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八十六 列傳第一百四十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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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去,非國之福。
」上曰:「十朋力自引去,朕留之不能得。
大寶論湯思退太早,令為兵部侍郎,豈容復聽其去。
」未幾,以敷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
他日,銓奏事,上復諭之曰:「大寶留之經筵,亦固求去,勢不兩立。
」銓奏:「自古臺諫論宰相多矣,若謂勢不兩立,則論宰相者皆當去。
」大寶尋請緻仕。
督府既罷,撤邊防,棄四州,金復犯邊,詔思退都督軍馬,辭不行。
上震怒,竄思退,中外以大寶前言不用為恨。
乾道元年,落緻仕,召為禮部尚書。
入對,言理財之道,當務本抑末。
右正言程叔達奏大寶乞復免行錢非是,以舊職提舉太平興國宮。
中書舍人閻安中欲留其行,叔達併劾之。
詔大寶緻仕。
尋卒,年七十七。
金安節字彥亨,歙州休寧人。
資金悟,日記千言,博洽經史,尤精於易。
宣和六年,繇太學擢進士第,調洪州新建縣主簿。
紹興初,範宗尹引為刪定官。
入對,言:「司馬光以財用乏,請用宰相領總計使,宜以為法。
」 除司農丞,又遷殿中侍禦史。
韓世忠子彥直直秘閣,安節言:「崇、觀以來,因父兄秉政而得貼職近制,皆在討論。
今彥直復因父任而授,是自廢法也。
」不報。
任申先除待制緻仕,安節劾其忿戾,乞追奪。
秦檜兄梓知台州,安節劾其附麗梁師成,梓遂罷,檜銜之。
未幾,丁母憂去,遂不出。
檜死,起知嚴州,除浙西提刑。
入為大理卿,首言:「治民之道,先德後刑,今守令慮不及遠,簿書期會,賦稅輸納,窮日力辦之,而無卓然以教化為務者。
願申飭守令,俾無專事法律,苟可以贊教化,必力行之。
」時獲偽造鹽引者,大臣欲置之死,安節力爭,以為事已十餘年,且自首無死法,因得減等。
兩浙漕屬王悅道鞫仁和令楊績獄不實,事下大理,安節并逮悅道。
悅道,幸醫王繼先子也,屢因人求免,安節不從。
遷宗正少卿。
為金使施宜生賀正,安節館伴。
屬顯仁皇後喪,服黑帶,宜生曰:「使人以賀禮來,迓使安得服黑帶?」安節辭難再四,宜生屈服。
遷禮部侍郎。
明年,再充送伴使。
至楚州,副使耶律翼奪巡檢王松馬不得,鞭笞之。
安節遣人責翼,詞色俱厲,朝廷恐生事,坐削兩秩。
葉義問使金,金主因言:「前日奪馬事,曲在翼,已笞二百,回日可詳奏。
」乃復元官。
遷禮部侍郎。
將祠明堂,時已聞欽宗升遐,安節言:「宮廟行禮,皆當以大臣攝事。
」從之。
遷侍講、給事中。
殿院杜莘老論張去為補外,安節言:「不可因內侍而去言官。
」上遂留莘老。
金主亮犯淮,從幸建康。
亮死,安節陳進取、招納、備守三策,而以備守為進取、招納之本。
上將還臨安,命楊存中宣撫江、淮、荊、襄,安節言:「存中頃以權太盛,人言籍籍,方解軍政,復授茲職,非所以全之。
」又言:「方今正當大明賞罰,乃首用劉寶、王權刻剝庸懦之人,何以激勸將士。
」上皆納之。
楊存中議省江、淮州縣,安節言:「廬之合肥,和之濡須,皆昔人控扼孔道。
魏明帝雲:『先帝東置合肥,南守襄陽,西固祁山,賊來輒破於三城之下。
』孫權築濡須塢,魏軍累攻不克,守將如甘寧等,常以寡制衆。
蓋形勢之地,攻守百倍,豈有昔人得之成功,今日有之而反棄之耶?且濡須、巢湖之水,上接店步,下接江口,可通漕舟,乞擇將經理。
」存中議遂格。
孝宗嗣位,給廷臣筆劄陳當世事,安節請:「嚴內降之科,凡內侍省、禦藥院、內東門司冗費,一切罷去。
堂除省歸吏部,長官聽辟僚屬,以清中書之務。
文武蔭補,各有定制,毋令易文資。
臣僚緻仕遺表恩澤,不宜奏異姓,使得高貲為巿。
」上嘗對大臣稱其誠實。
