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一百五十二 志第一百0五 輿服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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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夫、士皆北面為臣,又近尊者而屈,故其節以八、以六、以四,從陰數也。
先是,紹興四年五月,國子監丞王普奏言: 臣嘗攷諸經傳,具得冕服之制。
蓋王之三公八命,鷩冕八旒,衣裳七章,其章各八。
孤卿六命,毳冕六旒,衣裳五章,其章各六。
大夫四命,絺冕四旒,衣裳三章,其章各四。
上士三命,玄冕三旒;中士再命,玄冕二旒;下士一命,玄冕無旒;衣皆無章。
裳、韍視其命數,自三而下。
其繅至筓、衡、紘、紞、瑱、纊、帶、佩、芾、舄、中衣,皆有等差。
近世冕服制度,沿襲失真,多不如古。
夫後方而前圓,後昂而前俛,玄表而朱裏,此冕之制也;今則方圓俛仰,幾於無辨,且以青為表,而飾以金銀矣。
其衣皆玄,其裳皆纁,裳前三而後四幅,此衣裳之制也;今則衣色以青,裳色以緋,且以六幅而不殊矣。
山以章也,今則以嶞。
火以圜也,今則以銳。
宗彜,宗廟虎蜼之彜也,乃畫虎蜼之狀,而不為虎蜼彜。
粉米,米而粉之者也,乃分為二章,而以五色圓花為藉。
佩有衡、璜、琚、瑀、衝牙而已,乃加以雙滴,而重設二衡。
綬以貫佩玉而已,乃別為錦綬,而間以雙環。
以至帶無紐約,芾無肩頸,舄無絇繶,中衣無連裳。
臣伏讀國朝會要郊廟奉祀禮文,祖宗以來,屢嘗講究,第以舊服無有存者。
欲乞因茲改作,是正訛繆,一從周制,以合先聖之言。
尋禮部契勘,奏言: 衣服之制,或因時王而為之損益,事雖變古,要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或考之先王而有繆戾者,雖行之已久,不應承誤襲非,憚於改正。
案周官,自上公服袞,王之三公服鷩,以至士服玄冕,凡五等。
唐制自一品服袞冕九旒,至五品服玄冕無旒,亦五等。
國家承唐之舊,初有五旒之名,其後去三公袞冕及絺冕,但存七旒鷩冕、五旒毳冕與無旒玄冕,凡三等而已。
袞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併絺冕去之,自尚書服毳冕,以至光祿丞亦服焉,貴賤幾無差等。
此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今合增鷩冕為八旒,增毳冕為六旒,復置絺冕為四旒,并及無旒玄冕,共四等,庶幾稍合周制。
若冕之方圓低昂至於無辨,則制造之差也。
以青為表,非不用玄也,為玄而不至者也。
以緋為裳,非不用纁也,為纁而太過者也。
山止而靜者也,今象其嶞,是得山之勢而不知其性。
火圜而神者也,今象其銳,是得火之形而不得其神也。
至於宗彜、粉米、佩綬、帶紐、芾屨之屬,皆宜改正施行。
是時,諸臣奏請討論雖詳,然終以承襲之久,未能盡革也。
鷩冕:八旒,每旒八玉,三采,朱、白、蒼,角筓,青纊,以三色紞垂之,紘以紫羅,屬於武。
衣以青黑羅,三章,華蟲、火、虎蜼彜;裳以纁表羅裏,繒七幅,繡四章,藻、粉、黼、黻。
大帶,中單,佩以珉,貫以藥珠,綬以絳錦、銀環。
韍上紕下純,繪二章,山、火。
革帶,緋羅表,金塗銀裝。
韈、舄並如舊制。
宰相、亞終獻、大禮使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亞終獻,明堂滌濯、進玉爵酒官亦如之。
毳冕:六玉,三采,衣三章,繪虎蜼彜、藻、粉米;裳二章,繡黼、黻。
佩藥珠、衡、璜等,以金塗銅帶,韍繪以山。
革帶以金塗銅。
餘如鷩冕。
六部侍郎以上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進爵酒幣官、奉幣官、受爵酒幣官、薦俎官,明堂受玉爵、受玉幣、奉徹籩豆、進飲福酒、徹俎祝腥、贊引、亞終獻,禮儀使、亞終獻爵并盥洗官四員,並如之;前二日奏告初獻,社壇九宮壇分祭初獻、亞獻亦如之。
