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七十三 列傳第二百三十二 姦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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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排黜異黨,紛紛累月不能定,願陛下以為至戒。
」帝深然之。
檜力排羣言,始終以和議自任,而次翁謂無主議者,專為檜地也。
於是檜位復安,據之凡十八年,公論不能撼搖矣。
六月,檜奏曰:「德無常師,主善為師。
臣昨見撻懶有割地講和之議,故贊陛下取河南故疆。
今兀朮戕其叔撻懶,藍公佐歸,和議已變,故贊陛下定弔伐之計。
願至江上諭諸帥同力招討。
」卒不行。
閏六月,貶趙鼎興化軍,以王次翁受檜旨,言其規圖復用也。
言者不已,尋竄潮州。
時張俊克亳州,王勝克海州,嶽飛克郾城,幾獲兀朮。
張浚戰勝於長安,韓世忠勝於泇口鎮,諸將所向皆奏捷,而檜力主班師。
九月,詔飛還行在,沂中還鎮江,光世還池州,錡還太平。
飛軍聞詔,旗靡轍亂,飛口呿不能合。
於是淮寧、蔡、鄭復為金人有。
以明堂恩封檜莘國公。
十一年,兀朮再舉,取壽春入廬州,諸將邵隆、王德、關師古等連戰皆捷。
楊沂中戰拓臯,又破之。
檜忽諭沂中及張俊遽班師。
韓世忠聞之,止濠州不進;劉錡聞之,棄壽春而歸。
自是不復出兵。
四月,檜欲盡收諸將兵權,給事中範同獻策,檜納之。
密奏召三大將論功行賞,韓世忠、張俊並為樞密使,嶽飛為副使,以宣撫司軍隸樞密院。
六月,拜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慶國公。
徽宗實錄成,遷少保,加封冀國公。
先是,莫將、韓恕使金,拘于涿州。
至是,兀朮有求和意,縱之歸。
檜復奏遣劉光遠、曹勛使金,又以魏良臣為通問使。
未幾,良臣偕金使蕭毅等來,議以淮水為界,求割唐、鄧二州。
尋遣何鑄報聘,許之。
十月,興嶽飛之獄。
檜使諫官萬俟禼論其罪,張俊又誣飛舊將張憲謀反,於是飛及子雲俱送大理寺,命禦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鞫之。
十一月,貶李光藤州,範同罷參知政事。
同雖附和議,以自奏事,檜忌之也。
十二月,殺嶽飛。
檜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檜大異,必欲殺之。
鑄、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臺,獄遂上。
誣飛嘗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為指斥乘輿,受詔不救淮西罪,賜死獄中。
子雲及張憲殺于都市。
天下冤之,聞者流涕。
飛之死,張俊有力焉,語在飛傳。
十二年,胡銓再編管新州。
八月,徽宗及顯肅、懿節二梓宮至行在。
太後還慈寧宮。
九月,加太師,進封魏國公。
十月,進封秦、魏兩國公。
檜以封兩國與蔡京、童貫同,請改封母為秦、魏國夫人。
