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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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召入奏事,遷權戶部侍郎,賜紫,進集英殿修撰、沿江制置使、江東安撫使兼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
軍政弛弗治,乃為賞三等以教射,春秋教肄士卒坐作進退擊刺之技,歲餘盡為精兵。
六年,召至闕,辭。
出知靜江府兼廣西經略安撫使,又辭。
權廣西運判兼提點刑獄。
宰相移書槐曰:「國家方用兵,人臣不辭急難,公幸毋固辭。
」槐即日就道,至邕州,上守禦七策。
邕州之地西通諸蠻夷,南引交阯及符奴、月烏、流鱗之屬,數寇邊,槐與約無相侵,推赤心遇之,皆伏不動。
又與交阯約五事:一無犯邊,二歸我侵地,三還鹵掠生口,四奉正朔,五通貿易。
於是遣使來獻方物、大象,南方悉定。
七年,進寶章閣待制。
八年,遷工部侍郎,職事依舊,兼轉運使。
九年,召赴闕,封定遠縣男。
遷兵部侍郎兼權給事中兼侍讀,升給事中,上疏請抑損戚裡恩澤以慰天下士大夫。
羣臣奏事少與法違,憚槐不敢上。
兼侍讀,進寶章閣直學士、知福州福建安撫使,辭。
進封子。
是年冬,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封侯。
十二年,為同知樞密院事。
寶祐元年,權參知政事。
二年,進參知政事。
四川制置使餘晦以戰敗奪官,詔荊襄制置使李曾伯往視師,曾伯辭,槐曰:「事如此,尚可坐而睨乎?」上疏請行,頓重兵夔門以固荊、蜀輔車之勢,詔報曰:「腹心之臣,所與共理天下者也,宜在朝廷,不宜在四方。
」復上疏曰:「天下之事,不進則退,人臣無敢為岐意者,苟以臣為可任,宜少聽臣自效,即臣不足與軍旅之事,願上官爵。
」不許,進封濠梁郡公。
帝日鄉用槐,槐言事無所隱,意在於格君心之非而不為容悅。
帝問糴民粟積邊,則對曰:「吳民困甚,有司急糴不復省。
夫民惟邦本,願先垂意根本。
」帝問修太乙祠,則對曰:「土工洊起,民罷於徵發,非所以事天也。
」帝問邊事,對曰:「外有敵國,則其計先自強。
自強者人畏我,我不畏人。
」又言:「敵國在前,宜拔材能用之。
士大夫有過失,為執法吏所刺劾,終身擯弗用,深為朝廷惜此。
苟非姦衺,皆願為昭洗,勿廢其他善。
又遷謫之臣,久墮遐方,稍稍內徙,今得生還,顧弗用可矣。
」槐每奏,帝輒稱善。
三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使。
槐自以為人主所振拔,苟可以利安國家無不為,然務先大體,任人先取故舊之在疏遠者,在官者率滿歲而遷。
嗜進者始不說矣。
槐又言於帝曰:「臣為政而有害政者三。
」帝曰:「胡為害政者三?」對曰:「戚裡不奉法,一矣;執法大吏久於其官而擅威福,二矣;皇城司不檢士,三矣。
將率不檢下故士卒橫,士卒橫則變生於無時;執法威福擅故賢不肖混淆,賢不肖混淆則姦衺肆,賢人伏而不出;親戚不奉法故法令輕,法令輕故朝廷卑。
三者弗去,政且廢,願自上除之。
」於是嫉之者滋甚。
帝年浸高,操柄獨斷,羣臣無當意者,漸喜狎佞人。
丁大全善為佞,帝躐貴之,竊弄威權而帝弗覺悟。
大全已為侍禦史,遣客私自結於槐,槐曰:「吾聞人臣無私交,吾惟事上,不敢私結約,幸為謝丁君。
