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卷四百七十一 列傳第二百三十 姦臣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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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太子中允、崇政殿說書,加集賢校理,判司農專,檢正中書五房。
凡三日,五受敕告。
與呂惠卿共創青苗、助役、保甲、農田之法,一時故臣及朝士多爭之。
布疏言:「陛下以不世出之資,登延碩學運識之臣,思大有為於下,而大臣玩令,倡之於上,小臣橫議,和之於下。
人人窺伺間隙,巧言醜詆,以嘩衆罔上。
是勸沮之本未明,而威福之用未果也。
陛下誠推赤心以待遇君子而厲其氣,奮威斷以屏斥小人而消其萌,使四方曉然皆知主不可抗,法不可侮,則何為而不可,何欲而不成哉?」布欲堅神宗意,使奪任安石以威脅衆,使毋敢言。
故驟見拔用,遂修起居注、知制誥,為翰林學士兼三司便。
韓琦上疏極論新法之害,神宗頗悟,布遂為安石條析而駮之,持之愈固。
七年,大旱,詔求直言,布論判官呂嘉問市易掊克之虐,大概以為:「天下之財匱乏,良由貨不流通;貨不流通,由商賈不行;商賈不行,由兼併之家巧為摧抑。
故設市易於京師以售四方之貨,常低卬其價,使高於兼併之家而低於倍蓰之直,官不失二分之息,則商賈自然無滯矣。
今嘉問乃差官於四方買物貨,禁客旅無得先交易,以息多寡為誅賞殿最,故官吏、牙駔惟恐裒之不盡而息之不夥,則是官自為兼并,殊非市易本意也。
」事下兩制議,惠卿以為沮新法,安石怒,布遂去位。
惠卿參大政,置獄舉劾,黜布知饒州,徙潭州。
復集賢院學士、知廣州。
元豐初,以龍圖閣待制知桂州,進直學士、知秦州,改歷陳、蔡、慶州。
元豐末,復翰林學士,遷戶部尚書。
司馬光為政,諭令增損役法,布辭曰:「免役一事,法令纖悉皆出己手,若令遽自改易,義不可為。
」元祐初,以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歷真定、河陽及青、瀛二州。
紹聖初,徙江寧,過京,留為翰林學士,遷承旨兼侍讀,拜同知樞密院,進知院事。
初,章惇為相,布草制極其稱美,冀惇引為同省執政,惇忌之,止薦居樞府,故稍不相能。
布贊惇「紹述」甚力,請甄賞元祐臣庶論更役法不便者,以勸敢言。
惇遂興大獄,陷正人,流貶鐫廢,略無虛日,布多陰擠之。
掖庭詔獄成,付執政蔽罪,法官謂厭魅事未成,不當處極典。
布曰:「驢媚蛇霧,是未成否?」衆皆瞿然,於是死者三人。
惇以士心不附,詭情飾過,薦引名士彭汝礪、陳瓘、張庭堅等,乞正所奪司馬光、呂公著贈謚,勿毀墓仆碑,布以為無益之事。
又奏:「人主操柄,不可倒持,今自丞弼以至言者,知畏宰相,不知畏陛下。
臣如不言,孰敢言者?」其意蓋欲傾惇而本能。
會哲宗崩,皇太後召宰執問誰可立,惇有異議,布叱惇使從皇太後命。
徽宗立,惇得罪罷,遣中使召蔡京鎖院,拜韓忠彥左僕射。
京欲探徽宗意,徐請曰:「麻祠未審合作專任一相,或作分命兩相之意。
」徽宗曰:「專任一相。
」京出,宣言曰:「子宣不復相矣。
」已而復召曾肇草制,拜布右僕射,其制曰:「東西分臺,左右建輔。
」忠彥雖居上,明柔懦,事多決於布,布猶不能容。
時議以元祐、紹聖均為有失,欲以大公至正消釋朋黨,明年,乃改元建中靖國,邪正雜用,忠彥遂罷去。
布獨當國,漸進「紹述」之說。
明年,又改元崇寧,召蔡京為左丞,京與布異。
會布擬陳佑甫為戶部侍郎,京奏曰:「爵祿者,陛下之爵祿,柰何使宰相私其親?」布婿陳迪,佑甫子也。
布忿然爭辨,久之,聲色稍厲。