子熺舉進士,館客何溥赴南省,皆為第一。
熺本王〈日奐〉孽子,檜妻〈日奐〉妹,無子,〈日奐〉妻貴而妬,檜在金國,出熺為檜後。
檜還,其家以熺見,檜喜甚。
檜幸和議復成,益咎前日之異己者。
先是,趙鼎貶潮州,王庶貶道州,胡銓再貶新州。
至是,皆遇赦永不檢舉。
曾開、李彌遜並落職。
張俊本助和議,居位歲餘無去意,檜諷江邈論罷之。
十三年,賀瑞雪,賀雪自檜始。
賀日食不見,是後日食多書不見。
彗星常見,選人康倬上書言彗星不足畏,檜大喜,特改京秩。
楚州奏鹽城縣海清,檜請賀,帝不許。
知虔州薛弼言木內有文曰「天下太平年」,詔付史館。
於是修飾彌文,以粉飾治具,如鄉飲、耕籍之類節節備舉,為苟安餘杭之計,自此不復巡幸江上,而祥瑞之奏日聞矣。
洪皓歸自金國,名節獨著,以緻金酋室撚語,直翰苑不一月逐去。
室撚者,粘罕之左右也。
初,粘罕行軍至淮上,檜嘗為之草檄,為室撚所見,故因皓歸寄聲。
檜意士大夫莫有知者,聞皓語,深以為憾,遂令李文會論之。
胡舜陟以非笑朝政下獄死。
張九成以鼓唱浮言貶,累及僧宗杲編配,皆以語忤檜也。
張邵亦坐與檜言金人有歸欽宗及諸王後妃意,斥為外祠。
十四年,貶黃龜年,以前嘗論檜也。
閩、浙大水,右武大夫白鍔有「燮理乖謬」語,刺配萬安軍。
太學生張伯麟嘗題壁曰「夫差,爾忘越王殺而父乎」,杖脊刺配吉陽軍。
故將解潛罷官閑居,辛永宗總戎外郡,亦坐不附和議,潛竄南安死,永宗編置肇慶死。
趙鼎、李光皆再竄過海。
皓之罪由白鍔延譽,光以在藤州唱和有諷刺及檜者,為守臣所告也。
先是,議建國公出閤,吏部尚書吳表臣、禮部尚書蘇符等七人論禮與檜意異,於是表臣等以討論不詳、懷姦附鼎皆罷。
始,檜為上言:趙鼎欲立皇太子,是待陛下終無子也,宜俟親子乃立,遂嗾禦史丞詹大方言鼎邪謀密計,深不可測,與範沖等鹹懷異意,以徼無妄之福。
沖嘗為資善翊善,故大方誣之。
其後監察禦史王鎡言帝未有嗣,宜祠高禖,詔築壇于圜丘東,皆檜意也。
台州曾惇獻檜詩稱「聖相」。
凡投獻者以臯、夔、稷、契為不足,必曰「元聖」。
檜乞禁野史。
又命子熺以祕書少監領國史,進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曆五百九十卷。
熺因太後北還,自頌檜功德凡二千餘言,使著作郎王揚英、周執羔上之,皆遷秩。
自檜再相,凡前罷相以來詔書章疏稍及檜者,率更易焚棄,日曆、時政亡失已多,是後記錄皆熺筆,無復有公是非矣。
冬十月,右正言何若指程頤、張載遺書為專門曲學,力加禁絕,人無敢以為非。
十五年,熺除翰林學士兼侍讀。
四月,賜檜甲第,命教坊樂導之入,賜緡錢金綿有差。
六月,帝幸檜第,檜妻婦子孫皆加恩。
檜先禁私史,七月,又對帝言私史害正道。
時司馬伋遂言涑水記聞非其曾祖光論著之書,其後李光家亦舉光所藏書萬卷焚之。
十月,帝親書「一德格天」扁其閣。
十六年正月,檜立家廟。
三月,賜祭器,將相賜祭器自檜始。
先是,帝以彗星見求言。
張浚上疏,言今事勢如養大疽於頭目心腹之間,不決不止,願謀為豫備。
不然,異時以國與敵者,反歸罪正議。
檜久憾浚,至是大怒,即落浚節鉞,貶連州,尋移永州。
十七年,改封檜益國公。
五月,移貶洪皓于英州。
八月,趙鼎死于吉陽軍。
是夏,先有趙鼎遇赦永不檢舉之旨,又令月申存亡,鼎知之,不食而卒。
