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二百七十七 列傳第三十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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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鑑 姚坦 索湘 宋太初 盧之翰 鄭文寶 王子輿 劉綜 卞袞 許驤 裴莊 牛冕張適附 欒崇吉 袁逢吉 韓國華 何蒙 慎知禮子從吉
張鑑字德明,瀛州團練使藏英之孫。
父裔,以蔭補供奉官。
鑑本將家,幼能嗜學,入衞州霖落山肄業,凡十餘年。
太平興國三年,擢進士第,釋褐大理評事、監泰州柴墟榷務。
升朝,為太子右贊善大夫、知婺州,就遷著作郎。
還拜監察禦史。
奉詔決獄江左,頗雪冤滯。
歷殿中侍禦史。
會命曹彬等進討幽州,問羣臣以方略,鑑上疏極言不可。
論者以鑑燕人,沮議非忠也,太宗置不問。
與趙延進同掌左藏,延進恃恩踰規,鑑廷奏之。
有旨罷延進,以鑑判三司度支、憑由催欠司。
時三部各置憑由催欠,鑑請併為一,從之。
王明、李惟清薦其能,用為江南轉運使。
本部有大姓為民患者,鑑以名聞。
太宗盡令部送魁首及妻子赴闕,以三班職名羈縻之,江左震肅。
又建議割瑞州清江、吉州新淦、袁州新喻三縣置臨江軍,時以為便。
召還,特被慰奬。
梓州符昭願驕僭不法,即以鑑代之。
遷刑部員外郎、判大理寺,遷屯田郎中、判三司都催欠司,改都勾院,擢拜樞密直學士、知通進、銀臺、封駁司,又掌三班。
上言供奉官以下不考校殿最,恐無沮勸,即詔鑑兼磨勘職。
改三司為左右計,分天下為十道,鑑奏其非便。
未幾,果復舊。
淳化中,盜起西蜀,王繼恩討平之,而禦軍無政,其下恃功暴橫。
益州張詠密奏,請命近臣分屯師旅,即遣鑑與西京作坊使馮守規偕往。
召對後苑門,面授方略。
鑑曰:「益部新復,軍旅不和,若聞使命驟至,易其戎伍,慮或猜懼,變生不測。
請假臣安撫之名。
」太宗稱善。
鑑至蜀,繼恩猶偃蹇,不意朝廷聞其縱肆。
鑑之行,付以空名宣頭及廷臣數人,鑑與詠即遣部戍卒出境,繼恩麾下使臣亦多遣東還,督繼恩輩分路討捕殘寇,而鑑等招輯反側。
事平歸朝,未至,拜左諫議大夫、戶部使。
會五路進兵討西夏,令鑑乘傳往環州,與李繼隆議護送芻糧入靈州。
及還,上疏曰: 關輔之民,數年以來,併有科役,畜產蕩盡,室廬頓空。
加以浦洛之行,曾經剽劫。
原州之役,又緻遷延。
非獨令之弗從,實緣力所不逮。
況復先棄糧草,見今逐處追科,本戶稅租,互遣他州送納,往返千裡,費耗十倍,愁苦怨歎,充塞路岐,自春徂冬,曾無暫息,糇糧乏絕,力用殫窮。
顧此疲羸,尤堪軫恤。
今若復有差率,益緻流亡,縱令驅迫,必恐撓潰。
願陛下特垂詔旨,無使重勞,因茲首春,俾務東作。
況靈州一方,僻居絕塞,雖西陲之舊地,實中夏之蠹區。
竭物力以供須,困甲兵而援送,蕭然空壘,祗益外虞。
不若以賜繼遷,使懷恩奉籍,稍息飛輓之役。
事當深慮,埋要預防。
若待川決而後防,火熾而方戢,則焚溺之患深矣,雖欲拯救,其可得乎? 尋詔鑑專督軍糧,以軍興法從事,饋運頗集。
真宗即位,遷給事中,使如故。
