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一十四 列傳第一百七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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嵩之帥師發江陵,奏誅張可大,竄盧普、李士達,以其棄城也。

    二年,黃州圍解,降詔奬諭,拜端明殿學士,職任依舊,恩數視執政,進封奉化郡侯,加食邑。

    詔入覲,拜參知政事,督視京西、荊湖南北、江西路軍馬,鄂州置司,兼督視淮南西路軍馬兼督視光、蘄、黃、夔、施州軍馬,加食邑。

    城黃州。

    十一月,復光州。

    十二月,復滁州。

    三年,授宣奉大夫、右丞相兼樞密、都督兩淮四川京西湖北軍馬,進封公,加食邑,兼督江西、湖南軍馬,改都督江、淮、京、湖、四川軍馬。

    薦士三十有二人,其後董槐、吳潛皆號賢相。

     復信陽,以督府米拯淮民之饑。

    六月,復襄陽,嵩之言:「襄陽雖復,未易守。

    」自是邊境多以捷聞,降詔奬諭。

    四年,乞祠,趣召奏事,轉三官,依前右丞相兼樞密使,眷顧特隆,賜賚無虛日。

    久旱,乞解機政。

    地震,屢疏乞罷免,皆不許。

    淳祐元年,進玉斧箴。

    安南入貢,不用正朔,嵩之議用範仲淹卻西夏書例,以不敢聞于朝還之。

    二年,進高、孝、光、寧帝紀,孝宗經武要略,寧宗實錄、日曆,會要、玉牒,進金紫光祿大夫,加食邑。

    是冬,封永國公,加食邑。

    四年,遭父喪,起復右丞相兼樞密使。

    累賜手詔,遣中使趣行。

    於是太學生黃愷伯、金九萬、孫翼鳳等百四十四人,武學生翁日善等六十七人,京學生劉時舉、王元野、黃道等九十四人,宗學生與寰等三十四人,建昌軍學教授盧鉞,皆上書論嵩之不當起復,不報。

    將作監徐元傑奏對及劉鎮上封事,帝意頗悟。

     初,嵩之從子璟卿嘗以書諫曰: 伯父秉天下之大政,必辦天下之大事;膺天下之大任,必能成天下之大功。

    比所行寖不克終,用人之法,不待舉削而改官者有之,譴責未幾而旋蒙敘理者有之,丁難未幾而遽被起復者有之。

    借曰有非常之才,有不次之除,醲恩異賞,所以收拾人才,而不知斯人者果能運籌帷幄、獻六奇之策而得之乎?抑亦獻賂幕賓而得之乎?果能馳身鞍馬,效一戰之勇而得之乎?抑亦效顰奴僕而得之乎?徒聞包苴公行,政出多門,便嬖私昵,狼狽萬狀,祖宗格法,壞於今日也。

     自開督府,東南民力,困於供需,州縣倉卒,匱於應辦。

    輦金帛,輓芻粟,絡繹道路,曰一則督府,二則督府,不知所幹者何事,所成者何功!近聞蜀川不守,議者多歸退師於鄂之失。

    何者?分戍列屯,備邊禦戎,首尾相援,如常山之蛇。

    維揚則有趙葵,廬江則有杜伯虎,金陵則有別之傑。

    為督府者,宜據鄂渚形勢之地,西可以援蜀,東可以援淮,北可以鎮荊湖。

    不此之圖,盡損藩籬,深入堂奧,伯父謀身自固之計則安,其如天下蒼生何! 是以饑民叛將,乘虛擣危,侵軼於沅、湘,搖蕩於鼎、澧。

    為江陵之勢苟孤,則武昌之勢未易守;荊湖之路稍警,則江、浙之諸郡焉得高枕而臥?況殺降失信,則前日徹疆之計不可復用矣;內地失護,則前日清野之策不可復施矣。

    此隙一開,東南生靈特幾上之肉耳。

    則宋室南渡之疆土,惡能保其金甌之無闕也。

    盍早為之圖,上以寬九重宵旰之憂,下以慰雙親朝夕之望。

    不然,師老財殫,績用不成,主憂臣辱,公論不容。

    萬一不畏強禦之士,繩以春秋之法,聲其討罪不效之咎,當此之時,雖優遊菽水之養,其可得乎?異日國史載之,不得齒於趙普開國勳臣之列,而乃廁於蔡京誤國亂臣之後,遺臭萬年,果何面目見我祖於地下乎?人謂禍起蕭牆,危如朝露,此愚所痛心疾首為伯父苦口極言。

