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七十七 列傳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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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為堂後官兼提點五房公事。
崇吉明習文法,清白勤事。
至道初,擢度支員外郎、度支副使。
時以堂後官著作佐郎楊文質為祕書丞,提點五房事,上召見謂曰:「汝見擢用欒崇吉否?當自勖勵。
」崇吉俄加祠部郎中。
真宗時,累擢為江南轉運使。
代還,判刑部兼鼓司、登聞院。
後遷司農少卿、知洪州。
有司歲斂民財造舟,崇吉至,奏罷之。
以疾徙濠州,遷衞尉少卿,以將作監緻仕,卒。
子二人:源,虞部員外郎;沂,殿中丞。
袁逢吉字延之,開封鄢陵人。
曾祖儀,仕唐,以軍功至黃州刺史。
祖光甫,尉氏令。
父蟾,大理評事。
逢吉四歲,能誦爾雅、孝經,七歲兼通論語、尚書。
周太祖召見,發篇試之,賜束帛以賞其精習。
開寶八年,擢三傳第,釋褐清江尉。
知州王明薦其能,就除豐城令。
明年,又與轉運使張去華條上治狀,以春秋博士召。
端拱初,遷國子博士、度支推官。
又判戶部勾院、度支、憑由理欠司。
淳化中,改戶部判官。
歷水部司門員外郎。
出為西京轉運使,轉水部郎中。
宰相呂蒙正稱其有經術,宜任學官。
會蜀叛,方籍其吏資,授西川轉運使。
至道初,徙荊湖北路。
時賊方平,夔、峽猶聚官軍,供饋出於荊楚,逢吉憚涉遠,不赴軍前計度,坐乏糧餉罷職,知夔州。
會遣使川、陝採訪,因條上知州、通判有治迹者七人,逢吉與朱協、李虛己、薛顏、邵曄、查道、劉檢預焉,皆賜詔褒諭。
歷司門、庫部二郎中。
鹹平中,復為京東轉運使。
連知福、江、陳、襄四州。
大中祥符中,權西京留司禦史臺,徙知汝州,以逮事太祖,拜鴻臚少卿。
七年,卒,年六十九。
逢吉性修謹,練達時務。
初,鄆州牧馬草地侵民田數百頃,牒訴連上,凡五遣使按視,不決。
逢吉受命往,則悉還所侵田,民鹹德之。
兄及甫,歷京東、峽路轉運副使,至駕部郎中。
逢吉子成務,至比部員外郎、京東轉運副使。
從子楚材,至虞部員外郎。
韓國華字光弼,相州安陽人。
太平興國二年舉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瀘州,就遷右贊善大夫。
代還,除彰德軍節度判官,遷著作佐郎、監察禦史。
雍熙中,假太常少卿使高麗。
時太宗將北征,以高麗接遼境,屢為其所侵,命齎詔諭之,且令發兵西會。
既至,其俗頗獷驁,恃險遷延,未即奉詔。
國華移檄,諭以朝廷威德,宜亟守臣節,否則天兵東下,無以逃責。
於是俯伏聽命,使還,賜緋魚。
雍熙三年,改右拾遺、直史館,判鼓司、登聞院,俄充三司開拆推官。
四年,判本司,遷左司諫,充鹽鐵判官。
淳化二年,契丹請和,朝議疑其非實,遣國華使河朔以察之。
既至,盡得其詐以聞。
每歲後苑賞花,三館學士皆得預。
三年春,國華與潘太初因對,自言任兩省清官兼計司職,不得侍曲宴,願兼館職,即日命並直昭文館。
後二日,陪預苑宴。
三司屬官兼直館,自國華等始。
