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九十四 列傳第五十三
關燈
小
中
大
掌禹錫 蘇紳 王洙子欽臣 胥偃 柳植 聶冠卿 馮元 趙師民 張錫 張揆 楊安國
掌禹錫字唐卿,許州郾城人。
中進士第,為道州司理參軍。
試身言書判第一,改大理寺丞,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通判并州。
擢知廬州,未行,丁度薦為侍禦史,上疏請嚴備西羌。
時議舉兵,禹錫引周宣薄伐為得,漢武遠討為失;且建畫增步卒,省騎兵。
舊法,薦舉邊吏,貪贓皆同坐。
禹錫奏謂:「使貪使愚,用兵之法也。
若舉邊吏必兼責士節,則莫敢薦矣。
材武者孰從而進哉?」後遂更其法。
出提點河東刑獄。
杜衍薦,召試,為集賢校理,改直集賢院兼崇文院檢討。
歷三司度支判官、判理欠司、同管勾國子監。
歷判司農、太常寺。
數考試開封國學進士,命題皆奇奧,士子憚之,目為「難題掌公」。
遷光祿卿,改直祕閣。
英宗即位,自祕書監遷太子賓客。
禦史劾禹錫老病不任事,帝憐其博學多記,令召至中書,示以彈文。
禹錫惶怖自請,遂以尚書工部侍郎緻仕,卒。
禹錫矜慎畏法,居家勤儉,至自舉幾案。
嘗預修皇祐方域圖志、地理新書,奏對帝前,王洙推其稽考有勞,賜三品服。
及校正類篇、神農本草,載藥石之名狀為圖經。
喜命術,自推直生日,年庚寅,日乙酉,時壬午,當易之歸妺、困、震初中末三卦。
以世應飛伏納五甲行軌析數推之,卦得二十五少分,三卦合七十五年約半,祿秩算數,盡于此矣。
著郡國手鑑一卷,周易集解十卷。
好儲書,所記極博,然迂漫不能達其要。
常乘駑馬,衣冠污垢,言語舉止多可笑,僚屬或慢侮之,過閭巷,人指以為戲雲。
蘇紳字儀甫,泉州晉江人。
進士及第。
歷宜、復、安三州推官,改大理寺丞。
母喪,寓揚州。
州將盛度以文學自負,見其文,大驚,自以為不及,由是知名。
再遷太常博士,舉賢良方正科,擢尚書祠部員外郎、通判洪州,徙揚州。
歸,上十議,進直史館,為開封府推官、三司鹽鐵判官。
時衆星西流,并代地大震,方春而雷,詔求直言,紳上疏極言時事。
安化蠻蒙光月率衆寇宜州,敗官軍,殺鈐轄張懷志等六人。
紳上言曰: 國家比以西北二邊為意,而鮮復留意南方,故有今日之患,誠不可不慮也。
臣頃從事宜州,粗知本末。
安化地幅員數百裡,持兵之衆,不過三四千人。
然而敢肆侵擾,非特恃其險絕,亦由往者守將失計,而國家姑息之太過也。
向聞宜州吏民言,祥符中,蠻人騷動,朝廷興兵討伐。
是時,唯安撫都監馬玉勒兵深入,多所殺獲。
知桂州曹克明害其功,累移文止之,故玉志不得逞。
蠻人畏伏其名,至今言者猶惜之。
使當時領兵者皆如玉。
則蠻當殄滅,無今日之患矣。
至使乘隙蹂邊,屠殺將吏,其損國威,無甚於此。
朝廷儻不以此時加兵,則無以創艾將來,而震疊荒裔。
彼六臣者,雖不善為馭,自緻喪敗,然銜冤負恥,當有以刷除。
臣觀蠻情,所恃者地形險阨,據高臨下,大軍難以並進。
然其壤土磽确,資蓄虛乏,刀耕火種,以為餱糧。
其勢可以緩圖,不可以速取;可以計覆,不可以力爭。
今廣東西教閱忠敢澄海、湖南北雄武等軍,皆慣涉險阻。
又所習兵器,與蠻人略同。
請速發詣宜州策應,而以他兵代之。
仍命轉運使備數年軍食,今秋、冬之交,嵐氣已息,進軍據其出路,轉粟補卒,為曠日持久之計。
伺得便利,即圖深入,可以傾蕩巢穴,杜絕蹊逕。
縱使奔迸林莽,亦且壞其室廬,焚其積聚,使進無鈔略之獲,退無攻守之備。
然後諭以國恩,許以送款,而徙之內郡,收其土地,募民耕種,異時足以拓外夷為屏蔽也。