鹹平初,改工部侍郎,出知廣州。
居二年,民條其政績上請刻石。
三年,移知朗州。
溪洞羣蠻數寇擾,鑑召酋豪,諭以威信,皆俯伏聽命。
初,鑑在南海,李夷庚為通判,謝德權為巡檢,皆與之不協。
二人密言鑑以貲付海賈,往來貿市,故徙小郡。
至是,鑑自陳有親故謫瓊州,每以奉米附商舶寄贍之,又言夷庚、德權憸人貪兇之狀。
上意稍釋。
召還,以疾徙知相州。
有芝草生於監牧之室,鑑表其祥異,以為河朔弭兵款附之兆。
優詔答之。
景德初,卒,年五十八。
子士廉為殿中丞,士宗太子洗馬,士程屯田員外郎。
姚坦字明白,曹州濟陰人。
開寶中,以尚書擢第,調補將陵尉。
歷隰州推官、將作監丞、知潯州。
太平興國三年召還,為著作佐郎,通判唐州。
八年,諸王出閤,詔給、諫以上,於朝班中舉年五十以上通經有文行者,以備宮僚,乃以戶部員外郎王適、監察禦史趙齊為衞王府諮議,左贊善大夫戴玄為本府翊善;水部員外郎趙令圖為廣平郡王府諮議,國子博士閻象為本府翊善;又以起居舍人楊可法、國子博士楊幼英、左贊善大夫杜新及坦並為皇子翊善,國子博士邢昺為諸王府侍講,坦仍賜緋魚。
太宗召適等謂曰:「諸子生長深宮,未知世務,必資良士贊導,使日聞忠孝之道。
汝等皆朕所慎簡,各宜勉之。
」坦歷殿中丞、倉部員外郎,賜金紫。
遷本曹郎中,轉考功,仍為益王府翊善。
坦性木強固滯。
王嘗於邸中為假山,費數百萬,既成,召賓僚樂飲,置酒共觀之。
坦獨俛首,王強使視之,曰:「但見血山耳,安得假山!」王驚問故,坦曰:「在田舍時,見州縣催租,捕人父子兄弟,送縣鞭笞,流血被體。
此假山皆民租稅所為,非血山而何?」是時太宗亦為假山,聞而毀之。
王少佚豫,坦即醜詆,王頗鄙其為人。
自是坦每暴揚其事,上嘗誡之曰:「元傑知書好學,亦足為賢王矣。
少不中節,亦須婉辭規諷,況無大故而詆訐之,豈裨贊之道邪?」頃之,左右乃教王詐稱疾不朝。
太宗日使視疾,逾月不瘳,甚憂之。
召王乳母問狀,乳母曰:「王本無疾,徒以姚坦檢束,居常不得自便,王不樂,故成疾。
」上怒曰:「吾選端士,輔王為善。
王不能用規諫,而又詐疾,欲使朕去正人以自便,何可得也。
且王年少,必爾輩為之謀耳。
」因命捽緻後苑,杖之數十。
召坦慰諭曰:「卿居王宮,能以正為羣小所疾,大為不易。
卿但如是,勿慮讒間,朕必不聽。
」王薨,改衞尉少卿,判吏部南曹。
他日因事得對,上以其舊人,召升殿與語。
坦言及故府,意短諸王而稱己之敢言,坦退,上謂近臣曰:「坦在宮邸,不能以正理誨諭,事有微失,即從而揚之,此賣直取名耳。
」 景德初,求補郡,俾知鄧州,轉運使表其治狀,詔嘉奬之。
大中祥符初,復知光州。
二年,卒,年七十五。
索湘字巨川,滄州鹽山人。
開寶六年進士,釋褐鄆州司理參軍。
齊州有大獄,連逮者千五百人,有司不能決,湘受詔按鞫,事隨以白。
太平興國四年,轉運使和峴薦其能,遷太僕寺丞,充度支巡官。
改太子右贊善大夫,轉殿中丞,充推官,拜監察禦史。
九年,河決,壞民田,命與戶部推官元玘同按行。
會詔下東封,與劉蟠同知泰山路轉運事,又為河北轉運副使。
湘經度無供饋,以能幹聞。
事集,加屯田員外郎。
明年,契丹入寇,王師衄於君子館,敵兵乘勝據中渡橋,塞土門,將趨鎮州。
諸將計議未定,湘為田重進畫謀,結大陣東行,聲言會高陽關兵,敵以為然,即擁衆邀我于平虜城。