未幾,授刑部員外郎,歷判三司勾院,復為鹽鐵判官,又為左計判官,尋都判三勾,賜金紫,改兵部員外郎、屯田郎中、京東轉運使,徙陝西路。
舊制,川、陝官奉緡悉支鐵錢,資用多乏,國華奏增其數。
加都官郎中,入判大理寺,改職方郎中。
以詳定失中,命梁顥代之。
知河陽、潞州,轉運使言其善綏輯,供億幹辦,詔奬之。
景德中,假祕書監使契丹,又為江南巡撫,入權開封府判官。
真宗朝陵,魏鹹信自曹州召入扈從,命國華權州事。
俄改太常少卿,出知泉州。
大中祥符初,遷右諫議大夫。
四年,代還,至建州,卒于傳舍。
年五十五。
賜其子珫出身。
國華偉儀觀,性純直,有時譽。
子琚、璩、琦,並進士及第。
琦相英宗、神宗,自有傳。
何蒙字叔昭,洪州人。
少精春秋左氏傳。
李煜時,舉進士不第,因獻書言事,署錄事參軍。
入宋,授洺州推官。
太平興國五年,調遂寧令。
時太宗親征契丹還,作詩以獻。
召見賞歎,授右贊善大夫。
三遷至水部員外郎,通判廬州。
時郡中火燔廨舍,榷務俱盡。
蒙假民器,貸鄰郡麴米為酒,既而課增倍。
戶部使上其狀,詔賚緡錢奬之。
稍遷司門。
巡撫使潘慎修薦其材敏,驛召至京,因面對,訪以江、淮茶法,蒙條奏利害稱旨,賜緋魚及錢十萬。
後二日復對,又上淮南酒榷便宜,特改庫部,復賜錢二十萬,因命至淮右提總其事,自是歲有羨利。
使還,知溫州,未行,留提舉在京諸司庫務。
求外任,復命知溫州。
坐舉人不當,削一官。
真宗即位,復前資,因上言請開淮南鹽禁。
時卞袞、楊允恭輩方以禁鹽為便,共排抑之,出知梧州。
頃之,改水部郎中。
上所著兵機要類十卷。
時審官擬知漢陽軍,及引對,改知鄂州。
大中祥符初,轉庫部。
四年,加太府少卿。
未幾,知太平州,又知袁州。
州民多采金,蒙建議請以代租稅。
上曰:「若此則農廢業矣。
」不許。
俄徙濠州。
六年,上表謝事,授光祿少卿緻仕,命未下,卒,年七十七。
慎知禮,衢州信安人。
父溫其,有詞學,仕錢俶,終元帥府判官。
知禮幼好學,年十八,獻書幹俶,署校書郎。
未幾,命為掌書記。
宋初,介俶子惟濟入覲,歸署營田副使。
太平興國三年,從俶歸朝。
授鴻臚卿,歷知陳州、興元府。
知禮母年八十餘,居宛丘,懇求歸養,退處十年,搢紳稱其孝。
及母服除,表請納祿。
至道三年,以工部侍郎緻仕。
知禮自幼至白首,歲讀五經,周而後止。
每開卷,必正衣冠危坐,未嘗少懈焉。
鹹平初,卒,年七十一。
子從吉。
從吉字慶之,錢俶之壻也。
為元帥府長史。
歸宋,歷將作少監。
會擇朝士有望者補少列,改太子右庶子。
真宗升儲,換衞尉少卿。
真宗即位,復為右庶子,遷詹事。
從吉自歸朝,居散秩幾三十年,頗以文酒自娛,士大夫多與之遊。
景德初,上言求領事務,判刑部。
頗留意法律,條上便宜,天下所奏成案率多糾駁,取本司所積負犯人告身鬻之,以市什器。
大中祥府初,改授衞尉卿,糾察在京刑獄,拜右諫議大夫,判吏部銓。
初,選人試判多藉地而坐,從吉以公錢市莞席給之。
臨事敏速,勤心公家,所至務皦察,多請對陳事,上謂其無隱。
八年,改給事中,權知開封府。
既受命,召戒之曰:「京府浩穰,凡事太速則誤,太緩則滯,惟須酌中耳。
請屬一無所受。
」裁數月,有鹹平縣民張斌妻盧氏,訴姪質被酒詬悖。
張素豪族,質本養子,而證左明白,質賄于吏。
從吉子大理寺丞銳時督運石塘河,往來鹹平,為請于縣宰,斷復質劉姓,第令與盧同居。
質洎盧疊為訟,縣聞於府。
從吉命戶曹參軍呂楷就縣推問。
