「辛巳、甲申,金再犯兩淮,賴江州一軍分布防托,故舒、蘄、黃三州獨不被寇。
本州上至鄂渚七百裡,下至池陽五百裡;平時屯戍,誠若無益,萬一有警,鄂渚之戍,上越荊、襄,池陽之師,下流增備,中間千裡藩籬,誠為虛闕。
無以一夫之議,而廢長江千裡之防。
」由是軍得無動。
以吏部員外郎召。
冬至,有事南郊,前期十日,百執事聽誓戒;會慶節,有旨上壽不用樂,迨宴金使,乃有權用樂之命。
栗以為不可,緻書宰相,不聽,乃乞免充舉冊官,以狀申朝廷曰:「若聽樂則廢齋,廢齋則不敢以祭。
祖宗二百年事天之禮,今因一介行人而廢之。
天之可畏,過於外夷遠矣。
」不聽。
兼皇子慶王府直講,有旨令二王非時招延講讀官,相與議論時政,期盡規益。
栗以為不可,疏言:「漢武帝為戾太子開博望苑,卒敗太子;唐太宗為魏王泰立文學館,卒敗魏王。
古者教世子與吾祖宗之所以輔導太子、諸王,惟以講經讀史為事,他無預焉。
若使議論時政,則是對子議父,古人謂之無禮,不可不留聖意。
」 除右司員外郎,遷太常少卿。
太廟祫享之制,始祖東向,昭南向,穆北向,別廟神主祔于祖姑之下,隨本室南北向而無西向之位。
紹興、乾道間,懿節、安穆二後升祔,有司設幄西向。
逮安恭皇後新祔,有司承前失,其西向之位,幾與僖祖相對。
栗辨正之。
除直寶文閣、知湖州。
栗朝辭,曰:「臣聞漢人賈誼號通達國體,其所上書至於痛哭流涕者,考其指歸,大抵以一身諭天下之勢。
其言曰:『天下之勢方病大瘇。
非徒瘇也,又苦〈足炙〉盭。
又類辟,且病痱。
』臣每見士大夫好論時事,臣輒舉以問之:今日國體,於四百四病之中名為何病?能言其病者猶未必能處其方,不能言其病而輒處其方,其誤人之死,必矣。
聞臣之言者不忿則默,間有反以詰臣,即對之曰:今日之病,名為風虛,其狀半身不隨是也。
風者在外,虛者在內,真氣內耗,故風邪自外而乘之,忽中於人,應時僵仆,則靖康之變是也。
幸而元氣猶存,故仆而復起,則建炎之興是也。
然元氣雖存,邪氣尚盛,自淮以北皆吾故壤,而號令不能及,正朔不能加,有異於半身不隨者乎?非但半身不隨而已,半身存者,凜凜乎畏風邪之乘而不能以自安也。
今日論者,譬如痿人之不忘起,奚必賢智之士,然後與國同其願哉?而市道庸流,口傳耳受,苟欲嘗試以售其方,則蕩熨鍼石,雜然並進,非體虛之人所宜輕受也。
聞之醫曰:『中風偏廢,年五十以下而氣盛者易治。
蓋真氣與邪氣相敵,真氣盛則邪氣衰,真氣行則邪氣去。
然真氣不充滿於半存之身,則無以及偏廢之體。
故欲起此疾者,必禁其嗜欲,節其思慮,愛其氣血,養其精神,使半存之身,日以充實,則陽氣周流,脈絡宣暢,將不覺舍杖而行。
若急於愈疾而不顧其本,百毒入口,五臟受風,風邪之盛未可卒去,而真氣之存者日以耗亡,故中風再至者多不能救。
』臣愚有感於斯言,竊謂賈誼復生,為陛下言,無以易此。
」 知興化軍,又移南劍,除夔路提點刑獄,改知夔州,加直敷文閣。
夔屬郡曰施州,其羈縻郡曰思州。
施民譚汝翼者,與知思州田汝弼交惡,會汝弼卒,汝翼帥兵二千人伐其喪。
汝弼之子祖周深入報復,兵交於三州之境,施、黔大震。
汝翼復繕甲兵,料丁壯,以重幣借兵諸洞,而乞師於帥府。
栗曰:「汝翼實召亂者。
」移檄罷兵,乃選屬吏往攝兵職,以漸收汝翼之權。
命兵馬鈐轄按閱諸州,密檄至施,就攝州事。
汝翼不之覺,已乃皇遽遁入成都。