     為今之計,莫若盡去在幕之羣小,悉召在野之君子,相與改弦易轍,戮力王事,庶幾失之東隅,收之桑榆矣。

    如其視失而不知救,視非而不知革,薰蕕同器,駑驥同櫪,天下大勢,駸駸日趨於危亡之域矣。

    伯父與璟卿,親猶父子也,伯父無以少年而忽之,則吾族幸甚!天下生靈幸甚!我祖宗社稷幸甚! 居無何,璟卿暴卒,相傳嵩之緻毒雲。

    嵩之為公論所不容,居閒十有三年。

    寶祐四年春,授觀文殿大學士,加食邑。

    八月癸巳卒,遺表上,帝輟朝,贈少師、安德軍節度使,進封魯國公,謚忠簡,以家諱改謚莊肅。

    德祐初,以右正言徐直方言奪謚。

     董槐字庭植,濠州定遠人。

    少喜言兵,陰讀孫武、曹操之書,而曰:「使吾得用,將汛掃中土以還天子。

    」槐貌甚偉,廣顙而豐頤,又美髯,論事慷慨,自方諸葛亮、周瑜。

    父永,遇槐嚴,聞其自方,怒而嘻曰:「不力學,又自喜大言,此狂生耳,吾弗願也。

    」槐心愧,乃益自摧折,學於永嘉葉師雍。

    聞輔廣者,朱熹之門人,復往從廣,廣歎其善學。

    嘉定六年,登進士第,調靖安主簿。

    丁父憂去官。

     十四年,起為廣德軍錄事參軍,民有誣富人李桷私鑄兵結豪傑以應李全者,郡捕繫之獄,槐察其枉,以白守,守曰:「為反者解說,族矣。

    」槐曰:「吏明知獄有枉,而擠諸死地以傅於法,顧法豈謂諸被告者無論枉不枉,皆可殺乎?」不聽。

    頃之,守以憂去,槐攝通判州事,歎曰:「桷誠枉,今不為出之,生無繇矣。

    」乃為翻其辭,明其不反,書上,卒脫桷獄。

    紹定二年,遷鎮江觀察推官。

    明年春,入為主管刑部架閣文字。

    秋,兼權禮、兵部架閣,遷籍田令,特差權通判鎮江府。

    至州,會全叛,涉淮臨大江,大府急發州兵。

    槐即日將兵濟江而西,全遁去,乃還。

    五年,丁母憂。

    端平三年,差通判蘄州,辭。

     嘉熙元年,召赴都堂,遷宗正寺簿、出知常州。

    後三日,提點湖北刑獄。

    常德軍亂,夜縱火而譟,守尉闖不出。

    槐騎從數人於火所,且問亂故。

    亂者曰:「將軍馬彥直奪吾歲請,吾屬將責之償,不為亂也。

    」槐坐馬上,召彥直斬馬前,亂者還入伍中,明日,乃捕首亂者七人戮諸市,而賻彥直之家。

    差充歸、峽、嶽察訪使。

    二年,兼權知常德府,尋兼軍器少監,依舊提點刑獄。

     三年,以直寶謨閣知江州兼都督府參謀。

    秋,流民渡江而來歸者十餘萬,議者皆謂:「方軍興,郡國急儲粟,不暇食民也。

    」槐曰:「民,吾民也,發吾粟振之,胡不可?」至者如歸焉。

    當是時,宋與金為鄰國,而襄、漢、揚、楚之間,豪傑皆自相結以保其族,無賴者往往去為羣盜。

    浮光人翟全寓黃陂,有衆三千餘,稍出鹵掠。

     槐令客說下全,徙之陽烏洲,使雜耕蘄春間,又享賜之,用為裨將。

    於是曹聰、劉清之屬皆來自歸。

     四年,進直華文閣、知潭州、主管湖南安撫司公事。

    方三邊急於守禦,督府日夜徵發,民且困,槐為畫策應之,令民不傷而軍須亦不匱。

    淳祐二年,遷左司郎官,進直龍圖閣、沿江制置副使兼知江州、主管江西安撫司公事。

    視其賦則吏侵甚,下教曰:「吾涖州而吏猶為盜不自悔,吾且誅之!」吏乃震恐,願自新。

    槐因除民患害,凡利有宜,弛以利民,惟恐不盡弛。

    大計軍實,常若敵且至。

    裨將盧淵兇猾不受命,斬以徇師,軍中肅然。

     三年,進秘閣修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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