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九十四·表奏書啟四六集卷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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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某〈中謝。
〉伏念臣本出孤平,粗親文藝,遭逢亨會,叨竊寵榮。
方犬馬之壯時,早無施于尺寸;況桑榆之晚景,嗟已迫于衰遲。
一昨誤被選掄,擢升要近,付以一方之民政,委之四路之兵機。
惟寄任之匪輕,揣庸虛而内懼,辄陳懇悃,屢黩高明。
敢冀天慈不違人欲,還其舊職,易以近藩。
惟古豫之名邦,控長淮之右壤,土風深厚,物産豐饒。
雖宣化班條,慚無異術,而守官循法,足以偷安。
此蓋伏遇皇帝陛下,恻以至仁,包之大度,既不責其避事,又曲從其便私,哀爾殘,容其僥幸。
仰被乾坤之造,顧非木石之頑。
臣敢不勉自勵其筋骸,更殚盡瘁之節。
苟未填于溝壑,尚知圖報之方。
蔡州再乞緻仕第一表〈熙甯四年四月〉 臣某言:臣聞士之緻政而傳家,雖著禮經之常制;昔有乞骸而稱疾,不待年及者固多。
況臣久苦于病衰,早歲已陳于悃忄。
敢茲再黩,仰冀哀憐。
臣某〈中謝。
〉伏念臣以一介之妄庸,荷三朝之眷獎。
因時竊位,嘗俾贊于萬機;積日累年,訖無稱于一善。
徒緣樸戆,動觸機危。
每煩君父之保全,不殒終身之名節。
向由災疾,願謝軒裳。
披瀝肺肝,累奏封而五上;留連寵祿,複歲序之三遷。
間被誤恩,驟加擢任。
顧已難于策勵,遂複力于懇辭。
上賴慈仁,曲加憫恻,既不責其避事,又曲從其便私,得善地之寬閑,俾殘軀之養息。
而臣年日加老,病益交攻。
新春以來,舊苦增劇。
中渴涸,注若漏卮;弱胫零丁,兀如槁木。
加以睛瞳氣暈,幾廢視瞻,心識昏耗,動多健忘。
雖聖君之念舊,廓大度以兼容。
而隳職曠官,實為可畏,貪榮竊食,難久自安。
伏望皇帝陛下,日月照臨,乾坤亭育,察其情實,賜以矜從,許解郡章,歸榮裡。
俾其酣詠樂時之盛化,優遊為世之幸民,以畢餘生,永依鴻造。
蔡州再乞緻仕劄子〈熙甯四年〉 臣辄瀝懇私,上幹宸造,愚誠所迫,罪戾難逃。
臣自頃蒙恩,許解政事,即曾乞一近颍州差遣,庶得漸謀歸老。
上荷至仁憫臣衰病,允其所乞,差知亳州。
到任之明年,遂乞緻仕。
聖念恻然,憐其舊物,不忍廢置。
凡五上表章,四具奏劄,皆蒙诏答,未賜允俞。
臣以不敢更為煩黩,遂且中止。
尋又蒙恩超轉臣兵部尚書,安撫淄、青一路。
既不獲懇辭,遂勉力就任。
而臣迫以昏衰,事多曠廢。
甫及一年,則又陳乞壽州,亦以近颍、冀便于歸老。
未得請間,尋又蒙恩除臣宣徽使,移守并門,付以河東一路。
官益榮,任益重,而臣身益老,病益加,不勝憂懼之情,所以累瀝血懇,上煩天聽。
伏蒙睿慈,察其誠實,養疾便私,悉如其請。
臣自到今任,忽已半年,幸值歲物豐成,民訟稀少,坐屍厚祿,足以偷安。
臣上戴陛下天地父母之恩,未知論報之所。
而身與願違。
蓋自冬春以來,舊苦愈增,上渴下淋,晝夜不止,腳膝細瘦,僅存皮骨,行履拜跪艱難。
加以眼目昏暗,視物睛痛,有妨簽書看讀公家文字。
載念臣昏衰疾病,既已累年,量分知止,亦非一日,寵祿之榮,無容久竊。
臣今辄具表章,再申舊請,乞一緻仕名目。
欲望聖慈,特賜開許。
今取進止。
蔡州再乞緻仕第二表〈熙甯四年五月〉 臣某言:臣近上表章乞從緻仕,伏奉诏書,所乞宜不允者。
睿訓丁甯,曲加慰谕。
愚衷懇迫,尚敢黩煩。
将再幹于冕旒,宜先伏于砧。
臣某〈中謝。
〉伏念臣世惟寒陋,少苦奇屯,識不達于古今,學僅知于章句。