絺冕:四玉,二采,朱、綠。
衣一章,繪粉米;裳二章,繡黼、黻。
綬以皁綾,銅環。
餘如毳冕。
光祿卿、監察禦史、讀冊官、舉冊官、分獻官以上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奏奉神主官、明堂太府卿、光祿卿、沃水舉冊官、讀冊官、押樂太常卿、東朵殿三員、西朵殿二員、東廊二十八員、西廊二十五員、南廊二十七員、軷門祭獻官,前二日奏告亞獻終獻官、監察禦史,並如之;社壇九宮壇分祭終獻官、監察禦史、兵工部、光祿卿丞亦如之。
玄冕:無旒,無佩綬,衣純黑,無章,裳刺黼而已,韍無刺繡,餘如絺冕。
光祿丞、奉禮郎、協律郎、進摶黍官、太社令、良醞令、太官令、奉俎饌等官、供祠執事官內侍以下服之;明堂光祿丞、奉禮郎、良醞令、太祝摶黍官、宮架協律郎、登歌協律郎、奉禦官、內侍供祠執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門祭奉禮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壇九宮壇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禮郎,並如之。
紫檀冕:四旒,服紫檀衣,博士、禦史服之。
外州軍祭服:鷩冕,八旒,三都初獻服之;毳冕,六旒,經略、安撫、鈐轄初獻服之;絺冕,四旒,經略、安撫、鈐轄亞獻服之,節鎮、防、團、軍事初獻亦如之;玄冕,無旒,節鎮、防、團、軍事亞終獻服之。
朝服:一曰進賢冠,二曰貂蟬冠,三曰獬豸冠,皆朱衣朱裳。
宋初之制,進賢五梁冠:塗金銀花額,犀、玳瑁簪導,立筆。
緋羅袍,白花羅中單,緋羅裙,緋羅蔽膝,並皁縹襈,白羅大帶,白羅方心曲領,玉劍、佩,銀革帶,暈錦綬,二玉環,白綾韈,皁皮履。
一品、二品侍祠朝會則服之,中書門下則冠加籠巾貂蟬。
三梁冠:犀角簪導,無中單,銀劍、佩,師子錦綬,銀環,餘同五梁冠。
諸司三品、禦史臺四品、兩省五品侍祠朝會則服之。
禦史大夫、中丞則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單。
兩梁冠:犀角簪導,銅劍、佩,練鵲錦綬,銅環,餘同三梁冠。
四品、五品侍祠朝會則服之。
六品以下無中單,無劍、佩、綬。
禦史則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單。
袴褶紫、緋、綠,各從本服色,白綾中單,白綾袴,白羅方心曲領,本品官導駕,則騎而服之。
袴褶之制,建隆四年,範質與禮官議:「
先是,紹興四年五月,國子監丞王普奏言: 臣嘗攷諸經傳,具得冕服之制。
蓋王之三公八命,鷩冕八旒,衣裳七章,其章各八。
孤卿六命,毳冕六旒,衣裳五章,其章各六。
大夫四命,絺冕四旒,衣裳三章,其章各四。
上士三命,玄冕三旒;中士再命,玄冕二旒;下士一命,玄冕無旒;衣皆無章。
裳、韍視其命數,自三而下。
其繅至筓、衡、紘、紞、瑱、纊、帶、佩、芾、舄、中衣,皆有等差。
近世冕服制度,沿襲失真,多不如古。
夫後方而前圓,後昂而前俛,玄表而朱裏,此冕之制也;今則方圓俛仰,幾於無辨,且以青為表,而飾以金銀矣。
其衣皆玄,其裳皆纁,裳前三而後四幅,此衣裳之制也;今則衣色以青,裳色以緋,且以六幅而不殊矣。
山以章也,今則以嶞。
火以圜也,今則以銳。
宗彜,宗廟虎蜼之彜也,乃畫虎蜼之狀,而不為虎蜼彜。
粉米,米而粉之者也,乃分為二章,而以五色圓花為藉。
佩有衡、璜、琚、瑀、衝牙而已,乃加以雙滴,而重設二衡。
綬以貫佩玉而已,乃別為錦綬,而間以雙環。
以至帶無紐約,芾無肩頸,舄無絇繶,中衣無連裳。
臣伏讀國朝會要郊廟奉祀禮文,祖宗以來,屢嘗講究,第以舊服無有存者。
欲乞因茲改作,是正訛繆,一從周制,以合先聖之言。
尋禮部契勘,奏言: 衣服之制,或因時王而為之損益,事雖變古,要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或考之先王而有繆戾者,雖行之已久,不應承誤襲非,憚於改正。