」大全度槐弗善己,銜甚,乃日夜刻求槐短。
槐入見,極言大全衺佞不可近。
帝曰:「大全未嘗短卿,卿勿疑。
」槐曰:「臣與大全何怨?顧陛下拔臣至此,臣知大全姦衺而噤不言,是負陛下也。
且陛下謂大全忠而臣以為姦,不可與俱事陛下矣。
」既罷出,即上書乞骸骨,不報。
四年,策免丞相,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時大全亦論劾槐,書未下,自發省兵迫遣之。
於是太學諸生陳宜中等上書爭之,語見大全傳。
五年及景定元年,俱用祀明堂恩加食邑。
二年,特授判福州、福建路安撫大使,固辭。
進封吉國,又進封許國公。
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既夕,天大雨,烈風雷電,槐起衣冠而坐,麾婦人出,為諸生說兌、謙二卦,問夜如何?諸生以夜中對,遂薨。
遺表上,贈太子少師,謚文清。
帝使使緻金六十斤、帛千匹以賻。
葉夢鼎字鎮之,台之寧海人。
本陳待聘之子,七歲後於母族。
少從直龍圖閣鄭霖、宗正少卿趙逢龍學,以太學上舍試入優等,兩優釋褐出身,授信州軍事推官,攝教事,講荒政。
遷太學錄。
淳祐二年,雷變,上封事,言召人才,戒媟近。
明年,輪對,言君子、直言、軍制、楮幣、任官、分閫六事。
同番昜湯巾召試館職,授秘書省正字。
四年,升校書郎兼莊文府教授。
五年,遷秘書郎,轉對,言定國本,求哲輔,專閫帥,奬用介直。
雷變上言,援唐康澄「五可畏」之說,遷著作佐郎。
六年,拜軍器少監兼兵部郎官,轉對,言國計、邊事、國體三事。
又言:「外有窺邊之大敵,內有伺隙之巨姦;奇衺蠱媚於宮闈,熏腐依憑於城社;強藩悍將,牙蘖易搖,草竊姦宄,肘腋階變。
」 權知袁州,轉運司和糴米三萬斛,夢鼎言:「袁山多而田少,朝廷免和糴已百年,自今開之,百姓子孫受無窮之害,則無窮之怨從之。
」民湯頎獻田學官,妻子離散,夢鼎遂還之。
毀萬載旗{竹甬}村淫祠,塞其妖井。
召赴行在。
丁本生母憂。
十一年,免喪,拜司封員外郎。
輪對,言:「陛下惑於左右之讒說,例視言者為好名,中傷既深,膠固莫解。
近歲以來,言稍犯人主之所難者,不顯罷則陰黜,不久外則設間,去者屢召而不還,來者一鳴而輒斥。
」兼玉牒檢討官,以直秘閣、江西提舉常平兼知吉州。
節制悍將,置社倉、義倉,平反李義山受贓之冤,以國子司業召。
寶祐元年陛對,言國論主平江西義倉,不可待申省而後發。
考試集英殿,授崇政殿說書,進講尚書。
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遷國子祭酒。
二年,兼權禮部侍郎,諫幸西太乙宮。
三年,權禮部侍郎,仍兼祭酒,升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尋兼侍講。
丁母憂。
五年,以集英殿修撰差知贛州。
丁大全柄國,欲挽夢鼎登朝,卒辭謝之。
六年,改知建寧府,又改知隆興府。
開慶元年,復知建寧府,作橋梁,置驛舍,建大安關,決疑獄。
景定元年,召為太子詹事,上疏以「法天」為言。
遷吏部侍郎,賜寧海縣食邑。
二年,權兵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
三年,遷兵部尚書兼修國史兼實錄修撰。
遷吏部尚書,五辭免,請祠,不允。
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屢辭不許。