名浮于實,用之始見于無能;器小易盈,過則不勝于幾覆。
徒以早遘千齡之亨會,誤蒙三聖之獎知。
寵榮既溢其涯,憂患亦随而至。
禀生素弱,顧身未老而先衰;大道甚夷,嗟力不前而難強。
每念恩私之莫報,兼之疾病以交攻。
爰于守亳之初,遂決竄漳之計。
逮此三遷于歲律,又更兩易于州符。
而犬馬已疲,理無複壯;田廬甚迩,今也其時。
是敢更殚蝼蟻之誠,仰冀乾坤之造。
況今時不乏士,物鹹遂生。
凫雁去來,固不為于多少;鸢魚上下,皆自适于飛潛。
苟遂乞于殘骸,庶少償其夙志。
伏望皇帝陛下,哀憐舊物,隐恻至仁,察其有素非僞之誠,成其識分知止之節,曲從其欲,賜報曰俞。
俾其解組官庭,還車故裡。
披裘散發,逍遙垂盡之年;鑿井耕田,歌詠太平之樂。
其為榮幸,曷可勝陳。
蔡州再乞緻仕第二劄子〈熙甯四年〉 臣此者伏奉诏書,以臣再乞緻仕,未賜允俞,恩旨稠重,伏讀感涕。
臣自熙甯元年,初有陳乞,迨今四年之間,凡八上表章,五具劄子。
其懇悃迫切,言意重複,幹冒天慈,煩黜聖聽,固已可厭而可責矣。
而蒙陛下未加誅譴,曲為優容,八被诏音,丁甯慰譬,此天地父母之仁可謂至矣。
然臣猶有不得已者。
臣前嘗奏述古之為臣,不必伏于床枕然後稱疾,不待廢其支體然後辭官。
但其心力已衰,不能勉強,則自宜知止而不可貪榮。
此臣前次陳乞之時,所志止于如此爾。
蓋自守亳迨今,又已四年,身比前日加老,則氣血比前日益衰,而疾病比前日益不支持,但未伏床枕廢支體爾。
此臣不能自已者也。
臣竊伏思聖君久已察臣區區,而未允其請者,必以臣曆事三朝,最為舊物,聖恩眷眷,未忍廢棄,而年又未及,去之太早耳。
然臣前又嘗奏述今之緻仕與古之人不同,恩禮優幸,不為廢棄。
至于年未及而早去,亦今昔人臣常事。
臣竊見《實錄》所載,太宗時有太常少卿孔承恭者,年才六十一便乞緻仕。
太宗皇帝欣然許之,仍特降诏書褒獎,以敦勸人倫。
蓋當時議者不以朝廷許承恭早去為非,而但稱承恭之善,又以有臣如此,可以勸勵風俗,自為朝廷美事也。
欲望聖慈,少纡聽覽。
果若緻仕,優幸不為廢棄。
雖年未及,又議者不以為非,而反
〉伏念臣本出孤平,粗親文藝,遭逢亨會,叨竊寵榮。
方犬馬之壯時,早無施于尺寸;況桑榆之晚景,嗟已迫于衰遲。
一昨誤被選掄,擢升要近,付以一方之民政,委之四路之兵機。
惟寄任之匪輕,揣庸虛而内懼,辄陳懇悃,屢黩高明。
敢冀天慈不違人欲,還其舊職,易以近藩。
惟古豫之名邦,控長淮之右壤,土風深厚,物産豐饒。
雖宣化班條,慚無異術,而守官循法,足以偷安。
此蓋伏遇皇帝陛下,恻以至仁,包之大度,既不責其避事,又曲從其便私,哀爾殘,容其僥幸。
仰被乾坤之造,顧非木石之頑。
臣敢不勉自勵其筋骸,更殚盡瘁之節。
苟未填于溝壑,尚知圖報之方。
蔡州再乞緻仕第一表〈熙甯四年四月〉 臣某言:臣聞士之緻政而傳家,雖著禮經之常制;昔有乞骸而稱疾,不待年及者固多。
況臣久苦于病衰,早歲已陳于悃忄。
敢茲再黩,仰冀哀憐。
臣某〈中謝。
〉伏念臣以一介之妄庸,荷三朝之眷獎。
因時竊位,嘗俾贊于萬機;積日累年,訖無稱于一善。
徒緣樸戆,動觸機危。
每煩君父之保全,不殒終身之名節。
向由災疾,願謝軒裳。
披瀝肺肝,累奏封而五上;留連寵祿,複歲序之三遷。
間被誤恩,驟加擢任。
顧已難于策勵,遂複力于懇辭。
上賴慈仁,曲加憫恻,既不責其避事,又曲從其便私,得善地之寬閑,俾殘軀之養息。
而臣年日加老,病益交攻。
新春以來,舊苦增劇。
中渴涸,注若漏卮;弱胫零丁,兀如槁木。
加以睛瞳氣暈,幾廢視瞻,心識昏耗,動多健忘。
雖聖君之念舊,廓大度以兼容。
而隳職曠官,實為可畏,貪榮竊食,難久自安。
伏望皇帝陛下,日月照臨,乾坤亭育,察其情實,賜以矜從,許解郡章,歸榮裡。