自鼎之謫,門人故吏皆被羅織,雖聞其死而歎息者亦加以罪。
又竄呂頤浩子摭于藤州。
十二月,進士施鍔上中興頌、行都賦及紹興雅十篇,永免文解。
自此頌詠導諛愈多。
賜百官喜雪禦筵于檜第。
十八年,熺除知樞密院事,檜問胡寧曰:「外議如何?」寧曰:「以為公相必不襲蔡京之迹。
」五月,李顯忠上恢復策,落軍職,與祠。
六月,迪功郎王廷珪編管辰州,以作詩送胡銓也。
閏八月,福州言民采竹實萬斛以濟飢。
十
」帝深然之。
檜力排羣言,始終以和議自任,而次翁謂無主議者,專為檜地也。
於是檜位復安,據之凡十八年,公論不能撼搖矣。
六月,檜奏曰:「德無常師,主善為師。
臣昨見撻懶有割地講和之議,故贊陛下取河南故疆。
今兀朮戕其叔撻懶,藍公佐歸,和議已變,故贊陛下定弔伐之計。
願至江上諭諸帥同力招討。
」卒不行。
閏六月,貶趙鼎興化軍,以王次翁受檜旨,言其規圖復用也。
言者不已,尋竄潮州。
時張俊克亳州,王勝克海州,嶽飛克郾城,幾獲兀朮。
張浚戰勝於長安,韓世忠勝於泇口鎮,諸將所向皆奏捷,而檜力主班師。
九月,詔飛還行在,沂中還鎮江,光世還池州,錡還太平。
飛軍聞詔,旗靡轍亂,飛口呿不能合。
於是淮寧、蔡、鄭復為金人有。
以明堂恩封檜莘國公。
十一年,兀朮再舉,取壽春入廬州,諸將邵隆、王德、關師古等連戰皆捷。
楊沂中戰拓臯,又破之。
檜忽諭沂中及張俊遽班師。
韓世忠聞之,止濠州不進;劉錡聞之,棄壽春而歸。
自是不復出兵。
四月,檜欲盡收諸將兵權,給事中範同獻策,檜納之。
密奏召三大將論功行賞,韓世忠、張俊並為樞密使,嶽飛為副使,以宣撫司軍隸樞密院。
六月,拜左僕射、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兼樞密使,進封慶國公。
徽宗實錄成,遷少保,加封冀國公。
先是,莫將、韓恕使金,拘于涿州。
至是,兀朮有求和意,縱之歸。
檜復奏遣劉光遠、曹勛使金,又以魏良臣為通問使。
未幾,良臣偕金使蕭毅等來,議以淮水為界,求割唐、鄧二州。
尋遣何鑄報聘,許之。
十月,興嶽飛之獄。
檜使諫官萬俟禼論其罪,張俊又誣飛舊將張憲謀反,於是飛及子雲俱送大理寺,命禦史中丞何鑄、大理卿周三畏鞫之。
十一月,貶李光藤州,範同罷參知政事。
同雖附和議,以自奏事,檜忌之也。
十二月,殺嶽飛。
檜以飛屢言和議失計,且嘗奏請定國本,俱與檜大異,必欲殺之。
鑄、三畏初鞫,久不伏;禼入臺,獄遂上。
誣飛嘗自言「己與太祖皆三十歲建節」為指斥乘輿,受詔不救淮西罪,賜死獄中。
子雲及張憲殺于都市。
天下冤之,聞者流涕。
飛之死,張俊有力焉,語在飛傳。
十二年,胡銓再編管新州。
八月,徽宗及顯肅、懿節二梓宮至行在。
太後還慈寧宮。
九月,加太師,進封魏國公。
十月,進封秦、魏兩國公。
檜以封兩國與蔡京、童貫同,請改封母為秦、魏國夫人。
子熺舉進士,館客何溥赴南省,皆為第一。
熺本王〈日奐〉孽子,檜妻〈日奐〉妹,無子,〈日奐〉妻貴而妬,檜在金國,出熺為檜後。
檜還,其家以熺見,檜喜甚。
檜幸和議復成,益咎前日之異己者。
先是,趙鼎貶潮州,王庶貶道州,胡銓再貶新州。
至是,皆遇赦永不檢舉。
曾開、李彌遜並落職。
張俊本助和議,居位歲餘無去意,檜諷江邈論罷之。
十三年,賀瑞雪,賀雪自檜始。
賀日食不見,是後日食多書不見。