一日,因奏事面勞之曰:「近不見繳駁,有所見,但繳駁,朕無不聽。
」 龍大淵、曾覿以潛邸舊恩,大淵除樞密都承旨,覿帶禦器械,諫議大夫劉度仍累疏論之。
隆興改元,大淵、覿並除知閤門事,宰相知安節必以為言,使人諷之曰:「若書行,即坐政府矣。
」安節拒不納,封還錄黃。
時臺諫相繼論列,奏入不出,上意未回,安節與給事中周必大奏:「陛下即位,臺諫有所彈劾,雖兩府大將,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二臣乃為遷就諱避。
臣等若奉明詔,則臣等負中外之謗;大臣若不開陳,則大臣負中外之責;陛下若不俯從,則中外紛紛未止也。
」上怒,安節即自劾乞竄,上意解,命遂寢。
潛邸舊人李珂擢編脩官,安節又奏罷之,上諭之曰:「朕知卿孤立無黨。
」張浚聞之,語人曰:「金給事真金石人也。
」 拜兵部侍郎。
金將僕散忠義遺三省、樞密院書,論和議,乃畫定四事,詔羣臣議。
安節謂:「世稱姪國,國號不加『大』字及用『再拜』二字,皆不可從。
海、泗、唐、鄧為淮、襄屏蔽,不可與。
必不得已,寧少增歲幣。
欽宗梓宮當迎奉。
陵寢地必不肯歸我,宜每因遣使恭謁。
但講好之後,當益選將厲兵,以為後圖。
」已而請祠,得請。
中書舍人胡銓繳奏,謂:「安節太上之舊人,而陛下之老成也。
漢張蒼、唐張柬之、國朝富弼文彥博皆年八旬尚不聽其去,安節膂力未愆,有憂國心,豈宜從其引去。
」上遂留之。
踰年,權吏部尚書兼侍讀。
自是力請謝事,詔以敷文閣學士緻仕。
陛辭,上曰:「卿且暫歸,旦夕召卿矣。
」去之日,縉紳相與嘆羨,以為中興以來全名高節,鮮有其比。
乾道六年卒,年七十七。
遺表聞,贈通奉大夫,累贈開府儀同三司、少保。
安節至孝,居喪有禮。
與兄相友愛,田業悉推與之,又以恩奏其孤子〈亻與〉。
初筮仕,未嘗求薦於人,及貴,有舉薦不令人知。
其除司農丞,或語之曰:「公是命,張侍郎緻遠為中司時所薦,盍往謝之?」安節曰:「彼為朝廷薦人,豈私我耶!」竟不往。
薦晁公武、龔茂良可臺諫,皆稱職,二人弗知也。
與秦檜忤,不出者十八年,及再起,論事終不屈,人以此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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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曰:「十朋力自引去,朕留之不能得。
大寶論湯思退太早,令為兵部侍郎,豈容復聽其去。
」未幾,以敷文閣直學士提舉太平興國宮。
他日,銓奏事,上復諭之曰:「大寶留之經筵,亦固求去,勢不兩立。
」銓奏:「自古臺諫論宰相多矣,若謂勢不兩立,則論宰相者皆當去。
」大寶尋請緻仕。
督府既罷,撤邊防,棄四州,金復犯邊,詔思退都督軍馬,辭不行。
上震怒,竄思退,中外以大寶前言不用為恨。
乾道元年,落緻仕,召為禮部尚書。
入對,言理財之道,當務本抑末。
右正言程叔達奏大寶乞復免行錢非是,以舊職提舉太平興國宮。
中書舍人閻安中欲留其行,叔達併劾之。
詔大寶緻仕。
尋卒,年七十七。
金安節字彥亨,歙州休寧人。
資金悟,日記千言,博洽經史,尤精於易。
宣和六年,繇太學擢進士第,調洪州新建縣主簿。
紹興初,範宗尹引為刪定官。
入對,言:「司馬光以財用乏,請用宰相領總計使,宜以為法。
」 除司農丞,又遷殿中侍禦史。
韓世忠子彥直直秘閣,安節言:「崇、觀以來,因父兄秉政而得貼職近制,皆在討論。
今彥直復因父任而授,是自廢法也。
」不報。
任申先除待制緻仕,安節劾其忿戾,乞追奪。
秦檜兄梓知台州,安節劾其附麗梁師成,梓遂罷,檜銜之。
未幾,丁母憂去,遂不出。
檜死,起知嚴州,除浙西提刑。
入為大理卿,首言:「治民之道,先德後刑,今守令慮不及遠,簿書期會,賦稅輸納,窮日力辦之,而無卓然以教化為務者。
願申飭守令,俾無專事法律,苟可以贊教化,必力行之。
」時獲偽造鹽引者,大臣欲置之死,安節力爭,以為事已十餘年,且自首無死法,因得減等。