夜二鼓,率兵而南,徑入鎮陽,據唐河,乘其無備破砦柵。
及敵兵覺,悉遁走。
雍熙中,召為鹽鐵判官,改駕部員外郎。
端拱二年,河北治方田,命副樊知古為招置營田使。
會議罷,復為河北轉運使。
轉虞部郎中,選為將作少監。
居無何,有訟其擅易庫縑以自用者,坐授膳部員外郎、知相州。
時有羣盜聚西山下,謀斷澶州河橋入攻磁、相州,援旗伐鼓,白晝鈔劫。
鄰郡發兵千人捕逐,無敢近。
湘擇州軍得精銳三百人,偵其入境,即掩擊而盡擒之。
轉運使王嗣宗以狀聞,詔復舊官,命為河東轉運使。
湘以忻州推官石宗道、憲州錄事胡則為幹職,命以自隨,所至州郡,勾檢其簿領焉。
二人後皆歷清要。
明年,王超等率師趨烏白池,抵無定河。
水源涸絕,軍士渴乏。
時湘已輦大鍬千枚至,令鑿井,衆賴以濟 真宗即位,入為右諫議大夫。
復充河北轉運使,屬郡民有斡釀,歲輸課甚微,而不逞輩因之為姦盜。
湘奏廢之。
德州舊賦民馬以給驛,又役民為步遞,湘代以官馬兵卒,人皆便之。
會內殿崇班閻日新建議,請於靜戎、威虜兩軍置場鬻茶,收其利以資軍用。
湘言非便,遂止。
又言事者請許榷場商旅以茶藥等物販易於北界,北界商旅許於雄、霸州市易,資其懋遷,庶息邊患。
詔湘詳議以聞,及上言曰:「北邊自興置榷場,商旅輻湊,制置深得其宜。
今若許其交相販易,則沿邊商人深入戎界,竊為非便。
又北界商人若至雄、霸,其中或雜姦偽,何由辨明?況邊民易動難安,蕃戎之情宜為羈制。
望且仍舊為便。
」會有詔規度復修定州新樂、蒲陰兩縣,湘以其地迫窄,非屯兵之所,遂奏罷之。
湘少文而長於吏事,歷邊部,所至必廣儲蓄為備豫計,出入軍旅間,頗著能名。
先是,邊州置榷場,與蕃夷互市,而自京輦物貨以充之,其中茶茗最為煩擾,復道遠多損敗。
湘建議請許商賈緣江載茶詣邊郡入中,既免道途之耗,復有征算之益。
又威虜、靜戎軍歲燒緣邊草地以虞南牧,言事者又請於北砦山麓中興置銀冶,湘以為召寇,亦奏罷之。
鹹平二年,入
父裔,以蔭補供奉官。
鑑本將家,幼能嗜學,入衞州霖落山肄業,凡十餘年。
太平興國三年,擢進士第,釋褐大理評事、監泰州柴墟榷務。
升朝,為太子右贊善大夫、知婺州,就遷著作郎。
還拜監察禦史。
奉詔決獄江左,頗雪冤滯。
歷殿中侍禦史。
會命曹彬等進討幽州,問羣臣以方略,鑑上疏極言不可。
論者以鑑燕人,沮議非忠也,太宗置不問。
與趙延進同掌左藏,延進恃恩踰規,鑑廷奏之。
有旨罷延進,以鑑判三司度支、憑由催欠司。
時三部各置憑由催欠,鑑請併為一,從之。
王明、李惟清薦其能,用為江南轉運使。
本部有大姓為民患者,鑑以名聞。
太宗盡令部送魁首及妻子赴闕,以三班職名羈縻之,江左震肅。
又建議割瑞州清江、吉州新淦、袁州新喻三縣置臨江軍,時以為便。
召還,特被慰奬。
梓州符昭願驕僭不法,即以鑑代之。
遷刑部員外郎、判大理寺,遷屯田郎中、判三司都催欠司,改都勾院,擢拜樞密直學士、知通進、銀臺、封駁司,又掌三班。
上言供奉官以下不考校殿最,恐無沮勸,即詔鑑兼磨勘職。
改三司為左右計,分天下為十道,鑑奏其非便。
未幾,果復舊。
淳化中,盜起西蜀,王繼恩討平之,而禦軍無政,其下恃功暴橫。
益州張詠密奏,請命近臣分屯師旅,即遣鑑與西京作坊使馮守規偕往。
召對後苑門,面授方略。
鑑曰:「益部新復,軍旅不和,若聞使命驟至,易其戎伍,慮或猜懼,變生不測。