彗星常見,選人康倬上書言彗星不足畏,檜大喜,特改京秩。
楚州奏鹽城縣海清,檜請賀,帝不許。
知虔州薛弼言木內有文曰「天下太平年」,詔付史館。
於是修飾彌文,以粉飾治具,如鄉飲、耕籍之類節節備舉,為苟安餘杭之計,自此不復巡幸江上,而祥瑞之奏日聞矣。
洪皓歸自金國,名節獨著,以緻金酋室撚語,直翰苑不一月逐去。
室撚者,粘罕之左右也。
初,粘罕行軍至淮上,檜嘗為之草檄,為室撚所見,故因皓歸寄聲。
檜意士大夫莫有知者,聞皓語,深以為憾,遂令李文會論之。
胡舜陟以非笑朝政下獄死。
張九成以鼓唱浮言貶,累及僧宗杲編配,皆以語忤檜也。
張邵亦坐與檜言金人有歸欽宗及諸王後妃意,斥為外祠。
十四年,貶黃龜年,以前嘗論檜也。
閩、浙大水,右武大夫白鍔有「燮理乖謬」語,刺配萬安軍。
太學生張伯麟嘗題壁曰「夫差,爾忘越王殺而父乎」,杖脊刺配吉陽軍。
故將解潛罷官閑居,辛永宗總戎外郡,亦坐不附和議,潛竄南安死,永宗編置肇慶死。
趙鼎、李光皆再竄過海。
皓之罪由白鍔延譽,光以在藤州唱和有諷刺及檜者,為守臣所告也。
先是,議建國公出閤,吏部尚書吳表臣、禮部尚書蘇符等七人論禮與檜意異,於是表臣等以討論不詳、懷姦附鼎皆罷。
始,檜為上言:趙鼎欲立皇太子,是待陛下終無子也,宜俟親子乃立,遂嗾禦史丞詹大方言鼎邪謀密計,深不可測,與範沖等鹹懷異意,以徼無妄之福。
沖嘗為資善翊善,故大方誣之。
其後監察禦史王鎡言帝未有嗣,宜祠高禖,詔築壇于圜丘東,皆檜意也。
台州曾惇獻檜詩稱「聖相」。
凡投獻者以臯、夔、稷、契為不足,必曰「元聖」。
檜乞禁野史。
又命子熺以祕書少監領國史,進建炎元年至紹興十二年日曆五百九十卷。
熺因太後北還,自頌檜功德凡二千餘言,使著作郎王揚英、周執羔上之,皆遷秩。
自檜再相,凡前罷相以來詔書章疏稍及檜者,率更易焚棄,日曆、時政亡失已多,是後記錄皆熺筆,無復有公是非矣。
冬十月,右正言何若指程頤、張載遺書為專門曲學,力加禁絕,人無敢以為非。
十五年,熺除翰林學士兼侍讀。
四月,賜檜甲第,命教坊樂導之入,賜緡錢金綿有差。
六月,帝幸檜第,檜妻婦子孫皆加恩。
檜先禁私史,七月,又對帝言私史害正道。
時司馬伋遂言涑水記聞非其曾祖光論著之書,其後李光家亦舉光所藏書萬卷焚之。
十月,帝親書「一德格天」扁其閣。
十六年正月,檜立家廟。
三月,賜祭器,將相賜祭器自檜始。
先是,帝以彗星見求言。
張浚上疏,言今事勢如養大疽於頭目心腹之間,不決不止,願謀為豫備。
不然,異時以國與敵者,反歸罪正議。
檜久憾浚,至是大怒,即落浚節鉞,貶連州,尋移永州。
十七年,改封檜益國公。
五月,移貶洪皓于英州。
八月,趙鼎死于吉陽軍。
是夏,先有趙鼎遇赦永不檢舉之旨,又令月申存亡,鼎知之,不食而卒。
自鼎之謫,門人故吏皆被羅織,雖聞其死而歎息者亦加以罪。
又竄呂頤浩子摭于藤州。
十二月,進士施鍔上中興頌、行都賦及紹興雅十篇,永免文解。
自此頌詠導諛愈多。
賜百官喜雪禦筵于檜第。
十八年,熺除知樞密院事,檜問胡寧曰:「外議如何?」寧曰:「以為公相必不襲蔡京之迹。
」五月,李顯忠上恢復策,落軍職,與祠。
六月,迪功郎王廷珪編管辰州,以作詩送胡銓也。
閏八月,福州言民采竹實萬斛以濟飢。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