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八十五 列傳第一百四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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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通經博古之士,置之前列,其穿鑿乖謬者黜之。
」 兼權給事中。
侍禦史湯鵬舉言:「葵以魏良臣薦,躐處侍從;呂廣問,葵之死黨。
乞并罷之。
」太學生黃作、詹淵率諸生都堂投牒留葵。
翌日,博士何俌等言于朝,乞懲戒,詔作、淵皆送五百裡外州編管,葵出知信州,隨罷。
起知撫州,引疾,改提舉興國宮,加直龍圖閣、知太平州。
水壞圩堤,悉繕完,凡百二十裡。
傍郡圩皆沒,惟當塗歲熟。
市河久堙,雨暘交病,葵下令城中,家出一夫,官給之食,併力浚導,公私便之。
進集英殿脩撰、敷文閣待制、知婺州。
孝宗即位,除兵部侍郎兼侍講,改同知貢舉兼權戶部侍郎。
孝宗數手詔問錢穀出入,葵奏:「陛下勞心庶政,日有咨詢,若出人意表。
今皆微文細故,此必有小人乘間欲售其私,不可不察。
」蓋指龍大淵、曾覿也。
孝宗色為動。
金主亮為其下所斃,張浚自督府來朝,密言:「敵失泗州,其懼罪者皆欲來歸,願遣軍渡淮赴之,此恢復之機也。
」葵請對,謂不可輕舉,累數百言。
及遣李顯忠、邵宏淵取靈壁、虹二縣,敗績。
孝宗思其言,拜參知政事。
葵始終守自治之說。
兼權知樞密院事。
臺諫交章言議和太速,葵與陳康伯、湯思退乞令侍從、臺諫集議,衆益洶洶,諸公待罪乞罷,不許。
葵獨留身固請,孝宗曰:「卿何請之力也?」曰:「自預政以來,每與宰相論事,有以為然而從者;有不得以強從者;有絕不肯從者,十常四五。
洎至榻前,陛下又或不然,大率十事之中,不從者七八,安得不愧於心,此臣所以欲去也。
」 嘗乞召用侍從、臺諫,孝宗曰:「安得如卿直諒者。
」遂薦李浩、龔茂良,孝宗皆以為佳士,次第用之。
太常奏郊牛斃,葵言:「春秋鼷鼠食牛角免郊,況邊虞未靖,請展郊以符天意。
」詔從之。
虞允文、陳康伯相,葵即求退,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起知泉州,告老,加大學士緻仕。
閑居累年,不以世故縈心。
淳熙元年正月,薨,年七十有七。
上聞震悼,贈正奉大夫。
後以子升朝,累贈太傅。
葵孝於事親,當任子,先孤姪。
其薨也,幼子與孫尚未命。
平生學問不泥傳注,作聖傳詩二十篇、文集三十卷、奏議五卷。
晚號惟心居士。
四年,有司請謚,賜謚曰惠簡。
施師點字聖與,上饒人。
十歲通六經,十二能文。
弱冠遊太學,試每在前列,司業高宏稱其文深醇有古風。
尋授以學職,以舍選奉廷對,調復州教授。
未上,丁內艱。
服除,為臨安府教授。
乾道元年,陳康伯薦,賜對,言:「歷年屢下詔恤民,而惠未加浹。
陛下軫念,惟恐一夫失所;郡邑搜求,惟恐財賦不集。
毋惑乎日降絲綸,恩不霑被。
細民既困於倍輸,又困於非泛,重以歲惡,室且垂磬,租不如期,積多逋負。
今明堂肆赦,戶自四等以下,逋自四年以前,願悉除免。
」上曰:「非卿不聞此言。
」詔從之。
八年,兼權禮部侍郎,除給事中。
時太子詹事已除,上又特令增員為二,命兼之。
賜對,言:「比年人物骫骳,士氣耗薾,當廣儲人材以待用。
」上曰:「觀卿所奏,公輔器也。
」 假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使金。
