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八十四 列傳第四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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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家廟,而有司終不能推述先典,因循顧望,使王公薦享,下同委巷,衣冠昭穆,雜用家人,緣偷襲弊,甚可嗟也。

    請下有司論定施行。

    」而議者不一,卒不果復。

     三年,祁子與越國夫人曹氏客張彥方遊。

    而彥方偽造敕牒,為人補官,論死。

    諫官包拯奏庠不戢子弟,又言庠在政府無所建明,庠亦請去。

    乃以刑部尚書、觀文殿大學士知河南府,後徙許州,又徙河陽,再遷兵部尚書。

    入覲,詔綴中書門下班,出入視其儀物。

    以檢校太尉、同平章事充樞密使,封莒國公。

    數言:「國家當慎固根本,畿輔宿兵常盈四十萬,羨則出補更戍,祖宗初謀也,不苟輕改。

    」既而與副使程戡不協,戡罷,而禦史言庠昏惰,乃以河陽三城節度、同平章事、判鄭州,徙相州。

    以疾召還。

     英宗即位,移鎮武寧軍,改封鄭國公。

    庠在相州,即上章請老,至是請猶未已。

    帝以大臣故,未忍遽從,乃出判亳州。

    庠前後所至,以慎靜為治,及再登用,遂沉浮自安。

    晚愛信幼子,多與小人遊,不謹。

    禦史呂晦請敕庠不得以二子隨,帝曰:「庠老矣,奈何不使其子從之。

    」至亳,請老益堅,以司空緻仕。

    卒,贈太尉兼侍中,謚元獻。

    帝為篆其墓碑曰「忠規德範之碑」。

     庠自應舉時,與祁俱以文學名擅天下,儉約不好聲色,讀書至老不倦。

    善正訛謬,嘗校定國語,撰補音三卷。

    又輯紀年通譜,區別正閏,為十二卷。

    掖垣叢志三卷,尊號錄一卷,別集四十卷。

    天資忠厚,嘗曰:「逆詐恃明,殘人矜才,吾終身弗為也。

    」沈邈嘗為京東轉運使,數以事侵庠。

    及庠在洛,邈子監麴院,因出借縣人負物,杖之,道死實以他疾。

    而邈子為府屬所惡,欲痛治之以法,庠獨不肯,曰:「是安足罪也!」人以此益稱其長者。

    弟祁。

     祁字子京,與兄庠同時舉進士,禮部奏祁第一,庠第三。

    章獻太後不欲以弟先兄,乃擢庠第一,而置祁第十。

    人呼曰「二宋」,以大小別之。

    釋褐復州軍事推官。

    孫奭薦之,改大理寺丞、國子監直講。

    召試,授直史館,再遷太常博士、同知禮儀院。

    有司言太常舊樂數增損,其聲不和。

    詔祁同按試。

    李照定新樂,胡瑗鑄鍾磬,祁皆典之,事見樂志。

    預修廣業記成,遷尚書工部員外郎、同修起居注、權三司度支判官。

    方陝西用兵,調費日蹙,上疏曰: 兵以食為本,食以貨為資,聖人一天下之具也。

    今左藏無積年之鏹,太倉無三歲之粟,南方冶銅匱而不發,承平如此,已自彫困,良由取之既殫、用之無度也。

    朝廷大有三冗,小有三費,以困天下之財。

    財窮用褊,而欲興師遠事,誠無謀矣。

    能去三冗、節三費,專備西北之屯,可曠然高枕矣。

     何謂三冗?天下有定官無限員,一冗也;天下廂軍不任戰而耗衣食,二冗也;僧道日益多而無定數,三冗也。

    三冗不去,不可為國。

    請斷自今,僧道已受戒具者姑如舊,其他悉罷還為民,可得耕夫織婦五十餘萬人,一冗去矣。

    天下廂軍不擇孱小尫弱而悉刺之,纔圖供役,本不知兵,又且月支廩糧,歲費庫帛,數口之家,不能自庇,多去而為盜賊,雖廣募之,無益也。

    其已在籍者請勿論,其他悉驅之南畝,又得力耕者數十萬,二冗去矣。

    國家郡縣,素有定官,譬以十人為額,常以十二加之,即遷代、罪讁,隨取之而有。

    今一官未闕,羣起而逐之,州縣不廣於前,而官五倍於舊,吏何得不苟進,官何得不濫除。

    請詔三班審官院內諸司、流內銓明立限員,以為定法。

    其門廕、流外、貢舉等科,實置選限,稍務擇人。

    俟有闕官,計員補吏,三冗去矣。

     何謂三費?一曰道場齋醮,無有虛日,且百司供億,至不可貲計。

    彼皆以祝帝壽、奉先烈、祈民福為名,臣愚以為此主者為欺盜之計爾。

    陛下事天地、宗廟、社稷、百神,犧牲玉帛,使有司端委奉之、歲時薦之,足以竦明德、介多福矣,何必希屑屑之報哉?則一費節矣。

    二曰京師寺觀,或多設徒卒,添置官府,衣糧率三倍他處。

    居大屋高廡,不徭不役,坐蠹齊民,其尤者也。

    而又自募民財,營建祠廟,雖曰不費官帑,然國與民一也,捨國取民,其傷一焉,請罷去之,則二費節矣。

    三曰使相節度,不隸藩要。

    夫節相之建,或當邊鎮,或臨師屯,公用之設,勞衆而饗賓也。

    今大臣罷黜,率叨恩除,坐靡邦用,莫此為甚。

    請自今地非邊要、州無師屯者,不得建節度;已帶節度,不得留近藩及京師,則三費節矣。

     臣又聞之,人不率則不從,身不先則不信。

    陛下能躬服至儉,風示四方,衣服起居,無踰舊規,後宮錦綉珠玉,不得妄費,則天下響應,民業日豐,人心不搖,師役可舉,風行電照,飲馬西河。

    蠢爾戎首,在吾掌中矣! 徙判鹽鐵句院,同修禮書。

    次當知制誥,而庠方參知政事,乃以為天章閣待制,判太常禮院、國子監,改判太常寺。

    庠罷,祁亦出知壽州,徙陳州。

    還知制誥、權同判流內銓,以龍圖閣直學士知杭州,留為翰林學士。

    提舉諸司庫務,數釐正弊事,增置勾當公事官,其屬言利害者,皆使先稟度可否,而後議於三司,遂著為令。

    徙知審官院兼侍讀學士。

    庠復知政事,罷祁翰林學士,改龍圖學士、史館修撰,修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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