仍詔旁近諸蠻,諭以朝廷討叛之意,毋得相為聲援;如獲首級,即優賞以金帛。
計若出此,則不越一年,逆寇必就殄滅。
況廣西溪峒、荊湖、川峽蠻落甚多,大抵好為騷動。
因此一役,必皆震讋,可保數十年無俶擾之虞矣。
朝廷施用其策,遣馮伸己守桂州經制之,蠻遂平。
又陳便宜八事: 一曰重爵賞。
先王爵以褒德,祿以賞功,名以定流品,位以居材實。
未有無德而據高爵,無功而食厚祿,非其人而受美名,非其才而在顯位者。
不妄與人官,非惜寵也,蓋官非其人,則不肖者逞。
不妄賞人,非愛財也,蓋賞非其人,則徼幸者衆。
非特如此而已,則又敗國傷政,納侮詒患。
上幹天氣,下戾人心,災異既興,妖孽乃見。
故漢世五侯同日封,天氣赤黃,及丁、傅封而其變亦然。
楊宣以為爵土過制,傷亂土氣之祥也。
二曰慎選擇。
今內外之臣,序年遷改,以為官濫,而復有論述微效,援此希進者。
朝臣則有升監司,使臣則有授橫行。
不問人材物望,可與不可,並甄錄之。
不三數年,坐緻清顯。
如此不止,則異日必以將相為賞矣。
三曰明薦舉。
今有位多援親舊,或迫於權貴,甚非薦賢助國,為官擇人之道。
若要官闕人,宜如祖宗故事,取班簿親擇五品以上清望官,各令舉一二人,述其才能德業,陛下與執政大臣,參驗而擢之。
試而有效,則先賞舉者,否則黜責之。
如此,則人人得以自勸。
又選人條約太嚴。
舊制,三人保者,得選京者,今則五人。
舊轉運使、提點刑獄率當三人,今止當一人。
舊大兩省官歲舉五人,今才舉三人;升朝官舉三人,今則舉一人。
舊不以在任及所統屬皆得奏舉,今則須在任及統屬方許論薦。
驅馳下僚,未免有賢愚同滯之歎也。
四曰異服章。
朝班中執技之人與丞郎清望同佩金魚,內侍班行與學士同服金帶,豈朝廷待賢才、加禮遇之意?宜加裁定,使采章有別,則人品定而朝儀正矣。
五曰適才宜。
古者自黃、散而下,及隋之六品,唐之五品,皆吏部得專去留。
今審官院、流內銓,則古之吏部;三班院,古之兵部。
不問官職之閑劇,才能之長短,惟以
中進士第,為道州司理參軍。
試身言書判第一,改大理寺丞,累遷尚書屯田員外郎、通判并州。
擢知廬州,未行,丁度薦為侍禦史,上疏請嚴備西羌。
時議舉兵,禹錫引周宣薄伐為得,漢武遠討為失;且建畫增步卒,省騎兵。
舊法,薦舉邊吏,貪贓皆同坐。
禹錫奏謂:「使貪使愚,用兵之法也。
若舉邊吏必兼責士節,則莫敢薦矣。
材武者孰從而進哉?」後遂更其法。
出提點河東刑獄。
杜衍薦,召試,為集賢校理,改直集賢院兼崇文院檢討。
歷三司度支判官、判理欠司、同管勾國子監。
歷判司農、太常寺。
數考試開封國學進士,命題皆奇奧,士子憚之,目為「難題掌公」。
遷光祿卿,改直祕閣。
英宗即位,自祕書監遷太子賓客。
禦史劾禹錫老病不任事,帝憐其博學多記,令召至中書,示以彈文。
禹錫惶怖自請,遂以尚書工部侍郎緻仕,卒。
禹錫矜慎畏法,居家勤儉,至自舉幾案。
嘗預修皇祐方域圖志、地理新書,奏對帝前,王洙推其稽考有勞,賜三品服。
及校正類篇、神農本草,載藥石之名狀為圖經。
喜命術,自推直生日,年庚寅,日乙酉,時壬午,當易之歸妺、困、震初中末三卦。
以世應飛伏納五甲行軌析數推之,卦得二十五少分,三卦合七十五年約半,祿秩算數,盡于此矣。
著郡國手鑑一卷,周易集解十卷。
好儲書,所記極博,然迂漫不能達其要。
常乘駑馬,衣冠污垢,言語舉止多可笑,僚屬或慢侮之,過閭巷,人指以為戲雲。
蘇紳字儀甫,泉州晉江人。
進士及第。
歷宜、復、安三州推官,改大理寺丞。
母喪,寓揚州。
州將盛度以文學自負,見其文,大驚,自以為不及,由是知名。
再遷太常博士,舉賢良方正科,擢尚書祠部員外郎、通判洪州,徙揚州。
歸,上十議,進直史館,為開封府推官、三司鹽鐵判官。