兩浙漕屬王悅道鞫仁和令楊績獄不實,事下大理,安節并逮悅道。
悅道,幸醫王繼先子也,屢因人求免,安節不從。
遷宗正少卿。
為金使施宜生賀正,安節館伴。
屬顯仁皇後喪,服黑帶,宜生曰:「使人以賀禮來,迓使安得服黑帶?」安節辭難再四,宜生屈服。
遷禮部侍郎。
明年,再充送伴使。
至楚州,副使耶律翼奪巡檢王松馬不得,鞭笞之。
安節遣人責翼,詞色俱厲,朝廷恐生事,坐削兩秩。
葉義問使金,金主因言:「前日奪馬事,曲在翼,已笞二百,回日可詳奏。
」乃復元官。
遷禮部侍郎。
將祠明堂,時已聞欽宗升遐,安節言:「宮廟行禮,皆當以大臣攝事。
」從之。
遷侍講、給事中。
殿院杜莘老論張去為補外,安節言:「不可因內侍而去言官。
」上遂留莘老。
金主亮犯淮,從幸建康。
亮死,安節陳進取、招納、備守三策,而以備守為進取、招納之本。
上將還臨安,命楊存中宣撫江、淮、荊、襄,安節言:「存中頃以權太盛,人言籍籍,方解軍政,復授茲職,非所以全之。
」又言:「方今正當大明賞罰,乃首用劉寶、王權刻剝庸懦之人,何以激勸將士。
」上皆納之。
楊存中議省江、淮州縣,安節言:「廬之合肥,和之濡須,皆昔人控扼孔道。
魏明帝雲:『先帝東置合肥,南守襄陽,西固祁山,賊來輒破於三城之下。
』孫權築濡須塢,魏軍累攻不克,守將如甘寧等,常以寡制衆。
蓋形勢之地,攻守百倍,豈有昔人得之成功,今日有之而反棄之耶?且濡須、巢湖之水,上接店步,下接江口,可通漕舟,乞擇將經理。
」存中議遂格。
孝宗嗣位,給廷臣筆劄陳當世事,安節請:「嚴內降之科,凡內侍省、禦藥院、內東門司冗費,一切罷去。
堂除省歸吏部,長官聽辟僚屬,以清中書之務。
文武蔭補,各有定制,毋令易文資。
臣僚緻仕遺表恩澤,不宜奏異姓,使得高貲為巿。
」上嘗對大臣稱其誠實。
一日,因奏事面勞之曰:「近不見繳駁,有所見,但繳駁,朕無不聽。
」 龍大淵、曾覿以潛邸舊恩,大淵除樞密都承旨,覿帶禦器械,諫議大夫劉度仍累疏論之。
隆興改元,大淵、覿並除知閤門事,宰相知安節必以為言,使人諷之曰:「若書行,即坐政府矣。
」安節拒不納,封還錄黃。
時臺諫相繼論列,奏入不出,上意未回,安節與給事中周必大奏:「陛下即位,臺諫有所彈劾,雖兩府大將,欲罷則罷,欲貶則貶,獨於二臣乃為遷就諱避。
臣等若奉明詔,則臣等負中外之謗;大臣若不開陳,則大臣負中外之責;陛下若不俯從,則中外紛紛未止也。
」上怒,安節即自劾乞竄,上意解,命遂寢。
潛邸舊人李珂擢編脩官,安節又奏罷之,上諭之曰:「朕知卿孤立無黨。
」張浚聞之,語人曰:「金給事真金石人也。
」 拜兵部侍郎。
金將僕散忠義遺三省、樞密院書,論和議,乃畫定四事,詔羣臣議。
安節謂:「世稱姪國,國號不加『大』字及用『再拜』二字,皆不可從。
海、泗、唐、鄧為淮、襄屏蔽,不可與。
必不得已,寧少增歲幣。
欽宗梓宮當迎奉。
陵寢地必不肯歸我,宜每因遣使恭謁。
但講好之後,當益選將厲兵,以為後圖。
」已而請祠,得請。
中書舍人胡銓繳奏,謂:「安節太上之舊人,而陛下之老成也。
漢張蒼、唐張柬之、國朝富弼文彥博皆年八旬尚不聽其去,安節膂力未愆,有憂國心,豈宜從其引去。
」上遂留之。
踰年,權吏部尚書兼侍讀。
自是力請謝事,詔以敷文閣學士緻仕。
陛辭,上曰:「卿且暫歸,旦夕召卿矣。
」去之日,縉紳相與嘆羨,以為中興以來全名高節,鮮有其比。
乾道六年卒,年七十七。
遺表聞,贈通奉大夫,累贈開府儀同三司、少保。
安節至孝,居喪有禮。
與兄相友愛,田業悉推與之,又以恩奏其孤子〈亻與〉。
初筮仕,未嘗求薦於人,及貴,有舉薦不令人知。
其除司農丞,或語之曰:「公是命,張侍郎緻遠為中司時所薦,盍往謝之?」安節曰:「彼為朝廷薦人,豈私我耶!」竟不往。
薦晁公武、龔茂良可臺諫,皆稱職,二人弗知也。
與秦檜忤,不出者十八年,及再起,論事終不屈,人以此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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