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兼太子賓客,進封寧海伯。
四年,簽書樞密院事,進封臨海郡侯,以明堂恩進封臨海郡公。
丞相賈似道欲造關子,罷十七、十八兩界會子,夢鼎以為厲民,乃止罷十七界。
公田法行,夢鼎又以為厲民,故行之浙右而止。
五年,三辭,不許,進同知樞密院事、權參知政事。
以彗星出,夢鼎言政上下恐懼交修之日,乞解機政,又不許。
奏免浙西經界。
理宗崩,議太子即位,太後垂簾聽政,夢鼎曰:「母後垂簾,豈是美事!」進參知政事,加食邑。
夢鼎力辭,似道懇留之,不可。
帝勉諭再三,詔閤門封還奏
四年,召入奏事,遷權戶部侍郎,賜紫,進集英殿修撰、沿江制置使、江東安撫使兼知建康府兼行宮留守。
軍政弛弗治,乃為賞三等以教射,春秋教肄士卒坐作進退擊刺之技,歲餘盡為精兵。
六年,召至闕,辭。
出知靜江府兼廣西經略安撫使,又辭。
權廣西運判兼提點刑獄。
宰相移書槐曰:「國家方用兵,人臣不辭急難,公幸毋固辭。
」槐即日就道,至邕州,上守禦七策。
邕州之地西通諸蠻夷,南引交阯及符奴、月烏、流鱗之屬,數寇邊,槐與約無相侵,推赤心遇之,皆伏不動。
又與交阯約五事:一無犯邊,二歸我侵地,三還鹵掠生口,四奉正朔,五通貿易。
於是遣使來獻方物、大象,南方悉定。
七年,進寶章閣待制。
八年,遷工部侍郎,職事依舊,兼轉運使。
九年,召赴闕,封定遠縣男。
遷兵部侍郎兼權給事中兼侍讀,升給事中,上疏請抑損戚裡恩澤以慰天下士大夫。
羣臣奏事少與法違,憚槐不敢上。
兼侍讀,進寶章閣直學士、知福州福建安撫使,辭。
進封子。
是年冬,拜端明殿學士、簽書樞密院事,進封侯。
十二年,為同知樞密院事。
寶祐元年,權參知政事。
二年,進參知政事。
四川制置使餘晦以戰敗奪官,詔荊襄制置使李曾伯往視師,曾伯辭,槐曰:「事如此,尚可坐而睨乎?」上疏請行,頓重兵夔門以固荊、蜀輔車之勢,詔報曰:「腹心之臣,所與共理天下者也,宜在朝廷,不宜在四方。
」復上疏曰:「天下之事,不進則退,人臣無敢為岐意者,苟以臣為可任,宜少聽臣自效,即臣不足與軍旅之事,願上官爵。
」不許,進封濠梁郡公。
帝日鄉用槐,槐言事無所隱,意在於格君心之非而不為容悅。
帝問糴民粟積邊,則對曰:「吳民困甚,有司急糴不復省。
夫民惟邦本,願先垂意根本。
」帝問修太乙祠,則對曰:「土工洊起,民罷於徵發,非所以事天也。
」帝問邊事,對曰:「外有敵國,則其計先自強。
自強者人畏我,我不畏人。
」又言:「敵國在前,宜拔材能用之。
士大夫有過失,為執法吏所刺劾,終身擯弗用,深為朝廷惜此。
苟非姦衺,皆願為昭洗,勿廢其他善。
又遷謫之臣,久墮遐方,稍稍內徙,今得生還,顧弗用可矣。
」槐每奏,帝輒稱善。
三年,拜右丞相兼樞密使。
槐自以為人主所振拔,苟可以利安國家無不為,然務先大體,任人先取故舊之在疏遠者,在官者率滿歲而遷。
嗜進者始不說矣。
槐又言於帝曰:「臣為政而有害政者三。
」帝曰:「胡為害政者三?」對曰:「戚裡不奉法,一矣;執法大吏久於其官而擅威福,二矣;皇城司不檢士,三矣。
將率不檢下故士卒橫,士卒橫則變生於無時;執法威福擅故賢不肖混淆,賢不肖混淆則姦衺肆,賢人伏而不出;親戚不奉法故法令輕,法令輕故朝廷卑。
三者弗去,政且廢,願自上除之。
」於是嫉之者滋甚。
帝年浸高,操柄獨斷,羣臣無當意者,漸喜狎佞人。
丁大全善為佞,帝躐貴之,竊弄威權而帝弗覺悟。
大全已為侍禦史,遣客私自結於槐,槐曰:「吾聞人臣無私交,吾惟事上,不敢私結約,幸為謝丁君。
」大全度槐弗善己,銜甚,乃日夜刻求槐短。
槐入見,極言大全衺佞不可近。