時衆星西流,并代地大震,方春而雷,詔求直言,紳上疏極言時事。
安化蠻蒙光月率衆寇宜州,敗官軍,殺鈐轄張懷志等六人。
紳上言曰: 國家比以西北二邊為意,而鮮復留意南方,故有今日之患,誠不可不慮也。
臣頃從事宜州,粗知本末。
安化地幅員數百裡,持兵之衆,不過三四千人。
然而敢肆侵擾,非特恃其險絕,亦由往者守將失計,而國家姑息之太過也。
向聞宜州吏民言,祥符中,蠻人騷動,朝廷興兵討伐。
是時,唯安撫都監馬玉勒兵深入,多所殺獲。
知桂州曹克明害其功,累移文止之,故玉志不得逞。
蠻人畏伏其名,至今言者猶惜之。
使當時領兵者皆如玉。
則蠻當殄滅,無今日之患矣。
至使乘隙蹂邊,屠殺將吏,其損國威,無甚於此。
朝廷儻不以此時加兵,則無以創艾將來,而震疊荒裔。
彼六臣者,雖不善為馭,自緻喪敗,然銜冤負恥,當有以刷除。
臣觀蠻情,所恃者地形險阨,據高臨下,大軍難以並進。
然其壤土磽确,資蓄虛乏,刀耕火種,以為餱糧。
其勢可以緩圖,不可以速取;可以計覆,不可以力爭。
今廣東西教閱忠敢澄海、湖南北雄武等軍,皆慣涉險阻。
又所習兵器,與蠻人略同。
請速發詣宜州策應,而以他兵代之。
仍命轉運使備數年軍食,今秋、冬之交,嵐氣已息,進軍據其出路,轉粟補卒,為曠日持久之計。
伺得便利,即圖深入,可以傾蕩巢穴,杜絕蹊逕。
縱使奔迸林莽,亦且壞其室廬,焚其積聚,使進無鈔略之獲,退無攻守之備。
然後諭以國恩,許以送款,而徙之內郡,收其土地,募民耕種,異時足以拓外夷為屏蔽也。
仍詔旁近諸蠻,諭以朝廷討叛之意,毋得相為聲援;如獲首級,即優賞以金帛。
計若出此,則不越一年,逆寇必就殄滅。
況廣西溪峒、荊湖、川峽蠻落甚多,大抵好為騷動。
因此一役,必皆震讋,可保數十年無俶擾之虞矣。
朝廷施用其策,遣馮伸己守桂州經制之,蠻遂平。
又陳便宜八事: 一曰重爵賞。
先王爵以褒德,祿以賞功,名以定流品,位以居材實。
未有無德而據高爵,無功而食厚祿,非其人而受美名,非其才而在顯位者。
不妄與人官,非惜寵也,蓋官非其人,則不肖者逞。
不妄賞人,非愛財也,蓋賞非其人,則徼幸者衆。
非特如此而已,則又敗國傷政,納侮詒患。
上幹天氣,下戾人心,災異既興,妖孽乃見。
故漢世五侯同日封,天氣赤黃,及丁、傅封而其變亦然。
楊宣以為爵土過制,傷亂土氣之祥也。
二曰慎選擇。
今內外之臣,序年遷改,以為官濫,而復有論述微效,援此希進者。
朝臣則有升監司,使臣則有授橫行。
不問人材物望,可與不可,並甄錄之。
不三數年,坐緻清顯。
如此不止,則異日必以將相為賞矣。
三曰明薦舉。
今有位多援親舊,或迫於權貴,甚非薦賢助國,為官擇人之道。
若要官闕人,宜如祖宗故事,取班簿親擇五品以上清望官,各令舉一二人,述其才能德業,陛下與執政大臣,參驗而擢之。
試而有效,則先賞舉者,否則黜責之。
如此,則人人得以自勸。
又選人條約太嚴。
舊制,三人保者,得選京者,今則五人。
舊轉運使、提點刑獄率當三人,今止當一人。
舊大兩省官歲舉五人,今才舉三人;升朝官舉三人,今則舉一人。
舊不以在任及所統屬皆得奏舉,今則須在任及統屬方許論薦。
驅馳下僚,未免有賢愚同滯之歎也。
四曰異服章。
朝班中執技之人與丞郎清望同佩金魚,內侍班行與學士同服金帶,豈朝廷待賢才、加禮遇之意?宜加裁定,使采章有別,則人品定而朝儀正矣。
五曰適才宜。
古者自黃、散而下,及隋之六品,唐之五品,皆吏部得專去留。
今審官院、流內銓,則古之吏部;三班院,古之兵部。
不問官職之閑劇,才能之長短,惟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