溫益叱布曰:「曾布,上前安得失禮?」徽宗不悅而罷。
禦史遂攻之,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潤州。
京積憾末己,加布以贓賄,令開封呂嘉問逮捕其諸子,鍛鍊訊鞫,誘佐證使自誣而貸其罪。
布落職,提舉太清宮,太平州居住。
又降司農卿,分司南京。
又以嘗薦學官趙諗而諗叛,責散官,衡州安置。
又以棄湟州,責賀州別駕,又責廉州司戶。
凡四年,乃徙舒州,復太中大夫、提舉崇福宮。
大觀元年,卒於潤州,年七十二。
後贈觀文殿大學士,謚曰文肅。
安惇字處厚,廠安軍人。
上舍及第,調成都府教授。
上書論學制,召對,擢監察禦史。
哲宗初政,許察官言事,諫議大夫孫覺請汰其不可者,詔劉摯推擇,罷惇為利州路轉運判官,歷夔州、湖北、江東三路。
紹聖初,召為國子司業,三遷諫議大夫。
章惇、蔡卞造同文謗獄,使蔡京與惇雜治,二人肆其忮心,上言:「司馬光、劉摯、梁燾、呂大防等交通陳衍之徙,變先帝成法,懼陛下一日親政,必有欺君之誅,乃密為傾搖之計。
於是疏隔兩宮,斥隨龍內侍,以去陛下之腹心;廢顧命大臣,以翦陛下之羽翼。
縱釋先帝之所罪,收用先帝之所棄。
無君之惡,同司馬昭之心;擅事之跡,過趙高指鹿為馬。
比詢究本末,得其情狀,大逆不道,死有餘責。
」帝曰:「元祐人果如是乎?」惇、京曰:「誠有是心,特反形未具耳。
」帝為誅衍,錮摯、燾子孫。
遷禦史中丞。
劉後之受冊也,百官仗衞陳於大庭,是日天氣清晏,惇巍立班中,倡言曰:「今日之事,上當天心,下合人望。
」朝士皆笑其姦佞。
又鞫鄒浩事,檄廣東使者鍾正甫攝治之於新州,士大夫或千裡會逮,踵蹇序辰初議,閱訴理書牘,被禍者七八百人,天下怨疾,為二蔡、二惇之謠。
徽宗雅惡之。
鄒浩還朝,惇言:「浩若復用,慮彰先帝之失。
」帝曰:「立後,大事也。
禦史中丞不言而浩獨敢言之,何為不可復用?」惇懼而退。
陳瓘請曰:「陛下欲開正路,取浩既往之善,惇乃詿惑主聽,規騁其私,若明示好惡,當自惇始。
」乃以寶文閣待制知潭州,尋放歸田裡。
蔡京為相,復拜工部侍郎、兵部尚書。
崇寧初,同知樞密院。
卒,贈特進。
長子郊,後坐指斥誅。
流其次子邦於涪而追貶惇單州團練副使,其祀遂絕。
人以為惇平生數陷忠良之報雲。
凡三日,五受敕告。
與呂惠卿共創青苗、助役、保甲、農田之法,一時故臣及朝士多爭之。
布疏言:「陛下以不世出之資,登延碩學運識之臣,思大有為於下,而大臣玩令,倡之於上,小臣橫議,和之於下。
人人窺伺間隙,巧言醜詆,以嘩衆罔上。
是勸沮之本未明,而威福之用未果也。
陛下誠推赤心以待遇君子而厲其氣,奮威斷以屏斥小人而消其萌,使四方曉然皆知主不可抗,法不可侮,則何為而不可,何欲而不成哉?」布欲堅神宗意,使奪任安石以威脅衆,使毋敢言。
故驟見拔用,遂修起居注、知制誥,為翰林學士兼三司便。
韓琦上疏極論新法之害,神宗頗悟,布遂為安石條析而駮之,持之愈固。
七年,大旱,詔求直言,布論判官呂嘉問市易掊克之虐,大概以為:「天下之財匱乏,良由貨不流通;貨不流通,由商賈不行;商賈不行,由兼併之家巧為摧抑。
故設市易於京師以售四方之貨,常低卬其價,使高於兼併之家而低於倍蓰之直,官不失二分之息,則商賈自然無滯矣。
今嘉問乃差官於四方買物貨,禁客旅無得先交易,以息多寡為誅賞殿最,故官吏、牙駔惟恐裒之不盡而息之不夥,則是官自為兼并,殊非市易本意也。
」事下兩制議,惠卿以為沮新法,安石怒,布遂去位。
惠卿參大政,置獄舉劾,黜布知饒州,徙潭州。
復集賢院學士、知廣州。
元豐初,以龍圖閣待制知桂州,進直學士、知秦州,改歷陳、蔡、慶州。
元豐末,復翰林學士,遷戶部尚書。
司馬光為政,諭令增損役法,布辭曰:「免役一事,法令纖悉皆出己手,若令遽自改易,義不可為。
」元祐初,以龍圖閣學士知太原府,歷真定、河陽及青、瀛二州。
