傘下侗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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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合乎人性。

    請看世間多少麻煩事因文字而生?精熟文字的魯迅歎一聲“文章誤我”便有此意。

    如果有一些地方,不稀罕那麼遼闊和深刻,隻願意用簡潔和直接的方式在小空間裡淺淺地過日子,過得輕松而愉快,那又有何不可? 可以相信,漢族語文的頂級大師老子、莊子、陶淵明他們如果看到侗族村寨的生活,一定會稱許有加、流連忘返。

     與他們不同的是,我在這裡還看到了文字崇拜的另一種缺陷,那就是漢族的飽學書生幾乎都不善于歌舞,更無法體驗其中的快樂。

    太重的學理封住了他們的歌喉,太多的斯文壓住了他們的舞步。

    生命的本性原來是載歌載舞的,在他們身上卻被褊狹的智能剝奪了大半。

     歐洲的文藝複興,其實是對于人類的健全和俊美的重新确認,從奧林匹亞到佛羅倫薩,從維納斯到大衛,文字都悄悄地讓了位。

    相比之下,中國的書生做了相反的讓位。

    隻有在邊遠的少數民族地區,才會重新展現生命的更本質方面。

     三 花橋石階上的歌唱一結束,有一個集體舞蹈,歌者和觀者一起參加,地點就在寬敞的鼓樓底下。

    這時才發現,在集體舞蹈圍繞的圓心,也就是在鼓樓的中央,安坐着一圈黑衣老者。

     老者們表情平靜,有幾個抽着長長的煙杆。

    他們是寨老,整個村寨的管理者群體。

    一個村民,上了年紀,又德高望重,就有資格被選為寨老。

    遇到村寨安全、社會秩序、村民糾紛、節日祭祀等方面的事情,鼓樓的鼓就會擊響,寨老們就會聚集在這裡進行商議。

    寨老中又有一位召集人,商議由他主持。

    寨老們做的決定就是最後決定,以示權威。

     寨老們議事也有既定規範。

    由于沒有文字,這些規範成為寨老們必須熟記的“鼓詞”——鼓樓下的協調規則,聽起來很是有趣。

    石幹城先生曾經搜集過,我讀到了一些。

    其中一段,說到村寨的青年男女們在遊玩中談情說愛是理所當然的,而過度騷擾和侵犯卻要受到處罰,很典型地展示了鼓詞的風格。

    且引幾句—— 還有第二層, 講的是男女遊玩的事。

     耳邊插雞尾,拉手哆耶, 牆後彈琵琶,相依唱歌, 依身在門邊,細語悄言, 不犯規矩,理所當然。

     倘有哪個男人伸腳踩右,伸手摸左, 狗用腳爬,貓用爪抓, 摸腳掐手,強摘黃花, 這類事,事輕罰酒飯, 事重罰金銀,罰他一百過四兩。

     這種可愛的規矩,本來就包含着長輩的慈祥口氣,因此很有禅性。

    真正處罰起來,還要看事端的性質和事主的态度,有所謂“六重六輕”之分,因此就需要寨老們來裁決了。

    但是,處罰也僅止于處罰,沒有徒刑。

    因為這裡的侗族自古以來都沒有警察,沒有監獄,當然更沒有軍隊。

     寨老不是官員,沒有任何特權。

    他們平日與村民一樣耕種,養家糊口,犯了事也一樣受到處罰。

    他們不享受錢物方面的補貼,卻要承擔不小的義務。

    例如,外面來了一些客人,他們就要分頭接到家裡招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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