案周官,自上公服袞,王之三公服鷩,以至士服玄冕,凡五等。
唐制自一品服袞冕九旒,至五品服玄冕無旒,亦五等。
國家承唐之舊,初有五旒之名,其後去三公袞冕及絺冕,但存七旒鷩冕、五旒毳冕與無旒玄冕,凡三等而已。
袞服非三公所服,去之可也,乃併絺冕去之,自尚書服毳冕,以至光祿丞亦服焉,貴賤幾無差等。
此皆一時制作,不無因革。
今合增鷩冕為八旒,增毳冕為六旒,復置絺冕為四旒,并及無旒玄冕,共四等,庶幾稍合周制。
若冕之方圓低昂至於無辨,則制造之差也。
以青為表,非不用玄也,為玄而不至者也。
以緋為裳,非不用纁也,為纁而太過者也。
山止而靜者也,今象其嶞,是得山之勢而不知其性。
火圜而神者也,今象其銳,是得火之形而不得其神也。
至於宗彜、粉米、佩綬、帶紐、芾屨之屬,皆宜改正施行。
是時,諸臣奏請討論雖詳,然終以承襲之久,未能盡革也。
鷩冕:八旒,每旒八玉,三采,朱、白、蒼,角筓,青纊,以三色紞垂之,紘以紫羅,屬於武。
衣以青黑羅,三章,華蟲、火、虎蜼彜;裳以纁表羅裏,繒七幅,繡四章,藻、粉、黼、黻。
大帶,中單,佩以珉,貫以藥珠,綬以絳錦、銀環。
韍上紕下純,繪二章,山、火。
革帶,緋羅表,金塗銀裝。
韈、舄並如舊制。
宰相、亞終獻、大禮使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亞終獻,明堂滌濯、進玉爵酒官亦如之。
毳冕:六玉,三采,衣三章,繪虎蜼彜、藻、粉米;裳二章,繡黼、黻。
佩藥珠、衡、璜等,以金塗銅帶,韍繪以山。
革帶以金塗銅。
餘如鷩冕。
六部侍郎以上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進爵酒幣官、奉幣官、受爵酒幣官、薦俎官,明堂受玉爵、受玉幣、奉徹籩豆、進飲福酒、徹俎祝腥、贊引、亞終獻,禮儀使、亞終獻爵并盥洗官四員,並如之;前二日奏告初獻,社壇九宮壇分祭初獻、亞獻亦如之。
絺冕:四玉,二采,朱、綠。
衣一章,繪粉米;裳二章,繡黼、黻。
綬以皁綾,銅環。
餘如毳冕。
光祿卿、監察禦史、讀冊官、舉冊官、分獻官以上服之;前期,景靈宮、太廟奏奉神主官、明堂太府卿、光祿卿、沃水舉冊官、讀冊官、押樂太常卿、東朵殿三員、西朵殿二員、東廊二十八員、西廊二十五員、南廊二十七員、軷門祭獻官,前二日奏告亞獻終獻官、監察禦史,並如之;社壇九宮壇分祭終獻官、監察禦史、兵工部、光祿卿丞亦如之。
玄冕:無旒,無佩綬,衣純黑,無章,裳刺黼而已,韍無刺繡,餘如絺冕。
光祿丞、奉禮郎、協律郎、進摶黍官、太社令、良醞令、太官令、奉俎饌等官、供祠執事官內侍以下服之;明堂光祿丞、奉禮郎、良醞令、太祝摶黍官、宮架協律郎、登歌協律郎、奉禦官、內侍供祠執事官、武臣奉俎官,軷門祭奉禮郎、太祝令、太官令,社壇九宮壇分祭太社、太祝、太官令、奉禮郎,並如之。
紫檀冕:四旒,服紫檀衣,博士、禦史服之。
外州軍祭服:鷩冕,八旒,三都初獻服之;毳冕,六旒,經略、安撫、鈐轄初獻服之;絺冕,四旒,經略、安撫、鈐轄亞獻服之,節鎮、防、團、軍事初獻亦如之;玄冕,無旒,節鎮、防、團、軍事亞終獻服之。
朝服:一曰進賢冠,二曰貂蟬冠,三曰獬豸冠,皆朱衣朱裳。
宋初之制,進賢五梁冠:塗金銀花額,犀、玳瑁簪導,立筆。
緋羅袍,白花羅中單,緋羅裙,緋羅蔽膝,並皁縹襈,白羅大帶,白羅方心曲領,玉劍、佩,銀革帶,暈錦綬,二玉環,白綾韈,皁皮履。
一品、二品侍祠朝會則服之,中書門下則冠加籠巾貂蟬。
三梁冠:犀角簪導,無中單,銀劍、佩,師子錦綬,銀環,餘同五梁冠。
諸司三品、禦史臺四品、兩省五品侍祠朝會則服之。
禦史大夫、中丞則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單。
兩梁冠:犀角簪導,銅劍、佩,練鵲錦綬,銅環,餘同三梁冠。
四品、五品侍祠朝會則服之。
六品以下無中單,無劍、佩、綬。
禦史則冠有獬豸角,衣有中單。
袴褶紫、緋、綠,各從本服色,白綾中單,白綾袴,白羅方心曲領,本品官導駕,則騎而服之。
袴褶之制,建隆四年,範質與禮官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