俾其酣詠樂時之盛化,優遊為世之幸民,以畢餘生,永依鴻造。
蔡州再乞緻仕劄子〈熙甯四年〉 臣辄瀝懇私,上幹宸造,愚誠所迫,罪戾難逃。
臣自頃蒙恩,許解政事,即曾乞一近颍州差遣,庶得漸謀歸老。
上荷至仁憫臣衰病,允其所乞,差知亳州。
到任之明年,遂乞緻仕。
聖念恻然,憐其舊物,不忍廢置。
凡五上表章,四具奏劄,皆蒙诏答,未賜允俞。
臣以不敢更為煩黩,遂且中止。
尋又蒙恩超轉臣兵部尚書,安撫淄、青一路。
既不獲懇辭,遂勉力就任。
而臣迫以昏衰,事多曠廢。
甫及一年,則又陳乞壽州,亦以近颍、冀便于歸老。
未得請間,尋又蒙恩除臣宣徽使,移守并門,付以河東一路。
官益榮,任益重,而臣身益老,病益加,不勝憂懼之情,所以累瀝血懇,上煩天聽。
伏蒙睿慈,察其誠實,養疾便私,悉如其請。
臣自到今任,忽已半年,幸值歲物豐成,民訟稀少,坐屍厚祿,足以偷安。
臣上戴陛下天地父母之恩,未知論報之所。
而身與願違。
蓋自冬春以來,舊苦愈增,上渴下淋,晝夜不止,腳膝細瘦,僅存皮骨,行履拜跪艱難。
加以眼目昏暗,視物睛痛,有妨簽書看讀公家文字。
載念臣昏衰疾病,既已累年,量分知止,亦非一日,寵祿之榮,無容久竊。
臣今辄具表章,再申舊請,乞一緻仕名目。
欲望聖慈,特賜開許。
今取進止。
蔡州再乞緻仕第二表〈熙甯四年五月〉 臣某言:臣近上表章乞從緻仕,伏奉诏書,所乞宜不允者。
睿訓丁甯,曲加慰谕。
愚衷懇迫,尚敢黩煩。
将再幹于冕旒,宜先伏于砧。
臣某〈中謝。
〉伏念臣世惟寒陋,少苦奇屯,識不達于古今,學僅知于章句。
名浮于實,用之始見于無能;器小易盈,過則不勝于幾覆。
徒以早遘千齡之亨會,誤蒙三聖之獎知。
寵榮既溢其涯,憂患亦随而至。
禀生素弱,顧身未老而先衰;大道甚夷,嗟力不前而難強。
每念恩私之莫報,兼之疾病以交攻。
爰于守亳之初,遂決竄漳之計。
逮此三遷于歲律,又更兩易于州符。
而犬馬已疲,理無複壯;田廬甚迩,今也其時。
是敢更殚蝼蟻之誠,仰冀乾坤之造。
況今時不乏士,物鹹遂生。
凫雁去來,固不為于多少;鸢魚上下,皆自适于飛潛。
苟遂乞于殘骸,庶少償其夙志。
伏望皇帝陛下,哀憐舊物,隐恻至仁,察其有素非僞之誠,成其識分知止之節,曲從其欲,賜報曰俞。
俾其解組官庭,還車故裡。
披裘散發,逍遙垂盡之年;鑿井耕田,歌詠太平之樂。
其為榮幸,曷可勝陳。
蔡州再乞緻仕第二劄子〈熙甯四年〉 臣此者伏奉诏書,以臣再乞緻仕,未賜允俞,恩旨稠重,伏讀感涕。
臣自熙甯元年,初有陳乞,迨今四年之間,凡八上表章,五具劄子。
其懇悃迫切,言意重複,幹冒天慈,煩黜聖聽,固已可厭而可責矣。
而蒙陛下未加誅譴,曲為優容,八被诏音,丁甯慰譬,此天地父母之仁可謂至矣。
然臣猶有不得已者。
臣前嘗奏述古之為臣,不必伏于床枕然後稱疾,不待廢其支體然後辭官。
但其心力已衰,不能勉強,則自宜知止而不可貪榮。
此臣前次陳乞之時,所志止于如此爾。
蓋自守亳迨今,又已四年,身比前日加老,則氣血比前日益衰,而疾病比前日益不支持,但未伏床枕廢支體爾。
此臣不能自已者也。
臣竊伏思聖君久已察臣區區,而未允其請者,必以臣曆事三朝,最為舊物,聖恩眷眷,未忍廢棄,而年又未及,去之太早耳。
然臣前又嘗奏述今之緻仕與古之人不同,恩禮優幸,不為廢棄。
至于年未及而早去,亦今昔人臣常事。
臣竊見《實錄》所載,太宗時有太常少卿孔承恭者,年才六十一便乞緻仕。
太宗皇帝欣然許之,仍特降诏書褒獎,以敦勸人倫。
蓋當時議者不以朝廷許承恭早去為非,而但稱承恭之善,又以有臣如此,可以勸勵風俗,自為朝廷美事也。
欲望聖慈,少纡聽覽。
果若緻仕,優幸不為廢棄。
雖年未及,又議者不以為非,而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