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七十一·居士外集卷二十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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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之以《頌》。
以厚風俗,以察盛衰,此《詩》之所以作也。
而變《風》變《雅》,有六義之殊焉。
《關雎》王化之基,三百五篇推其首,而《周南》之作,亦系其列者,蓋姬旦分陝而居,天子與之共治,故其政化之美得系于王者之風也。
述百篇為曆代之寶,斷之自唐,迄之以周,以陳典、谟,以為約束,此《書》之所以設也。
作诰、作誓,皆三王之事焉。
成湯有罪己之言,五十九篇載其義,而秦侯之誓亦參其末者,蓋穆公伐晉之辭,夫子善之于改過,故其誡令之說,亦附訓诰之餘。
不然,夫仲尼述堯、舜,删《詩》、《書》,著為不刊,以示來葉,豈容其失乎?且巧言者丘明所恥,惠人者子産用心,著于前經,此可明矣。
先儒稱仲尼立一王之法,始修《春秋》,而親授丘明,使之作《傳》。
及範甯欲專《谷梁》一家,故蒙以誣豔之譏。
前志稱子産猶衆人之母,善其養民,而臨治鄭國,能行其惠。
及國人怨其丘賦之重斂,故被以虿尾之謗。
夫傳一經之義,非曲而暢之,蓋不能詳也。
救一時之弊,蓋權而行之,非為毒也。
學者偏見。
妄雲誣豔,豈丘明之失欤?國人無知,謗以虿尾,非子産之過矣。
況以仲尼之聖,作經親授,豈有缪舉乎?國僑既死,國人皆罷,不曰惠乎!宜其同巧言之為恥,以遺愛而見稱也。
荒孱之說,敢以此聞。
謹對。
國學試策三道。
第二道 問:樂由中出,音以心生,自金石畢陳,《鹹》、《韶》間作,莫不協和律呂,感暢神靈。
雖嗜欲之變萬殊,思慮之端百緻,敦和飾喜,何莫由斯。
是以哀樂和睽,則噍殺單緩之音應其外,禮信殊衍,則《大雅》、《小雅》之歌異其宜。
锺期改聽于流水,伯喈回車于欲殺。
戚憂未弭,子夏不能成聲;感慨形言,孟嘗所以扌文泣。
斯則樂由志革,音以情遷,蓋心術定其慘舒,铿锵發之影響。
是以亡陳遺曲,唐人不以為悲;文皇劇談,杜生于斯結舌。
謂緻樂可以導志,将此音不足移人。
先王立樂之方,君子審音之旨,請論詳悉,傾伫洽聞。
對:人肖天地之貌,故有血氣仁智之靈;生禀陰陽之和,故形喜怒哀樂之變。
物所以感乎目,情所以動乎心,合之為大中,發之為至和。
誘以非物,則邪僻之将入;感以非理,則流蕩而忘歸。
蓋七情不能自節,待樂而節之;至性不能自和,待樂而和之。
聖人由是照天命以窮根,哀生民之多欲,順導其性,大為之防。
為播金石之音以暢其律,為制羽毛之采以飾其容,發焉為德華,聽焉達天理。
此六樂之所以作,三王之所由用。
人物以是感暢,心術于焉慘舒也。
故《樂記》之文,噍殺單緩之音以随哀樂而應乎外;師乙之說,以《小雅》、《大雅》之異禮信而各安于宜。
夫奸聲正聲應感而至,好禮好信由性則然,此則禮信之常也。
若夫流水一奏而子期賞音,殺聲外形則伯喈興歎,子夏戚憂而不能成聲,孟嘗聽曲而為之堕睫,亡陳之曲唐人不悲,文皇劇談杜生靡對,斯瑣瑣之濫音,曾非聖人之至樂。
語其悲,适足以蹙匹夫之意;謂其和,而不能暢天下之樂。
且黃鐘六律之音,尚賤于末節;《大武》三王之事,猶譏于未善。
況鼓琴之末技,亡國之遺音,又烏足道哉,必欲明教之導志,音之移人,粗舉一端,請陳其說。
夫順天地,調陰陽,感人以和,适物之性,則樂之導志将由是乎;本治亂,形哀樂,歌政之本,動民之心,則音之移人其在茲矣。