盧之從叔虢略尉昭一賂白金三百兩於楷,楷久不決。
盧兄文質又納錢七十萬于從吉長子大理寺丞鈞,鈞以其事白從吉,而隱其所受。
盧又詣府列訴,即下其事右軍巡院。
昭一兄澄嘗以手書達錢惟演,雲寄語從吉,事逮鈞、銳,請緩之。
從吉頗疑懼,密請付禦史臺。
即詔禦史王奇、直史館梁固鞫之。
獄成,從吉坐削給事勒停,惟演罷翰林學士,楷、鈞免官配隸衡、郢州,銳、文質皆削一官,澄、昭一並決杖配隸。
又高清者,庫部郎中士宏之子,景德中舉進士,宰相寇準以弟之女妻之。
寇氏卒,故相李沆家復壻之。
歷官以賄聞,頗恃姻援驕縱,被服如公侯家,以是欺蠹小民。
知太康縣,民有詣府訴家產者,清納其賄,時已罷任,即逃居他所。
銳嘗就清貸白金七十兩,清以多納賄賂,事將敗,求以為助。
時方鞫盧氏獄,從吉請對,發其事,欲以自解。
逮清等繫獄,命比部員外郎劉宗言、禦史江仲甫劾之。
清枉法當死。
特杖脊黥面,配沙門島;銳又削衞尉寺丞;從吉坐首露在已發,當贖銅,特削諫議大夫,天禧三年,起為衞尉卿。
明年,判登聞鼓院。
坐與寇準親善,以光祿卿緻仕。
未幾卒,年七十。
從吉喜為詩,時有警語。
兼工醫術。
子孫登仕者甚衆,第進士升朝曳朱紱者數人。
家富於財,尤能治生,多作負販器僦賃,以至鬻棺櫝於市。
又善為饌具,分遺權要。
晚年進趨彌篤,以至于敗,物論鄙之。
子鏞,金部度支員外郎、祕閣校理;鍇,太常博士。
論曰:八政之首食貨,以國家之經費不可一日而無也。
然生之有道而用之有節,則存乎其人焉爾。
張鑑將命西蜀,處制得宜,庶乎可與行權者也。
子輿裁損經制,索湘議罷鬻茶,許驤謹守儒行,知禮篤信經學,國華不辱君命,皆有足稱者焉。
太初自謂達性命之蘊,而卒流於釋、老之歸,文寶久任邊郡,而不免以生事蒙黜,劉綜著勞朔、易而短於經術,從吉勤於公務而疏於訓子,固未得為盡善也。
自餘諸子,之翰虧潔白之操,卞袞乏仁恕之道,冕之棄其城守,坦之疏於輔導,則君子所不予也。
崇吉明習文法,清白勤事。
至道初,擢度支員外郎、度支副使。
時以堂後官著作佐郎楊文質為祕書丞,提點五房事,上召見謂曰:「汝見擢用欒崇吉否?當自勖勵。
」崇吉俄加祠部郎中。
真宗時,累擢為江南轉運使。
代還,判刑部兼鼓司、登聞院。
後遷司農少卿、知洪州。
有司歲斂民財造舟,崇吉至,奏罷之。
以疾徙濠州,遷衞尉少卿,以將作監緻仕,卒。
子二人:源,虞部員外郎;沂,殿中丞。
袁逢吉字延之,開封鄢陵人。
曾祖儀,仕唐,以軍功至黃州刺史。
祖光甫,尉氏令。
父蟾,大理評事。
逢吉四歲,能誦爾雅、孝經,七歲兼通論語、尚書。
周太祖召見,發篇試之,賜束帛以賞其精習。
開寶八年,擢三傳第,釋褐清江尉。
知州王明薦其能,就除豐城令。
明年,又與轉運使張去華條上治狀,以春秋博士召。
端拱初,遷國子博士、度支推官。
又判戶部勾院、度支、憑由理欠司。
淳化中,改戶部判官。
歷水部司門員外郎。
出為西京轉運使,轉水部郎中。
宰相呂蒙正稱其有經術,宜任學官。
會蜀叛,方籍其吏資,授西川轉運使。
至道初,徙荊湖北路。
時賊方平,夔、峽猶聚官軍,供饋出於荊楚,逢吉憚涉遠,不赴軍前計度,坐乏糧餉罷職,知夔州。
會遣使川、陝採訪,因條上知州、通判有治迹者七人,逢吉與朱協、李虛己、薛顏、邵曄、查道、劉檢預焉,皆賜詔褒諭。
歷司門、庫部二郎中。
鹹平中,復為京東轉運使。
連知福、江、陳、襄四州。