事聞,孝宗親劄賜栗及成都制置使陳峴曰:「田氏猶是羈縻州郡,譚氏乃夔路豪族,又且首為釁端,帥閫不能彈壓,縱其至此。
如尚不悛,未免加兵,除其元惡。
」時汝翼在成都,聞之逃歸,調集家丁及役八砦義軍,列陳于沱河橋與官軍戰,潰,汝翼遁去,俘其徒四十有三人,獲甲鎧器仗三萬一千。
栗取其巨惡者九人誅之。
田祖周由是懼,與其母冉氏謀獻黔江田業,計錢九十萬緡以贖罪,蠻徼遂安。
既而汝翼入都訴栗受田氏金,詔以汝翼屬吏,省劄下夔州。
栗親書奏狀繳還,併辨其事。
上大怒。
會近臣有救解者,尋坐栗身為帥臣,擅格上命,鐫職罷歸。
既而理寺追究,事白,貸汝翼死,幽置紹興府。
居頃之,詔栗累更事任,清介有聞,復直寶文閣、廣南西路轉運判官,就改提點刑獄,又改知潭州。
除祕閣修撰,進集英殿修撰、知隆興府。
召對便殿,奏乞倣唐制置補闕、拾遺左右各一員,不以糾彈為責。
從之。
除兵部侍郎。
朱熹以江西提刑召為兵部郎官,熹既入國門,未就職。
栗與熹相見,論易與西銘不合。
至是,栗遣吏部趣之,熹以腳疾請告。
栗遂論:「熹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之緒餘,為浮誕宗主,謂之道學,妄自推尊。
所至輒攜門生十數人,習為春秋、戰國之態,妄希孔、孟歷聘之風,繩以治世之法,則亂人之首也。
今采其虛名,俾之入奏,將置朝列,以次收用。
而熹聞命之初,遷延道途,
不使大臣持之,則王侯、貴戚得而持之矣;不使邇臣審之,爭臣議之,則左右近習得而議之矣。
人主顧謂得其權而自執之,豈不誤哉。
是故明主使人持權而不以權與之,收攬其權而不肯獨持之。
」至有「以鹿為馬、以鷄為鸞」之語。
方奉對時,讀至「人主常患權在臣下,必欲收攬而獨持之」,孝宗稱善,栗徐曰:「臣意尚在下文。
」執政有訴於孝宗曰:「林栗謂臣等指鹿為馬,臣實不願與之同朝。
」乃出知江州。
有旨省併江州屯駐一軍,栗奏:「辛巳、甲申,金再犯兩淮,賴江州一軍分布防托,故舒、蘄、黃三州獨不被寇。
本州上至鄂渚七百裡,下至池陽五百裡;平時屯戍,誠若無益,萬一有警,鄂渚之戍,上越荊、襄,池陽之師,下流增備,中間千裡藩籬,誠為虛闕。
無以一夫之議,而廢長江千裡之防。
」由是軍得無動。
以吏部員外郎召。
冬至,有事南郊,前期十日,百執事聽誓戒;會慶節,有旨上壽不用樂,迨宴金使,乃有權用樂之命。
栗以為不可,緻書宰相,不聽,乃乞免充舉冊官,以狀申朝廷曰:「若聽樂則廢齋,廢齋則不敢以祭。
祖宗二百年事天之禮,今因一介行人而廢之。
天之可畏,過於外夷遠矣。
」不聽。
兼皇子慶王府直講,有旨令二王非時招延講讀官,相與議論時政,期盡規益。
栗以為不可,疏言:「漢武帝為戾太子開博望苑,卒敗太子;唐太宗為魏王泰立文學館,卒敗魏王。
古者教世子與吾祖宗之所以輔導太子、諸王,惟以講經讀史為事,他無預焉。
若使議論時政,則是對子議父,古人謂之無禮,不可不留聖意。
」 除右司員外郎,遷太常少卿。
太廟祫享之制,始祖東向,昭南向,穆北向,別廟神主祔于祖姑之下,隨本室南北向而無西向之位。
紹興、乾道間,懿節、安穆二後升祔,有司設幄西向。
逮安恭皇後新祔,有司承前失,其西向之位,幾與僖祖相對。
栗辨正之。
除直寶文閣、知湖州。
栗朝辭,曰:「臣聞漢人賈誼號通達國體,其所上書至於痛哭流涕者,考其指歸,大抵以一身諭天下之勢。