帝堯之《大章》,成湯之《大》,乃是先王立樂之方;延陵之聘魯,夫子之聞《韶》,則見君子審音之旨。
謹對。
國學試策三道。
第三道 問:建官惟百,帝堯之闳規;莅事惟能,《武成》之今典。
然則簡易之理斯得,爵祿之馭有經。
自蔔洛開基,述天定位,别九服廣輪之數,辨
以厚風俗,以察盛衰,此《詩》之所以作也。
而變《風》變《雅》,有六義之殊焉。
《關雎》王化之基,三百五篇推其首,而《周南》之作,亦系其列者,蓋姬旦分陝而居,天子與之共治,故其政化之美得系于王者之風也。
述百篇為曆代之寶,斷之自唐,迄之以周,以陳典、谟,以為約束,此《書》之所以設也。
作诰、作誓,皆三王之事焉。
成湯有罪己之言,五十九篇載其義,而秦侯之誓亦參其末者,蓋穆公伐晉之辭,夫子善之于改過,故其誡令之說,亦附訓诰之餘。
不然,夫仲尼述堯、舜,删《詩》、《書》,著為不刊,以示來葉,豈容其失乎?且巧言者丘明所恥,惠人者子産用心,著于前經,此可明矣。
先儒稱仲尼立一王之法,始修《春秋》,而親授丘明,使之作《傳》。
及範甯欲專《谷梁》一家,故蒙以誣豔之譏。
前志稱子産猶衆人之母,善其養民,而臨治鄭國,能行其惠。
及國人怨其丘賦之重斂,故被以虿尾之謗。
夫傳一經之義,非曲而暢之,蓋不能詳也。
救一時之弊,蓋權而行之,非為毒也。
學者偏見。
妄雲誣豔,豈丘明之失欤?國人無知,謗以虿尾,非子産之過矣。
況以仲尼之聖,作經親授,豈有缪舉乎?國僑既死,國人皆罷,不曰惠乎!宜其同巧言之為恥,以遺愛而見稱也。
荒孱之說,敢以此聞。
謹對。
國學試策三道。
第二道 問:樂由中出,音以心生,自金石畢陳,《鹹》、《韶》間作,莫不協和律呂,感暢神靈。
雖嗜欲之變萬殊,思慮之端百緻,敦和飾喜,何莫由斯。
是以哀樂和睽,則噍殺單緩之音應其外,禮信殊衍,則《大雅》、《小雅》之歌異其宜。
锺期改聽于流水,伯喈回車于欲殺。
戚憂未弭,子夏不能成聲;感慨形言,孟嘗所以扌文泣。
斯則樂由志革,音以情遷,蓋心術定其慘舒,铿锵發之影響。
是以亡陳遺曲,唐人不以為悲;文皇劇談,杜生于斯結舌。
謂緻樂可以導志,将此音不足移人。
先王立樂之方,君子審音之旨,請論詳悉,傾伫洽聞。
對:人肖天地之貌,故有血氣仁智之靈;生禀陰陽之和,故形喜怒哀樂之變。
物所以感乎目,情所以動乎心,合之為大中,發之為至和。
誘以非物,則邪僻之将入;感以非理,則流蕩而忘歸。
蓋七情不能自節,待樂而節之;至性不能自和,待樂而和之。
聖人由是照天命以窮根,哀生民之多欲,順導其性,大為之防。
為播金石之音以暢其律,為制羽毛之采以飾其容,發焉為德華,聽焉達天理。
此六樂之所以作,三王之所由用。
人物以是感暢,心術于焉慘舒也。
故《樂記》之文,噍殺單緩之音以随哀樂而應乎外;師乙之說,以《小雅》、《大雅》之異禮信而各安于宜。
夫奸聲正聲應感而至,好禮好信由性則然,此則禮信之常也。
若夫流水一奏而子期賞音,殺聲外形則伯喈興歎,子夏戚憂而不能成聲,孟嘗聽曲而為之堕睫,亡陳之曲唐人不悲,文皇劇談杜生靡對,斯瑣瑣之濫音,曾非聖人之至樂。
語其悲,适足以蹙匹夫之意;謂其和,而不能暢天下之樂。
且黃鐘六律之音,尚賤于末節;《大武》三王之事,猶譏于未善。
況鼓琴之末技,亡國之遺音,又烏足道哉,必欲明教之導志,音之移人,粗舉一端,請陳其說。
夫順天地,調陰陽,感人以和,适物之性,則樂之導志将由是乎;本治亂,形哀樂,歌政之本,動民之心,則音之移人其在茲矣。
帝堯之《大章》,成湯之《大》,乃是先王立樂之方;延陵之聘魯,夫子之聞《韶》,則見君子審音之旨。
謹對。
國學試策三道。
第三道 問:建官惟百,帝堯之闳規;莅事惟能,《武成》之今典。
然則簡易之理斯得,爵祿之馭有經。
自蔔洛開基,述天定位,别九服廣輪之數,辨