大中祥符中,權西京留司禦史臺,徙知汝州,以逮事太祖,拜鴻臚少卿。
七年,卒,年六十九。
逢吉性修謹,練達時務。
初,鄆州牧馬草地侵民田數百頃,牒訴連上,凡五遣使按視,不決。
逢吉受命往,則悉還所侵田,民鹹德之。
兄及甫,歷京東、峽路轉運副使,至駕部郎中。
逢吉子成務,至比部員外郎、京東轉運副使。
從子楚材,至虞部員外郎。
韓國華字光弼,相州安陽人。
太平興國二年舉進士,解褐大理評事、通判瀘州,就遷右贊善大夫。
代還,除彰德軍節度判官,遷著作佐郎、監察禦史。
雍熙中,假太常少卿使高麗。
時太宗將北征,以高麗接遼境,屢為其所侵,命齎詔諭之,且令發兵西會。
既至,其俗頗獷驁,恃險遷延,未即奉詔。
國華移檄,諭以朝廷威德,宜亟守臣節,否則天兵東下,無以逃責。
於是俯伏聽命,使還,賜緋魚。
雍熙三年,改右拾遺、直史館,判鼓司、登聞院,俄充三司開拆推官。
四年,判本司,遷左司諫,充鹽鐵判官。
淳化二年,契丹請和,朝議疑其非實,遣國華使河朔以察之。
既至,盡得其詐以聞。
每歲後苑賞花,三館學士皆得預。
三年春,國華與潘太初因對,自言任兩省清官兼計司職,不得侍曲宴,願兼館職,即日命並直昭文館。
後二日,陪預苑宴。
三司屬官兼直館,自國華等始。
未幾,授刑部員外郎,歷判三司勾院,復為鹽鐵判官,又為左計判官,尋都判三勾,賜金紫,改兵部員外郎、屯田郎中、京東轉運使,徙陝西路。
舊制,川、陝官奉緡悉支鐵錢,資用多乏,國華奏增其數。
加都官郎中,入判大理寺,改職方郎中。
以詳定失中,命梁顥代之。
知河陽、潞州,轉運使言其善綏輯,供億幹辦,詔奬之。
景德中,假祕書監使契丹,又為江南巡撫,入權開封府判官。
真宗朝陵,魏鹹信自曹州召入扈從,命國華權州事。
俄改太常少卿,出知泉州。
大中祥符初,遷右諫議大夫。
四年,代還,至建州,卒于傳舍。
年五十五。
賜其子珫出身。
國華偉儀觀,性純直,有時譽。
子琚、璩、琦,並進士及第。
琦相英宗、神宗,自有傳。
何蒙字叔昭,洪州人。
少精春秋左氏傳。
李煜時,舉進士不第,因獻書言事,署錄事參軍。
入宋,授洺州推官。
太平興國五年,調遂寧令。
時太宗親征契丹還,作詩以獻。
召見賞歎,授右贊善大夫。
三遷至水部員外郎,通判廬州。
時郡中火燔廨舍,榷務俱盡。
蒙假民器,貸鄰郡麴米為酒,既而課增倍。
戶部使上其狀,詔賚緡錢奬之。
稍遷司門。
巡撫使潘慎修薦其材敏,驛召至京,因面對,訪以江、淮茶法,蒙條奏利害稱旨,賜緋魚及錢十萬。
後二日復對,又上淮南酒榷便宜,特改庫部,復賜錢二十萬,因命至淮右提總其事,自是歲有羨利。
使還,知溫州,未行,留提舉在京諸司庫務。
求外任,復命知溫州。
坐舉人不當,削一官。
真宗即位,復前資,因上言請開淮南鹽禁。
時卞袞、楊允恭輩方以禁鹽為便,共排抑之,出知梧州。
頃之,改水部郎中。
上所著兵機要類十卷。
時審官擬知漢陽軍,及引對,改知鄂州。
大中祥符初,轉庫部。
四年,加太府少卿。
未幾,知太平州,又知袁州。
州民多采金,蒙建議請以代租稅。
上曰:「若此則農廢業矣。
」不許。
俄徙濠州。
六年,上表謝事,授光祿少卿緻仕,命未下,卒,年七十七。
慎知禮,衢州信安人。
父溫其,有詞學,仕錢俶,終元帥府判官。
知禮幼好學,年十八,獻書幹俶,署校書郎。
未幾,命為掌書記。
宋初,介俶子惟濟入覲,歸署營田副使。
太平興國三年,從俶歸朝。