緻命金廷,立班既定,相儀者以親王將至,命師點退位,師點〈立乞〉立。
相儀者請數四,師點正色曰:「班立已定,尚欲何為。
」不肯少動。
在廷相顧駭愕,知其有守,不敢復以為請。
九年,使還,有言其事于上者,上嘉歎不已。
及後金使賀正旦至闕,問館伴:「師點今居何官?」館伴宇文價於班列中指師點以示之,金使恍然曰:「一見正人,令人眼明。
」 十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入奏,控免,上曰:「卿靖重有守,識慮深遠,朕欲用卿久矣。
」復詔兼參知政事,除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師點嘗同宰相奏事退,復同樞密周必大進呈,上曰:「適一二事卿等各陳所見,甚關大體。
前此宰相奏事,執政不措辭,今卿等如此,深副所望。
」必大奏:「祖宗時,宰執奏事自相可否,或至面相切責,退不相銜。
自秦檜用事,執政畏避不敢言。
今陛下虛心兼聽,若隻宰相奏事,何用執政為?」師點復奏:「臣敢不竭股肱之力。
」上因諭之曰:「朕欲天下事日往來胸中,未嘗釋也。
」 先是,州郡上供或不以時進,立歲終稽考法,及是,主計臣有喜為督促者,乞不待歲終先期行之。
畫命已下,師點矍然曰:「此策若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
」或謂:「令已出矣。
」師點曰:「事有為天下病,惟恨更之不速。
」即追寢其議。
樞密周必大舉手賀師點曰:「使天下赤子不被其毒者,公之賜也。
」一日,入對後殿,上曰:「朕前飲冰水過多,忽暴下,幸即平復。
」師點曰:「自古人君當無事時,快意所為,忽其所當戒,其後未有不悔者。
」上深然之。
十三年,辭兼同知樞密院事。
權提舉國史院,權提舉國朝會要。
十四年,除知樞密院事。
師點惓惓搜訪人才,手書置夾袋中,謂蜀去朝廷遠,人才難以自見,蜀士之賢者,俾各疏其所知,差次其才行、文學,每有除授,必列陳之。
十五年春,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泉州,除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紹熙二年,除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
」 兼權給事中。
侍禦史湯鵬舉言:「葵以魏良臣薦,躐處侍從;呂廣問,葵之死黨。
乞并罷之。
」太學生黃作、詹淵率諸生都堂投牒留葵。
翌日,博士何俌等言于朝,乞懲戒,詔作、淵皆送五百裡外州編管,葵出知信州,隨罷。
起知撫州,引疾,改提舉興國宮,加直龍圖閣、知太平州。
水壞圩堤,悉繕完,凡百二十裡。
傍郡圩皆沒,惟當塗歲熟。
市河久堙,雨暘交病,葵下令城中,家出一夫,官給之食,併力浚導,公私便之。
進集英殿脩撰、敷文閣待制、知婺州。
孝宗即位,除兵部侍郎兼侍講,改同知貢舉兼權戶部侍郎。
孝宗數手詔問錢穀出入,葵奏:「陛下勞心庶政,日有咨詢,若出人意表。
今皆微文細故,此必有小人乘間欲售其私,不可不察。
」蓋指龍大淵、曾覿也。
孝宗色為動。
金主亮為其下所斃,張浚自督府來朝,密言:「敵失泗州,其懼罪者皆欲來歸,願遣軍渡淮赴之,此恢復之機也。
」葵請對,謂不可輕舉,累數百言。
及遣李顯忠、邵宏淵取靈壁、虹二縣,敗績。
孝宗思其言,拜參知政事。
葵始終守自治之說。
兼權知樞密院事。
臺諫交章言議和太速,葵與陳康伯、湯思退乞令侍從、臺諫集議,衆益洶洶,諸公待罪乞罷,不許。
葵獨留身固請,孝宗曰:「卿何請之力也?」曰:「自預政以來,每與宰相論事,有以為然而從者;有不得以強從者;有絕不肯從者,十常四五。