其言曰:『天下之勢方病大瘇。
非徒瘇也,又苦〈足炙〉盭。
又類辟,且病痱。
』臣每見士大夫好論時事,臣輒舉以問之:今日國體,於四百四病之中名為何病?能言其病者猶未必能處其方,不能言其病而輒處其方,其誤人之死,必矣。
聞臣之言者不忿則默,間有反以詰臣,即對之曰:今日之病,名為風虛,其狀半身不隨是也。
風者在外,虛者在內,真氣內耗,故風邪自外而乘之,忽中於人,應時僵仆,則靖康之變是也。
幸而元氣猶存,故仆而復起,則建炎之興是也。
然元氣雖存,邪氣尚盛,自淮以北皆吾故壤,而號令不能及,正朔不能加,有異於半身不隨者乎?非但半身不隨而已,半身存者,凜凜乎畏風邪之乘而不能以自安也。
今日論者,譬如痿人之不忘起,奚必賢智之士,然後與國同其願哉?而市道庸流,口傳耳受,苟欲嘗試以售其方,則蕩熨鍼石,雜然並進,非體虛之人所宜輕受也。
聞之醫曰:『中風偏廢,年五十以下而氣盛者易治。
蓋真氣與邪氣相敵,真氣盛則邪氣衰,真氣行則邪氣去。
然真氣不充滿於半存之身,則無以及偏廢之體。
故欲起此疾者,必禁其嗜欲,節其思慮,愛其氣血,養其精神,使半存之身,日以充實,則陽氣周流,脈絡宣暢,將不覺舍杖而行。
若急於愈疾而不顧其本,百毒入口,五臟受風,風邪之盛未可卒去,而真氣之存者日以耗亡,故中風再至者多不能救。
』臣愚有感於斯言,竊謂賈誼復生,為陛下言,無以易此。
」 知興化軍,又移南劍,除夔路提點刑獄,改知夔州,加直敷文閣。
夔屬郡曰施州,其羈縻郡曰思州。
施民譚汝翼者,與知思州田汝弼交惡,會汝弼卒,汝翼帥兵二千人伐其喪。
汝弼之子祖周深入報復,兵交於三州之境,施、黔大震。
汝翼復繕甲兵,料丁壯,以重幣借兵諸洞,而乞師於帥府。
栗曰:「汝翼實召亂者。
」移檄罷兵,乃選屬吏往攝兵職,以漸收汝翼之權。
命兵馬鈐轄按閱諸州,密檄至施,就攝州事。
汝翼不之覺,已乃皇遽遁入成都。
事聞,孝宗親劄賜栗及成都制置使陳峴曰:「田氏猶是羈縻州郡,譚氏乃夔路豪族,又且首為釁端,帥閫不能彈壓,縱其至此。
如尚不悛,未免加兵,除其元惡。
」時汝翼在成都,聞之逃歸,調集家丁及役八砦義軍,列陳于沱河橋與官軍戰,潰,汝翼遁去,俘其徒四十有三人,獲甲鎧器仗三萬一千。
栗取其巨惡者九人誅之。
田祖周由是懼,與其母冉氏謀獻黔江田業,計錢九十萬緡以贖罪,蠻徼遂安。
既而汝翼入都訴栗受田氏金,詔以汝翼屬吏,省劄下夔州。
栗親書奏狀繳還,併辨其事。
上大怒。
會近臣有救解者,尋坐栗身為帥臣,擅格上命,鐫職罷歸。
既而理寺追究,事白,貸汝翼死,幽置紹興府。
居頃之,詔栗累更事任,清介有聞,復直寶文閣、廣南西路轉運判官,就改提點刑獄,又改知潭州。
除祕閣修撰,進集英殿修撰、知隆興府。
召對便殿,奏乞倣唐制置補闕、拾遺左右各一員,不以糾彈為責。
從之。
除兵部侍郎。
朱熹以江西提刑召為兵部郎官,熹既入國門,未就職。
栗與熹相見,論易與西銘不合。
至是,栗遣吏部趣之,熹以腳疾請告。
栗遂論:「熹本無學術,徒竊張載、程頤之緒餘,為浮誕宗主,謂之道學,妄自推尊。
所至輒攜門生十數人,習為春秋、戰國之態,妄希孔、孟歷聘之風,繩以治世之法,則亂人之首也。
今采其虛名,俾之入奏,將置朝列,以次收用。
而熹聞命之初,遷延道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