請假臣安撫之名。
」太宗稱善。
鑑至蜀,繼恩猶偃蹇,不意朝廷聞其縱肆。
鑑之行,付以空名宣頭及廷臣數人,鑑與詠即遣部戍卒出境,繼恩麾下使臣亦多遣東還,督繼恩輩分路討捕殘寇,而鑑等招輯反側。
事平歸朝,未至,拜左諫議大夫、戶部使。
會五路進兵討西夏,令鑑乘傳往環州,與李繼隆議護送芻糧入靈州。
及還,上疏曰: 關輔之民,數年以來,併有科役,畜產蕩盡,室廬頓空。
加以浦洛之行,曾經剽劫。
原州之役,又緻遷延。
非獨令之弗從,實緣力所不逮。
況復先棄糧草,見今逐處追科,本戶稅租,互遣他州送納,往返千裡,費耗十倍,愁苦怨歎,充塞路岐,自春徂冬,曾無暫息,糇糧乏絕,力用殫窮。
顧此疲羸,尤堪軫恤。
今若復有差率,益緻流亡,縱令驅迫,必恐撓潰。
願陛下特垂詔旨,無使重勞,因茲首春,俾務東作。
況靈州一方,僻居絕塞,雖西陲之舊地,實中夏之蠹區。
竭物力以供須,困甲兵而援送,蕭然空壘,祗益外虞。
不若以賜繼遷,使懷恩奉籍,稍息飛輓之役。
事當深慮,埋要預防。
若待川決而後防,火熾而方戢,則焚溺之患深矣,雖欲拯救,其可得乎? 尋詔鑑專督軍糧,以軍興法從事,饋運頗集。
真宗即位,遷給事中,使如故。
鹹平初,改工部侍郎,出知廣州。
居二年,民條其政績上請刻石。
三年,移知朗州。
溪洞羣蠻數寇擾,鑑召酋豪,諭以威信,皆俯伏聽命。
初,鑑在南海,李夷庚為通判,謝德權為巡檢,皆與之不協。
二人密言鑑以貲付海賈,往來貿市,故徙小郡。
至是,鑑自陳有親故謫瓊州,每以奉米附商舶寄贍之,又言夷庚、德權憸人貪兇之狀。
上意稍釋。
召還,以疾徙知相州。
有芝草生於監牧之室,鑑表其祥異,以為河朔弭兵款附之兆。
優詔答之。
景德初,卒,年五十八。
子士廉為殿中丞,士宗太子洗馬,士程屯田員外郎。
姚坦字明白,曹州濟陰人。
開寶中,以尚書擢第,調補將陵尉。
歷隰州推官、將作監丞、知潯州。
太平興國三年召還,為著作佐郎,通判唐州。
八年,諸王出閤,詔給、諫以上,於朝班中舉年五十以上通經有文行者,以備宮僚,乃以戶部員外郎王適、監察禦史趙齊為衞王府諮議,左贊善大夫戴玄為本府翊善;水部員外郎趙令圖為廣平郡王府諮議,國子博士閻象為本府翊善;又以起居舍人楊可法、國子博士楊幼英、左贊善大夫杜新及坦並為皇子翊善,國子博士邢昺為諸王府侍講,坦仍賜緋魚。
太宗召適等謂曰:「諸子生長深宮,未知世務,必資良士贊導,使日聞忠孝之道。
汝等皆朕所慎簡,各宜勉之。
」坦歷殿中丞、倉部員外郎,賜金紫。
遷本曹郎中,轉考功,仍為益王府翊善。
坦性木強固滯。
王嘗於邸中為假山,費數百萬,既成,召賓僚樂飲,置酒共觀之。
坦獨俛首,王強使視之,曰:「但見血山耳,安得假山!」王驚問故,坦曰:「在田舍時,見州縣催租,捕人父子兄弟,送縣鞭笞,流血被體。
此假山皆民租稅所為,非血山而何?」是時太宗亦為假山,聞而毀之。
王少佚豫,坦即醜詆,王頗鄙其為人。
自是坦每暴揚其事,上嘗誡之曰:「元傑知書好學,亦足為賢王矣。
少不中節,亦須婉辭規諷,況無大故而詆訐之,豈裨贊之道邪?」頃之,左右乃教王詐稱疾不朝。
太宗日使視疾,逾月不瘳,甚憂之。
召王乳母問狀,乳母曰:「王本無疾,徒以姚坦檢束,居常不得自便,王不樂,故成疾。
」上怒曰:「吾選端士,輔王為善。