授鴻臚卿,歷知陳州、興元府。
知禮母年八十餘,居宛丘,懇求歸養,退處十年,搢紳稱其孝。
及母服除,表請納祿。
至道三年,以工部侍郎緻仕。
知禮自幼至白首,歲讀五經,周而後止。
每開卷,必正衣冠危坐,未嘗少懈焉。
鹹平初,卒,年七十一。
子從吉。
從吉字慶之,錢俶之壻也。
為元帥府長史。
歸宋,歷將作少監。
會擇朝士有望者補少列,改太子右庶子。
真宗升儲,換衞尉少卿。
真宗即位,復為右庶子,遷詹事。
從吉自歸朝,居散秩幾三十年,頗以文酒自娛,士大夫多與之遊。
景德初,上言求領事務,判刑部。
頗留意法律,條上便宜,天下所奏成案率多糾駁,取本司所積負犯人告身鬻之,以市什器。
大中祥府初,改授衞尉卿,糾察在京刑獄,拜右諫議大夫,判吏部銓。
初,選人試判多藉地而坐,從吉以公錢市莞席給之。
臨事敏速,勤心公家,所至務皦察,多請對陳事,上謂其無隱。
八年,改給事中,權知開封府。
既受命,召戒之曰:「京府浩穰,凡事太速則誤,太緩則滯,惟須酌中耳。
請屬一無所受。
」裁數月,有鹹平縣民張斌妻盧氏,訴姪質被酒詬悖。
張素豪族,質本養子,而證左明白,質賄于吏。
從吉子大理寺丞銳時督運石塘河,往來鹹平,為請于縣宰,斷復質劉姓,第令與盧同居。
質洎盧疊為訟,縣聞於府。
從吉命戶曹參軍呂楷就縣推問。
盧之從叔虢略尉昭一賂白金三百兩於楷,楷久不決。
盧兄文質又納錢七十萬于從吉長子大理寺丞鈞,鈞以其事白從吉,而隱其所受。
盧又詣府列訴,即下其事右軍巡院。
昭一兄澄嘗以手書達錢惟演,雲寄語從吉,事逮鈞、銳,請緩之。
從吉頗疑懼,密請付禦史臺。
即詔禦史王奇、直史館梁固鞫之。
獄成,從吉坐削給事勒停,惟演罷翰林學士,楷、鈞免官配隸衡、郢州,銳、文質皆削一官,澄、昭一並決杖配隸。
又高清者,庫部郎中士宏之子,景德中舉進士,宰相寇準以弟之女妻之。
寇氏卒,故相李沆家復壻之。
歷官以賄聞,頗恃姻援驕縱,被服如公侯家,以是欺蠹小民。
知太康縣,民有詣府訴家產者,清納其賄,時已罷任,即逃居他所。
銳嘗就清貸白金七十兩,清以多納賄賂,事將敗,求以為助。
時方鞫盧氏獄,從吉請對,發其事,欲以自解。
逮清等繫獄,命比部員外郎劉宗言、禦史江仲甫劾之。
清枉法當死。
特杖脊黥面,配沙門島;銳又削衞尉寺丞;從吉坐首露在已發,當贖銅,特削諫議大夫,天禧三年,起為衞尉卿。
明年,判登聞鼓院。
坐與寇準親善,以光祿卿緻仕。
未幾卒,年七十。
從吉喜為詩,時有警語。
兼工醫術。
子孫登仕者甚衆,第進士升朝曳朱紱者數人。
家富於財,尤能治生,多作負販器僦賃,以至鬻棺櫝於市。
又善為饌具,分遺權要。
晚年進趨彌篤,以至于敗,物論鄙之。
子鏞,金部度支員外郎、祕閣校理;鍇,太常博士。
論曰:八政之首食貨,以國家之經費不可一日而無也。
然生之有道而用之有節,則存乎其人焉爾。
張鑑將命西蜀,處制得宜,庶乎可與行權者也。
子輿裁損經制,索湘議罷鬻茶,許驤謹守儒行,知禮篤信經學,國華不辱君命,皆有足稱者焉。
太初自謂達性命之蘊,而卒流於釋、老之歸,文寶久任邊郡,而不免以生事蒙黜,劉綜著勞朔、易而短於經術,從吉勤於公務而疏於訓子,固未得為盡善也。
自餘諸子,之翰虧潔白之操,卞袞乏仁恕之道,冕之棄其城守,坦之疏於輔導,則君子所不予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