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三百八十 列傳第一百三十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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宰執皆以為然。

    帝親筆召如淵、李誼入對。

    明日,詔宰執就館見金使,受其書納入,人情始安。

     九年,奏召還曾開、範同,而罷施庭臣、莫將,以謂:「開、同之出,雖曰語言之過,而其心實出於愛君;庭臣、將之遷,雖曰議論之合,而其迹終近於希進。

    今國論既定,好惡黜陟,所宜深謹。

    」又論張邦昌時偽臣因赦復職非是。

    帝曰:「卿言是也,朕亦欲置此數匹夫不問。

    」對曰:「將恐無以示訓。

    」其後卒不行。

     忽一日,如淵言:「和議之際,臣粗自效,如臣到都堂,若不遏朝廷再遣使之議,則和議必至於壞,而宣對之日,稍有將順,則遂至於屈。

    臣於二者,粗有報國之忠。

    臣親老,願求歸。

    」帝不許。

    如淵疑帝有疏之之意,又奏曰:「臣向薦君臣腹心之論,陛下大以為然。

    其後秦檜在和議可否未決之間欲求去,陛下頗罪之,臣再三為檜辨析。

    今陛下與檜君臣如初,而臣反若有讒愬於其間者。

    」帝曰:「朕素不喜讒,卿其勿疑。

    」如淵嘗與施庭臣忿爭,庭臣謂如淵有指斥語,帝謂秦檜曰:「以朕觀之,庭臣之罪小,如淵之罪大。

    」檜請斥庭臣而徙如淵,待其求去然後補外。

    帝不可,於是與庭臣皆罷。

     初,如淵與莫將及庭臣皆力主和議,如淵緣此擢中司,而將及庭臣緣此皆峻用。

    張燾、晏敦復上疏專以三人為言。

    如淵入言路,即劾二人,至是與庭臣俱罷。

    其後檜擬如淵知遂寧府,帝曰:「此人用心不端。

    」遂已。

    兩奉祠,卒,年六十二。

     如淵始以張浚薦召,而終乃翼秦檜擠趙鼎,讎呂本中,逐劉大中、王庶,心迹固可見矣。

    子佃、僎、似。

     薛弼字直老,溫州永嘉人。

    登政和二年進士第,調懷州刑曹、杭州教授。

    初頒五禮新書,定著釋奠先聖誤用下丁,弼據禮是正,州以聞,詔從其議。

    監左藏東庫。

    內侍王道使奴從旁視絹美惡,多取之,弼白版曹窮治,人嚴憚之。

     靖康初,金兵攻汴京,李綱定議堅守,衆不悅。

    弼意與綱同,圍解,遷光祿寺丞。

    嘗言:「姚平仲不可恃。

    」未幾而敗。

    綱救太原,弼言:「金必再至,綱不當去,宜先事河北。

    」金人果再入。

    始命刑部侍郎宋伯友提舉河防,弼以點檢糧草從之,為計畫甚切,皆不能用,乃乞罷歸,改三門、白波輦運,尋主管明道宮,提舉淮東鹽事,改湖南運判。

     楊麼據洞庭,寇鼎州,王〈王燮〉久不能平,更命嶽飛討之。

    麼陸耕水戰,樓船十餘丈,官軍徒仰視不得近。

    飛謀益造大舟,弼曰:「若是,則未可以歲月勝矣。

    且彼之所長,可避而不可鬥也。

    今大旱,湖水落洪,若重購舟首,勿與戰,逐筏斷江路,藁其上流,使彼之長坐廢,而精騎直擣其壘,則破壞在目前矣。

    」飛曰:「善。

    」兼旬,積寇盡平,進直秘閣。

    時道殣相望,弼以聞,帝惻然,命給錢六萬緡、廣西常平米六萬斛、鄂州米二十萬斛振之,且使講求富弼青州荒政,民賴以甦。

     王彥自荊移襄,遷延不即赴。

    彥所將八字軍皆中原勁卒,朝廷患其恣橫,以弼直徽猷閣代之。

    彥殊不意,弼徑入府受將吏謁,大駭。

    弼曲折譬曉,彥感悟,即日出境。

     除嶽飛參謀官。

    飛母死,遁於廬山,張宗元攝飛事。

    飛將張憲移疾,部曲洶洶,生異語。

    弼謂諸將曰:「太尉力乞張公,而詔使隨至,嶽軍素整,今而譁鬨,是汝曹累太尉也。

    」諸將以諗憲,憲佯悟曰:「相公腹心,惟參謀知之。

    」衆乃定。

    除戶部郎官,再知荊南。

     桃源劇盜伍俊既招安,復謀叛,提點刑獄萬俟禼不能制,乃以委弼,弼許俊以靖州。

    俊喜曰:「我得靖,則地過桃源遠矣。

    」俊至,則斬以徇。

    遷秘閣脩撰、陝西轉運使,以左司郎官召知虔州,移黃州。

     時福州大盜有號「管天下」、「伍黑龍」、「滿山紅」之屬,其衆甚盛,鈐轄李貴為賊所獲,民作山砦自保。

    守臣莫將議委漳、泉、汀、建,募強壯遊手各千人為效用,與殿司統制張淵同措置。

    未及行,詔升弼集英殿脩撰,與將兩易。

    弼至郡,漕臣以遊手易聚難散,恐為他日患,聞于朝。

    事下弼議,弼謂:「昔守章貢,有武夫周虎臣、陳敏者,丁壯各數百,皆能戰,視官軍可一當十。

    」乃奏虎臣為副將,敏為巡檢,選丁壯千人,號「奇兵」,日給糗糧,責以滅賊。

    自是歲費錢三萬六千餘緡、米九千石,凡四年而賊平。

    弼知廣州,擢敷文閣待制。

    卒,年六十三。

     初,秦檜居永嘉,弼遊其門。

    弼在湖北除盜,歸功于萬俟禼。

    檜誣嶽飛下吏,禼以中司鞫獄,飛父子及憲皆死。

    朱芾、李若虛亦坐嘗為飛謀議,奪職,惟弼得免,且為檜用,屢更事任,通籍從官,世以此少之。

     羅汝楫字彥濟,徽州歙縣人。

    登政和二年進士第,監登聞鼓院,遷大理丞、刑部員外郎。

    奏命官犯公罪,勿取特旨以終惠臣子,又戶口凋耗,宜少寬養子之禁。

     拜監察禦史。

    未踰月,遷殿中侍禦史。

    與中丞何鑄交章論嶽飛,罷其樞筦。

    朱芾、李若虛嘗為飛議曹,主帥有異意而不能諫;又言,飛獄具,寺官聚斷,鹹謂死有餘罪,寺丞何彥猷、李若樸獨喧然以衆議為非,欲從輕典。

    皆坐黜。

    王庶謫道州,郡丞孫行儉以官廨居之,汝楫劾其無忌憚當斥,且令庶徙居。

    劉子羽知鎮江,上言:「和好非久遠計,宜及閑暇為備。

    」檜怒,風汝楫論罷之。

     時撫州有兩陳四繫獄,誤論輕罪者死,汝楫誦其冤,且言:「獨罪獄官而守倅不坐,非祖宗法。

    」於是詔天下斷死刑,守以下引囚問姓名、鄉裡然後決。

    又言:「國家駐蹕臨安,淮南不可置度外,當重防海之寄,守長江之要,革竄名賞籍以勸有功。

    」 遷起居郎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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