王不能用規諫,而又詐疾,欲使朕去正人以自便,何可得也。
且王年少,必爾輩為之謀耳。
」因命捽緻後苑,杖之數十。
召坦慰諭曰:「卿居王宮,能以正為羣小所疾,大為不易。
卿但如是,勿慮讒間,朕必不聽。
」王薨,改衞尉少卿,判吏部南曹。
他日因事得對,上以其舊人,召升殿與語。
坦言及故府,意短諸王而稱己之敢言,坦退,上謂近臣曰:「坦在宮邸,不能以正理誨諭,事有微失,即從而揚之,此賣直取名耳。
」 景德初,求補郡,俾知鄧州,轉運使表其治狀,詔嘉奬之。
大中祥符初,復知光州。
二年,卒,年七十五。
索湘字巨川,滄州鹽山人。
開寶六年進士,釋褐鄆州司理參軍。
齊州有大獄,連逮者千五百人,有司不能決,湘受詔按鞫,事隨以白。
太平興國四年,轉運使和峴薦其能,遷太僕寺丞,充度支巡官。
改太子右贊善大夫,轉殿中丞,充推官,拜監察禦史。
九年,河決,壞民田,命與戶部推官元玘同按行。
會詔下東封,與劉蟠同知泰山路轉運事,又為河北轉運副使。
湘經度無供饋,以能幹聞。
事集,加屯田員外郎。
明年,契丹入寇,王師衄於君子館,敵兵乘勝據中渡橋,塞土門,將趨鎮州。
諸將計議未定,湘為田重進畫謀,結大陣東行,聲言會高陽關兵,敵以為然,即擁衆邀我于平虜城。
夜二鼓,率兵而南,徑入鎮陽,據唐河,乘其無備破砦柵。
及敵兵覺,悉遁走。
雍熙中,召為鹽鐵判官,改駕部員外郎。
端拱二年,河北治方田,命副樊知古為招置營田使。
會議罷,復為河北轉運使。
轉虞部郎中,選為將作少監。
居無何,有訟其擅易庫縑以自用者,坐授膳部員外郎、知相州。
時有羣盜聚西山下,謀斷澶州河橋入攻磁、相州,援旗伐鼓,白晝鈔劫。
鄰郡發兵千人捕逐,無敢近。
湘擇州軍得精銳三百人,偵其入境,即掩擊而盡擒之。
轉運使王嗣宗以狀聞,詔復舊官,命為河東轉運使。
湘以忻州推官石宗道、憲州錄事胡則為幹職,命以自隨,所至州郡,勾檢其簿領焉。
二人後皆歷清要。
明年,王超等率師趨烏白池,抵無定河。
水源涸絕,軍士渴乏。
時湘已輦大鍬千枚至,令鑿井,衆賴以濟 真宗即位,入為右諫議大夫。
復充河北轉運使,屬郡民有斡釀,歲輸課甚微,而不逞輩因之為姦盜。
湘奏廢之。
德州舊賦民馬以給驛,又役民為步遞,湘代以官馬兵卒,人皆便之。
會內殿崇班閻日新建議,請於靜戎、威虜兩軍置場鬻茶,收其利以資軍用。
湘言非便,遂止。
又言事者請許榷場商旅以茶藥等物販易於北界,北界商旅許於雄、霸州市易,資其懋遷,庶息邊患。
詔湘詳議以聞,及上言曰:「北邊自興置榷場,商旅輻湊,制置深得其宜。
今若許其交相販易,則沿邊商人深入戎界,竊為非便。
又北界商人若至雄、霸,其中或雜姦偽,何由辨明?況邊民易動難安,蕃戎之情宜為羈制。
望且仍舊為便。
」會有詔規度復修定州新樂、蒲陰兩縣,湘以其地迫窄,非屯兵之所,遂奏罷之。
湘少文而長於吏事,歷邊部,所至必廣儲蓄為備豫計,出入軍旅間,頗著能名。
先是,邊州置榷場,與蕃夷互市,而自京輦物貨以充之,其中茶茗最為煩擾,復道遠多損敗。
湘建議請許商賈緣江載茶詣邊郡入中,既免道途之耗,復有征算之益。
又威虜、靜戎軍歲燒緣邊草地以虞南牧,言事者又請於北砦山麓中興置銀冶,湘以為召寇,亦奏罷之。
鹹平二年,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