紹聖初,徙江寧,過京,留為翰林學士,遷承旨兼侍讀,拜同知樞密院,進知院事。
初,章惇為相,布草制極其稱美,冀惇引為同省執政,惇忌之,止薦居樞府,故稍不相能。
布贊惇「紹述」甚力,請甄賞元祐臣庶論更役法不便者,以勸敢言。
惇遂興大獄,陷正人,流貶鐫廢,略無虛日,布多陰擠之。
掖庭詔獄成,付執政蔽罪,法官謂厭魅事未成,不當處極典。
布曰:「驢媚蛇霧,是未成否?」衆皆瞿然,於是死者三人。
惇以士心不附,詭情飾過,薦引名士彭汝礪、陳瓘、張庭堅等,乞正所奪司馬光、呂公著贈謚,勿毀墓仆碑,布以為無益之事。
又奏:「人主操柄,不可倒持,今自丞弼以至言者,知畏宰相,不知畏陛下。
臣如不言,孰敢言者?」其意蓋欲傾惇而本能。
會哲宗崩,皇太後召宰執問誰可立,惇有異議,布叱惇使從皇太後命。
徽宗立,惇得罪罷,遣中使召蔡京鎖院,拜韓忠彥左僕射。
京欲探徽宗意,徐請曰:「麻祠未審合作專任一相,或作分命兩相之意。
」徽宗曰:「專任一相。
」京出,宣言曰:「子宣不復相矣。
」已而復召曾肇草制,拜布右僕射,其制曰:「東西分臺,左右建輔。
」忠彥雖居上,明柔懦,事多決於布,布猶不能容。
時議以元祐、紹聖均為有失,欲以大公至正消釋朋黨,明年,乃改元建中靖國,邪正雜用,忠彥遂罷去。
布獨當國,漸進「紹述」之說。
明年,又改元崇寧,召蔡京為左丞,京與布異。
會布擬陳佑甫為戶部侍郎,京奏曰:「爵祿者,陛下之爵祿,柰何使宰相私其親?」布婿陳迪,佑甫子也。
布忿然爭辨,久之,聲色稍厲。
溫益叱布曰:「曾布,上前安得失禮?」徽宗不悅而罷。
禦史遂攻之,罷為觀文殿大學士、知潤州。
京積憾末己,加布以贓賄,令開封呂嘉問逮捕其諸子,鍛鍊訊鞫,誘佐證使自誣而貸其罪。
布落職,提舉太清宮,太平州居住。
又降司農卿,分司南京。
又以嘗薦學官趙諗而諗叛,責散官,衡州安置。
又以棄湟州,責賀州別駕,又責廉州司戶。
凡四年,乃徙舒州,復太中大夫、提舉崇福宮。
大觀元年,卒於潤州,年七十二。
後贈觀文殿大學士,謚曰文肅。
安惇字處厚,廠安軍人。
上舍及第,調成都府教授。
上書論學制,召對,擢監察禦史。
哲宗初政,許察官言事,諫議大夫孫覺請汰其不可者,詔劉摯推擇,罷惇為利州路轉運判官,歷夔州、湖北、江東三路。
紹聖初,召為國子司業,三遷諫議大夫。
章惇、蔡卞造同文謗獄,使蔡京與惇雜治,二人肆其忮心,上言:「司馬光、劉摯、梁燾、呂大防等交通陳衍之徙,變先帝成法,懼陛下一日親政,必有欺君之誅,乃密為傾搖之計。
於是疏隔兩宮,斥隨龍內侍,以去陛下之腹心;廢顧命大臣,以翦陛下之羽翼。
縱釋先帝之所罪,收用先帝之所棄。
無君之惡,同司馬昭之心;擅事之跡,過趙高指鹿為馬。
比詢究本末,得其情狀,大逆不道,死有餘責。
」帝曰:「元祐人果如是乎?」惇、京曰:「誠有是心,特反形未具耳。
」帝為誅衍,錮摯、燾子孫。
遷禦史中丞。
劉後之受冊也,百官仗衞陳於大庭,是日天氣清晏,惇巍立班中,倡言曰:「今日之事,上當天心,下合人望。
」朝士皆笑其姦佞。
又鞫鄒浩事,檄廣東使者鍾正甫攝治之於新州,士大夫或千裡會逮,踵蹇序辰初議,閱訴理書牘,被禍者七八百人,天下怨疾,為二蔡、二惇之謠。
徽宗雅惡之。
鄒浩還朝,惇言:「浩若復用,慮彰先帝之失。
」帝曰:「立後,大事也。
禦史中丞不言而浩獨敢言之,何為不可復用?」惇懼而退。
陳瓘請曰:「陛下欲開正路,取浩既往之善,惇乃詿惑主聽,規騁其私,若明示好惡,當自惇始。
」乃以寶文閣待制知潭州,尋放歸田裡。
蔡京為相,復拜工部侍郎、兵部尚書。
崇寧初,同知樞密院。
卒,贈特進。
長子郊,後坐指斥誅。
流其次子邦於涪而追貶惇單州團練副使,其祀遂絕。
人以為惇平生數陷忠良之報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