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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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

    累遷右諫議大夫,充羣牧使。

    庠為樞密使,祁復為翰林學士。

     景祐中,詔求直言,祁奏:「人主不斷是名亂。

    春秋書:『殞霜,不殺菽。

    』天威暫廢,不能殺小草,猶人主不斷,不能制臣下。

    」又謂:「與賢人謀而與不肖者斷,重選大臣而輕任之,大事不圖而小事急,是謂三患。

    」其意主於彊君威,別邪正,急先務,皆切中時病。

     會進溫成皇後為貴妃。

    故事,命妃皆發冊,妃辭則罷冊禮。

    然告在有司,必俟旨而後進。

    又凡制詞,既授閤門宣讀,學士院受而書之,送中書,結三省銜,官告院用印,乃進內。

    祁適當制,不俟旨,寫告不送中書,徑取官告院印用之,亟封以進。

    後方愛幸,覬行冊禮,得告大怒,擲于地。

    祁坐是出知許州。

    甫數月,復召為侍讀學士、史館修撰。

    祀明堂,遷給事中兼龍圖閣學士。

    坐其子從張彥方遊,出知亳州。

    兼集賢殿修撰。

     歲餘,徙知成德軍,遷尚書禮部侍郎。

    請弛河東、陝西馬禁,又請復唐馱幕之制。

    居三月,徙定州,又上言: 天下根本在河北,河北根本在鎮、定,以其扼賊衝,為國門戶也。

    且契丹搖尾五十年,狼態猘心,不能無動。

    今垂涎定、鎮,二軍不戰,則薄深、趙、邢、洺,直擣其虛,血吻婪進,無所顧藉。

    臣竊慮欲兵之強,莫如多穀與財;欲士訓練,莫如善擇將帥;欲人樂鬥,莫如賞重罰嚴;欲賊顧望不敢前,莫如使鎮重而定彊。

    夫恥怯尚勇,好論事,甘得而忘死:河北之人,殆天性然。

    陛下少勵之,不憂不戰。

    以欲戰之士,不得善將,雖鬥猶負。

    無穀與財,雖金城湯池,其勢必輕。

     今朝廷擇將練卒,制財積糧,乃以陝西、河東為先,河北為後,非策也。

    西賊兵銳士寡,不能深入,河東天險,彼憚為寇。

    若河北不然,自薊直視,勢同建瓴,賊鼓而前,如行莞衽。

    故謀契丹者當先河北,謀河北者捨鎮、定無議矣。

    臣願先入穀鎮、定,鎮、定既充,可入穀餘州。

    列將在陝西、河東有功狀者,得遷鎮、定,則鎮、定重。

    天下久平,馬益少,臣請多用步兵。

    夫雲奔飇馳,抄後掠前,馬之長也;彊弩巨梃,長槍利刀,什伍相聯,大呼薄戰,步之長也。

    臣料朝廷與敵相攻,必不深入窮追,毆而去之,及境則止,此不待馬而步可用矣。

    臣請損馬益步,故馬少則騎精,步多則鬥健,我能用步所長,雖契丹多馬,無所用之。

     夫鎮、定一體也,自先帝以來為一道,帥專而兵不分,故定揕其胸,則鎮擣其脅,勢自然耳。

    今判而為二,其顯顯有害者,屯砦山川要險之地裂而有之,平時號令文移不能一,賊脫叩營壘,則彼此不相謀,尚肯任此責邪!請合鎮、定為一路,以將相大臣領之,無事時以鎮為治所,有事則遷治定,指授諸將,權一而責有歸,策之上也。

    陛下當居安思危,熟計所長,必待事至而後圖之,殆矣。

     河東馬彊,士習善馳突,與鎮、定若表裏,然東下井陘,不百裡入鎮、定矣。

    賊若深入,以河東健馬佐鎮、定兵,掩其惰若歸者,萬出萬全,此一奇也。

    臣聞事切於用者,不可以文陳,臣所論件目繁碎,要待刀筆吏委曲可曉,臣已便俗言之,輒別上擇將畜財一封,乞下樞密院、三司裁制之。

     又上禦戎論七篇。

    加端明殿學士,特遷吏部侍郎、知益州。

    尋除三司使。

    右司諫吳及嘗言祁在定州不治,縱家人貸公使錢數千緡,在蜀奢侈過度。

    既而禦史中丞包拯亦言祁益部多遊燕,且其兄方執政,不可任三司。

    乃加龍圖閣學士、知鄭州。

    唐書成,遷左丞,進工部尚書。

    以羸疾請便醫藥,入判尚書都省。

    踰月,拜翰林學士承旨,詔遇入直許一子主湯藥。

    復為羣牧使,尋卒。

    遺奏曰:「陛下享國四十年,東宮虛位,天下係望,人心未安。

    為社稷深計,莫若擇宗室賢材,進爵親王,為匕鬯之主。

    若六宮有就館之慶,聖嗣蕃衍,則宗子降封郡王,以避正嫡,此定人心、防禍患之大計也。

    」 又自為誌銘及治戒以授其子:「三日斂,三月葬,慎無為流俗陰陽拘忌也。

    棺用雜木,漆其四會,三塗即止,使數十年足以臘吾骸、朽衣巾而已。

    毋以金銅雜物置冢中。

    且吾學不名家,文章僅及中人,不足垂後。

    為吏在良二千石下,勿請謚,勿受贈典。

    冢上植五株柏,墳高三尺,石翁仲他獸不得用。

    若等不可違命。

    若等兄弟十四人,惟二孺兒未仕,以此諉莒公。

    莒公在,若等不孤矣。

    」後贈尚書。

     祁兄弟皆以文學顯,而祁尤能文,善議論,然清約莊重不及庠,論者以祁不至公輔,亦以此雲。

    修唐書十餘年,自守亳州,出入內外嘗以稿自隨,為列傳百五十卷。

    預修籍田記、集韻。

    又撰大樂圖二卷,文集百卷。

    祁所至,治事明峻,好作條教。

    其子遵治戒不請謚,久之,學士承旨張方平言祁法應得謚,謚曰景文。

     論曰:鹹平、天聖間,父子兄弟以功名著聞于時者,於陳堯佐、宋庠見之。

    省華聲聞,由諸子而益著。

    堯佐相業雖不多見,世以寬厚長者稱之。

    堯叟出典方州,入為侍從,課布帛,修馬政,減冗官,有足稱者。

    庠明練故實,文藻雖不逮祁,孤風雅操,過祁遠矣。

    君子以為陳之家法,宋之友愛,有宋以來不多見也,嗚呼賢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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