帝曰:「大全未嘗短卿,卿勿疑。
」槐曰:「臣與大全何怨?顧陛下拔臣至此,臣知大全姦衺而噤不言,是負陛下也。
且陛下謂大全忠而臣以為姦,不可與俱事陛下矣。
」既罷出,即上書乞骸骨,不報。
四年,策免丞相,以觀文殿大學士提舉洞霄宮。
時大全亦論劾槐,書未下,自發省兵迫遣之。
於是太學諸生陳宜中等上書爭之,語見大全傳。
五年及景定元年,俱用祀明堂恩加食邑。
二年,特授判福州、福建路安撫大使,固辭。
進封吉國,又進封許國公。
三年五月二十八日既夕,天大雨,烈風雷電,槐起衣冠而坐,麾婦人出,為諸生說兌、謙二卦,問夜如何?諸生以夜中對,遂薨。
遺表上,贈太子少師,謚文清。
帝使使緻金六十斤、帛千匹以賻。
葉夢鼎字鎮之,台之寧海人。
本陳待聘之子,七歲後於母族。
少從直龍圖閣鄭霖、宗正少卿趙逢龍學,以太學上舍試入優等,兩優釋褐出身,授信州軍事推官,攝教事,講荒政。
遷太學錄。
淳祐二年,雷變,上封事,言召人才,戒媟近。
明年,輪對,言君子、直言、軍制、楮幣、任官、分閫六事。
同番昜湯巾召試館職,授秘書省正字。
四年,升校書郎兼莊文府教授。
五年,遷秘書郎,轉對,言定國本,求哲輔,專閫帥,奬用介直。
雷變上言,援唐康澄「五可畏」之說,遷著作佐郎。
六年,拜軍器少監兼兵部郎官,轉對,言國計、邊事、國體三事。
又言:「外有窺邊之大敵,內有伺隙之巨姦;奇衺蠱媚於宮闈,熏腐依憑於城社;強藩悍將,牙蘖易搖,草竊姦宄,肘腋階變。
」 權知袁州,轉運司和糴米三萬斛,夢鼎言:「袁山多而田少,朝廷免和糴已百年,自今開之,百姓子孫受無窮之害,則無窮之怨從之。
」民湯頎獻田學官,妻子離散,夢鼎遂還之。
毀萬載旗{竹甬}村淫祠,塞其妖井。
召赴行在。
丁本生母憂。
十一年,免喪,拜司封員外郎。
輪對,言:「陛下惑於左右之讒說,例視言者為好名,中傷既深,膠固莫解。
近歲以來,言稍犯人主之所難者,不顯罷則陰黜,不久外則設間,去者屢召而不還,來者一鳴而輒斥。
」兼玉牒檢討官,以直秘閣、江西提舉常平兼知吉州。
節制悍將,置社倉、義倉,平反李義山受贓之冤,以國子司業召。
寶祐元年陛對,言國論主平江西義倉,不可待申省而後發。
考試集英殿,授崇政殿說書,進講尚書。
兼國史編修、實錄檢討,遷國子祭酒。
二年,兼權禮部侍郎,諫幸西太乙宮。
三年,權禮部侍郎,仍兼祭酒,升兼同修國史、實錄院同修撰,尋兼侍講。
丁母憂。
五年,以集英殿修撰差知贛州。
丁大全柄國,欲挽夢鼎登朝,卒辭謝之。
六年,改知建寧府,又改知隆興府。
開慶元年,復知建寧府,作橋梁,置驛舍,建大安關,決疑獄。
景定元年,召為太子詹事,上疏以「法天」為言。
遷吏部侍郎,賜寧海縣食邑。
二年,權兵部尚書兼權吏部尚書。
三年,遷兵部尚書兼修國史兼實錄修撰。
遷吏部尚書,五辭免,請祠,不允。
拜端明殿學士、同簽書樞密院事,屢辭不許。
同提舉編修經武要略兼太子賓客,進封寧海伯。
四年,簽書樞密院事,進封臨海郡侯,以明堂恩進封臨海郡公。
丞相賈似道欲造關子,罷十七、十八兩界會子,夢鼎以為厲民,乃止罷十七界。
公田法行,夢鼎又以為厲民,故行之浙右而止。
五年,三辭,不許,進同知樞密院事、權參知政事。
以彗星出,夢鼎言政上下恐懼交修之日,乞解機政,又不許。
奏免浙西經界。
理宗崩,議太子即位,太後垂簾聽政,夢鼎曰:「母後垂簾,豈是美事!」進參知政事,加食邑。
夢鼎力辭,似道懇留之,不可。
帝勉諭再三,詔閤門封還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