洎至榻前,陛下又或不然,大率十事之中,不從者七八,安得不愧於心,此臣所以欲去也。
」 嘗乞召用侍從、臺諫,孝宗曰:「安得如卿直諒者。
」遂薦李浩、龔茂良,孝宗皆以為佳士,次第用之。
太常奏郊牛斃,葵言:「春秋鼷鼠食牛角免郊,況邊虞未靖,請展郊以符天意。
」詔從之。
虞允文、陳康伯相,葵即求退,除資政殿學士、提舉洞霄宮。
起知泉州,告老,加大學士緻仕。
閑居累年,不以世故縈心。
淳熙元年正月,薨,年七十有七。
上聞震悼,贈正奉大夫。
後以子升朝,累贈太傅。
葵孝於事親,當任子,先孤姪。
其薨也,幼子與孫尚未命。
平生學問不泥傳注,作聖傳詩二十篇、文集三十卷、奏議五卷。
晚號惟心居士。
四年,有司請謚,賜謚曰惠簡。
施師點字聖與,上饒人。
十歲通六經,十二能文。
弱冠遊太學,試每在前列,司業高宏稱其文深醇有古風。
尋授以學職,以舍選奉廷對,調復州教授。
未上,丁內艱。
服除,為臨安府教授。
乾道元年,陳康伯薦,賜對,言:「歷年屢下詔恤民,而惠未加浹。
陛下軫念,惟恐一夫失所;郡邑搜求,惟恐財賦不集。
毋惑乎日降絲綸,恩不霑被。
細民既困於倍輸,又困於非泛,重以歲惡,室且垂磬,租不如期,積多逋負。
今明堂肆赦,戶自四等以下,逋自四年以前,願悉除免。
」上曰:「非卿不聞此言。
」詔從之。
八年,兼權禮部侍郎,除給事中。
時太子詹事已除,上又特令增員為二,命兼之。
賜對,言:「比年人物骫骳,士氣耗薾,當廣儲人材以待用。
」上曰:「觀卿所奏,公輔器也。
」 假翰林學士、知制誥兼侍讀使金。
緻命金廷,立班既定,相儀者以親王將至,命師點退位,師點〈立乞〉立。
相儀者請數四,師點正色曰:「班立已定,尚欲何為。
」不肯少動。
在廷相顧駭愕,知其有守,不敢復以為請。
九年,使還,有言其事于上者,上嘉歎不已。
及後金使賀正旦至闕,問館伴:「師點今居何官?」館伴宇文價於班列中指師點以示之,金使恍然曰:「一見正人,令人眼明。
」 十年,除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
入奏,控免,上曰:「卿靖重有守,識慮深遠,朕欲用卿久矣。
」復詔兼參知政事,除參知政事兼同知樞密院事。
師點嘗同宰相奏事退,復同樞密周必大進呈,上曰:「適一二事卿等各陳所見,甚關大體。
前此宰相奏事,執政不措辭,今卿等如此,深副所望。
」必大奏:「祖宗時,宰執奏事自相可否,或至面相切責,退不相銜。
自秦檜用事,執政畏避不敢言。
今陛下虛心兼聽,若隻宰相奏事,何用執政為?」師點復奏:「臣敢不竭股肱之力。
」上因諭之曰:「朕欲天下事日往來胸中,未嘗釋也。
」 先是,州郡上供或不以時進,立歲終稽考法,及是,主計臣有喜為督促者,乞不待歲終先期行之。
畫命已下,師點矍然曰:「此策若行,上下逼迫,民不聊生。
」或謂:「令已出矣。
」師點曰:「事有為天下病,惟恨更之不速。
」即追寢其議。
樞密周必大舉手賀師點曰:「使天下赤子不被其毒者,公之賜也。
」一日,入對後殿,上曰:「朕前飲冰水過多,忽暴下,幸即平復。
」師點曰:「自古人君當無事時,快意所為,忽其所當戒,其後未有不悔者。
」上深然之。
十三年,辭兼同知樞密院事。
權提舉國史院,權提舉國朝會要。
十四年,除知樞密院事。
師點惓惓搜訪人才,手書置夾袋中,謂蜀去朝廷遠,人才難以自見,蜀士之賢者,俾各疏其所知,差次其才行、文學,每有除授,必列陳之。
十五年春,以資政殿大學士知泉州,除提舉臨安府洞霄宮。
紹熙二年,除知隆興府、江西安撫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